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怪不得方才煮出的糖水这般好喝。
  金丸似的枇杷披着一层鲜亮的外衣,藏在翠绿的枇杷叶中,掰下果杆子轻轻撕开表皮,便露出橙色已经熟透了的果肉。
  塞一颗进嘴中咀嚼,肉多核小,柔软多汁,口感细腻,甜中裹挟着一丝微酸,叫人忍不住再去剥上一只。
  “自然是有。”
  沈雁回亦吃枇杷,笑道,“待老了,身上骨头与糖薄脆那般脆弱,这一个喷嚏下去,说不定胸前的肋骨都给崩断了。”
  小病拖着不治,久了便成大病。
  她像是哄小孩似的,先哄哄牛大志,也不知他会不会上当。
  牛大志自然是对沈雁回的医术深信不疑的,这大半年他可都看着呢。
  他最喜欢买街口哪家糖薄脆,用来当朝食了。
  酥脆的糖薄脆,一口下去,直掉渣。有一次抓那小窃贼,他将刚买的糖薄脆塞在胸前,等抓完贼后再拿出来吃。不过一盏茶的功夫,那糖薄脆俨然就碎成几瓣,酥成渣了。
  他已是三十多岁,若再过十多年,他吃糖薄脆时,一个喷嚏,胸前的肋骨与糖薄脆一块儿断了......
  牛大志不愿再想,悲壮地怒吃了好几个枇杷,生出要好好治病的决心。
  长痛不如短痛。
  “今日的枇杷真是甜。”
  食客剥了几颗来吃,大为夸赞,“我家树上的枇杷还带着青色,我家囡囡这两日爬上去摘了几颗硬要我吃,那酸的我舌头都打结......还有这兰花豆,酥酥脆脆,太适合吃酒了。沈小娘子,一会儿与我装些,我带回家吃。”
  “有很多呢,但钱大哥吃完我给您装。”
  枇杷滋味甜美,兰花豆亦不差。
  四月的蚕豆最为嫩,可与腊肉同蒸,可与春笋咸菜同炒,去掉豆荚,都能品出它的软糯清甜。
  而兰花豆是用剪子在蚕豆的豆荚上剪个口子,放进油锅里烹炸,那口感可就完全不用了。
  炸过的蚕豆陡然间变得酥脆可口,咬下一口“卡嚓”作响。讲究些,便是剥掉豆荚,只尝里头的豆,不讲究些,便是将豆荚与豆一同嚼了,亦是喷香。
  炸蚕豆这名字可不好听,它的别名是兰花豆。
  “这可不少青云县的枇杷,在我朋友专门从姑苏摘给我的太湖洞庭东山枇杷,好吃吧。”
  荆三娘坐在一旁的圆桌前吃酒,咽了一只枇杷,又嚼了几颗兰花豆,“待届时我儿婚宴,我再叫我朋友运来仙居的东魁杨梅,届时大家都来捧场!”
  “老夫人说笑了。谢大人的婚宴,我们哪有资格参加嘛。”
  那食客吃着枇杷口舌生津,笑着捧场,“今日能吃到这什么东山枇杷,已是福气咯。”
  “莫叫我老夫人,我也不老嘛。”
  荆三娘捋了捋头发,吃了一口酒,颇为感慨,“我们虽为谢家,但那些瞧不起人的亲戚,早就在我夫君去了那几年与我们断了。当年我儿中了探花,那些我连名字都叫不上的亲戚,忽然如蚂蚁似的一窝一窝地登门造访,我光举着扫把赶人,就赶了半个月......如今我儿初来乍到,也不认识什么人。我们家就只剩下我儿与我了,哪还有亲戚。但我儿的婚宴,定是要热热闹闹的,你们都来,且都来啊!”
  她说到这儿,喉头忽然涌出一股酸涩,又吃了几口酒。
  一晃多年,有种恍然隔世的感觉。
  “母亲哪是用扫把赶的人。”
  谢婴不知何时已经来了如意小馆,他将手巾递给她,轻声一笑,“谁见了你的剑不逃。”
  荆三娘本是漠北人,不知与谢婴的父亲发生了什么故事,愿意离开自由辽阔的漠北,嫁入了谢家。
  漠北的姑娘,刀剑都使得,弓箭也拉得。
  那帮子亲戚虚情假意寻上来时,要不是明成拉着,荆三娘说不定能将人的头颅给砍下来。
  他们孤儿寡母时不曾接济过一个铜板,金榜题名时却要叫谢婴帮自己的儿子谋个差事,或是塞女儿过来给谢婴当姨娘妾室。
  统统狗屁!
  “母亲说的不错,本官办流水席......届时青云县的百姓若是得空,都可来吃筵席。”
  谢婴非常自觉地坐到吧台旁,给自己倒了茶。
  “啊?”
  “啊啥啊啊,大人英明!”
  “天底下竟有这般美事......我哎唷我那日要做工啊,我,我不做工了!”
