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

  “哼,既然哥哥你这么诚心诚意的问了,那本圣女就大发慈悲的告诉你——我呀,是靠着圣蛊陀找到你哒!”
  轻快娇气的声音,像是奏乐一般,从邬铃儿的唇间说出。
  邬铃儿抬起左手,手指盘绕,形成一个手印后,晃动了一下自己的手腕。
  圣女腕间的银手镯摇动,手镯上面的小铃铛,也跟着一起震动起来。
  “铃——铃——铃——”
  清脆明亮的铃声的响起,一道早就准备好的身影,快速从屏风后面,飞了出来。
  直接撞入亓官殊的怀中。
  亓官殊能够感觉得到,这道朝自己飞过来的身影,没有任何恶意。
  他下意识接住了这个身影,手臂微沉,似乎是拖住了一个什么东西。
  小家夥不重,而且还带着些许软糯。
  亓官殊还没有看清是谁,在他怀中的小家夥就已经挥着两只小短手,去抱亓官殊,咿咿呀呀地唤道:
  “父亲!”
  诶,你谁啊?怎么一上来就乱认父亲啊?
  我可没有孩子啊!我还没结婚呢!
  这个念头刚在脑海中浮现,亓官殊又立刻想起来另一件事。
  不对,他好像还真有个孩子!
  思绪回归,亓官殊惊喜地低头望向怀中软糯的小团子:“修妄,你的伤好了?”
  之前小修妄在医院之中,为了保护他的躯壳不受损伤,选择消耗自己的灵魂力量,去凝成古钟结界。
  最后,却被一个贪婪的邪祟打伤,撕咬掉了部分血肉。
  后来,就跟着邬铃儿一起回疆治疗来着。
  不久前,他还向邬铃儿问过小家夥的情况,当时邬铃儿说,小家夥在峒楼养伤。
  没想到,这么快,小修妄就已经好了。
  养好伤的小家夥,看上去比之前又长大了一些。
  现在估摸着,也有寻常婴孩半岁左右的大小了。
  他原本身上还没有长透的皮肤,现在已经彻底长好。
  尤其是他那双纯白的双瞳,现在也已经有了正常孩子的样子了。
  至少别人见到他时,不会怀疑他是普通小孩的身份了。
  小修妄长得十分可爱,尤其那双几乎和亓官殊一模一样的眼睛。
  如果是不了解亓官殊的人见了,估计都直接会以为这是亓官殊的亲生孩子。
  唯独……
  这孩子的模样,除了这双眼睛,还更像另一个人。
  邬铃儿伸出手,戳了戳小修妄的腮帮子。
  小修妄以为便宜姑姑是在和自己玩,跟着小姑姑的手指,一鼓一鼓地嘟起腮帮子。
  和小侄子玩得开心,邬铃儿没有忘记问:“哥,你还没跟我说过,为什么这孩子,长得那么像百里若啊?你什么时候和百里若有关系的?”
  没错。
  这孩子除了眼睛很像亓官殊以外,外貌长相,几乎和百里若有六分相似!
  虽然百里若双目失明,但如果把小修妄的眼睛遮上,绝对没有人会怀疑,这和百里若有血缘关系。
  亓官殊:这个问题,很难跟你解释,因为我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啊!
  亓官殊假笑一下,心底呵呵一声,默默在心中纠正了邬铃儿的名字:
  有没有一种可能,他不是像百里若,而是像…… 此界太平呢?
  微笑。
  好好好,瞿镜你这么玩是吧?你小子真有本事啊,到底做了什么,让一个尧疆圣蛊,居然除了主人以外,还认了另一个家人?!
  是我小瞧你了,我还以为你这家夥,真的就什么事都不做,一直往后退缩呢!
  原来你给我准备了这么大的一个惊喜啊!
  亓官殊一点也不觉得修妄长得像此界太平,有什么不对。
  他目光柔和地望着怀中的小婴儿,心底叹道:小家夥,你也喜欢你的另一个爹爹吗?
  没有将这句话说出来,亓官殊怕邬铃儿听了,会直接爆炸。
  也没有回答邬铃儿的那句问话,亓官殊干脆顺着势头,直接反问:“百里若去黄泉了?”
