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
鸡哥有个小爱好,就是爱染发,头顶一撮毛,今天红明天白,有段时间突发奇想还染过绿色,其实陈柔觉得很好看,但大概有人提醒他那个颜色不太吉利,他于是又改成了橘色,红红火火发大财,喜庆嘛。
他打开车门,笑着说:“有准备好的早茶,尔爷正等着您呢。”
这是一艘超大型的货轮,速度当然跑不快,但胜在能装,宋援朝直接把车都开上来了,这也是尔爷自己的,专门跑菲律宾的货运船,是有航行证书的。
陈柔下了车,放眼四顾,太阳也才刚刚从地平线上升起。
她有点不太高兴:“鸡哥,尔爷年龄大了,又是旅途劳动,你应该劝他多休息的,他昨晚没怎么睡觉吧,这天都还没亮呢,怎么不让他去睡觉?”
鸡哥笑着说:“陈小姐你可太小瞧尔爷了,这些年来,他可从来没有晚于五点起过床。”
再给陈柔看表:“这都五点半了,要平常,他一圈八缎锦早打晚,开始吃早餐了,今天是为了等您,直到现在还没吃早餐呢。”
不过再一看宋援朝,鸡哥也惊了:“哥们你这是,看破红尘,出家啦?”
宋援朝还能怎么说,摸了摸秃瓢说:“前段时间染了虱子,剃了养一养头皮。”
这方面鸡哥可太有经验了,也一句话差点把宋援朝说到原地爆炸。
他体贴的问:“下面呢,剃了没?”
宋援朝一愣:“什么上面下面的?”
鸡哥带他俩下船舱,边走边说:“比起头虱,最难除的是阴虱,你要剃最好一起剃,要不然呀,万一跟太太同房……”
其实这方面的知识陈柔都懂,但宋援朝生气了,猛然止步,堵上了鸡哥:“鸡哥,请不要在女士面前讲如此粗俗的东西,好不好?”
鸡哥向来在底层,见的女性也都是底层的,而在这个年代,跟虱子一样,阴虱也特别普遍,他是为了宋援朝好,还想没想到,陈柔听不了这种东西。
一巴掌搧上脸,他说:“呸呸呸,看我这嘴,该打。”
但又低声说:“不过我还是建议你把下面也剃了,高猛酸甲知道吧,泡水洗上几天,阴虱保准跑光光。”
陈柔已经下甲板去船舱了,尔爷手上一员猛将,阿威正好经过,因为宋援朝来得多,他也认识,一听震惊了:“宋仔,你竟然长阴虱啦?”
他身后还有几个马仔,消息也越传越离谱:“红灯区染上的吧,你运气可真臭。”
就这样,本来是被聂钊暗矬矬整的,可怜的宋援朝还清清白白,是个童子鸡,结果在大家你一言我一语中,且不说清白,都快成香江第一风流了。
他双手捏拳,百口莫辩,也恨自己太蠢,一句话把自己搞成了个活靶子。
深吸一口气再猛跺脚,他终于还是忍了下来,说:“让开一下,我要下楼梯。”
阴虱,这是他头一回听到的物种,但只是听着,就已经叫他头皮发麻了。
当然,哪怕是身在香江这种大染缸,宋援朝也绝不可能犯原则性的错误,叫自己染上那种恶心吧唧的东西的。
另一边,尔爷盘腿坐在一张罗汉床上,正在笑眯眯的泡茶,陈柔才到门口,还没进门呢,他已经在说了:“茶刚刚泡好,阿柔快来一起喝。”
陈柔进了门,扭头四顾:“这房间里有闭路监控?”
尔爷手也是一顿:“你怎么会这样问。”
陈柔笑着坐到了老爷子对面,说:“不然我都没进门呢,您怎知来的是我?”
