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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至于从军营门口到梁州城内,就一条笔直的大路。
  为了方便办公,顾朻现在住在知府后衙。
  周知府一家暂时搬去了周毅那边。
  知府衙门就在州府的中轴线上,赵淩只要确保自己不拐弯,就不会走丢。
  他当然不会拐弯。
  “大毛,你看边上的玉米是不是比我们院子里的长得快?”
  小毛驴低着头猛猛往前一路小跑:沿当前道路继续行驶十里。
  “大毛,跟你说话呢!”
  “大毛,你还在线吗?在的话昂一声?”
  小毛驴:“昂。”请继续沿当前道路行驶。
  “大毛,那边是不是有一朵花花?超大!”
  小毛驴觉得背上一轻,就见赵淩跑地飞快。
  小毛驴导航立马跟着发足狂奔,嘴巴一张,咬住赵淩的后衣领开始扯:您已偏航,请调头!
  “哎哎哎!”赵淩企图挣扎,“我就摘一下花花!”
  小毛驴:调头!
  赵淩只能被小毛驴拽着到了府衙。
  闻公公见是赵淩,都不用通报,直接领着人到顾朻办公的厢房,还给他搬了一张椅子,让他坐着等。
  顾朻正在跟人说事情,见赵淩过来,直接对他招招手,让他过来一起听:“说水泥作坊的事情呢,正好你过来看看。”对面露不解的几个本地官员说道,“喏,水泥可是水灵……赵淩做出来的,他最懂。”
  赵淩可不敢把功劳揽在自己一个人头上:“我就是打了个样,家里的小窑烧不到温度,还得工部的大师傅们改进。”
  几名工部的大师傅们比赵淩更不敢居功,赶紧拱手:“赵四郎过誉了,我等不过是给您打打下手。”
  士农工商,工匠地位低下。
  但在普通百姓中,工匠的地位其实很高。
  譬如说大夫,就是医匠。
  另外就是工匠有一门吃饭的手艺,不用像农民那样看天吃饭,收入相对比较稳定。
  家中要是有关系能送孩子去工匠那里拜师学艺,那是要好好庆祝的。
  在京城工部那里挂了号的大师傅,还是能够参与水泥这种大项目的大师傅,社会地位已经很不错,出门在外也得被叫一声老爷。但在赵淩面前,他们可不敢倚老卖老。
  人家那是真的有技术,新脑子比他们可好使得多。
  他们现在掌握的技术来源于谁,谁让他们成为掌握了水泥烧制这门技术,从而让自己在工部的众多匠人中间高人一等,都是赵淩。
  退一步,哪怕赵淩没这份技术,那也是太子跟前的人,他们敢怎么对赵淩?
  本地官员们顿时对赵淩刮目相看,其中就包括周知府。
  周知府笑道:“四郎的嘴是真严,在周爷爷家吃了那么多顿饭,竟然一个字都不说。”
  “嘻嘻。”赵淩嬉皮笑脸,立马被顾朻掐了一下脸。
  “认真点,一会儿还要说玉米的事情。”顾朻对其他人说道,“玉米也是他遣人弄来的。”
  他让人弄来的,又不是他种出来的,只整理了一下玉米的种植生长记录,手上连土都没沾过几次,他懂个什么?
  赵淩腹诽,感觉过来给米希跑腿,还不如在家写作业。
  另外一点顾朻没说的是,他这次带来的牧草的种子,也是赵淩弄来的。
  要说玉米还有迹可循,那牧草真的犹如天降。
  要知道赵淩三岁之前,就是个养在家里的庶子,家门都没出过几次,哪里能弄来什么新种子?
  偏偏他有,还在大冬天种了出来。
  现在问赵淩三岁时候的事情,赵淩自己怕是也记不清楚了。
  能怎么解释呢?
  只能是祥瑞!
  嗯,等他登基以后,他也要把赵水灵放在御书房里。
  赵淩不喜欢这种枯燥的政务工作,他更喜欢在田间地头作坊琢磨各种有趣的东西。
  不喜欢归不喜欢,真让他参与其中去讨论去提意见,他都能完成得很好。
  毕竟他也算是在御书房里成长起来的,听都听会了。
  他也没表现得太过老练。
  这次过来,主角是太子,他做点辅助工作就得了,真的什么事情都让他来干,他还不如在家写作业。
  嗯,等会儿去三姑姑家看看表哥们,不知道上次布置的作业做完了没有。
  等送走了周知府等一干人,赵淩把米希画的图给顾朻看,想起来米希的嘱咐,很随意地对闻公公说道:“闻公公,让人帮我买点笔墨纸。”
  闻公公都不需要请示顾朻,立刻让人去采买,回来问他:“你什么时候回去?我让人给你一起送去。”
  赵淩还没开口说话,顾朻说道:“一起用过晚膳再走。”他看着眼前的舆图,问,“巩盛现在也在军营?”
