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7章
贾闫冰闻言哈哈一笑,“你可以这么理解,不过这王府的管家有好几个,下面还有分管各处的管事,这七爷的叔父应该还不是总管家,所以咱们不用害怕,只要搞清楚了对方的底细,咱们心里就有底了。”
万老二觉得有贾闫冰在,一切都有靠山了一样,虽然贾闫冰现在落魄了,可是他身上有一种让人安心的力量,能让万老二不那么惶恐无助。
“对了,万哥,咱们可能要换个住处了,虽然这七爷在京城排不上号,可是对付咱们还是不在话下的,惹急了他,他挨家挨户的查咱们,肯定能查出来咱们的住处,所以咱们最好明天换个远一点的客栈。”
万老二立即摸了一下自己的荷包,这京城的客栈比其他地方的贵好几倍,而且他发现今天他们入住后,忽然来了很多儒生。
这客栈好像一下子都住满了。
“闫先生,今儿你们走后,我看客栈里来了不少的书生,他们大年下的还往外跑,不会是来赶考的吧?”
贾闫冰点点头,“没错,新皇登基,朝廷很多地方缺少人才,皇上特意加开恩科,明年有科举考试,远地方的学子必定是要提前来京城住下的,越到后面房屋客栈就越紧张。”
万老二又摸了一下自己的荷包,那他们岂不是也要多付银子?
“那这客栈会不会涨价啊?”
“当然会,客栈最喜欢开恩科,他们能挣平时几倍的钱,我把这茬给忘了。”
万老二红着脸,有些着急,“闫先生,那咱们的皮货是不是要赶紧出手啊?再不出手都过年了,年后谁还卖呀?”
“放心,万哥,我记着这事呢,刚才出去转悠半天,也是去联系以前的绣坊去了,等明儿咱们把皮子制成大氅,就能售卖了。”
贾闫冰说完,又看向万老二,眼里带着微微的笑意,“万哥,那你打算卖多少钱?”
“卖多少钱?我说的算吗?当然是越多越好了。”
万老二脱口而出。
万老二觉得有钱不挣是傻子,他能多挣当然多挣,他们现在可是三个人吃饭呢。
贾闫冰点点头,心里有数了。
“可以卖一千两,也可以卖五千两,也可以卖一万两,但是价格越高,咱们就要多等一段时间。”
“啥?一万两?只要能卖一万两,我愿意等。”万老二毫不犹豫选择了最高价。
贾闫冰仿佛知道万老二肯定会选择一万两一样,他了然的点点头。
“行,那这件事就交给我吧,你不用管了,只管等着收钱就是了。”
万老二觉得贾闫冰就是这点好,话少,办实事。
“不过,我需要一百两银子做本钱。”
“没问题,我马上就给你拿。”
万老二觉得一百两和一万两比,实在是太少了,他这次掏的很豪爽,他准备下去再多加两个菜,提前庆祝一下即将要挣一万两银子。
福宝也变成了星星眼,她羡慕的看着贾闫冰,“先生,你能不能告诉我,如何让一件衣服卖出这么高的价格吗?真的有这样的傻子吗?”
贾闫冰和万老二都被福宝可爱的表情逗乐了。
“闺女,这傻子越多越好,咱们就能发财了。”
福宝悄悄在心里吐槽了一下:怎么可能有这么多傻子?
“这个没什么不能说的,这件衣服肯定要找最好的绣娘来做,这是工艺,但是仅凭如此,这件衣服最多值五千两银子,可是如果我们给这件衣服赋予上一些色彩,比如一个有情怀的故事,那这件衣服的价值就远远超过它本身的价值了。”
“哇哦,我明白了,就像是我们买糖葫芦一样,同样是糖葫芦,那些人会说,我这是李记糖葫芦,加了名字就比别家的多卖几文钱,但是口味和别家的大差不差。”
贾闫冰笑着点点头,“孺子可教也,不过如果我们再给糖葫芦加一个历史典故,说这做糖葫芦的山楂是从当年先皇亲手摘过的那棵树上摘下来的,那这糖葫芦别说贵几文钱了,就算是贵上一两银子都有人买。”
万老二直接惊呼起来:“果然京城人傻钱多。”
第530章 搜查客栈
福宝却慢慢思索贾闫冰说的话,从中倒是悟出了许多道道来。
“先生的意思,也准备给咱们这件衣服编纂一个噱头?”
