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他这样的人要是看上宋知南,那就说明他脑子有问题,根本配不上聪明这个评价。
大家闻言松了一口气,既然根本没可能,那他们就放心了。要是林之洛眼瞎真看上宋知南,他们一定会孤立他嘲笑他。
联谊会主要在上午,中午12点半就散场了。大部分人还算满意,有些青年男女彼此看对了眼,打算进一步接触。也有人很不满意,比如那个李松。本来陆诗月开始时没直接拒绝他,被宋知南一搅合,陆诗月后面再也不理会他了。
李松气哼哼地回到霍峥嵘的小团体后,就开始跟众人吐槽宋知南:“本来联谊会办得挺好的,就是被宋知南给搅合坏了。”
其他人纷纷附和:“要是茶茶姐主办就好了。”
李松说:“姓宋的还当场给嫂子难堪。”
霍峥嵘的目光慢慢变得阴沉起来,他不允许有人欺负茶茶。
大家正讨论得热烈,霍峥嵘的另一个小弟王左鬼鬼祟祟地过来了,像是有事要说。大家赶紧散了,把空间留给两人。
王左附在霍峥嵘耳边说:“霍哥,那个山洞里面好像有东西……”
……
宋知南今天收获了一千多的杠精值,心情相当不错,连走路都是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
想到这里她还有些遗憾,要是她在前世就有杠精系统,就凭她在网上的人气,她不得杠成首富?
宋知南心情好,人也变得大方了,先出手买了那个“洗脑丸”,放着以备不时之需。接着她又下单了饼干、糕点、挂面等一堆吃的。她本来还想再来个大力丸,但商城上暂时没有。商城有一个好处就是会贴心地把东西换成这个时代的物品,可以显得不那么突兀。
她跟陆诗月和吴明珠不熟,对方也不知道她的全部家当,她可以适当拿出一些以前没有的东西。
宋知南回到新家,吴明珠和陆诗月都没回来,她俩可能回自己家去了。
她一个人也更自在,先吃饭,直接从商城买了两个素包子和一份凉菜,吃饱喝足,她开始整理院子,这几天她一直在忙着联谊会的事,种菜的事就耽搁了。今天一看,她上次洒的菜种都出芽了。
宋知南继续拔草、松土、浇水,之后再种上菜籽。其实直接买现成的菜苗最好,可是现在不是种菜的季节,她也不知道去哪儿买,干脆就洒上菜籽,再用空间里的泉水浇一下,那泉水虽然不是灵泉,也应该比普通的水好。
干了一个小时的活,宋知南有些累了,喝一杯茶水润润喉,开始修改文章,今晚得定稿,明天上班时拿到邮局寄走。
下午四点,宋知南就完成了任务。
该准备晚饭了,今天是星期天,食堂不开门。既然有房子住了,可以考虑一下开火做饭。
说到做饭,这个年代自然没有天然气,甚至连煤气罐都不普遍,大家主要是用煤炉子或是烧柴火。宋知南决定弄一只炉子回来用。
吴家院子里是有厨房的,晚上等吴明珠回来,她得先问下。
离天黑还有段时间,宋知南继续在院子里忙活,她正在拔草,就听门外有人敲门。
第28章
“谁呀?”
“小南, 是我。”
来的人是宋知夏和宋冬宝,宋知夏手里还提了一个篮子。
宋冬宝一看院子里没有别人在, 像猴子一样窜了进来,“哇,这院子可真大,不愧是吴厂长家的房子。”
宋知夏左看看右看看,也是一脸的羡慕,她说道:“小南,我给你送来一篮子好吃的。”
宋冬宝调皮地笑着说:“嘿嘿,咱妈都不知道。”
宋知南让两人进屋,一看这宽敞明亮的房间,两人再次发出一声感叹。最羡慕的还数宋知夏,这房间这么大这么明亮, 竟然是一个人住, 她这辈子还能住上这样的房子吗?之前她还暗地里嫌妹妹铺张浪费, 明明有住的地方还非出来租房子。现在一看,若是她能挣工资, 她也想出来租房子。
宋知夏掀开篮子上盖的白布, 里面是烙饼和咸鸭蛋。
她说道:“今天大姐回来了,她说想见见你,我叫冬宝过来找你,你不在家。饼是大姐烙的,鸭蛋是她带来的,她临走时让我给你送来。”
原主记忆中的大姐宋知春对她还不错,在娘家时挺照顾她, 时不时地还悄悄塞给她点零花钱。宋知春嫁到了郊区,宋上进看不上男方家, 嫌他家是郊区的,狠要了一笔彩礼。临结婚时,李玉华又跟男方家要粮票和肉票,弄得两家很不愉快。加上宋知春那个婆婆有些奇葩,总盯着她怕她补贴娘家,因此大姐并不常回娘家。
宋知南拿起烙饼一边吃一边说:“嗯,我上午去忙联谊会的事了,那帮龟孙子快烦死我了。”
宋冬宝现在对找对象的事无感,只关心吃的,问清楚联谊会不管饭后一点兴趣也没有了。
宋知夏对联谊会的事十分感兴趣,问东问西的,宋知南就随口多说了几句。
宋知夏一听会上有很多机械厂和钢铁厂的工人,遗憾地叹息道:“你说你要是早当上妇联干事该有多好,没准我也能参加联谊会,说不定我能找个更好的对象。”嫁给陈安华到底让她意难平。所谓饥不择食,急不择夫,说的就是她。
宋知南今天心情好,说话也好听了,还顺口安慰宋知夏一句:“没事,男人关了灯都一样,捏着鼻子凑合使吧,反正你也不会离婚。”两人已经领了证,哪怕没办酒席也是法律上的夫妻。
宋知夏窘得脸上飞起一抹红润,这个妹妹说话怎么那么口无遮拦?
