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为了过得好些,她往脸上抹泥,掩藏起容貌装成男人混入臭烘烘的乞丐堆,熟料乞丐堆也分三六九等,她瘦弱无依,在里头是最低等的,吃食分不到,反倒要将讨来的银钱上交。很快便又逃了。
有一回饿得不行,偷了人家的一个馒头,被按在地上拳打脚踢,狼吞虎咽地咬着脏兮兮的馒头。
最后沉默地死在一个雪夜,尸身被大雪掩埋。
她确实是饿死的……又或许是冻死的。
孤苦无依的小乞儿向往绝对强大,她想,只要会打架,或许她就能过的好一些,不会再被欺负。
于是死后,她也宁作恶鬼,想要追随最强的鬼王,哪怕成为强者座下一条人人唾弃的恶犬,也比受欺凌强。
只是良善往往是刻进骨子里的,大多善良的人宁愿在痛苦中寻求自我的终结,也不愿背负罪孽。
云秀死了很久,变成鬼亦很久。
她一个人也没杀成。
生前画面消散。雨声纷杂的破庙里,云秀安静望着满眼真诚的赵锦宁。
她郁闷地心想,这回自己又要失败了。
她明明下定了决心,怎么总是这样。
云秀心烦意乱地收回手,转过身,纤细身影渐渐融入黑暗中,即将消失不见。
赵锦宁怔了怔,脱口问道:“姑娘,你去哪里?”
云秀一顿,回头狠狠瞪他:“不杀你了还不行?你想被我吃掉么?”
“等等,”赵锦宁看着她,“多谢姑娘高抬贵手,我答应要供给你很多香烛,不能食言。只看姑娘……还要么?”
云秀歪头想了想,觉得这主意似乎不错。
她大恩大德放他一马,收点谢礼也是应该的。
云秀下巴一抬,冷然直言道:“那我要最好的,最贵的那种。”
赵锦宁笑起来:“好。”
*
云秀自此开始跟在赵公子身边。
行商一结束,他便亲自去买了九十九根香烛,打算一天给云秀供一根。
“为什么是九十九根,不是一百根?而且就不能立刻全给我烧完么?”云秀抱着香烛,狠狠吸了一口烟雾,“吝啬鬼。”
赵锦宁只是含笑提醒着:“云秀姑娘,当心吃撑了。”
鬼吃香不会吃撑,倒是会醉。云秀晕乎乎地倒下来,蜷成一团,嘴里嘟囔着:“吃完这些,攒够力气,我就去幽都山……”
赵锦宁望着她,轻柔地道:“去云山吧,我送你去。”
云秀捂起耳朵:“烦死了烦死了烦死了!这位赵公子,我看你才该去云山,看谁都想渡一渡。怎么,外头那么多孤魂野鬼,你这大善人怎么不一只只劝?”
赵锦宁一怔,似反应过来自己讨嫌了,垂下眼:“我多言了,抱歉。”
云秀的话虽是嘲讽,但赵公子确实也是个大善人。
他常做慈善,接济穷人,却从不爱留名,会借旁人之手。云秀起初不相信世上有这样的傻子,然而亲眼目睹过以后,她不得不承认,确实有这样的傻子。
云秀有时候想想,都忍不住眼红——怎么天底下的好人她生前一个也遇不到,死后反而见着了。
但云秀有些讨厌这样的人,他就像一块毫无瑕疵的美玉,叫人见了总要惦记自己的瑕疵。
云秀想不到原来一身光明也能刺伤旁人。
她开始掰着手指头算日子,盼着香烛耗尽,她赶紧从他身边离开。
只是一日又一日过去,香烛还剩没几根时,她忽然发现,自己或许并不是讨厌这样的人。
对于一个死在凄寒雪夜的人来说,对温暖感到贪恋是必然的。
云秀畏惧这种“贪恋”。
她飘游无依,做了那么多年的孤魂野鬼,听过也见过不少类似的故事,鬼对人生出感情,没有一个好结局。
再说赵锦宁自有他的大好未来,不是会和妖鬼厮混的人。
他身为富商之子,自幼跟着赵老爷四处谈生意,颇有经商之才,年纪轻轻就接管了家中好几处产业,做得比赵老爷还要好上几分。
这么一个温润如玉,腰缠万贯却无半点铜臭的人,说媒的自是一茬接一茬。
只不过赵锦宁总是客气婉拒,看起来对成家没什么想法。
云秀问:“你是不是不行?”
