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木匣里装着一只精美的磨喝乐,穿着一件色彩斑斓的华服。
身形小而精致,脸蛋圆圆,眉眼弯弯,满含笑意。她的手上还抓着一条小鱼儿,更显活泼可爱。
这憨态的小模样,不就是沈锦书本人吗?
这一只磨喝乐,除了脸蛋不一样,与顺姐儿手上的,如出一辙。
“好漂亮!”
沈雁回对这精致的磨喝乐大为惊奇,也替沈锦书代为感谢,“雁雁姐姐替凤姐儿谢谢顺姐儿,她一定会非常喜欢的。”
“这是我阿娘做的,我阿娘厉害吧!”
顺姐儿一脸骄傲,几乎要将小脑袋昂扬到天上去,“那雁雁姐姐,我与阿爹回家去了。祝雁雁姐姐新年好,雁雁姐姐一定要告诉凤姐儿,我会想她的,叫她一定要想我啊!等春日里,我们再一起玩!”
“一定,也祝顺姐儿新年好哦!”
沈雁回与顺姐儿做了告别,便将这只木匣子妥帖收好。
只是在这儿又呆了一会儿,便有其他的孩童纷纷来给沈雁回送东西。
应说是送给沈锦书的。
码头上的孩子,大多时候,船舱便是他们的家。青云县码头的停船并不都属于这儿,它们来自四面八方。
每到一个地方,孩童们便有机会交上新朋友。
按把平日里自己都舍不得吃的香糖果子都要送给沈锦书来看,她在码头上定是交了不少好朋友。
沈雁回知晓今日用饭的少,备的菜也少。待她在椅子上坐了一会,眼瞧着也没几个人,其他的小摊贩们也开始陆陆续续地走了。她便也收拾了碗碟,预备回家。
雪落在江面上,似是给上头笼了一层薄纱,朦朦胧胧。
飘飘落落的雪中,忽然有一艘船拨开薄纱,闯入沈雁回的视线。
既是还有人来,她便再等一会儿。若是有人行船路途遥远,饥寒交迫,在她这儿还能吃上一口热饭。
那是一艘小船,船身并不大,应载的客也不多。
待小船靠岸,放下板子,便有人从上艰难地下船。
说她艰难,是她还拉着一匹马的缘故。
那马似乎受不了外面的雪花,感觉周遭寒冷,嘶鸣一声便要转身回到船舱里去。
“胭脂!你这厮怕什么冷嘛。原先去漠北,你觉得热,眼下来了这儿,你又觉得冷了......再不出来,一会儿船家将你拐了,做成马肉火烧!”
此话一出,那匹名唤“胭脂”的马登时没了方才的倔强,乖巧地任凭这女子扯着缰绳,从船上下来。
船家:......
“胭脂,这儿当真是漂亮,与漠北不一样嘛。”
女子下了船,环顾了四周,仔细欣赏了一会,满意点了点头。
但她很快又皱起了眉头,“胭脂你饿不饿,我快饿死了。果然我还是坐不惯船,从漠北买的哈达饼一路上晕船全给吐光了,可惜了了......嗯?好香。”
女子使劲嗅了嗅鼻子,远远一张望,便瞧见了桂花树下的小食摊。
“胭脂,吃饭!”
她牵着她的马儿,兴冲冲地往沈雁回的小食摊走去。
“先喝碗梨汤吧。”
沈雁回见她似乎一路风尘仆仆,身上穿得单薄,便盛了一大碗梨汤,端了过去。
“好甜,好暖和。”
女子接过梨汤喝了一大口,转着又朝着她的马嘟囔,“胭脂,这儿好冷。咱们从漠北过来,也没准备什么御寒的衣裳,失策了。”
她一抬眼,沈雁回只觉得。
真漂亮啊。
凤眼修长,鼻高唇薄。
她竖着高马尾,额间垂着一根银链,身穿着一件白布红边的袄裙,腰间叮铃当啷地挂着一堆银饰与一只香包。
这副打扮,美则美矣,就是有些不太保暖。
“我这儿有件斗篷,若是娘子不嫌弃,您先披上。这样的小雨夹杂着雪,可冷。”
沈雁回从小推车下拿出一条月白色狐皮斗篷,递到女子跟前。
她自然是没有狐皮斗篷的。
这是谢婴的。
临近年末,县衙的琐碎之事便多了起来。乡里有不少的文书册子递上,都要给谢婴过目,最近的谢婴便很少来小食摊用饭。
当然,也不能叫他在县衙里可怜巴巴地吃冰糖肥肠。
陈莲给谢婴包了许多馄饨与饺子,叫明成下了给谢婴吃。
虽然大部分全叫明成给吃了。
谢婴的衣服,本不便借给他人穿,况且这是谢婴特地取了给沈雁回御寒用的。
可眼前的女子实在是穿得太少了。要是穿得这样单薄,在她小食摊上用完一顿饭,非冻成冰棍不可。
她知晓谢婴爱干净。
但她还是好好琢磨琢磨如何才能不将白狐皮洗坏吧。
“多谢。”
女子接过这斗篷,先是一怔,又抖开仔细瞧一瞧,随后嗅了嗅,就是迟迟没有披上。
“娘子,这斗篷不脏。”
沈雁回眉心一皱。她好意将谢婴的斗篷借给她披,莫不是她还嫌弃上了?
