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初到人间,不识路,正好路上有一只小草妖路过,庄锦复如见到儿时玩伴一样欣喜,走上前去问路,谁知那小草妖恐惧地说:不要抓我!然后迅速逃跑,直到小草妖都跑得没影儿了,她还愣在原地,不知道为什么妖那么畏惧她。
人和妖难道不是最好的朋友吗?
她继续前行,夜宿河边树上。深更半夜,窸窣的动静把她吵醒,空中有修士御剑而过,目标明确地追着一只小狐狸,小狐狸冲进了树林里,爬到了她旁边的树上躲避。
修士御剑在林前停下,摸黑进入树林,几人从树下经过,没有发现小狐狸。
待人走远,庄锦复摇了摇树叶:喂,她们为什么要追你啊?
小狐狸看清庄锦复靛蓝的修士服之后,尖叫出声:啊!不要杀我!
在那里!杀!一道剑光飞快地从眼前闪过,一击命中狐狸的心脏,小狐狸僵直着身体,从树上跌落下去。
庄锦复恐惧不已,她不敢出声,她在树上看见了破腹取丹的全过程。
庄锦复彻底崩溃了,是她害死了小狐狸,如果让她再来一次,她一定要救下小狐狸。
后来庄锦复与杀妖取丹的人为敌,救下了无数的妖,不过她的心思过于良善,对于滥杀妖的人,因是同族,她下不去手;对于恶妖,她也下不了杀手,她同情逐渐走向灭族的妖族,于是,修士要杀她,恶妖也因痛恨修士而不放过她,哪怕她的手中从未沾过鲜血。
她渐渐成为众矢之的,被人追杀到仅剩一口气的庄锦复撑着木棍在山野里漫无目的地走,打算走到哪儿,就死在哪儿。
她在山间遇到了一个牧童。
放牛的小孩儿天真无邪,她童言无忌:道士阿姊,你为什么看起来像是快死的样子啊?
庄锦复舔舔干裂的嘴唇,张嘴说话之时嘴皮裂开,一股甜腥弥漫在口中:我就是快死了。
牧童:
庄锦复走累了,干脆坐下来跟牧童待一会儿,她心如死灰,没头没尾地问她一句:小孩儿,要是所有人都讨厌你,你该怎么办?
牧童拔了一根狗尾巴草,顺毛捋着玩,单纯的目光注视着庄锦复:那就不管她们就好了啊。
怎样才能做到不管?
唔你问的问题有点难,牧童撑着脸做思考状,嗯做一个无情的人。
庄锦复听罢,重复念着做一个无情的人,忽咳咳咳了几声,她捂住嘴,还未看便知道手心的湿热是怎样的鲜红,她放下手,看着手心的红色,才发觉这点红是她身上唯一的鲜亮。
小孩,你说得有道理。
牧童停下玩草的手,急道:道士阿姊,你吐血了!
庄锦复用血迹斑驳的帕子擦去手心的红,撑着木棍站起来说了一句:小孩儿,再见,谢谢你。然后步履蹒跚地走向不知通向何处的路,她的身影逐渐消失在荆棘丛生的荒野里。
两年后,上清山出了一位天资卓绝的天灵根女修,她以纱覆面,身着白梅绣边的白衣,腰配一把白剑,冰肌玉骨如傲雪凌霜开的冬日白梅,她将一套上清剑法打出了太上无情之势。
她的所到之处,滥杀妖之修士,不论门派,一律杀之。
被追捕虐杀的妖族得到暂时的喘息,这位帮妖的女修,声名狼藉被千夫所指,人人皆叱骂其为贱贼叛徒,上清宗曾将她扫地出门,谁知恶妖反杀人类之时,此女修同样将妖斩于剑下,她临乱不避,救祸除暴之时,又被人骂作是软骨头墙头草。
后来,滥杀妖之修士、造乱袭人之恶妖,她一律绝情杀之,她只奉正义,不问出身,周游各处救祸除暴,渐渐有清名传来,人称尘外无情客。
她奉着她的正义,最终无情道成,飞升成仙。
庄锦复怀中的人不知做了什么美梦,脑袋上冒出了毛茸茸的红狐耳,沉于酣梦中的苓术安安静静,跟王里赋针锋相对时的悍然全然不见,瞧起来竟有些恬静。
隔着被子虚揽住苓术的手缓缓向她的脑袋靠近,动作很轻地碰了一下苓术的狐耳。
庄锦复眼中尽是释怀后的安然。
小狐狸,她救下了。
第14章 庄锦复的脸罕见地,泛起了红晕
苓术醒过来的时候,身边的位置已经空了。
舒适的锦被拥着她的身,寝宫里尽是冷冽的香气,侧着脸睡着,不用刻意去嗅,便能闻到庄锦复头发留下的茉莉香,一缕光阳光从窗棂照进来,照在庄锦复睡过的位置。
苓术伸手去摸,被褥已经凉了,她依恋地触碰照在这个位置上的光,就好像她隔空触摸到庄锦复身上的光一样。
难以置信,她竟在庄锦复的寝宫里与她共眠一宿。
掀被下床,床边架子上放置了一套叠好的新衣,外衫是藕白色的,裙摆上绣着翩跹飞鹤,所配的中衣却是绛红色的,穿上身,露出绛红色的衣领来,正衬出苓术身上的那股野劲儿。
这会是她特地为她挑的衣裙吗?
