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会是金铃子做的吗?当年他确实教了他很多法术,谴灵术却比较特殊,奚彻自然也有顾虑,从未教给任何人过。莫非是他从自己的遗物中发现只字片章,搞出这么多事情?
  “你现在是否怀疑攻击学生的怪物与那些白骨一样,被施过谴灵术?而且,那些怪物的诞生还跟阿撒有关。”
  奚彻惊讶地看了褚炎一眼:“你怎么这样称呼……称呼战胜魔王?”
  褚炎沉默了一下:“这样叫方便。”
  叫这么亲切,莫非面前这个家伙也是他的潜在崇拜者?怪不得听到他是魔族时,他丝毫没有动摇。
  不过奚彻现在的身份也没有多正大光明,没有资格质疑人家,便继续说下去:“我现在暂时无法厘清纹身、白骨以及尸体的关系,只有一点能够确定,那些攻击我们的并不是魔族,他们……应该是人类,不知道什么原因变成那样的。”
  褚炎面色平静地补充道:“而且是已经死亡的人类。”
  “你也感觉到了么?”
  褚炎点点头:“离得很近时也听不到呼吸声。”
  奚彻咬了咬嘴唇,犹豫着说:“明明是死人,却还能行动自如,我只能想到僵尸。”
  褚炎略一思索,摇头道:“不可能。旱魃,后卿,赢勾,早在祖神时代就被一一斩杀,世上怎么还可能存在僵尸这种邪物。而且,那些怪物可比僵尸弱得多。”
  褚炎提到的这几个厉害的僵尸祖宗,在这个世界也存在。不过那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情,甚至在奚彻诞生之前,就已经成为传说,理论上第一批僵尸只能由这几位亲自侵染浊气培养出来,之后才能一代传一代,所以他这样说没毛病。
  “你忘了那天在白骨地咬我一口的尸体吗?”
  奚彻犹豫着,还是决定把实情说出来:“不能排除这世界上有什么邪术……可以炼制那样的僵尸。”
  比如他自己,就曾经误打误撞地炼制出过一头。
  这件事他也是刚刚想起来的,那是很早以前的事情了……虽然他很快便将它毁掉,也再没碰过那个术法,但是在尸体的身上发现了大敕的花纹,奚彻就不能不多想。
  此术名为“复活”,当年奚彻之所以会钻研此术,是因为一名叫作金铃子的手下求到他面前,希望他能够复活他的母亲。
  没错,就是毕源记忆中出现的,那个坐在轮椅上的人,金铃子。
  那时奚彻刚到魔界不久,一手精妙的谴灵术却已经为很多人所知,金铃子不知从哪里听说了谬传,就误以为他能将死人复活,特地来求。
  其实谴灵术只能共享死者生前的记忆,为生者传达死者的意愿,并没有那么神奇,更不能叫人起死回生。
  金铃子却觉得奚彻是自己唯一的希望,抱着他母亲的尸体在慎王殿前跪求五天五夜,奚彻终于答应。
  想想吧!有个人抱着具尸体跪在自己家门口!多吓人!
  而且金铃子的遭遇也实在令人唏嘘,奚彻忍不住对这个十六岁的孩子心软了。
  金铃子是在近一年间忽然在魔界扬名的,据传他心狠手辣,天分极高,小小年纪却有一把硬骨头,就算面对很多强大的魔族,也丝毫不怵。
  金铃子是人类与魔族的孩子,他的出生是个意外,出生之后,便一直与人类母亲生活在一起。金铃子十五岁那一年,魔族的父亲知道了他的存在,便降临人界,要将他从母亲手里抢走。
  那次事件导致金铃子母亲的死亡。
  金铃子偷偷保存了母亲的尸体,然后用了一年的时间,杀死他的魔族父亲。金铃子为了杀掉他的父亲,变成了真正的魔,不可能再回人界生活,从此之后,便在魔界流浪。听说奚彻会谴灵术,就来求他复活他的母亲。
  奚彻从没试过复活一个人,他答应会尝试研究,而且那时他也十分好奇,想知道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复活之法。
  结论是,不可能。
  神也不能逆转生死。
  奚彻用尽一切办法,后来确实成功将金铃子的母亲唤醒,但是她已经不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是一头没有思想的怪物,是行尸走肉。她认不出自己的儿子,不会再温柔地唤他的乳名,只会胡乱咬人。
  用这种办法复活一个人,不会给任何人带来幸福,只会让亲人更加痛苦。
  金铃子无法对母亲下手,奚彻代他杀死了那头“僵尸”,并且严肃申明,不许他再用复活之术。
  金铃子答应了,并且自那之后,他便跟在奚彻身边,成了他的手下。
