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估计得等到李红荔觉醒,才能真正出结果。
  但这么一来,盛清泉就忍不住担心一点。
  【金手指每次都只会出现一本小说。现在这本不上不下地吊着,那还会有新的末世小说出现么?】
  【如果旧文不去,新文不能来,那接下来有新的末世危机,天蓝星岂不是毫无准备?】
  虽然总是依赖金手指确实不好,但能开挂,谁会想丢掉这份好处?
  尤其是面对危机,天蓝星并不是把希望全盘寄托在这上面。官方一直有在很努力地变强。知道剧情并没有让他们麻痹大意,恰恰相反,不断来袭的危机,起到了非常好的鞭策作用。让官方丝毫不敢松懈。
  正是因为清楚这些,盛清泉利用金手指的时候,始终都很放心。不怕金手指的存在,会把官方‘惯坏’。
  以至于在发现金手指可能会暂时失效,盛清泉甚至有些后悔在李红荔身上用拖字诀了。
  听到盛清泉的心声后,工作人员们也很忧心这一点。
  【也许我该再想想,还有没有别的更合适的办法?】
  【能快速解决掉这个末世,不影响新书出现。】
  但办法要是那么好想,他们之前也不会选择拖延大法。
  盛清泉忧心忡忡,以至于他每天都会早晚各查看一回小说书。不为别的,就期待乾坤币余额会突然增加,或者新出现一本末世小说。
  盛清泉发誓,他从来没这么期盼新的危机到来。
  但是直到新年过完,盛清泉既没等到余额发生变化,也没等到新的小说出现。
  这段时间安宁得不可思议。
  就好像层出不穷的危机,也知道新年到了,于是特意给人类放了大假。
  然而一片欢乐里,盛清泉这个年过得,不是不开心,只是开心下面总有一层薄薄的隐忧存在。
  金手指一天没发生变化,他就一天放不下心来。担心有新的末世危机到了,不能及时发现,提前预防。
  固然到时候官方应该能阻止。可这么一来,需要投入的人力物力,会多出很多不说,经济损失更会是一个天文数字。最重要的是,伤亡人数也会十分庞大。
  盛清泉当然想避免这些。
  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盛清泉都忍不住开始焦虑的时候。
  这一天早上,盛清泉睡醒后,和以往一样,他睁开眼睛的第一件事,就是召出小说书查看乾坤币余额。
  余额依旧没变化。
  盛清泉失望地把小说收了起来,爬起来开始一天的生活。
  就在盛清泉沮丧地走到卫生间里洗漱,他对着镜子刷牙的时候,面前突然一闪,镜子里熟悉的人脸,被一个半透明的页面取代。
  小说自动弹了出来。
  旧小说才一出现,就被一本新书猛地一顶。
  旧文被新书撞得一个趄趔,旧书被挤到一边后,原本的位置,就被新书大摇大摆地霸占了。
  【太好了,没影响新书出现!】
  虽然旧书被排挤得很惨的样子,但是盛清泉这会却只觉得惊喜。
  盛清泉打开旧书看了一眼,确定这是之前以李红荔为主角的那本书没错。乾坤币也和之前一样,毫无变化。
  而新书,乾坤币余额和旧书里显示的一样。很好,乾坤币依旧通用。
  盛清泉安心地去看新书正文。
  然后他就被牙膏沫呛得连连咳嗽。
  【什么,奚正天发现自己的贴身衣物丢了?】
  第100章 新世界,噢,基圈天菜,我懂!
  奚正天的贴身衣服?
  听到盛清泉的心声, 所有人一愣。
  脑海里不由得浮现出了奚正天的样子。
  那是个实打实的彪形大汉。
  胸肌鼓鼓,手臂肌肉虬结,脖子都比一般人的大腿粗, 平常穿正装看着都像是打手,一看就不是好东西。
  夏天要是穿个背心, 露出臂膀上的大片纹身,那完了,这就是个流氓小混混啊。
  总之主打一个不好惹。
  就这样的人,他的贴身衣物,也有人敢下手?
  说是贴身衣物, 实际上谁不知道, 这就是内裤的文雅说法。
  偷这玩意儿,哪个品味独特的变态这么不要命啊!
  奚正天本人更是错愕,他甚至下意识地伸手掏了掏耳朵:“偷我什么,我什么丢了?”