对着穿衣镜,瞧着镜子里脸色略苍白的自己,下意识去找口脂,似乎唯有唇上有朱红才能配得起她送的这抹亮色。
苓术如愿在妆奁处寻到口脂,在手指触碰到瓷盖的瞬间,苓术收回了手。
这是庄锦复的东西,庄锦复用过的口脂,若她也用,是否也算一种相吻?
犹豫之间,海姑悄悄开门,端着洗脸水盆轻手轻脚走进来,本想看看苓术醒了没,床上寻不见人,转个身便在梳妆镜前看见已经穿戴整齐的苓术,便道:醒了?仙尊在饭厅等你吃早饭呢。
一听她在等,苓术没敢磨叽,顾不上什么口脂不口脂,急急忙忙顶着一张素脸就去了。
饭厅里,圆桌上摆着整齐的吃食,庄锦复坐在小几旁酌饮着茶,抬眼看到来人,轻道一声:来啦。
嗯嗯!早上好师尊!
嗯,早上好。二人入座。
桌上摆着的都是些常见的早点:灌汤包、水晶虾饺、小笼包、皮蛋瘦肉粥不过苓术有些意外的是,满桌七样吃食,无一不是她不喜欢的。
庄锦复坐下就没说话,低头小口吃起来,她吃得不多,苓术看她吃得文雅也不敢大口吃,她喜欢水晶虾饺,吃了一个心痒痒,没敢再吃第二个。
庄锦复一直没动过水晶虾饺,却突然夹起了一个,放到苓术碗中。
第一次跟师尊吃饭,很拘谨吗?庄锦复忽然来了这么一句。
苓术笑也收敛:没没有。
那喜欢为什么不吃?庄锦复抬眸瞧她,神色看不出波澜,却有一种震慑人的肃静。
因为师尊吃得不多,我多吃,显得我贪嘴。苓术越说越小声。
庄锦复好似在教她偈语,话中有话又似无话:你喜欢吃,便吃到口中,顾忌太多,只会徒增烦恼。
此话入耳,苓术眸中一亮,咧嘴笑说:好!忙将碗中的水晶虾饺夹起,大快朵颐起来,那欢脱的模样,仿佛吃的不是民间常见的食物,而是天宫瑶台宫宴。
庄锦复心中喟叹,少年人心思单纯,欢喜的情绪表达得畅快,一口虾饺便可让一个少年人获得晨间的满足感。
一餐用毕,庄锦复去了书房,苓术不想回自己的殿中去,好不容易借由病中赖在师尊身边,她可不想轻易离开。她想起白夫子罚她抄写《道德经》三遍的事,于是她找了个借口去敲庄锦复的书房门。
进来。隔着门,她的声音从里头传来,像是从幽深的深谷里传出的一点儿幻影,她身上那种与世人隔阂的疏离感更明晰了。
苓术开门时轻手轻脚,嘎吱的声响犹如在提醒她,她进入到了世人连想都不敢想的高人隐居处。
走进入,满室书墨香,东边的窗子旁放置了一张书案,上面堆叠满了一本本形制统一的蓝色册子,庄锦复就坐在这张书案后,手执毛笔,批阅着什么。
何事?
苓术笑着走过去:师尊,能不能借我一本《道德经》啊?白夫子罚我抄三遍呢,明日就要上交。
庄锦复看了一眼屋内西边放的两排书柜,道:在那边,你找一找。说完,继续书写着什么。
西边也开了一扇窗户,离窗户不远,书柜前,也放置着一张书案,这张书案上摆放着花瓶、笔架等,最显眼的是那形态各异的:和田玉麒麟摆件、陶瓷麒麟、小叶紫檀麒麟有威武的,有蠢萌的,还有一对的,同一个形态的怎么还搜集了不同颜色的?!
书案上摆满了整整一排麒麟。
老天,庄锦复是有多喜欢麒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