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我微笑。
  我懂,我都懂,东方人的迷之显小魔咒是吧,在欧美人眼里亚洲人、尤其是东亚人就是很小只年龄很小是吧?这是否是一种刻板印象?我不知道,但看在她看上去有点憨憨的,语气也不讨人厌的份上……笑一下蒜了。
  我继续微笑:“要来点鸡翅吗?”
  她伸手抓了一块——可恶给我用筷子,至少用叉子啊!这酱是粘的!——毫不犹豫地咬了一口,嚼嚼,接着双眼一亮:
  “你这个(嚼嚼)鸡翅(嚼嚼嚼)很好吃!(嚼嚼嚼)”
  说罢,还用空着的那只手给我点了个赞。
  我矜持点头:“这叫可乐鸡翅,谢谢你的喜欢。”
  内心得意哼哼:小样,酸甜口,还不把你们米国人通通拿下?就知道你们最爱的中餐就是酸甜黏糊版的!
  吃过我的东西,雪莉明显更热情了。看来到哪里,和厨子打好关系都是默认的真理。本厨子的杰作在今晚确实很受欢迎,哼哼,哼,哈哈哈哈!
  不、不对啊?我想到了什么,表情一呆:
  我是留子,不是厨子啊喂!
  说回厨子,啊不,留子。
  雪莉端了杯姜汁汽水吸溜,和我说起学校里的留学生:“说真的,哥谭竟然还有不少留学生,真叫人惊讶。”
  她说自己是东区出身,小时候在东区读的书还不觉得,到了高中才发现:
  “原来真的有人不怕哥谭的名声啊!”
  雪莉感叹。
  我感觉自己膝盖中了一箭,雪莉还在继续:
  “说实话,我自己拼命活下来,读书,就是想出去。结果还有人想进来。不是说哥谭不好,我不讨厌这里,但哥谭真是……”
  她低声咬牙说出一个单词:
  “suck!”
  我礼貌的笑都快挂不住了,不知道是该附和的好,还是摇头。不er,姐们,sis!你本地人骂一骂哥谭得了,我可不敢随便说啊,万一就惹谁生气了呢?
  雪莉的目光有些游离,我合理怀疑她在这杯汽水之前,其实喝了点酒,借着酒精才将心里话脱口而出。否则解释不了她为什么对我一个刚认识不久的人,如此“推心置腹”。
  我:尴尬地微笑,脚趾抓地。
  好想逃!
  ……但又想和她碰个杯,安慰之:
  没事姐妹,我们和哥谭一起,发烂!发臭!
  不过说实话,我对雪莉道:
  “我相信在蝙蝠侠还有很多人的努力下,这里会变好的。”
  十几年前,哥谭还是黑//帮、混混和与他们勾结的人的天下,猖狂无比。现在却已经从水面沉到水底。
  只要想要改变它的人坚持,而更多的人看到这群人的付出,哥谭愈合的速度虽然慢,却也不乏成功的可能。
  作为一个在和平环境长大的人,我反而十分能理解蝙蝠侠的做法。
  与其说蝙蝠侠是在替谁执法,倒不如说他是一个象征,一个符号。
  “只要蝙蝠义警们还在为这座城市努力,事情就还没那么糟糕。”我低声喃喃,想起那天匆匆离开,还不忘帮我把晕过去的老鼠带走的红罗宾。
  那句“为人民服务的人就该得到人民的敬重”并非我的口花花,而是出自真心——虽然老美可能根本没这种说法。一个能在惊鸿一瞥下,就能发现我对老鼠的抗拒的人,一定是个心细又温柔的人。能带出这样“孩子”的大蝙蝠,肯定也是个大好人哇!
  我微笑面对雪莉缓缓睁圆的双眼:“敬明天。”
  接着,手里的杯子主动和她的相撞,玻璃碰撞间发出清脆的声音,我轻呷一口杯中浅色的液体。
  雪莉愣了一下就跟上了我的动作,不过要比我豪迈得多,直接猛灌了一大口。喝完后才学着我的话,也说了一句:
  “敬明天!”
  我微笑,拿走了最后一块可乐鸡翅,猛吃一口!
  呜呜呜,好难喝好难喝,那杯子里是啥啊好难喝!赶紧吃口甜的缓一缓,呜呜呜——
  或许是我的表情太扭曲了吧,本来有些欲言又止的雪莉问我怎么了。我嚼嚼,吞下鸡肉,一本正经地回答:
  “喔,因为可乐鸡翅又染黑了我的心肠。”
  雪莉呆住:“可是它是甜的啊?”
