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怎么样?我穿红色很好看吧?”
——在提姆面前转了一圈。
可惜还没等到提姆回答,我转圈的时候踩到了水,脚下一滑就要摔倒。
一只胳膊又快又准地接住了我,拦住我的腰,稳稳将我扶了起来。站定后,我顺势靠在提姆身上,给了他一个我想象中的吻。
“还好有你。”我庆幸。
否则今晚的招待会我还真就不用去了。在这光滑的地面上一摔,我都不敢想象脆皮如我会变成什么。
大概会变成咸鱼饼饼吧。
“我总会在你身边。”
“哦——”佩妮三人露出了哈特软软的表情。
我心里一紧,已经猜到了接下来的话——
“但你也要自己小心,就像红罗宾不会总能救下你。我听说哥谭大学重建后的健身房很不错,要去试试吗?”
转折,这不就来了?浪漫偶像剧瞬间变成少总哥劝学。我迎着泳池边三女瞬间变死鱼眼的六只眼睛,坚强地告诉自己没事的。不就是气氛被破坏吗?我做类似的事情难道还做得少了?提姆想“劝学”,就让他劝嘛,反正我也不听。
我是撞翻十面南墙也不会回头的倔强鱼鱼。
“你不可以这么说红罗宾的,他肯定能救下我的。因为他已经无数次救下我了。作为我的男朋友,你要对他有感激,知道吗?”
我小声和提姆咬耳朵。
都说人前教子,背后教妻,谁又能说不是背后教夫呢?
要给提姆在人前留点面子的嘛!
提姆已经能很熟练地应对我在红罗宾这个人上的双标了,前几次他还会吃醋,现在提姆已经升华了。
他甚至会在床上穿着我送给他的红罗宾制服,逼问我他和我的男朋友谁更厉害。
想到这里,我小脸一黄。
嗐!这人真是的!净在我脑子里以r18的形式出现。
提姆不知道我在想什么,他只是礼貌地告诉佩妮她们,他想带我去挑一条小礼服。都不等我拒绝或者同意,佩妮就拍板决定:
“让她去!”
我:?
我走了。
我又回来了。
搞什么呢动作那么麻利!我还没把泳装换下来呢!
换下泳装,我这才和提姆携手离去。
不过在路上,他也和我咬耳朵,说起了悄悄话:
“刚刚那件泳衣是谁选的?镂空的设计……”
“怎么?我们一起选的,有什么问题?”我危险地眯起了眼睛。
“在你身上非常出彩。”提姆嘴很甜,“我都嫉妒第一个看到今天的你的人。”
我:“哦,那你嫉妒我吧。毕竟我穿上先照了照镜子。”
不好意思,油嘴滑舌的,本人今天不吃这套。
“我也很嫉妒你的。”提姆从善如流……他是不是太顺从了?
我意识到了这个人好像又要闹什么幺蛾子了。
“竟然有我这么完美的男朋友。”
——果不其然,提姆对着我自卖自夸了。
我“呵呵”一笑,没有被他幽默到。
“亲爱的,你也可以有一个完美的男朋友的,不要羡慕我。”
提姆闭嘴了。
笑死,现在才是真的乐。拌嘴,我也是不输给谁的。
“去试衣服吧,求你。”提姆闭麦了。
我:“嘻。”
*
晚上,我挽着提姆的手臂步入冰山俱乐部。我的面上维持着微笑,却在用气声和提姆说:
“哇塞,我还是第一次来这里。听说企鹅人以前经常在这里搞一些非法活动,真的吗?”
提姆微微颔首,既是在对认出他的人打招呼,也是在回答我的问题。他回答的声音也同样很小,偷感很重的样子:
“对,不只是企鹅人自己,他也给其他想要进行不法活动的人提供庇护。”
“收保护费吗?”
“收的。”
“那他还挺有商业头脑的哈。”
“确实,企鹅人挺有钱的,冰山俱乐部以前是他的东西,他还背地里操控了一些公司。而且你知道吧,他还竞选过市长。”
我们路过冰山俱乐部的几只企鹅,它们看上去十分可爱,我忍不住多看了几眼,被提姆发现后,他严肃地思考了一下,问:
“你喜欢企鹅吗?”