  “在的。”
  顾朻没犹豫:“晚膳后,我跟你一起去军营。”
  赵淩立马一下蹦起来:“那你先看着,我去我姑姑家一趟,一会儿就回来。”
  顾朻看他跑得飞快,赶紧吩咐闻公公:“找个人跟着,别又走丢了!”
  闻公公赶紧领命而去。
  这小祖宗,对自己的方向感一点数都没有,在城里已经走丢了好几次,郊外更不用说,考察个玉米地都能考察到另外一个山头,偏偏还爱自己一个人乱跑。
  顾朻当天跟赵淩一起去了军营,叫上了米希、巩盛、余将军、李少保等人一起讨论米希画的舆图。
  在这个人口紧张物资更加紧张的时代,国家养不活太多的职业军人。
  完全脱产,专注于作战训练的精兵,数量比一般人想象中要少得多。
  大虞各地边境驻军动辄三五万,多的像凉州那样的边境驻军有几十万,但其中真正能打的精兵,人数也就一万多。
  这个比例已经非常非常高了。
  剩余的军队不是不能打,而是没那么能打,也就是比草台班子强一点,但不多。
  现在粮食产量,不管种什么粮食,亩产也就是两百到四百斤,有些自然条件不好的地区,只能种植类似荞麦这样的粗粮,亩产可能就几十斤。
  税收不可能把地里的产出全都收上来,得给农民留出不说吃饱饭,至少也是饿不死的粮食,以及来年的种粮。
  收上来的粮食,经过蹭蹭盘剥/合理损耗,送到一个个具体的士兵手上,能够剩下多少?
  练兵,伴随的是大量的体力消耗。
  肉蛋是必须跟上的。
  另外还有这个年代最费钱的军种——弓箭手。
  弓箭的磨损和损耗极大,都是钱。
  这样培养出来的精兵,上了战场可不会百分百都能活着回来,是有损耗的。
  哪怕活着回来了,缺胳膊断腿也已经丧失了战斗力。
  像这次巩盛带队出来的百骑,是一人两马的配置。
  太子顾朻的亲卫三百人,同样是一人两马。
  这么一支四百人的队伍,在梁州城外的山林里,已经可以横行无阻。
  赵淩跟着开会开到一半就撑不住睡着了,剩下他们说了什么,自己也不知道。
  后来大概是开完了会,赵淩好像记得自己被叫醒,迷迷糊糊坐上驴车,被送回了营房。
  过了五天,赵淩琢磨着吃嫩玉米的时候,顾朻带着人马出去“划线”。
  “咦?我被丢下了?”赵淩听到消息太过惊讶,手上一个用力,真的掰下了一根玉米。
  出去团建竟然不带他!
  “哎!”来福看到像是一下掰在他身上,“你怎么把玉米给掰了下来?还没长好呢。”
  还好是在自家院子里,没别人看到,不然又要被弹劾。
  掰都掰了。
  赵淩干脆把玉米叶子层层扒开,露出里面一排排整齐的小玉米粒。
  这一穗玉米大概有赵淩的手掌长,白的粉的紫的颗粒排列紧密整齐。
  赵淩用手轻轻掐了一下,破开的玉米粒爆浆,直接滋到他脸上。
  “啊。”
  “喵喵喵!”
  抹布不知道从哪儿冒了出来,站起来扒住赵淩的裤腿,嚷嚷着要吃。
  赵淩把玉米掰断,自己试着啃了一口:“嗯,甜的。”然后把一小半给抹布。
  怎么像水果玉米?
  他只是悄咪咪把空间里的玉米和从京城带来的玉米种子混了混,还混成新品种了?
  抹布闻了闻,小心翼翼用牙轻轻嗑了一口,吐掉了。
  98号汽油猫猫,拒绝添加95号汽油。
  赵淩就一个人蹲在玉米地前啃了一穗生玉米。
  结论是:“太小了,再长几天。”
  然后他第二天又掰了一根玉米,空间里的,蹲在玉米地里背着人跟抹布一起吃。
  等来福发现的时候,只剩下一根玉米芯。
  来福看了看小儿胳膊粗的玉米,很想也掰一根尝尝。
  不不不,院子里满打满算就一亩多点的玉米地。
  算了,摘玉米不行,还是去摘辣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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