  看来她get了我的小幽默,知道我指的是此物的颜色。真是不好意思,第一次做可乐鸡翅火候没掌握好,熬久了颜色有点深。
  我:“别管,你就说它黑不黑吧?”
  一般路过的内特黑人委屈:“黑色怎么了?黑色有什么不好?”
  我:……?
  面对我的发癫,你的选择是?
  努力劝解?no。
  用魔法打败魔法?可以,但没必要,因为我会用丰富的经验打败你。
  在美国,你可以使出经典手牌:种族歧视。地狱但有效,只要身处这个环境就不得不重视。
  我冷汗都流下来了。
  bro!我们黄种人又没对不起你们过,别搞啊!
  我:“对不起,我再也不搞抽象了。”
  第一忘了,第二忘了,总之我再也不搞抽象了。
  第15章
  和黑人妹子雪莉认识后,我在哥谭的朋友再度喜加一。
  在和国内朋友联系的时候,就不免提到他们。偶尔国内这群人会开玩笑般地吃飞醋,问我更喜欢哪个地方的朋友。
  怎么跟那些喜欢挑事,问我“小鱼更喜欢爸爸还是妈妈”的亲戚一样。
  小学生的我都知道回答全都要,更何况大学生的我?
  我,苏虞,端水大师!
  只是最近和国内的朋友确实联络较少。时差是一个原因,朋友们也很忙碌是一个原因,但最主要的还是我在哥谭的生活实在太丰富了一些。
  上课,做实验,赶due,躲过时不时刷新的反派,搞点解压的文学创作,品鉴一下同担的创作。当然还有最重要的——
  隔段时间就要举行一次的聚餐。
  地点,我家。材料,参加的人自备。参与人员,哥谭大学的中国留学生。聚餐后的收拾环节,除了我之外的所有人齐心协力。
  我只负责做菜和提供场地。
  其实我挺喜欢做菜的。备菜这种重复机械的操作能让我放松脑子,而合理分配时间会让我产生一种满足感。调配出合适的味道根本不需要多想,仿佛本能,比做实验简单多了。
  简而言之,我挺忙的,也就减少了和国内朋友维持感情的频率。
  这是很正常的事情,不是所有感情都能长久,更多的是随着年龄增加而逐渐走散。然后又会认识新的人。
  我在“失去”这件事上一贯看得很开,唯一一次没能保持淡然的态度就是失去我的父母。但生活还在继续,不管是谁在我的生命中走失,明天的风会照样吹拂。
  她们说这是个不错的品质,有助于我在这个操蛋的世界生活下去,我深以为然。
  可该社交的时候,我也照样表现得很热络。
  我是需要社交来补充能量的生物,耐得住寂寞不代表我能完全做个不和人交流的宅女。用时下流行的人格分类法来说,我是个e人。
  现在本e人就要出门了。
  今天是周末,但有个校内自然科学学科的研讨会。我这种小卡拉米就是单纯地去吃吃喝喝的,也就没多在意今天的主题是什么。
  这还是我第一次和哥谭的导师一起参加学术会议,所以老头儿还不知道我学术蝗虫的本质。小蛋糕?我吃!巧克力?我吃!三明治?我吃!正餐更是吃吃吃!
  什么我都要尝尝咸淡,奈何美国人的糖度实在不是我的取向范围,吃一口我都觉得需要打胰岛素,本来血糖指数正常,多吃两口我就得原地得糖尿病。巧克力还不错,我喜欢黑巧。三明治就很普通了。
  导师一转头就看见我吃得腮帮子鼓鼓,一脸不忍看地把脑袋又转了回去。接着他又动了动身子,试图挡住我。
  老头儿仿佛用整个身体在诉说:小心点!这难道光彩吗?
  我:看不懂,但嚼嚼。
  跟着一起来的学姐拉拉我,正当我以为她也想阻止我的时候,她在我耳旁小声说:
  “吃那个,那个火腿品质很好。”
  我双眼一亮,随即用一种看到战友的眼神看向学姐,后者则冲我友好一笑,示意自己帮我打掩护,让我快去。
  天呐,我师姐真是天使!
  大约是觉得管不住就干脆放任吧,导师对我们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眼不见为净了。我就这样一路吃茶歇吃到了午餐时间。导师不知道跑哪儿去了,无所谓,我和学姐是最好的饭搭子。就算地点在学术会议上也一样。
  只有经历过的人才知道,在职场上有一个合适的饭搭子是多么重要。有时候就是这么一个搭子,才能支持人在恶心的职场存活下去。
  我虽然没工作,但情况其实也差不多。这会议对我来说太无聊了,只有吃才能勉强让我撑下去这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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