  但凡是个妙龄女郎的贴身衣物不见了, 他都不至于这么怀疑人生。只会麻溜地把人揪出来往派出所里一送, 吃牢饭去吧你。
  再不然,清俊点的小年轻的贴身衣物丢了, 也比他的合理啊。说句只看外表的话,对方就是去偷盛清泉的贴身衣物,都比偷他的靠谱。
  至少盛清泉是这栋楼里脸长得最好的。最重要的是, 他长得就不像是个能打的。
  对方就是以貌取人也该选盛清泉。
  不像是自个,长相普通, 属于丢人堆里过一会就彻底找不着的那种。要不是这样,当初局里选卧底,也轮不到他。
  脸不出色也就算了,他看样子就特别能打。让别人一只手都还能一挑三的那种。
  敢偷自个贴身衣物, 奚正天怀疑地举起手臂,随着他的动作,发达的肱二头肌隆起了一大块。伸手一捏,和钢铁似的,邦邦硬。一拳打出去,打到别人身上,碰到个身板脆弱点的,他都得跪下来哭求对方千万不要死好么。
  这肌肉也不是假的啊。他明明有注意锻炼保持来着。
  怎么就威慑不住人了?
  让人把自个当纸老虎。
  尤其是,现实里也就算了,坏人大多欺软怕硬。现实里盛清泉不止是这栋楼长得最好的,也是最能打的。不选他情有可原。
  可剧情里,盛清泉就是个实打实的战斗力低下的脸好看的普通人。
  凭什么偷我不偷他?!
  奚正天不服气。
  【噢,基圈天菜,我懂!】
  回想了下奚正天的外表后,盛清泉恍然大悟。
  他虽然是无性恋,但是小说看多了,难免误入一些弯弯曲曲的文学里。
  尤其是金手指出现后,第一个末世里的主角就是一对同性恋人,打那以后,盛清泉看蚊香文学,就不再是误入了。
  他有时候还会专门去那边翻翻畅销小说。了解一下新类型什么的,拓宽一下知识面。免得书到用时方恨少。
  了解得多了,再加上网络推送,盛清泉想不知道现实中小0们其实贼好这一口1都不行。
  被盛清泉这么意味深长地一感叹,大家哪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呢。
  什……什么基圈?
  奚正天反应过来后,整个人嘭地一下,整张脸全红了。脸上温度之高,让人毫不怀疑,放壶凉水上去都能快速烧开。
  【这么一看,这个贴身衣物其实也不一定是内裤。】
  想到基们的爱好,盛清泉若有所思。
  【说不定是袜子。体育生的小白袜什么的。奚正天虽然不是体育生,但那体型,可比一般的体育生给力。】
  袜子?
  男性的袜子又不像是女性的薄丝袜,白皙的腿透过丝袜若隐若现,显得诱惑。
  男生的大腿又粗又壮还长满了毛,野人一样。就是套上了丝袜也不好看。穿上后完全就是那效颦的东施。
  更不用说,男的袜子一般就穿到脚腕。
  奚正天最清楚自个,他是不会做腿部护理的。所以穿袜子不可能有美感。而且不得不说,他脚其实挺臭的。
  穿一天下来,脱了鞋,那味道,他自己都受不了。
  就问,这种袜子有什么好偷的,不觉得熏吗?
  奚正天不理解,但是莫名的,在知道对方偷的可能是他穿过的袜子后,他反而更不自在了。
  “别让我知道是谁,否则我非把臭袜子塞他嘴里不可!”奚正天怒气冲冲。
  他这会已经和工作人员们汇合了,闻言,陶青苗怪异地看了他一眼,幽幽开口说道:“你干嘛奖励他?”
  我怎么就奖励他了?
  奚正天一愣,然后反应过来了。那小偷都偷袜子了,明显就是好这口。
  普通人被塞袜子,别说是臭袜子,哪怕是干净的新袜子,都会觉得受辱。
  非发狠和你打不可。
  可那个小偷么,艹,没准让陶青苗说准了,被塞臭袜子算什么,人家八成乐在其中呢!
  这……
  奚正天通红通红的脸,一下子就黑了。
  【除了奚正天之外,还有人东西不见了。】
  【只不过和做过卧底的奚正天不同,其他人就是东西不见了,也不敢肯定是丢了。大都以为是自己丢三落四,不小心放哪了,忘记了,于是找不到了。只有少数人意识到了不对,选择报警。】
  【饶是如此,警方这段时间接到的失物报案,也比往常多出了许多。】
  听到盛清泉无意间点出自己做过卧底,奚正天呼吸一窒。赶在其他人发现之前,他就恢复了正常。
  谁也看不出来奚正天心里的庆幸:得亏卧底这事几年前就已经结束了。那个组织的人也被一网打尽。要不然不小心走漏风声,别说收网了,自个儿的小命也难保住。哪怕时过境迁了,也有可能会被余孽报复。幸好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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