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8章

  原本只是想试一试这来的路上“随手”消灭了一座山匪窝的少年人到底有几斤几两,如果还算过得去,他也大可以将其收为弟子,教上两招保命的功夫,好让她在战场上不至于英年早逝。
  且容他托句大,他王翦在大秦也可算是第一武将,而当了他王翦的徒儿,与敌人对战之时报出名号,或也可将对方吓得闻风丧胆,心中一沉!
  但谁晓得,这一试,差点坏了他一世英名。
  少年人的功夫犹如碧绿潭水,看起来清而浅,试起来深而渊。
  他拿五成的功力与其对打,少年处变不惊,仪态优雅。
  他拿七成的功力与其对打,少年应对自如,有条不紊。
  他拿九成的功力与其对打,少年才端正了表情,开始谨慎的出招。
  等到王翦用上十成的功力,少年竟心思缜密,佯攻老练,差点就让他王翦沦为手下败将!
  王翦心中后怕,方才那下,他倘若是跌实了,输了比试是必然的,之后大抵还会伤了腰骨,没有十天半个月,恐怕是好不周全。
  之后遇到君上遣他去哪里征战,估计也会影响大事!
  为了这么一场比试而伤筋动骨,实在是大不划算!
  这位作风沉稳的老将军终究是收手了,在面对少年人之时,毫不倨傲的表示两人平手。
  黎筝一击不成,正要打起精神,严阵以待,再谋时机,却听到了平手不打的消息,甫地有些错愕。
  “王翦将军,我们,我们就这么不打了?”
  老将军见少年人满脸兴头上的失落,连忙急急摆手:“不打了,不打了,老夫这把老骨头,哪里打得过你们这样的年轻人。唉,长江后浪推前浪,老夫也到了要服老的时候咯!”
  “大将军哪儿的话,您明明还是盛年,正是当打之年!”
  黎筝说得有些着急,这位大将明明厉害的很,放眼七国,只问谁是敌手。
  “哦呦。”
  王翦往帐篷里跑了几步,一手撑着竹制的椅子,一手扶着脑袋,不想回首去看那让他觉得吃力的后辈。
  可被那双漂亮的眼睛用炙热的目光崇拜的看着,他又觉得自己不开口说上两句不行。
  踌躇了半晌,王翦还是道:“老夫只是想试试小友手中的天下第一剑,如今试完了,自然是要停手了。”
  黎筝一顿,道了句“原来如此”。
  的确,她难得棋逢对手,可以放开了手脚尽情施展,一热血上涌,就忘记了他们一开始就是为了试剑。
  黎筝慢吞吞地往回想了想,发现自己除了刚开始那会儿的热身,别的时候都在全神贯注地与王翦老将军对招,又哪里记得手中的天下第一剑表现如何?
  脸上难得显出了尴尬之情,黎筝开口询问:“那将军觉得这剑如何?”
  黎筝问的是剑,王翦却转身回来定定看了她一眼:“旷世之才,人中龙凤,这天下第一剑,赵黎小友配得!”
  黎筝听得一呆,口中追问:“这,我,黎,配得?”
  王翦坐下,重重点头:“配得!”
  “可是,”黎筝觉得还有什么不对之处,搜肠刮肚地寻摸着词儿,“可是,这剑是要上交——”
  “诶!”王翦一摆手,“小友现在人在疆场,回不得君上身边,手头又没有趁手好剑,自然是拿着先用;再来,这剑本是越国之物,传闻后来到了荆楚的手里,现在会不远万里的辗转到小友手中,足够说明了小友与此剑之间的缘分!你不拿这剑谁拿?”
  “再好的名剑也是需要实力过硬的名将来配的!要是这剑小友不拿,那老夫也想不出来还有什么人能配得上此剑了。”
  黎筝看着王翦老将军目光灼灼的眼,明了了他的意思。
  他希望宝剑赠英雄,他希望这剑能落到与之相配的人手里,否则,便是明珠蒙尘,无线可惜了。
  第136章
  第二日夜半, 一个风尘仆仆的青年托着沉重的身体,独自一人,步伐蹒跚地走进王翦统帅的军营。
  他是常年往返于咸阳和军营之间的信使, 一身让人熟悉至极的装扮与衣物,守门的将士眼睛一瞄见他,半点没有耽搁的打开营地的侧门,将人放了进来。
  “盗倜, 这次来, 你的马呢?”
  他们二人颇有些熟悉,如果青年带了马匹,守门将士自是不介意帮忙将马牵去马厩。
  可盗倜身边空荡荡的, 除了他一人,再没有别的事物。
  青年掀了掀眼皮,淡淡答:“在来的路上跑死了,我将它的尸身丢在了半途, 自己先来军营了。”
  作为最快的信使,盗倜不但擅长骑马,自身的脚程也是不慢。
  马死在了半路,他靠着自己的两条腿,也跑完了剩下的路程, 以最快的速度赶了过来。
  守门将士钦佩地点点头,递上一杯冒着热气的温水:“听说你是五天前出发的,居然今日就到了,速度上是又进步了。”
  盗倜慢吞吞地点头,他疲劳的眼皮都在往下耷拉, 双眼间仅剩下一条缝儿,几乎没有任何力气来与将士闲聊:“劳烦帮我寻张空着的通铺, 让我休息一日,明天大早,我便回程咸阳。”
  “这次走的这么急?”守门将士在前头带路,引着人到一处尚还有空位的帐篷外头。
  盗倜跟在后头,人已是快要睡着了,全凭本能回应着:“这次比赛,我赢了那身居高位的赵万扈,坏了她满心的盘算与愿望,还是不要多留与她再碰面的好,否则,恐怕要被她惦记上。”
  青年的想法里从未有过自己落败的预设。
  他是这个行业里的顶尖,是其中的楚翘,是最快最高效的信使,在两地间如何快速往返,怎样超各种小道捷径,如何熬夜长途跋涉,这种种知识经验,都是他在日积月累的送密保实践中得来的。
  而半途冒出来与他对比的赵万扈身居高位,过的是锦衣玉食不知何为人间疾苦的贵族生活。
  大概走上一走就要歇上半路,细皮嫩肉,满身金贵,没有半点可能会跑在他前头,抵达军营。
  如果盗倜没有计算错误,那位天之骄子的赵万扈估计还需三四天才能到达此处,他今夜在军营里歇上一晚,明日走人,刚好跟对方打个时间差。
  毕竟赢了少年,他盗倜面上不光彩,输了更是丢人,双方能不碰面就不碰面吧。
  腹中如此盘算完,头重脚轻的盗倜单手撩开帐篷,连梳洗也顾不上的,只想一头栽进枕被,睡上个天昏地暗。
  却听身后带他来的将士突兀道:“你说那位赵小将军?她在你前头一日就来了。你不需担忧什么被她记上,比赛赢家是她才是。”
  青年撑下的手臂一软,人差点从通铺最边缘的位置上掉下来。
  “你,你说什么?”
  五日!只用五日便抵达军营,已是骇人听闻的神速,若非靠着对地形的烂熟于心,对马术的极致磨炼,还有仰赖意志力的接连熬夜,根本就没人能达到这个效率,在短短五日内就来到秦国和前韩国的边境处。
  更别说还有人能继续缩短时间,将所有路程压在四天之内赶完!
  骤然听闻此消息的盗倜起初时还以为自己已经坚持不住的昏睡过去,此时人正身在梦中,可接连掐了自己两把的疼痛感,除了给他带来清醒之外,并没有任何要从梦中苏醒的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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