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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0章

  饶霜咬了咬嘴唇,刚想说话。
  “过段时间我要去趟西边。”唐锦年突然开口。
  “西边?”饶霜一愣,“西边哪儿?”
  “乌思。”唐锦年头也没抬。
  “乌思?”
  “…嗯。”
  “哈…”饶霜愕然,笑道,“乌思?你…你去那里做什么?放牛吗?”
  唐锦年没有理会她话里的嘲讽,低头忙着自己的事,直到饶霜笑完了,才低声说道:“我要去趟伽蓝寺…”
  饶霜指尖没来由一颤。
  “我自己去…”唐锦年走到桌子的另一头,“你别跟着我了。”
  模具里的零件冷却了,被唐锦年倒在桌子上,发出叮叮的响声。
  饶霜从桌子跳下来,快步走到唐锦年身边。
  “砰!”
  她一掌拍在桌子上,精巧的零件弹起,又落下。
  “你知不知道那是什么地方!?”饶霜杏目圆睁,怒视着唐锦年,“凤求凰!我看你是自信过头了!
  ”
  “我当然知道,十万金刚灭阎罗的伽蓝寺么。”唐锦年把零件组装起来,“所以我才叫你别跟着我。”
  唐锦年组装完毕,抬起头看着饶霜:“…我怕你拖我后腿。”
  “你——!”饶霜气得满脸涨红。
  “拿去。”唐锦年突然丢了个东西过来。
  饶霜下意识接住,低头一看,竟是那一直被唐锦年“保管”的折扇。
  心里一颤,饶霜缓缓抬起头来,看向唐锦年,却发现唐锦年又已经背过身去忙自己的了。
  “你…”饶霜嘴唇颤了颤,“…这就还给我了?”
  “也不是多精巧的构造。”唐锦年的声音有些闷,“我帮你做了些改造,加了些小机关,对了最中间那根扇骨可别搞丢了,这根扇骨的材质和它是一样的。”说罢,唐锦年摊开手掌,露出掌心的物什给饶霜看。
  饶霜好奇心起,顾不得方才还心中哀怨,点睛看去。
  只见唐锦年掌心中站着两只小小的灰色鸟雀——实在是太小了,饶霜俯下身子凑近了才能看出小鸟身上的羽毛轮廓,和那双灵动的黑芝麻大小的眼睛。目
  测小鸟体长不超过两寸,鸟喙细且长,还泛着幽幽寒光,双足则有些短小。
  饶霜忽然一惊,猛地反应了过来,惊呼道:“——这是傀儡!?”
  唐锦年抿嘴邪笑:“嘿,算你聪明。”
  “这么小!”饶霜惊叹,“你是怎么办到的?”
  唐锦年抬手微微一托,那两只小鸟便振翅飞了起来,悬停在了二人面前,无声无息。
  唐锦年露出会心的笑容,解释道:“这是蜂鸟,体型最小的飞禽。”
  饶霜饶有兴致地看着眼前的蜂鸟,问道:“可是这么小有什么用?”
  唐锦年摇头道:“若是普通材质造出来的自然是没用,可是它俩不同。”
  饶霜这才想起唐锦年刚刚的话来,忙问道:“什么材质?还有我那扇骨…”
  “嘿——”唐锦年咧嘴,露出白森森的牙来,“我帮了剑气近那么大个忙,怎么会不收点利息?”
  饶霜恍然大悟,大呼道:“你这人好生无耻——你把那截锁链给克扣了!”
  唐锦年挑了挑眉,毫不在意:“这事定风波也参与了,没有他的刀也斩不断这异铁。”
  饶霜撇嘴:“那这蜂鸟能做什么?”