  “什么做工,吃大人的婚宴,怕是一辈子就这么一次,我便是在话本子上都没有见过的,我一定要去!”
  这逢年过节,去邻县走亲戚,不得好好吹上一顿?
  这还能老了讲给孙子孙女的,想当年,你爷爷奶奶我,是吃过那位大人的婚宴的。
  沈雁回给谢婴添了一碗蚕豆饭,又配了一碟子清炖排骨与炒蒌蒿。
  “谢大人,您到底贪了多少银子?真是好大的阵仗与手笔啊。”
  “银子不多,养得起雁雁便好......本官在汴梁为官两年,兢兢业业,说本官什么的都有。说谢婴此人,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的不计其数,就是没有人说谢婴贪财呐。”
  谢婴抬眸,露出一抹清浅的笑,佯装叹气,“只是这谣言,日后偏偏要从本官娘子口中传出去了。”
  “我去看看厨房的酿肉炖好了没有。”
  不要脸。
  谢婴不要脸。
  贬官,真是人生一件美好的事。
  谢婴嚼着米饭,吃了一口喜欢的人做的菜,心底偷乐。
  感谢贬官。
  “咱们这儿,是不是招厨子啊。”
  喧嚣热闹的如意小馆门廊处,来了位捏着招聘告示,风尘仆仆的人。
  “李虫?”
  牛大志一口兰花豆险些进了气道,瞪着眼睛。
  “你这没良心的小鬼,还知晓回来啊!”
  第68章 给可怜的王饼一次机会吧
  “头儿, 我可算见着你了。”
  上次一别,到还是去年的秋月里,说是要回家探亲, 说是家里老太爷病重,从此一去不复返。
  面对牛大志,李龙有些不好意思, 讪讪地挠了几下头, 依旧站在门口不进来。
  毕竟他说回去探亲, 连封信都不曾写回来......他回去那几日,恰逢县衙正在忙僵怪的案子, 谢大人与头儿也没多说什么, 只是要他与老太爷问好。
  眼下他又招呼不打一声,就回来了。
  “如今老太爷身体可还算硬朗?我还以为你不回来了。”
  牛大志似乎并不生气, 反而朝着李龙招手,满脸尽是重逢的欣喜,“你杵那儿坐什么, 你进来坐。你们家离青云县还怪远的,这一路不累?赶紧坐我身边来。”
  “头儿......”
  多月未见,李龙本有许多话与牛大志讲,但他走到牛大志的跟前, 千言万语只化作了“对不起”三字。
  本说好只去半月,却去了半年。
  “你甭这样, 你的事我可都听说了。老太爷不让你当捕快嘛,你说说, 你自个儿是怎么想的?”
  牛大志将自己面前的蚕豆饭推到李龙跟前, 又喊沈雁回多添两道菜,“你先一边吃, 一边与我说。”
  “头儿,我家里的事,你怎么知晓。”
  李龙大口地嚼着蚕豆饭,难免心酸,哽咽道,“我怕是不能当捕快了。我本就是老太爷养大的,如今他身体不好,不希望我成日拼在前头,就老老实实地找个普通的行当。老太爷一个人将我养大,眼下大夫好不容易将他从鬼门关里拉出来,我......不能不孝。”
  这半年来,他拚命照顾老太爷,老太爷总算渐渐康健,连大夫都说这实在是难得。
  李虫本名李龙,胆子颇小,来青云县打拼时,偏偏遇到了牛大志。
  那窃贼捞了他的钱袋子,他竟一点儿未察觉,全凭牛大志追了好几条街,才把那窃贼拿下,将那钱袋子给取回来。
  他还记得当日牛大志宝刀一横,就将那窃贼吓得屁滚尿流,好威风,好风光。
  后来他百般询问与恳求,到底能不能跟在牛大志身后当个小捕快,给他买了一个月的糖薄脆做朝食,毕竟就是为了给他抓窃贼,牛大志才被那窃贼使劲踹了一脚,将还未来得及吃,放在胸前的糖薄脆都给踹碎了。
  成日里见着牛大志便跟着,当捕快李龙自然是如愿以偿了。只不过干捕快表面是风光啊,到底能有几个人能做到像牛大志一般一口气能追窃贼几条街,又有几个人能见到长剑匕首,自己冲在面前,将别人挡在身后呢。
  这几年下来,李龙虽没办错什么事,但遇到贼人时,依旧容易两腿发软,办不成什么大事,大伙最终将“李虫”这个外号送给了他。
  这哪里是神气摆尾的一条龙嘛,分明是喜欢躲在树叶里蠕动,胆子小小的一条虫。
  “你也不打听打听你头儿的名号,那周围几个县不都有我的朋友?我要知晓你李虫都在家里做什么,照顾你那老太爷嘛,端屎擦尿的,也没办法回来。如今瞧瞧,你的孝心都感动阎王爷了,人大夫说了,这老太爷再活个七八年都不在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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