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林煜显然是盯上这头野猪很久了,沈锦清跟着他走到山脚,一眼就看到他绑在山下的拖橇了。
  沈锦清见林煜准备把野猪抬到拖橇上,忙把篮子放下,想上手帮忙。
  林煜看了一眼穿着藏蓝布衣,长身玉立、白白净净的沈锦清,又看了眼背部皮开肉绽的野猪。
  场面有点血腥,林煜拒绝了他的帮忙。自己憋了股劲,两手一提就把野猪扔到拖橇上了。
  真的是力大无穷…
  沈锦清早在刚刚看了一路他单手拖野猪就想这么评价了。
  朱屠户家不住村尾,离后山有一段距离,林煜拖着拖橇过去还需要一段时间,沈锦清什么忙都帮不上有点儿过意不去,就在后面帮他推车。
  路过的人都被这头野猪惊呆了,转眼又看见跟在林煜屁股后面推车沈锦清,更呆了。
  虽然林煜打了猎物经常走这条路送去给朱屠户,但像今天这头半人高的野猪还是极为少见。林煜上过战场煞气重,村里少有人与他来往,但是今天他后头居然跟着个小哥儿,那真是让人惊奇了。
  “清哥儿?你这是……”不会真因为林煜救了他两人要结亲了吧。
  几个聚堆闲聊的婆姨和一些没事干的懒汉都是窃窃私语。
  说到底,沈锦清毕竟是秀才弟弟,就算是个傻子也有不少人动了心思想同他结亲,就是他整天整日的不出门,村里人很少见到他。
  而且今天可是听同村的李婶说了,这清哥儿好像是不傻了。
  要真的是这样,这林煜可不就赚大了?煞星还有这福气呢?
  “噢,是林婶婆啊,我在后山正好碰上了林猎户,他答应让朱屠户给我留副肋排呢。”
  沈锦清认出她是村里爱和李婶娘她们碎嘴的婆姨之一,听他哥说,人也有点儿刻薄,让他离远点呢。
  说起来,林婶婆的丈夫也姓林,小坎河村不是同姓村,但几乎同姓的人家都沾点儿亲故。
  她丈夫和林煜养父是堂兄弟,这个林婶婆却没半点儿和林煜打招呼的意思。
  “这样啊,那你快去,我也准备去买点肉呢。”林婶婆眼珠子一转,心思活络起来,“就是家里的懒媳妇不做饭,我给拖住了脚。”
  她有个孙子正值适婚年岁,这清哥儿说话条理清晰,看着是不傻了,正合适她家宝贝孙子。
  就是清哥儿过了今年得一十有九了,年纪大了点儿。
  不过,那可是秀才弟弟!
  “成,”沈锦清说话速度加快了点,“那林婶婆我就先走了哈。”
  沈锦清看她眼珠子滴遛转,看看猪肉又看看自己,不像是憋着什么好主意的样子,说不定是想打这猪肉的主意,还是快点跑的好。
  这么想着他赶紧冲前面的林煜喊,“林大哥,你累吗?不累的话我们赶紧走吧,别让朱屠户久等。”
  林煜看出他是不想和林婶婆多待,“成,我们快些走。”
  其实沈锦清真的是误会人家了,林婶婆只是打了他本人的主意,虽然眼馋,却不舍得跟去多花块买肉的钱,这才没有选择跟过去。
  朱屠户要做村里人的生意,住的不算偏僻,林煜和沈锦清拖着野猪很快就到了。
  不过,沈锦清倒是在朱屠户这里见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是沈白!
  沈锦清当机立断,甩了个无形的水鞭出去,就想绞断沈白的脖子。
  异能和他早已融为一体,他可以确保化出的水鞭只有他能看见,用它杀人于无形简直易如反掌。
  没有证据,人突然暴毙,大可以假托鬼神之词,任谁也不会怀疑到他身上,毕竟他两天前都还只是个傻子,能知道什么事呢?
  可惜,失败了。
  他的水鞭在勒紧他脖子的顷刻间,破碎消散了。
  这个沈白,绝对有古怪!
  第4章
  与此同时,站在肉摊前的沈白,脑海中显示出一排大大的警告字体。
  【警告!警告!宿主受到严重生命威胁!!!】
  尖锐的声音在沈白脑中炸响。
  【警告!!!无法探明危险源!】
  沈白脸色一下就白了,他狠狠盯着沈锦清,绝对是他!
  沈锦清一出现,他就敏锐的察觉了他的不对劲。
  与此同时,他的系统010也说:【沈锦清和林煜一出现就受到这么严重的威胁,绝对是他们!】
  010的声音带着一股非人机械独有的冰冷诡异的感觉,言语间似乎有电流划过。
  沈白背脊冷汗直冒,面上却还是笑着问沈锦清,“堂弟也来买肉啊?”