“并不是。”
那女子莞尔一笑,上下打量了一番沈雁回,眼里露出几分狐疑,“这斗篷上好大一股壶柑的香味,还挺好闻的......这是小娘子你的斗篷吗?”
虽说这是谢婴的,但这好歹也是从沈雁回的小推车底下拿出来的。
沈雁回瞧了一眼这女子的眼神。
怎么一副似是她偷了谁的衣服似的!
虽然说她这样摆小食摊的,有一件毛色上乘的白狐皮斗篷,确实是有些奇怪。
但是,她瞧起来也不像是个扒手吧!
“是朋友借给我的......”
沈雁回心里头有些不是滋味,但还是张罗着给她炒菜,“娘子您瞧瞧要吃些什么?腊肠芋头、油焖虾子、酱炒茭白,还有鸭腿、蛋饺类,您选一选罢。”
“嗨,我不挑,你随便给我上些,我都能吃......”
她将那件狐皮斗篷往身上一披,又转身与她的那匹马攀谈,“胭脂,还是狐皮斗篷暖和啊。这料子,让我有些想起一年多前,我猎的几只白狐狸呢。你还记得嘛,是咱们一块猎的。”
她那匹马儿上前嗅了嗅她身上的斗篷,竟嘶鸣了几声,装模作样地点了点头。
不对劲,很不对劲。
沈雁回忽然觉得很不对劲。
凭借她多年的侦查本领,她怎么瞧着,这一人一马,认识这件白狐皮斗篷啊!
“好香!”
见一碗饭端上来,女子并不在意什么形象,很快便端起饭碗,拿着调羹大快朵颐,“胭脂,这儿的小摊子做的饭,味道都这般好,要不咱们留在这儿过年罢。”
胭脂也饿。
它注视着女子身上的饭,艰难地点了点头。
“它吃林檎吗?”
沈雁回的小推车抽屉里还摆着陈半瞎收摊前送给她的林檎。
“多谢......胭脂,你真有口福啊。”
女子捧过沈雁回递过来的林檎,徒手一掰,那林檎便立刻一分为二。她小心地喂马儿吃半只林檎,转身与沈雁回道,“我叫荆三娘,小娘子可唤我三娘。敢问小娘子芳名?”
虽说才坐在用饭便互报名字有些怪异,可眼瞧着面前之人的性格颇有江湖儿女的气势,她也不好不回应。
“沈雁回。”
荆三娘眼睫微颤。
“沈雁回?”
那剩下的半只林檎被她扔在一边,让马儿自己低头去吃。
她很快又仔仔细细地上下打量了沈雁回一眼。
“可是出自易安居士的‘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中的‘雁回’二字?”
“是的。”
这是祖母思念祖父取的名字。
当年祖父远在军营,沈雁回那时恰巧呱呱坠地。
后来祖父再也没有回来。
沈锦书出生,沈长生取“锦书”二字,也是为作思念。
就这般猜出来了?
“沈小娘子,我瞧你年纪轻轻,便已经这样能干了。”
荆三娘歪着头瞧她,“像你这样厉害的小娘子,可有成亲?”
“还未。”
沈雁回知晓了,这人真有些自来熟。眼瞧着这声打扮,与她方才之话,大概她是漠北人。
听闻漠北的姑娘性格很好,非常豪爽。
“那可有意中人?”
“没,没有。”
她猜错了,这人是做媒婆的?
“没有吗?”
荆三娘摩挲着身上披着的白狐皮斗篷,“那这白狐皮斗篷,不是沈小娘子的意中人的吗?我观这斗篷大,应是男子所有。”
“朋友的。”
沈雁回炒茭白的手都有些不自在了。
“朋友......吗?”
荆三娘一手握着调羹,一手托着下巴,目不转睛地盯着沈雁回,“什么朋友这般重情义。这样一件白狐皮斗篷,若是放到市面上去卖,定是值千金。你的朋友便这样给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