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息禾在水中游了大半天,又徒步走了很久,如今浑身酸软,委实没有什么力气再走。
只是霍去病说得在理,如今此地全是血腥味,容易吸引野兽。
“好。”息禾应道。
霍去病走在前面开路,息禾跟在后面。
林间叶子上的雨露时不时滚落,将两人身上的衣服打湿。
离开了火源,息禾重新感觉到了冷意,下意识的揉搓着自己的胳膊。
霍去病回头看了她一眼,见她紧紧的跟在他的身后,眼神警惕的观察着四周,身体在轻轻的颤抖。
他握住息禾的手,感觉到她的手很凉。
“上来,我背你。”霍去病蹲下,声音听不出情绪。
背她?
息禾看着眼前宽阔的后背,不知道该怎么反应,小声道:“公子,我可以自己走的。”
霍去病回头看她,皱眉。
她不敢再说话,立即将手搭在霍去病的肩膀,身体贴在他的后背,呼吸都轻了很多。
直到她感觉到他身上传递而来的温度,才感觉到一丝真实,她并没有在做梦。
她感觉自己身上变热,趴在霍去病身上,一动也不敢动。
霍去病并没有想太多,他稳稳当当的将她背起,脚步稳健的在山林中穿行。
这一路上并没有遇见野兽,想来是霍去病提前发现绕行。
息禾由于整个人都很困倦,又霍去病在身边,很是安心,一不小心便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是在一间老旧的屋子里,身上已经换了一身由桑麻制成的麻衣,身上还全是补丁。
这是在哪?
息禾起床,打开房门,便见着一个陌生的妇人在院中搓洗衣服。
她怀着孕,肚子很大,看上去即将临盆。
“小娘子,你醒了?”她起身拘谨的走到息禾面前,小声的询问。
息禾刚睡醒,人还是懵的。
妇人见状,立即问:“你是不是在找那位长得十分俊俏的小公子?”
息禾点头:“请问您知道他去哪了吗?”
“他进山去了。”妇人道。
进山做什么?
“你刚醒,想必饿了吧,我去厨房给你拿个馍馍吃。”妇人说着,抱着大肚子往厨房走。
“谢谢。”息禾点头。
在别人家中,她也不好乱走,只好打量周围的环境。
周围只有几户人家,用泥巴和茅草搭成,房檐低矮,看起来只能够遮风挡雨。
就在这时,妇人走了出来,一只手拿着馍馍一只手拿着一碗清水:“小娘子,家里只有馍馍,还望莫要嫌弃。”
“您好心给我吃的,我谢您还来不及呢,怎会嫌弃。”息禾感激的从妇人手中接过吃食。
息禾也饿了,谢过妇人之后,便掰开馍馍就着清水吃。
妇人又坐了回去洗衣服。
息禾边吃边与妇人闲聊。
原来这妇人姓林,刚与丈夫成亲两年,公爹已经早早便去了,她的丈夫和婆婆这时在地里忙活着。
如今肚子已经怀胎十月,也就是这些日子就要临盆了。
息禾忍不住皱眉:“林娘子,你都快要临盆了,你家人怎么放心你一个人在家里?”
林娘子摸着自己的肚子,脸上有些无奈:“如今正是春耕,家里就靠那几亩地活着。我家里人口简单,若不是我快要临盆,此时我应该也在地里忙活呢。”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息禾便不知道说什么了。
就在这时,霍去病单手抓着两只瞟肥的兔子,另一只手拿着剑,目光冷峻的从外面走了进来。
息禾立即上前迎接:“公子,你回来了。”
第58章
此时以是未时,碧空如洗,空气中都带着泥土的腥味。
霍去病朝着息禾点点头,将手中的兔子放下。
息禾看着灰扑扑的兔子,眼睛又大又圆,看起来超级可爱。
她忍不住问霍去病:“您刚才进山,是去打猎吗?”
“不是。”霍去病撇了一眼脚下的兔子,“我去用军中的法子联系了勾越他们,想必今晚他们便可以找到我们。至于这两只蠢兔子……是它们自己撞上来的,就捡了回来。”
“这样吗?”原来守株待兔不是虚构,真有这么蠢的兔子。
霍去病问:“你喜欢兔子?”