  他早就从系统口中得知沈锦清不傻了,因此心生警惕,专门在这儿等着他,却没想到这傻子能给他带来这么大的威胁感。
  只一个照面,两人眼中都是敌意重重。
  他对自己不傻了的事情毫不惊讶。
  沈锦清意味深长,“是啊,想来买副肋排,这么巧这就碰上了。”
  沈白眼神划过旁边正拖野猪和朱屠户交接的林煜,“你和林煜……?”
  开口就问他和林煜?
  沈锦清敏锐地察觉到沈白的紧张,“是啊,你不觉得我们很有缘份吗?”
  到底是为什么,这么紧张他和林煜有交集呢?
  沈白干笑一声,却把话题转移了,“我也想买副肋排呢。”
  沈白这么说着就看向了朱屠户,和朱屠户对视的一瞬间,他的眼珠波动了一下。
  朱屠户愣了一下,感觉一瞬间被什么迷了眼睛。但最后还是说,“林小子已经和我说过了,这副肋排要优先留给清哥儿的。”
  沈白笑容凝固了。
  【你现在是在犯什么蠢?!】
  【他们是原书主角,他们两凑在一起的气运不是现在的你能比得过的。】
  【这几年,你用金手指过得太安逸了】
  【我早就警告过你,要赶紧把主角受的气运夺过来】
  沈白咬牙暗恨 :“你以为我不想吗!”
  “我已经不止一次下死手了,只是每次主角攻都会出来碍事!”
  “他浑身蛮力,我又不可能弄得死他!”只能散播谣言让村里人疏远他。
  【既然杀不掉,那你就把主角攻抢过来!】010的声音有些急促了。
  【你必须加快动手了】
  【经过重新对比推算,沈锦清身上好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现在的气运甚至远远盖过了主角攻。】
  【杀死主角这条路现在已经行不通,但他们两个是命定之人,只要你把其中一个抢占过来,他们双方的气运一定大减,那时就是你下手的好时机。】
  【不要再犯蠢。】
  沈白眯了眯眼,眼底阴毒的光一闪而过。
  他转而向旁边木纳不语的林煜搭话,“林大哥,这肋排不可以先卖给我吗?”
  “我家中人多,而且祖父就好肋排这一口,”他顿了顿又看向沈锦清,“相信清哥儿也很愿意孝顺祖父。”
  沈锦清听他道德绑架?
  呵呵了,杀不掉可以,抢他肉不可以。要知道,在末世,食物等同性命,何况沈白还要在一个经历了末世的厨子身上虎口夺食?
  “没可能,不让,不给。”沈锦清脸色都变了,不再和他虚与委蛇,“你忘了我们和你们大房一家断亲了吗?”
  “那是你祖父,不是我祖父,要孝顺自己去。”
  “看你叫堂弟叫那么响,好心叫一声堂哥不让你尴尬,你登鼻子上脸,我脑子没问题了你不知道吗?”
  沈锦清一串说完,林煜也接话,“那是他的肋排。”
  沈白脸色不好看,不愧是原书主角,都一个鼻子出气的。
  朱屠户为了缓解尴尬,只得出声解围,“一副肋排而已,白哥儿你实在想要下午来也有。”
  奈何他是个实诚人,情商只到这了。
  沈锦清听见他跟自己说,“清哥儿,你要是想要肋排,就拿我摊上这副吧。”
  “屠场早上刚送过来的也新鲜,专门劁养过的没野猪这样腥骚,野猪卖的贵只是许多人想吃个野味。”
  “你要是不求这个,直接买了这肋排就是,这野猪还得刨宰,费时间不说血腥气还重,场面不适合你一个哥儿看。”
  朱屠户或许没多想,但屠宰场的早上才来过,想也知道不会一天跑两趟,沈锦清把摊上仅剩的那副肋排买走了,下午沈白过来买的不就是骚气重的野猪肋排了么?
  他说的都是真心话,这野猪从林煜那儿拆开卖给他是要贱价了的,野但猪虽然腥臊却也难得,他有路子,拆开来卖给那些好这口的大户反而更有得赚,沈锦清要,拿摊上这幅正好,但这会儿沈白要是买,就确实得当个怨种了。
  沈锦清憋着笑,“那麻烦朱屠户了,我就要这副肋排。”
  一整副肋排能赚不少钱,朱屠户也高兴,麻溜的用草绳把肋排串好了,还搭了一小块肉,一起递给沈锦清。
  他俩拉扯了一番,沈锦清推辞不过,笑着收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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