宋知南拿出零食招待两人,两人随便吃了几口就主动帮着宋知南干活。
“你真要种菜?”
“是的,这么大院子不种菜可惜了。”
“你以前也没种过菜吧?”
“学学不就会了。”
人多力量大,有了两人的加入,干活的速度快多了。
两人一直在小院里呆到天快黑时才回家。
临走时,宋知夏迟疑了一会儿说道:“小南,你要是一个人害怕,我可以过来陪你。”
宋知南看着她:“还跟你一起住?那我搬出来是为了啥?”
宋知夏尴尬地笑笑,领着宋冬宝离开了。
宋知南和宋冬宝刚走,陆诗月就回来了。
她一进门就说:“明珠今晚在家住,我担心你一个人害怕就赶紧回来了。”
“诗月你真好,我越来越喜欢你了。”
陆诗月从家里带来了吃的,热情地邀请宋知南一起吃。宋知南也拿出一些零食,两人边吃边聊。
两人聊到上午的联谊会时,陆诗月蹙着眉头说:“那个李松确实不是我喜欢的类型,长相就不说了,就他那个性格我也不喜欢,还当面嘲讽你,没有一点气度,后面我就没再理他。没想到联谊会结束后,他一直跟着我走了好远,大家都说他这人一根筋,认准的事就不会轻易放弃。”
宋知南也皱眉,这个李松还是个死缠烂打的。也对,原书中好像提过一嘴,说他当初缠了好久才娶到陆诗月。然而,他们结婚以后李松又后悔不迭,天天羡慕霍峥嵘和别的哥们。书中站在男女主的角度看,李松似乎很让人同情。毕竟他是那么的豪爽大方讲义气,却娶了陆诗月那么个“矫情、事多、心眼小”的媳妇,家庭生活一点也不幸福,令人扼腕叹息。
但宋知南站在陆诗月的角度看只想破口大骂,当初是他死缠烂打,把人娶回家又不知道珍惜,两人出了问题,也不想着跟妻子好好沟通,解决问题。天天就知道羡慕别人,把自己装成一个无辜的受害者,博得大家伙的同情,让别人站在他那边一起骂陆诗月。实际上最惨的是陆诗月,人家本来就是个心思细腻的文艺青年,却嫁了一个自以为是的大老粗,半辈子过得不舒心。
宋知南说道:“那你更不能理他,他这人脑子不好使,性子偏执心里没有数。你可别把死缠烂打当作深情。”
陆诗月重重点头:“知南,别看你年纪小,可是你真的懂的多。别人说他是因为真心喜欢我才这样对我,可是他一直跟着我,我心里很害怕,还怕别人说三道四。”
“他以后再纠缠你,你就告诉他领导,他这是耍流氓。”
“行。”
两人聊了一会儿,便各自回房休息。
宋知南回房后,看了两个小时的书,洗漱一下就睡了。
睡到半夜,宋知南突然惊醒过来,她听到有人在敲门,一下又一下的敲,缓慢而有节奏,那声音仿佛敲在心口似的,让人平添一丝不安。
宋知南想了一下,正常情况下,邻居不会在半夜敲门,很有可能是附近的小流氓知道这院子里住着三个女孩,过来撩闲骚扰。
她不管对方是谁,既然敢骚扰就得让他们付出代价。
想到这里,宋知南飞快地穿好衣服,顺手摸出钢筋和手电筒,穿上鞋更方便奔跑的球鞋,蹑手蹑脚地打开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