赵公子望着她,难得地沉默了。
云秀一脸惊奇——她跟在他身边那么久,终于找出了一个把柄,纳罕地很。
她同时借机敲打自己:“不行的男人有什么好留恋的?没出息!”
云秀对赵锦宁的态度越来越恶劣。他对此倒不怎么介意,只是关心她为何心情不快。
直到香烛还剩最后一根时,云秀跟着赵锦宁出了一次门。
那一天,马车遇到拦路打劫的匪徒。
随行的护卫倒了一片,当染血的长刀最终架在了赵锦宁的脖子上时,云秀在光天白日下现了身——以她最吓人的形态。
护卫也打不过的劫匪,在她凭空出现后轻飘飘的一瞥之下便尿了裤子,连滚带爬跑开。
云秀回身,用她那副皮包骨、满身冻疮与伤疤的模样面对着赵锦宁。
那是她的死状。
阴物天性畏惧日光,云秀这样低阶的孤魂野鬼尤甚。炽烈的阳气在她身上炙烤,灼出一片片触目惊心的猩红斑痕,诡异骇人。
“还夸我好看么?”云秀笑了一下。
赵锦宁呆呆地望着她,眼睫轻颤。
云秀寻思片刻,觉得他多半是嫌自己难看了——虽说她一开始那模样也并不如何美,但总比现在好得多。
男人终归是男人。
云秀对此毫不意外,她慢吞吞地将最后一根香烛吸尽,然后思考着该如何去幽都山。
赵锦宁却突然开了口。
“云秀姑娘,”他轻声说,“你还愿意要我的香烛么?”
云秀愣了愣。
过了很久。
她垂下眼睛,点了点头:“……我要。”
“再要九十九根。”
第11章 浮木 奈何……奈何。
那九十九根香烛一直没有燃尽。
赵锦宁总是默默地添新的,云秀也总是默默地不过问。
一个没再提去云山,一个也没再提去幽都山。
只是赵锦宁这人好像有操不完的心,比如他会担心她会否腻味,他换过很多种不同的香烛,但说来说去,也都是香烛。
“天天不换样,怎么不腻?”云秀眯起眼,“我倒是想尝尝活人滋味儿,你让么?”
赵锦宁笑了笑。天天吃同一样东西,确实很叫人受不了。
他卷起袖子,露出一截小臂,送到云秀面前:“姑娘,慢用。”
云秀瞪着他。
赵锦宁的好意,云秀心领了。
但她其实不怎么爱吃人。
食人鬼也是有的,有的爱生食,有的爱下锅蘸点料吃,有的挑剔部位,譬如鬼界有一样很流行的小吃,叫卤人爪。
皮肉软烂,脱骨入味,很受欢迎。
云秀对此不大理解。她从前打算吃人,只是为了沾点罪孽,当作入幽都山的敲门砖。
她拍掉赵锦宁的手,没好气道:“男人皮糙肉厚的,不好吃。”
赵锦宁:“可姑娘当时不是说我……”
“瞎说的你也信!”云秀急忙打断他,“本姑娘见过的美人美鬼多了去,你在里面可排不上号……”
赵锦宁垂了垂眼,遮住眼底笑意。
却叫云秀捕捉到了一丝:“你笑什么?”
赵锦宁顿了顿,温声道:“觉得姑娘……很可爱。”
云秀:“……”
她用一种“你脑子有问题”的眼神打量对方片刻,哼道:“可爱有何用?弱小没威胁才叫人感到可爱,可怕才是最好的。”
赵锦宁一怔:“姑娘误会了,我绝无此意。”
她依旧崇尚着强大。他想了想,又问:“除了杀人,鬼魂还有什么法子修炼得更强?”
“……看资质,”云秀郁闷起来,“人和鬼一样,都逃不开资质。”
人看先天,鬼看生前。恶人化的鬼,往往会更强大些。
赵锦宁笑着道:“那姑娘资质必然很好。你不是恶鬼,却很强大。此前路遇山匪,还多亏了姑娘相救。”
这句话取悦了云秀,她好心情地轻哼道:“知道就好,我的大恩大德,你可记得铭记于心。”
“没齿难忘。”
他的眼中落了星光,回答真诚笃定。
*
云秀原本只是随口一说,没想到赵锦宁悄悄上心了。
救命的恩德他暂时难以为报,于是开始琢磨着从小事做起。
比如他不知从哪本破谱里学了一首安魂曲,深更半夜对鬼弹琴。
一曲弹完,温和又期待地问:“云秀姑娘,可有感到心神安宁,舒畅愉悦?”
云秀一脸木然地看着他。
继“不行”一事后,她又发现了赵公子的第二个把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