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迪克只想知道提姆是怎么糊弄外人的。
  “小丑把哥谭大学炸了,我在分配到布鲁德海文大学的名单里。”
  迪克给他比大拇指,很好,那真的很爱学习了。别管大众怎么看堂堂韦恩少总还需要上学啊?总之,这理由很官方很正当。
  “但红罗宾不会出现。”提姆补充,赶在迪克发问之前,他预判了对方的问题,又道,“别多想,只是以防万一。有一个还算熟悉的人也在海文。”
  他的神态语气都毫无异常,可迪克还是眯起了眼睛:噢哟,还算熟悉。要不是芭芭拉都和迪克说了,迪克还真会被他给糊弄过去。
  但既然他们私底下建了无数个小群,总有那么一两个能逃脱红罗宾的窥探,那迪克现在就肯定不能信。
  所以迪克也装若无事地点点头,趁着提姆吃燕麦的功夫说:
  “哥谭大学的学生啊,说起来,我前两天才遇到过一个呢。好像是个中国留学生,人很可爱,头发卷卷的,有点像小羊肖恩。”
  到此为止,迪克低头吸溜他的麦片去了,完全忽视了自家弟弟投来的幽幽眼神。
  半晌,提姆“无情”地说:
  “我会给你报个眼科的。”
  迪克:?
  提姆想,没品,她明明就是努力扑腾的小鱼,明明浑身上下都透露出咸鱼的气质,但偏偏——
  “她是海里最努力的小鱼。”
  迪克:??
  满头雾水的格雷森警官上班去了,感谢他家三弟送来的问号风暴。
  第28章 (收藏加更)
  海文的日子平静又祥和,好似我的霉运也一起留在了哥谭,再没有什么超级罪犯、监狱动乱、精神病人出逃。我和朋友聊天时都感叹:
  和吉良吉影共情了,谁不是只想过平静的生活呢?
  于是他们开始管我叫吉良吉鱼。
  我:。
  迟早让杀手皇后把你们骨灰都扬咯!
  但我不是替身使者,也没有杀手皇后,更不是变态恋手癖,我不过平平无奇一颜狗罢了。
  在三人小群中,我深沉地对两位前往纽约大学的学妹说:
  【我在布鲁德海文看到了德雷克,好神奇,他居然亲自来流浪。】
  学妹们大约也在摸鱼,回复得很快:
  【aaa朋友圈精装:去,和少总哥说:哎哟少爷,什么学啊,要您亲自来上?】
  【辣手催鼠:收到】
  【辣手催鼠:…手快发错了。你和少总哥还挺有缘,所以你俩搭上话了吗?】
  【aaa朋友圈精装:对啊对啊,说上话了吗?】
  我缓缓打出一个问号:
  【?不是,我为啥要和他搭话啊?】
  我和少总哥又不熟!
  【aaa朋友圈精装:……】
  【辣手摧鼠:……】
  两人就跟商量好了似的,一起回复我:
  【你不是对他有好感吗?】/【你不是挺喜欢他那一款的吗?】
  我:【?】
  怎么就都看出来了?我感觉自己每次看到他都表现得很冷静啊?而且——
  【你们这么直白,我不要面子的啊?】
  坦白是我众多优点中平平无奇的一个,但我感觉今天遇到了对手,这两人真是和我一样看热闹不嫌事大啊。
  可是吧,我纠结地打字:
  【虽然第一次见就给了我联系方式,后来每次见面都有给我打招呼,还叫司机帮我搬过快递,但那也只是他修养好。】
  学妹们给我抠了两排问号,接着,她们说:
  【aaa朋友圈精装:承认吧小鱼姐,你就是馋少总哥身子,在意得不得了。】
  【辣手摧鼠:他做了什么你如数家珍[指指点点.jpg]】
  【aaa朋友圈精装:不用怕的,勇敢的人先享受青春男大!】
  【辣手摧鼠:要是被拒绝……呵,德雷克也不过是没品的东西罢辽!】
  我:……
  谢谢,别的不说,这种被无脑维护的感觉还真爽,男朋友也不一定做得到啊!但是——
  【谢谢,冲了!】
  不管了,我确实很狗血地对德雷克的脸一见钟情了,就算当时没反应过来,后来也回过味了。只是本人的确母胎solo,没处理过类似的感情,一时有些迟疑也是正常的。
  而且擅长脑补的我虽然还没把人追到手,却已经在思考从各种文艺作品里看到的那些美式恋爱了。
  救命,我好像适应不了美国的date文化啊!