  “能做什么?”唐锦年奸笑道,“这可是杀人于
  无形的利器,这次去伽蓝寺就靠它了。”
  ps:
  中国古代其实是没有蜂鸟的,这里只是情节需要。
  现在书评的审核似乎更加严格了,要是有读者为《刀不语》写了书评的话可以先私聊告诉我,我可以找贤者帮忙审核一下。
  第317章 剑气漫天
  位于大闰北边,大羌南边的这片戈壁是将两国隔开的一道天然的天堑,两国人对它有一个统一的称呼——大荒戈壁。
  大荒戈壁来了个煞星——这件事是最近才在沙匪中流传开来的。说是有一男一女,沿着大荒一路往东北方向前行,看样子是打算横穿戈壁。
  若是在平时,这在沙匪眼中简直就是送上门来的羊羔,夺了财物,男的直接杀掉,至于女人这种戈壁中的稀缺资源,自然是要掳回寨子里供众人享乐的。
  大荒中的沙匪多是由北羌人组成,只有少部分的瓦刺人,至于闰朝的人就几乎没有了,一是因为大闰的边境线距离大荒相对较远,另一个原因则是因为习惯了中原气候的闰朝人鲜有能长期生活在戈壁中的。
  沙匪在大荒中安营扎寨,他们主要靠着来往于两国间的商队过活,俗称打秋风。当然这些沙匪也不都是蠢人,知道细水长流,所以每次也都只是拿了让自己满意的买路钱便也就罢手,很少会对商队的人赶尽杀绝。
  慢慢地商队的人也学精了,早早备好了银两黄金,一看到沙匪冒头出来便双手奉上,长此以往,双方倒也默认了这种相处关系。不过也只限于商队,要是碰上落单的少量旅人,沙匪们也不介意杀人越货,做做一锤子买卖。
  比如说这一男一女。
  最开始发现这二人的是大荒中一个大寨子出来打秋风的小队,有二十余骑。这伙沙匪本来是出来寻有没有来往闰羌两国的商队的——自从两国开战以来,贸易的商队明显变少了,再加上僧多肉少,很多寨子的人已经快饿得吃不上一顿饱饭了。
  遇上这一男一女对这队沙匪来说纯粹是以外
  之喜,相对于商队这样的大单子来说,这二人身上就算劫了也不会有太多物资,但蚊子腿再小也是肉,就当做是添头了——更别说这二人里还有个女人。
  这一支沙匪小队是早晨从寨子里出去的,可直到临近傍晚还不见他们回来,寨子里的人大概猜到是出什么事了,第二天一早便派了人出去寻他们,沿着商队常走的路一路寻去,终于在离寨子二十里的地方找到了。
  只不过找到的是一地的尸体。
  二十三人连人带马,无一幸免。残肢断臂,头颅内脏,散落一地,竟是找不到一具全尸。血腥味在戈壁中被风吹出去很远,引来了不少野兽前来觅食。
  寨子的当家顿时就黑了脸,认为是哪家的商队带了不少人马横穿大荒,这做法摆明了是不想讲规矩,也不把自家寨子放在眼里。
  死了二十多人,这事不算小,也肯定是瞒不
  过大荒上其他的寨子的,当家索性直接派人给其他几个大寨子递了消息:有人坏了规矩,也拂了我的面子,麻烦各大寨子的当家派人帮我把这不讲规矩的商队找出来,本当家要亲自给他们讲讲规矩。另外,这商队能杀我二十多人,想必护送的人手定然不少,能派这么多人护送的商队,想必油水肯定也是多的吓人,事成之后,几家平分。
  其他几个大寨子欣然允诺——当然不全是为了给这个面子,而是里面的油水打动了他们。
  于是大荒中的沙匪开始了轰轰烈烈的找商队运动,谁都想第一个找到,说不定就能拿上大头。
  商队却是没找到,不过人却是接二两三的死了。沙匪们为了找这个并不存在的商队,只有把人分成了四五人的小队,出来前便被交代过了,若是找到,不要硬碰,立马回来送信,随后带着大部队前往,可是人还是接二两三的死了。
  这让大寨子的当家们百思不得其解,到底是自己的手下不听命令自个儿就上了,还是被人发现然后被杀掉的?
  原因无他,因为这些四五人的沙匪遇见的不是什么商队,而是百里孤城和杨露二人——他们看到只有两人,纯粹只想着能赚一笔是一笔,当时便骑马拦了上去,哪里能想到这是个不能招惹的煞星?待他们反应过来此人的厉害时,却是想跑也迟了。
  在就当家们快要被这个问题逼疯了的时候,答案自己找上门来了。
  就是那第一伙二十人的匪寨,百里孤城与杨露这一日来到了寨子门前。
  并不是他专门找上门来,他只是要从这里路过,再加上他对北羌人本就仇恨至深,赶路的同时顺手杀几个北羌人,对他来说也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当然还有更为重要的一点——他和杨露的补给快用光了,而这些沿路的匪寨,就是
  他们最好的补给站。
  这一日,寨子当家终于知道那二十三人是怎么死的了。当守门的探子来报有一男一女来到门外时他还心中暗喜有肥羊自己送上门来,但这份喜意只持续了几个呼吸,还不待他打开门走出去,比戈壁中最可怕的沙暴还猛烈的剑气,便摧毁了他引以为傲的这个寨子。
  百里孤城拿了补给从寨门走出来——如果那个只剩半截土墙的地方还算是门的话。
  杨露坐在马上等在门外,轻纱遮面。
  杨露把阻挡沙尘的面纱又绑紧了点,看了看寨子里面的景象,问道:“都解决完了?”难闻的血腥味几乎要扑面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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