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阿余欢快地说:“放心吧,小姐,保证稳当当地到家”
  宫内,廊庙的气氛紧张,皇帝尤其重视这个案子,特意吩咐陆离回京后亲自来交差。
  陆离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虽然所有的线索都指向三皇子,却不能提前打草惊蛇。别无他法,陆离只能承认自己无能,果然,皇帝听完后勃然大怒:“被台风刮走这种没影的话,你有脸跟朕说?你们以为朕是傻子?”
  他心想:皇帝给了三皇子如此大的权势,他却用来祸国殃民,现在还得捂着不敢说,心里实在憋屈。
  幸好陆离提前知会了肃王,让他及时去皇宫救场。毕竟祁家为大礼朝立下赫赫战功,尤其是肃王,当初内忧外患,是他为新皇厮杀,平定了外敌,才有的如今。
  最后,皇帝看在肃王的面子上,暂记三十大板待罚,并责令他与祁靖务必将案子调查清楚,否则到时候新账旧账一起算。
  陆离着实给自己捏了一把汗,他今日进宫,就没打算能站着出去,要么坐牢,要么抬出去。
  出了皇城,他站在门口长出一口气,还是外边自在呀,以后杀死不做官,当个商人多么自由。
  陆禾后背都湿透了,想当初,站在公子身边跟族里人对峙的时候,他没都这么恐惧过,这回闹得真有种小命不保的感觉:“公子,这次太悬了,还好你未卜先知,提前找了肃王殿下。”
  “本就是受他之托,不然我也不会趟这浑水。这次躲过去还有下次,当务之急,还是把案子查清,不然下次谁也救不了咱们。”陆离后背的汗珠子也顺着脊梁骨往下流。
  他长出一口气,看着惊魂未定的陆禾道:“走,咱们去清净几日。”
  陆禾问道:“不去食铺吗?”
  “去老地方。”陆离摇摇头,他得好好想想接下来怎么做,还有,他不想让福珠看见他颓唐的样子。
  陆禾心想:官盐案子真是把公子困住了。往常不开心去铺子见到董娘子就解决了,这次竟想去那个荒无人烟的河滩躲清净。
  酸菜是去年冬日前入坛的,味道已经非常足了。
  不过众人乍一闻到这个发酵的酸气,有些不适应,阿余最活跃,凑合的最近:“小姐,酸成这样了,还能食吗?”
  “酸菜酸菜,不酸不正宗。”真不愧是赵尚书千辛万苦寻来的厨子,这酸菜汤清,色翠,坛子密封的也好,一点不走味儿。
  前世福珠是酸菜的狂热爱好者,以她吃了不下一百斤的经验来说,最好吃的酸菜是在锅里焖一宿,第二天再拿出来回锅的那顿是最好的,酸菜烀了一宿,变得软烂,没了刺激的酸气,空口食起来更随性。
  今日的飧食有着落了,就熬简单粗暴的酸菜大骨汤,再咬上一口二婶儿蒸的大花卷儿,都得被香迷糊了。
  六根粗长的猪骨棒子,中间劈断,焯去浮沫,盖盖起火,先熬上它半个时辰。
  福珠洗酸菜的间隙,陆离和胡县令两口一起登门了。自福珠给他家解决了熊孩子厌学的问题,两人更崇拜福珠了,几乎每隔一天半日的就来光顾饭馆生意。
  跟陆离一样,提前交了饭费,不拘早晚,赶上什么就食什么。
  饭馆里的人看到县令也不拘谨了,打过招呼,便忙自己的事儿去了。
  福珠更随意,把他们当作来食堂打饭的孩子,有时过了饭点来,就是学生被老师拖了堂。
  她可是拖堂的重度受害者,人家吃完回来了,他们班的人才逆着人群奔去食堂,到了那儿,阿姨傲娇地给盛上一碗菜汤,饭钱一分不少,照收不误。幸好还有凉馒头,恩!可以蘸菜汤吃。
  因而在有福来,只要在营业时间,无论早晚,食客登门,都能得到一份正式的饭,若准备的餐食卖光了,福珠便会用现有的食材对付着给食客开小灶,绝对让他们觉得这饭钱没白花。
  烈阳如火,晒麦正当时。白日太阳攒足了劲儿,下山后热气散的也快。到了傍晚还得穿上个薄衫,福珠直接在外边支了桌子,围着大锅喝汤省事,顺便蹭下野炊的闲趣。
  猪场养的猪都是自产自销,福珠觉得没必要把大骨棒剔的光溜溜的,好比屠大,那刀工谁不赞一句绝呢,谁要是买块骨头,连根肉丝儿都别想捞着。
  董父刀工不比他差,原来也是如此,后来福珠劝他,现在骨头上滴里耷拉挂着好多肉。
  碗里盛上半根骨棒,并少许酸菜,汤才是今日的主角。
  阿茂啃完骨头,汤见了底才想起碗里的酸菜来,只尝了一筷子,他决定跟酸菜道歉.