“喜欢。”
息禾想到了麻辣兔丁、麻辣兔头,口中生津。
可惜这个时代没有辣椒,吃食的种类也少,胡椒也还未传入中原。
张骞两次出使西域,第一次出使西域被困在匈奴十年,匈奴内乱才乘机逃回中原,带回来的种子并不多。
要在霍去病打通了河西走廊之后,张骞第二次出使西域,胡椒才被带回中原。
葱姜可以去腥,西汉时期倒是有,由于珍贵,并未曾传入百姓家。
这个时代真是哪哪都不好,啥都没有,吃食也简单。
息禾想到这,砸吧砸吧嘴。
可惜了。
息禾还是忍不住叹了一口气:“要是有葱姜就好了,可以焖煮去除腥味,煮出来的味道定是极美。”
霍去病闻言讶异的看着她,无奈道:“你说的喜欢,便是喜欢吃兔肉?”
息禾不明白他为何这般问,点点头:“自然。”
兔兔这么可爱,自然是要吃兔兔啊。
霍去病打量着息禾,此时她只穿了破破烂烂的麻衣,雪白的胳膊被布料磨得泛红,自己看上去就是可怜胆小的兔子。
此时她摸着兔子的耳朵,看上去对兔子极为喜爱,没想到竟是对它的肉垂悬欲滴。
想到这,霍去病收回目光。
林娘子见霍去病与息禾都是不像是会下厨的人,便道:“这兔子我来处理吧。”
霍去病拒绝了:“无碍,我来处理即可。”
息禾不会做菜,连番茄炒鸡蛋,她都掌握不好火候。
因此不敢吭声。
霍去病说完便干净利落的将兔子给宰杀,将内脏丢掉,然后将兔肉切丁。
可爱的兔兔便成了一盘肉丁。
西汉发现的铁矿少,因此铁器也少。
平民大多用的是陶瓷焖煮食物,而用青铜制成的鼎只有权贵才用得起。
铁锅推广到民间作为炒菜,已经是宋朝的时候了。
由于陶瓷的导热效果没有铁锅好,做饭的时候会比较废木柴。
像兔肉这样的肉类想要炖熟炖烂,只能小火慢慢的熬煮。
兔子膘肥,霍去病先将肥肉放入陶锅中焖煮出油,之后再将肉丁与盐放入锅中焖煮。
小火慢炖了两个时辰,兔肉变得松软,看上去变得十分的可口。
息禾在一旁观看,好像味道不错的样子。
到了酉时初,林娘子的丈夫和婆婆从地里回来了。
这时,兔肉刚好出锅。
林娘子的丈夫和婆婆都是老实本分的人,许是霍去病的气场太强,他们有些拘谨放不开。
息禾却不讲究那么多,拿起筷子尝了一口兔肉,绵软的口感在口中化开,味道还不错:“好吃。”
她道:“公子,没想到你还会做饭?”
霍去病颔首:“这有何难。”
军队行军会随身携带干粮,若是在山林中,也会打些野味改善伙食。
他在军中接受训练,自是什么都会些。
息禾闻言不敢说话,就算不难,她也不会。
吃过饭后没多久,勾钺和青章带着部曲找来了。他们亦是风尘仆仆,想来是这一路寻她受累了。想到此,息禾便有些愧疚。
青章扭捏的走到了息禾的面前,像是做错的孩子:“姐姐,对不起,都怪我不谨慎才让你让那些江湖人给劫持……”
“跟你没关系,不用自责。”息禾摸了摸青章的脑袋。
青章仰头看息禾:“姐姐,你不怪我?”
息禾无语:“怪你干什么,要怪就怪那些想要杀我的人身上。”
她自己都是大人,自己不谨慎失踪怎能怨恨一个孩子。
另一边,勾钺在一旁上下打量了息禾。
见她除了面色有些苍白,精神还算不错,便将心放回了肚子里。
随即他收回眼神,将一个朴素的匕首递给霍去病:“公子,这是您让我准备的匕首。”
霍去病接过,拍了拍他的肩膀:“辛苦了。”
他的手抚摸着匕首,随后递给息禾。
这是他让勾钺专门给她准备的。
“给……我的?”息禾看着面前的匕首,匕首的刀身很短,匕首的握柄刚好能一直手抓住,正可以贴身收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