  “是啊,算算时间,他现在应该已经到了黄泉了吧。”
  ……
  黄泉路,一般只有死去的亡魂,才可以看到。
  从古至今,也一直流传着这样一句话:走过黄泉路,就彻底和今生告别,轮回之后,便无此生。
  而之前,亓官辞刚成为导游的时候,也是通过冥府的导游大巴,经过一次黄泉路。
  这条路,并不是给人走的。
  这是一条属于鬼魂的入阴路。
  寻常人只有在死亡的时候,才可以踏入这条路,只有两只情况,是可以在活着的时候,进入的。
  第一个情况,就是自身的气运低下,达到濒死的状态,魂魄无法锁在体内时,变容易失魂入阴。
  比如之前的亓官辞。
  他因为一直长时间的不规律作息,导致自己的气运格外低下,才会在深更半夜的时候,被路过的黑白无常勾错魂。
  第二个情况,就是等。
  每六年一次的爀鴠日,黄泉起大风,黄泉路开,生人可乘风入黄泉,得见孟婆庄。
  今年确实是那六年一次的爀鴠日,不过这个日子,在亓官殊的生日之后。
  而给亓官殊的药,必须在生日前吃。
  所以,想要去黄泉取药,就只剩下了一种方法——
  强行让自己达到濒死状态,出魂入阴。
  亓官殊三岁入峒楼,自五岁正式授予少司官一职后,每三年,就需要有一位修罗入阴,帮他从黄泉中取药,稳定魂魄。
  除了长老院的长老们,没有人知道为什么要去黄泉取药,也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少司官不能亲自去取药。
  不过,在尧疆之中,能够为少司官办事,是一件非常值得骄傲的事情。
  没有人会拒绝这份危险的任务。
  包括百里若。
  可以说,整个尧疆之中,除了邬铃儿,就只有百里若,是最把亓官殊放在心上的了。
  黄沙漫天之中,有一位穿着黑色长袍,带着兜帽,伸出一只手,松松扯着兜帽的男人,正在沙地上行走。
  这人几乎将整个身子,都掩藏在了黑袍之下。
  他伸出来拉住兜帽的手上,隐约可见精致的银色护臂,黑袍飘动间,还依稀可以看见挂在黑袍人腰间的一张凶兽面具。
  面具上挂着小银环和铃铛,在行走之间,碰撞出稀碎的乐声。
  走了不知道有多久,男人停下脚步。
  在黄沙飞舞的风浪之下,男人身上的黑袍和配饰,被吹的猎猎作响。
  这样大的风沙,让男人险些拉不住盖在头上的兜帽。
  兜帽飘下,男人的头发也在瞬间被吹得飞舞起来。
  发间,他充做发饰的银饰铃铛和小铜钱纠缠不休。
  除此之外,他用来遮盖双眼的黑色缎带,也在大风吹动下,跟随着头发一起卷动。
  “咳咳。”
  握紧拳头,抵在唇边,低声咳了两下,百里若的唇角溢出了一部分腥气的血丝。
  若无其事地抹去血丝,百里若透过遮眼布,“看”向了不远前,那处在风沙之间,若隐若现的小庄子。
  “孟婆庄,找到了。”
  轻声念出声来,百里若的唇角扬起,不难看出他此刻的高兴。
  没有任何迟疑,百里若任由斗篷和头发在风中吹动,一步一步朝着孟婆庄的位置走去。
  越靠近孟婆庄的位置,风沙的剧烈程度,似乎就越大。
  可奇怪的是,这些换做平时,都可以卷起百斤重的卷风,在面对这位双目失明的青年时,却只是将他的衣袍吹动。
  黄沙之上,地上的脚印出现了一会,又会很快被新吹过的沙子盖过。
  地面上,除了有一双成年男人稳健的脚步外,在脚步旁边,似乎还有一道巨大的爬痕。
  这痕迹看上去,像是蛇类的爬行踪迹,可这样大体型的蛇,又好像不太可能存在。
  尤其是——百里若的身边,明明什么动物都没有!
  “嘶——”
  “呼——呼——”
  风声下,一道轻到几乎听不见的嘶鸣声响起一瞬,不过,也只是一瞬,就消失不见。
  将全部的灵气,都凝聚在脚下。
  百里若一步好几米地前进,即便是这样,他也走了差不过一个小时,才走到了孟婆庄的门前。
  在庄门前站定,百里若抬起手做出一个止步的动作。
  这里除了他之外,没有任何人,也不知道他这个动作,是做给谁看的。
  “叩——叩——叩——叩——”
  握住庄门上的把手,在门上敲击了四下,百里若客气开口:“晚辈百里若,前来赴约取药,请孟婆赐药。”
  百里若这位自骄自傲的人,除了在亓官殊面前,会稍微收敛一些,在其他人面前,基本都没给过什么好脸色。
  可是现在,他倒是愿意为了亓官殊,对孟婆客气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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