  奚彻考虑过自己会失败的原因,有很大的可能性还是因为被他召唤出的魂魄并不完整,毕竟他的母亲那时已经死去一年之久,魂魄应当早就消耗得所剩无几。她的躯体被强行“复活”,却无魂魄支撑,就变成了行尸走肉的怪物。
  就奚彻使用谴灵术的经验来看,其实很难召唤出比较完整的魂魄。生前有过修为的人可能会好一点,魂魄不容易消散,如果是普通人,一旦死亡,魂魄就会像消耗品一样,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浅。
  如果说这世界上有一个人还懂“复活”和“谴灵”,那必定是金铃子。
  现在,所有的线索都指向他。
  可是他为什么要做这些事?而且他明明教过金铃子如何谴灵拘魂,如何谴灵招魂,怎么他用出来的术法却如此粗糙。
  褚炎听出奚彻话里有话,便不再问下去了,他知道奚彻平时会做一些很出格的事,猜测他或许曾经研究过类似的术法。
  那么很大可能这件事真的跟他有关,照阿撒的性子,估计会将这件事管到底。
  “不论如何,现在情况很危险,目前不知幕_后黑_手是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炼制僵尸的……这么多学生,待在这里太不安全了,先带人撤退吧。”
  奚彻虽然不是带教老师,现在甚至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学生,可是在明知这里有危险的情况下,他也有站出来负责的意识。
  或许是因为已经习惯了做一个决策者。
  褚炎听明白他的话,自然赞同,立刻走出帐篷组织学生们集合——这些学生都是玉京学院的人,也就是明照天神的徒众,他有责任带领他们到安全的地方。
  奚彻也跟着走出去,雨已经停了,他们便把还躲在帐篷里面的同学们喊出来,让他们在外面的空地集合。
  可是这件事并没有很顺利地进行,别人都还好,早就吓得六神无主了,有人安排他们接下来要做什么,自然只有听从的份。
  偏偏这次出征的学生里,却有荣石这个傻逼。
  荣石第一次跟着来猎魔,本来想大显身手为他老爹争光,没想到一来就遇见这种事,吓得六神无主,简直想立刻逃跑。
  可是他胆小不代表他懦弱,荣石就是个又胆小又爱惹事的傻逼。一看到出来主持大局的居然是奚彻这个他平日里瞧不起的讨厌鬼,荣石顿时忘了胆小,只剩下惹事了。
  他带着罗青,还有他的几个小弟,跟奚彻唱反调:“我们凭什么听你的,你算老几?”
  奚彻对这个人简直无语了,他幼稚得像小学生,但是可恶指数又远远超过小学生,让人很想打死他。
  “怎么回事?”
  褚炎听到吵嚷,皱着眉走过来,荣石看到他,立刻出言嘲讽:“呵,居然找了这么个丑八怪当靠山。”
  褚炎来到人间,为了不引人注意,特地伪装容貌,比起荣石身边风流倜傥典型渣男的罗青自然不起眼,但是怎么也谈不上丑陋。
  彻忍不住抽抽嘴角——这家伙在说什么,他生而顶天立地死了也理直气壮,凭得都是自己本事,要什么靠山?!还有,为什么从这傻逼的语气中听出了攀比?这他妈有什么好攀比的,谁要跟他比啊!
  荣石已经不理他俩,举起手臂,高声呼喊号召大家:“我劝你们不要随便跟他走,这娘娘腔平日里在学校又不是多厉害,他有什么能力保护大家的安全,啊?说不定半路就被怪物叼走了。不如跟着本少爷,在这里等带教老师。”
  荣石虽然不靠谱又爱惹事,可是也不可否认,他说的话确实有几分鼓动性。学生们不可能真的扔下带教老师离开,怎么也得等老师们回来,且奚彻平日里在学校也确实不起眼,偶尔爆发一次,那不叫实力。
  于是很多准备跟他一起离开的学生都心生退意。
  荣石得意地朝奚彻挑挑眉,向他示威,他身后的几个狗腿子也跟着起哄,似乎想趁机上前推搡奚彻。
  褚炎见状往前踏了一小步,把奚彻挡在身后,也不说话,直直盯着那些想靠近奚彻的家伙。褚炎虽然换了容貌,可是明照天神的气质根本藏不住,一双凤眼不怒自威,盯着人看时,不说话也很吓人。
  奚彻不在意地笑了笑:“我们没要求大家一定要跟我们走,只是将可能存在的风险说给你们听。腿在你们身上,要走要留自然你们自己决定。”
  正当众人犹豫不决时,忽然有人从远处跑过来,一边跑一边惊慌失措地喊奚彻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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