  菜里带的酸味溢入汤底,本身的味道淡了,即便空口食也不会酸的倒牙,为了增香,福珠还特意用猪油提前炒过,嚼起来脆吱吱的。
  大家伙都不约而同地把酸菜留在最后,想回碗的时候,发现福珠早就连汤带菜藏起来了:“不要心急,这菜留着明日还有大用。”
  福珠留了个悬念,只道明日晌午做,有时间便过来尝菜,惹的胡县令更好奇了,以至于第二日下了衙门,跟夫人分两路直奔饭馆。
  如此,他们却不是最早的,赵尚书家三口早就满院子晃了,赵凝儿顺便剥出了一会捣蒜泥用的蒜瓣。
  新蒜已下,生食最佳。紫皮下米白的蒜肉,鼓挣挣的,用刀背一拍,蒜汁往外崩,食起来鲜大于辣,而又不是生辣。
  “食完新蒜不用漱口的,味道比老蒜小许多,咱们可以趁着机会多食些。”福珠和赵凝儿小声说。
  “我竟然不知啊,白瞎我爱大蒜这么多年!”赵凝儿捧着蒜瓣心痛不已。
  福珠道:“现在知道也不晚,今日就趁机会多食些。”
  汆白肉是用砂锅直接端上桌的,金黄的酸菜做底,大片的五花肉齐整地铺在菜上。
  骨汤还咕噜噜冒着泡,骨棒的胶质化在汤里,弹起的泡泡既透明又黏糊。
  “大家尝尝这道酸菜汆白肉吧。”福珠报完菜命,五双筷子就伸到锅里了,赵尚书昨天就惦记这口,却也不失礼教,虽然他的官位最大,仍要等大家坐齐才动筷。
  “粉白细嫩,口感油滑。”赵尚书偏爱这种大气的纯肉片,不用往菜盘子里碰运气,偶尔才能捡个肉丁,混着菜叶子,也尝不出什么味儿。
  福珠听他的形容,高雅来说,是戏曲里的白面小生,这要是放在现代,白肉片就是妥妥的渣男。
  说起长相俊朗的人,福珠想到陆离了,今日他没来,昨晚看着他也是心事重重的样子。人要不主动说,福珠也不会上赶着问,谁都是独立的个体,她不愿做贴脸开大的事。
  酸菜解腻,和白肉炖在一起,既不会抢它的风头,还能为它增香,而且酸菜是越炖越香,尤其是第二锅,它的口感和味道都达到了顶峰。
  胡县令道:“这肉色淡,味却醇。”
  福珠给他解释里边的巧思:“那当然,入菜的肉,不可带脏腥,一定提前把肉处理好,再与酸菜炖煮。”
  “酸菜打底,并非让它作陪衬,而是怕五花肉的刀面散掉,肥肉片飞的满锅都是,影响菜色。”
  县令夫人爱素:“这道菜的主角是酸菜,并非五花肉,大家尝了便知。”
  还是女子之间有默契呀,不过这么一想,五花肉这小白脸,夺了人家酸菜美女的风头。
  第51章 烧烤之景 热闹的小院
  昨日傍晚众人围坐在院子里喝汤的场景,让福珠联想到了烧烤:夏日到了,晚上支个烧烤摊子,那香味儿不得把食客香迷糊了?
  用过午食,福珠就去找镇上的铁匠打烧烤架了。大礼朝称烤为“炙”,但以他们烤肉的方式,准确来说,应该是“燔”才对。
  早在商周时期,烧烤就有三种区分形式,“燔”最接近原始烤法,它的意思是将食材放在火焰上烧;“炮”的意思是“裹烧”,就是把食物用草帘或湿泥裹起来火烤;“炙”脱离了直火苗,是最接近咱们现代“烤”的方式,古人将其精确释义为:将肉穿串而至于火上。
  礼朝所谓的“炙肉”,一般为行军或学子在外的烹调方法,在没有炉火锅灶的情形下,他们只好生堆火,把食物烤熟加热,勉强果腹罢了,至于味道,荒郊野外的,不被饿死就算好的了,再说,以大礼朝的调味水平,顶多撒上点盐巴。
  因而福珠即将要上新的烧烤才是真正的“炙肉”。
  称呼是次要的,福珠要打的烤架是现代商用的长腿高架。尺寸要做的够大,式样无需繁杂,福珠给铁匠的图纸上画的是最传统的烤箱,所以到第三日,福珠便收到了成品。
  烤架整体是漆黑的,与现代的一模一样。烤箱底部是个大抽屉,方便清扫炭灰,炭盘有铜钱大的镂空,烧烬的炭就自己漏下去了,上边没有做固定烤网,是空的,肉串在签子上,两头搭在烤箱边缘直接烤。
  不过福珠让铁铺单独制了烤网夹,双层带柄,超大号苍蝇拍状,中间掀开夹食材,两层都是网格状的铁网,用来烤制蔬菜、小饼最好不过。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