  如此这般将我的担忧说出,学妹们的反应不一:
  【aaa朋友圈精装:管他的,睡到就是赚到!】
  【辣手摧鼠:还没开始追就已经想到这里了吗?学姐,不愧是你!】
  我:……
  根本没有任何参考价值啊!你们两个!一个怂恿我搞到手再说,一个无脑夸。够了,我说真的够了!
  我忧愁地摁灭了手机屏幕。
  ——这不是完全没用吗?狗头军师们!这不是完全只有狗头,没有军师吗!?
  我都开始思考要不要以“我有一个朋友”为开头,到国内网站上寻求帮助了。
  “但总感觉只有几种可能啊……”
  我喃喃着想。
  如果在国内网站说“我有一个朋友,她对第一次见面的大学学弟一见钟情了。学弟是个对谁都很礼貌的富哥,但我、我朋友总觉得自己是特别的”,底下的回复要么是“你说的这个朋友是不是你自己”,要么是“写小说的又来找灵感了”,最后一种大约是告诫我千万不要自我意识过剩。
  “唉——”
  我又幽幽地叹了口气,抓起包包边上的红罗宾挂偶放到自己面前,盯着他面具后的白色豆豆眼,自暴自弃地问:
  “红罗宾啊红罗宾,你说说看,我该怎么办呢?”
  和它的豆豆眼对视,一秒,两秒——
  “我也不知道,因为我只是一只毛绒公仔。”
  我掐着嗓子细声细气地回答。
  自问自答结束,我深沉地凝视着毛毛脸红罗宾,突然笑出了声:
  “噗。”
  和我的声音同时响起的,还有另一道明显是憋不住的笑声,虽然很快就收敛了起来,我还是捕捉到了一丝痕迹。我立刻警觉地抬头,不着痕迹地松开拽住玩偶的手,若无其事若无其事。
  刚才的幼稚鬼不是本人,我严肃地想,和那个偷听我自言自语的人对视,试图用眼神谴责对方。可在看清对方的脸的一瞬间,我呆住了。
  黑发蓝眼,面容温和俊秀,已经逐步长成的身体却还带了点我最爱的少年感,混合出一股成熟夹带着青涩的味道。就像我喜欢吃的青苹果。
  这么一说我就有点馋了,决定了,待会儿就去超市看看。
  脑子里想着吃的,我就没有先开口,见我不说话,德雷克也不说话,我俩保持着他看我我发呆的姿势一段时间,才终于有人出声:
  “你们两个……在干嘛?”
  ——但说这话的不是我或者德雷克的任意一个,那是道迟疑的女声,我觉得有点耳熟,抬头一看:好嘛!我现在的室友!
  怎么能巧成这样!迎着室友从迟疑困惑到恍然大悟的视线,我悲伤地想。先是我琢磨着怎么和年下男大谈恋爱,男大本人就出现在了我面前,接着在校园里一天都不一定能见上几次的室友也从天而降,正巧目睹了我和男大面对面干瞪眼的场景。
  我疑惑,我恍然:原来我的霉运没有留在哥谭,只是表现形式不一样,从生命安全被威胁变成了风评被害,顶多倒霉程度降低一些,但消失是不存在的……罢了罢了,别管室友的眼神多有内涵了,主要是我本身心思也不清白,男欢女爱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情,我最在意的其实是德雷克会不会觉得被冒犯。
  我去观察德雷克的反应,他一副没发现的样子,但结合对方的家庭背景和身份,我更倾向于他只是装作一无所知不让我们难堪罢了。
  唉,他真的,我哭死……坏了,我该不会长恋爱脑了吧?
  我神色凝重,思考恋爱脑的诊断方式、确诊了之后还有没有得救,没留意另外两人都交流了什么。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室友已经满脸都是笑意地和我告辞了:
  “就不打扰你们两个,我先去吃午饭了。”
  我嗯嗯点头,目送她离去,临走前,她还颇有深意地回望了我一眼。那一眼包含了千言万语,复杂得让我十分困惑。
  “咳咳,苏……”
  听到德雷克叫我名字——他还记得我是谁好耶!——我赶紧看向他,虽然还不知道他叫我干嘛,总之答应了再说:
  “怎么啦?德雷克。”
  咦惹。说完我就身体一颤,恶寒。
  夹!太夹了!打个形象的比方,和我对猫咪说话时一样夹。
  “叫我提姆就好。既然都这个时间了,不如一起去吃个饭?我知道一家还不错的餐馆,我们可以一起。”
  但提姆一点多余的反应都没有,神色如常。而且他让我叫他的名字诶!不是提摩西而是提姆诶!再说提姆笑那么好看,我晕晕乎乎就同意了: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