尔爷恍然大悟,递一盏茶过来,笑着说:“我听到你的脚步声,跟别人的不一样。”
又说:“你的脚步声倒是跟尔鸿的很像,虽不重,但是很响。”
其实这老爷子纯属心理作用,要把陈柔跟他儿子强行拉扯到一起,寻找一点相似之处,来证明她是他家的种,而他儿子虽然可恨,但老爷子也是真可怜。
接过茶,陈柔不懂这东西的,就好比将来奶茶店开满大街,她偶尔也会喝,但完全品不出哪种茶的味道更好一样,只不过正好渴了,她一口饮尽:“好茶。”
尔爷看她随意搁下盅子,又说:“你跟尔鸿似的,总没有耐心品茶。”
他越这样说,陈柔心里的负罪感就越重。
见桌上琳琅满目全是点心,为掩尴尬,她拿筷子夹起一块红虾卷,蘸点酱油一口吞掉:“不错,这点心好吃。”
尔爷准备了一大堆的早茶,就是为了让陈柔吃得高兴。
恰好她运动量大,也不是那种小鸟胃的女孩子,左右开弓,转眼之间桌子上的点心已经下了一大半,尔爷看了愈发高兴:“年轻人就该这么吃东西。”
再递茶过来:“来,趁着茶还没薄,再喝一杯。”
一顿早茶吃罢,天已经大亮,太阳也已经跃出地平线了,而在此刻之前,陈柔不但没有讲董爷就在后面跟着的事情,也没有讲过国际警察们,所以于尔爷来说,他是单独带着自己的人,舍命陪君子,要去帮陈柔办一件大事。
但基于这些年一直在海上混,他对于lvsun那边的情况倒是很了解。
当然也知道,是有一个大园区,而且是专职生产毒品的。
要说在明知情境那么艰难的情况下,他还愿意答应前往,当然只有一个原因,以身为筹码,他要一个分明的,准确的答案,陈柔,到底是不是尔鸿的骨血。
船已启程,即将奔赴目的地,在这个旅途中,他需要知道答案。
而陈柔要做的则是,不但不给他答案,还要让他跟董爷关系破冰,越打越团结。
早茶吃毕,俩人之间的battle也要正式开始了。
第215章 赴死之旅
但这场battle从一开始,尔爷就失去主动权了。
因为陈柔掏出自家的佩枪,沙漠之鹰来,拧上消音器,并说:“据可靠消息,目前在lvsun生产毒品的,是鬼头昌的大侄子阿蛤,您应该知道的……”
尔爷刚端起茶,茶水洒了一膝盖,语气不太好:“宋仔明明说是陈宪海。”
陈宪海,竹联帮的老大,因为在湾岛收保护费赚的太少,再加上大陆开放了与湾岛的交流,而且给了台商巨多的优惠,他瞅准时机做起了毒品生意。
尔爷出发之前以为的是,陈宪海在lvsun租了个制毒窝点,他又在当地有些熟人,去了之后先花钱找到地方,毕竟异国它乡的,陈柔的能力摆在那儿,到时候让大家跟着她去,揣上刀,月黑风高夜,来个一刀抹净,斩光就行了。
但鬼头昌可就不一样了,他是菲律宾的地头蛇不说,而且他有米国人的支援。
众所周知,目前天上有米国人的卫国星,南海还有米国人的航母,而鬼头昌之所以在国际刑警的反复围剿下不但没被打死,还打成了气候,在海上甚至涌有武装军队,就是因为米国人一直在背后帮他衬腰,提供武器装备。
尔爷带的只是一帮古惑仔,他们可以捅几个人,但是当然干不了正规军。
陈柔一看就知道他心里此刻很慌,却依然问:“您的人都带的什么武器?”
尔爷说:“十把冲锋枪用来放哨,人均一把手枪,30发子弹,不带消音器,但我以为方队不过三五十人,想的是尽量不要闹出动静来,所以他们带的是刀。”
其实陈柔也带着刀的,弯腰拉开自己的大行李包,抽出一柄刀来,她问:“是这样的刀吗?”
尔爷望着陈柔的刀,于喉头发出一声惊呼:“好刀。”
立刻又伸手说:“这把刀我瞧着很眼熟。”
陈柔反手转柄,将刀递给了尔爷,并说:“您备的,必须得是这样的刀才行。”
菲律宾沿海基本全是小城镇,而且人人皆匪,从皆盗。
在那种环境里要进行大规模的歼灭行动,刀反而比枪更好使,因为它发出的噪音会比装载了消音器的枪支更低,而且如果是抹脖子,也会更快。
陈柔当然是故意没跟尔爷提细节的,这也导致他准备不够充分。
他的人统一配备的是,一人一把双刃匕首,加一把补给用的短刀。
双刃匕首是,刀鞘即是刀柄,刀柄也是刀鞘,合起来是一样东西,但只要分开就是两把锋利的匕首,用来杀人再合适不过,要杀不死,还有短刀。
但当然,跟陈柔这把刀比起来,它们只能算毛毛雨。
尔爷觉得这把刀的样式,钢质自己都很熟悉,但又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看了许久,突然说:“这似乎是一把日式军刀。”
陈柔笑:“您再仔细看一看呢?”
尔爷双指抚着刀,自刀尖缓缓往上摩梭,停在刀柄处:“雪枫”
他当年跟大陆那边打过交道的,看到这二字,想起来了:“这是新四军的刀。”
从八路,红,再到新四,直到后来的解放,番号在变,人在变,但是有那么一支军队,它的精神内核从来没有变过,陈柔笑着说:“您眼光可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