第28章
大多数人还是礼貌地附和道:“啊,挺好的。”
“就是啊,大三岁是吧?”
“好像是,哈哈哈哈……”
都是些毫无实际意义,又尴尬的客套话。
余暄妍听她这么说,眉眼得意之色飞入云鬓,清了清嗓子,从面前的汤盅里舀了一勺汤,道:“马夫啊,听说是天天在山上罢?这人参乌鸡蒸,怕是也没机会吃。”
傅意怜道:“山上是没有乌鸡,却有最鲜嫩的野鸡,打来现烤,香飘十里,最是馋人呢。还有各式的羊肉、鹿肉、熊掌,便是狼心狗肺也吃得。”
尤楚君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余暄妍横她一眼,她才掩嘴竭力将笑意压制下去。
可又有一旁的小妮子道:“真的能经常吃到这些美味吗?这日子可真是太好了,如今在府里,吃顿鹿肉都是难得呢,姐姐在山中,日日能吃?”
傅意怜还没回答,余暄妍抢着道:“怎么可能日日都吃,十天半月猎到一头就算不错了。”
小妮子道:“那也很好哇。”眼神中满是向往。
傅意怜道:“那改日,请你去山中坐坐,尝尝我亲自烤的鹿肉,撒上孜然,葱花,我家相公特制的一种芝麻酱,保准馋出你的眼泪花儿。”
平君蕊拉着她的手,三分希冀,二分惆怅:“听得我都想立刻就去了。欸?妹妹,不如你在这里多住几日,我明日让人去集上买鹿肉,你给我们烤一烤怎么样,虽不如新猎的鲜嫩,也打打我这馋虫啊。也让咱们尝尝新姑爷的秘方,是怎么个神奇法儿。”
席上七七八八的人附和起来,也多分几分注意给荣山南。傅意怜描述的他们口中的生活充满了人情味儿、热闹劲儿,似乎不像传说的那般冷血恐怖?
傅意怜记挂荣山南的身子,怎么能彻夜不归,转了话头。
“瞧我,光忙着说话,倒是忘了。”她打开一个厚厚的,用红绸子系起来的包裹。
余暄妍心想,八成是什么山里的土特产,地瓜玉米什么的,到时候弄一身土,可有得出洋相了。
平君蕊神采奕奕:“这是什么呀?软软的,还挺重的。”
展开来一看,是一件貂绒的外袍,样式款识与傅意怜身上这件,一模一样。
“大漠天寒,这是我一针一线缝出来的,穿着家乡的衣物,也就不那么想家了罢。”
貂,的确算不上好貂,但那一针一线中的情谊,千金难买。
余暄妍故作不识,问道:“啊呀,这是狐狸皮罢?”
傅淮安口里含着鸡腿,插了一句:“啥狐狸皮,是野猪皮吧。”
平君蕊眼睑微微下垂,却仰头看她道:“我们都是些粗鄙乡野之人,不认识什么狐狸皮、野猪皮,大漠也没有狐狸皮。”
从傅意怜提起荣山南起,就一直脸色不太好看的余鸿鉴,终于打断余暄妍道:“吃你的吧,哪儿那么多话。”
傅意怜望着那把被撤去的空椅子,心里不太是滋味。今日不独是对平君蕊很重要的日子,对荣山南又何尝不是。她把他请回家,这次是一次很好的在姐妹面前露脸的机会。她成亲后,闺中蜜友都未见过她的丈夫呢。可她总是这样,顾忌着外人,倒忽略了他。
想起来前荣山南兴致颇高地穿上新衣服,还问她如何。傅意怜不禁想,如果反过来,荣山南不肯带她在兄弟面前露脸,她是什么滋味呢。不管她喜不喜欢,包括老四在内,她对于荣山南交往的人还是比较熟稔的。
“发什么呆?”平君蕊笑她。傅意怜摇摇头,心里记下回去得好好给荣山南赔个礼。
第13章 圆房它要是不乖,出来后我替你揍它。……
宴过亥时才意犹未尽地结束,平君蕊拉着傅意怜一直在闺房说话。
她眼神中满是钦羡,道:“我听说你那丈夫肯为你孕子,嫉妒死我了。天下这样的男子能有几个。你看席间那些官太太,有几对不是貌合神离,见着自己的丈夫纳妾,还要装出一副贤妻的架势,不去在意。”
原来,她周围也不全是反对的声音。前世也有不少人叫她收收心,相夫教子,可她总是有选择地屏蔽了这些意见。
平君蕊叹了口气:“你知道吗,那老汗王已经五十八岁了,都能作我爷爷了,听闻生性残暴,杀人如麻,我却要天天对着这么一个老头子过活,我才十七岁,以后该怎么捱下去。”
谁不想得一少年郎君,金玉良缘。又怎知浮云流水,离恨凭谁诉。
傅意怜知道,平君蕊嫁过去不久,老汗王便被自己的弟弟刺杀,自立为新王,给朝廷惹了不少的麻烦。新汗王觊觎平君蕊的美貌,不顾反对,执意聘她为妻。
从小知书识理的平君蕊深以为辱,却又无可抗拒。
平君蕊的闺房还是老样子,拔步床的门围子及腿足牙子上装饰有兰草浮雕,床楣糊有玉色绢画,其上有她亲笔所书的诗作。
东面一张卧榻,榻前一张黄花梨雕漆案几,西面博古架上如意珊瑚、珍奇古玩,琳琅满目,二人携手往榻上坐了。
从前办诗社的时候,也就平君蕊能与傅意怜一教高下。平君蕊收起那些诗稿,含泪道:“那些野蛮人哪里会晓得吟诗作画,只怕只觉得这是些废纸糟粕。这辈子,不知还有没有机会再回到这园子里住几天……”
傅意怜安慰她:“各人自有各人的运道。不瞒你说,从前我也是这般看待荣山南的。可跟他相处起来,却完全不是外人传言那般。虽说大漠风俗比之宛州更异,若是汗王宠爱你,又怎知不是因祸得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