“还好,黑白花的动物我都还挺喜欢的,尤其是熊猫和虎鲸。”
提姆:“嗯……这两个不太好养,你想要企鹅的话我可以试试。”
“不、不用了。”我赶紧阻止这个霸总附体的家伙,“它们在这儿生活得也挺快乐的,就不要薅人家红头罩羊毛了。”
接着,我超级小声地哔哔:
“我怕红头罩给汤姆小鞋穿。”
提姆:“你还真是思虑周全。”
我干笑着转移话题:“啊哈哈哈哈你说该不会三丽鸥的酷企鹅和企鹅人有什么关系吧。第一他们都是企鹅,第二酷企鹅就想当公司老总,最后酷企鹅和企鹅人从来没有在同一部动画片里出现过……天哪真是细思极恐!”
我似乎听到了憋笑声,来自身前。我疑惑地低头看去,只有四只憨态可掬的企鹅在对我挥挥小短手。
我:?
提姆瞥了四只企鹅一眼,带着我离开了这里。
“走吧,去吃点东西。这里厨师的手艺还不错。我认为,酷企鹅罪不至此,它还是很可爱的。”
我点头:“哦哦,确实、确实。正联和三丽鸥的联动怎么没有酷企鹅?”
“因为还没出到,以后总会有机会的。最开始肯定是选人气最高,知名度最高的角色。”
“但蝙蝠侠和库洛米,还是有点超出我的认知了。超人和凯蒂猫也——”
“但他们人气都很高,这就够了。”提姆露出了资本家的奸诈微笑,“你看看销量和调价。”
“那海王和汉顿呢?”
提姆无慈悲:“哦,他们都是鱼。”
我笑了,无声但又好大声,想起了一些宅男们大声说“aquamansucks”的往事。提姆显然也想起来我曾经差一步就要反串海王了,他于是也盯着我笑。
此时,一只艾米菲拉福勒博士一般路过,留下一句:
“我的眼里见不得小情侣。”
噗,我更要笑了。谢尔顿不在这里,爽耶!
正如我之前所说,像今晚这样的招待会很少有人是真来吃饭的,它的社交意义要大过一切。而提姆的出现更是印证了这一点——总不能这群有钱人闲着没事来冰山俱乐部团建吧?还不都是冲着这群科学家来的。
我倒是吃了点东西。但不是因为我“出淤泥而不染”,有多特别,而是因为我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学术混子,纯饿人。
“你说的厨师、”到底是负责哪一个板块的?
连续吃到三道不合口味的菜,我有些绝望地转身询问提姆。却在看到一颗秃头时,戛然而止。
咦惹,这不是莱克斯卢瑟老爷吗?不在大都会和超人相侵相碍,怎么跑哥谭来了?
我咽下已经说了一半的对食物的抱怨,转而露出一个礼貌的社交性笑容:
“您好,卢瑟先生。”
我没有做自我介绍,卢瑟也没有。虽然都是有自知之明的表现,可我是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入不了卢瑟的眼,卢瑟就是纯粹的自信。
也是,全美,乃至全世界,不知道他莱克斯卢瑟的人又有几个?
我继续埋首苦吃,势必要找出配得上提姆“不错”评价的餐品。身旁提姆和卢瑟的谈话断断续续传入我的耳朵,但引不起我的兴趣。无非也就是生意上的事情,可能还掺杂了点假的不能更假的人情往来,在我的眼角余光里,他们两个脸上的表情可算不上真诚。
嗐,社交专用表情嘛,我懂……啊呀,难吃!
我艰难地咽下了嚼了两口就再也承受不住的食物,完全当做药丸子一样吞服。不过吃药靠水送服,我靠酒。
“呼——诶?卢瑟人呢?”
我一口气干完整杯鸡尾酒,才发现那颗闪闪发光的脑袋已经不见了踪影。
“当然是谈完了就走开了。”提姆在我放下空杯子后,很有眼色地给我送上了新的饮料,“他也知道打扰别人谈恋爱会被红罗宾踹他的屁股。”
我嘬了一口酒,好奇:“为什么是红罗宾?”
“俗语新编,”提姆一本正经,“我看你那么喜欢红罗宾,作为男朋友,我也要跟紧你的脚步。”
我“啊?”了一声,面露迷茫:
“你要当我同担?虽然我和达米安那个毒唯小子不一样,我不拒同担,但是……”
但是这种通过我喜欢上一个人的感觉,真的很让人不爽诶!
提姆:“不,我讨厌红罗宾,讨厌得要死。”
我大怒:“什么?没品的东西!”
提姆:“……啊。”
提姆完全无言以对了。
我刚刚在开玩笑,但又没有完全在开玩笑。觉得提姆没品是真的,不强制要求男朋友喜欢所有我喜欢的人事物也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