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章
“那之后我就学聪明了,庄子上那些猎户能干是他们没办法,一个人猎到的东西不用跟别人分。几人作伴进山,一起猎到了什么都得按照出力多寡仔细分配。我不缺那一口吃的,何必跟自己较劲儿。”
除了狐狸和野兔,尼楚格还猎了一只鹿和好几只野鸡。甚至还遇上了一头野猪,尼楚格不敢碰,驱马躲到侍卫身后确定伤不着自己,才让侍卫们上前,通力合作把那野猪给打了下来。
野鸡跟野兔一起在庄子上就处理好了,狐狸皮和兔皮硝制了第一遍,确保能暂时存放住就行。
肉则全给冻上了,知道府里不缺这一口吃的,但大格格亲手猎来的野鸡野兔,滋味肯定更别处的不一样。
“这么多皮子拿来做别的可惜了,明天把绣坊的人叫来,给我做个斗篷吧。”
毛色杂一点儿又怎么了,这可是我大姑娘自己猎回来的皮子,穿出去多长脸!胤俄手里来回翻腾几块狐皮,头一回不说先把东西让给禾嘉,这斗篷他是要定了。
“杂色有杂色的好,我看也挺好。”禾嘉哪里看不出胤俄就稀罕他闺女给他弄回来这几块怎么拼都不成样的皮子,那能怎么办,还不是凑合着办呗。
好在库里还有几块颜色跟这相近的好狐皮,到时候拼一拼,纯色的狐裘斗篷好看,杂色的把颜色拼好了也一样好看,说不定又是一轮时髦。
“晚上咱们吃腊排骨的锅子,把兔肉放下去一起炖,指定香。”
禾嘉手上把皮子仔细翻过一遍,就大概知道该怎么办了。狐皮给了胤俄,这几块兔皮自然就是自己的,皮子不大拼也拼不起来,拿来做手筒耳罩,一家子一人一件,挺好。
“还想吃小鸡炖蘑菇,就用我打回来的鸡炖。”尼楚格笑嘻嘻的箍着禾嘉的手臂紧挨着坐下,“庄子上的大娘收拾野鸡的时候说了,他们是把鸡挂在灶上熏干的,熏了几天正是好吃的时候。”
“还去灶上了?怎么想起去那地方。”
禾嘉的厨艺说不上不好,但她从上辈子起就不怎么喜欢进厨房。每次都是心血来潮想做了认真做一回,做完这一回过瘾了,就又能好长时间不进厨房。
这辈子不管是在蒙古还是盛京,亦或是嫁给胤俄之后,都不曾有过要禾嘉亲自下厨的时候。大多数时候都是自己说了厨房里就能做出来,自然更不在这事上下功夫了。
当额娘的都不下厨,尼楚格这个女儿自然从小就没有往厨房那边去的习惯。现在一听她提起灶上,反而是禾嘉更惊讶些。
“一下雪,就没法骑马出去了。您又不是不知道弘暄,在府里不动弹,换了个地方他照样懒得动弹。”
说是庄子,但也是正经三路五进的大宅子,前后院的关防配置都是齐全的。弘暄到了庄子上大多数时候并不出去,就带着恩和在前院胤俄的书房里玩儿。
“就该这样,弘暄才多大,真要是没个分寸也跟着你出去疯玩儿,你阿玛早把你们给提溜回来,还由得你们在外面玩儿这么久。”
就是这么个道理,所以弘暄领着恩和不出门尼楚格也不恼。反正每次出庄子甭管是几支梅花,还是造型奇特的石头,又或是侍卫没用箭徒手抓住的兔子,总要带些东西回去给弘暄玩儿。
不管尼楚格给什么,弘暄都板着脸点点头收下,不说喜欢还是不喜欢。
直到今儿回程,尼楚格看见弘暄把自己送他的梅花压在书册中做成了干花带回来,这才恍然自己这个弟弟真真是个内秀细心的性子。
“可不是,出不去庄子我就去厨房那边玩儿。”本来尼楚格真就是闲得无聊去看看,没想到进了大厨房还真就被那烟熏火燎的场景给吸引住了。
再加上厨房里那些坛坛罐罐,和码放整齐的菜蔬肉类,确实是给了尼楚格一种质朴而直观的冲击。那种冬日里丰衣足食的满足感,对谁都是有用的。
“小米堆在瓮里那么高,黄澄澄的看着就喜人。还有腊肉,原来那么黑乎乎的,我看厨娘把肉从房梁上取下来,还得拿刷子使劲儿刷过才行。”
看着不起眼跟坏了似的,洗刷之后切成薄片肥肉都是焦黄能透光的。拿一点点底油爆香,腊肉里的油脂就这么出来了,再把切成片的冬笋蒜叶放下去一起炒,哎呀那个味道。
“三碗饭,额娘我那天晚上拿那一个菜吃了三碗饭!”
以往能端到尼楚格跟前的菜那都是做好了讲究得很的,现在知道了菜到底是怎么做出来的,尼楚格觉得吃着就是比以前更香不止,第二天就又寻摸去厨房里,自己动手炒了一回菜。
虽然尼楚格炒菜真就是厨娘在一旁把菜都放下去,让她拿着锅铲扒拉了几下,人大格格还是高兴得很。
对此禾嘉不说好也不说不好,她愿意往厨房里去也行,过些日子新鲜劲儿过了再不去了也行。不过看着这孩子能因为厨房里的烟火气开心,禾嘉还是很高兴的。
尼楚格和弘暄这样的出身,要他们真跟寻常老百姓一样过日子那是难为人。但即便出生就含着金钥匙,尼楚格眼里还能装得下柴米油盐,这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