福宝声音软软的问道。
“没错,咱们也要给咱们这件衣服编个噱头,起码这皮子没有什么问题,绝对是上好的皮毛,噱头一定要足,才能哄抬价格。”
贾闫冰接着又把他的计划一一告诉了父女两人。
直到小二上菜,他才停下来。
饭菜一上桌,万老二和福宝都顾不上说话了,两人吃的喷香,贾闫冰虽然也是饥肠辘辘的,可是他吃饭很优雅,让人赏心悦目。
万老二每次和贾闫冰一起吃饭,总是觉得自己太粗鲁了,可是每次他都学不来人家的优雅,就像是骨子里刻着的一样。
万老二点了六个菜,还有一大盆米饭,不到半个时辰,一桌子菜便只剩下汤水了。
福宝捂着鼓囊囊的小肚皮打嗝,躺在床上,一动不动了。
万老二喊来小二收拾了碗盘,贾闫冰回到自己房间休息,万老二去给福宝脱衣服,发现这小家伙才刚喊了一声“好饱”现在已经去会周公了。
万老二给福宝脱衣服的时候,一张百两银票从福宝的衣服里掉落出来。
万老二还不知道福宝挣了一百两银子的事情,他只着急听贾闫冰讲七爷的来头,和赶紧挣钱的事。
因此他看见这一百两银票的时候才会大吃一惊,但是看闺女睡得这么香甜,也不好把她叫醒,万老二只好忍着把一百两银票给收起来,他都忘记问闺女去侯府都发生了什么事情。
万老二此时反思自己的行为,他真是一个不合格的爹。
万老二和贾闫冰两个全都睡下了。
可是七爷以及他的爪牙还没有睡。
“七爷,找遍了,没有人见过那对父女,听他们口音也不像是京城人士,会不会住客栈了?”
七爷此时穿着大氅骑着高头大马,身后跟着一群爪牙,为首的那个小厮带人搜寻一圈没有发现人,这才来报。
“那就挨个客栈给我搜,你们以咱们中午吃饭的酒楼为中心,展开搜查,不要放过任何一家客栈,他们特征明显,一问便知,那丫头长得好看,还带着一条狗,一般人都会有印象,若是你们这次还找不到人,明儿你们也不用来见我了,直接被人牙子领走吧。”
小厮吓的赶紧行了个礼,人就跑了出去。
他们今儿去那家药铺的后门看了,没有发现任何马车,所以最后空手而归,更加不知道那个黄毛丫头是被哪个贵人给带走的。
现在只能用本办法来搜查了。
七爷的心腹走上前来,低声劝导七爷,“七爷,不过是一条藏獒,咱们花点钱也能弄来,何苦动这么大的气?”
“狗奴才,你知道什么?那可是纯种藏獒,看毛发就知道,这品种是最高贵的藏獒犬,你以为那是花钱能弄来的?王爷的眼睛何其毒辣?你想让我拿一条杂毛的去糊弄王爷?是我不想要命了,还是你不想要命了?”
心腹赶紧张嘴:“奴才错了,爷喜怒,奴才立即去帮着他们一起找。”
心腹知道自己在这也没有好果吃,赶紧寻个借口溜了。
他这才知道七爷寻藏獒是为了孝敬王爷的。
可是他们七爷好像还没有见过王爷吧?
黎王是当朝唯一的王爷,皇上的亲叔叔,但是年龄也只比皇上大几岁而已,平时爱搜集一些稀有的东西,像藏獒就算是稀有品种,七爷想用藏獒在黎王面前好好露露脸,毕竟他总是打着王府的旗号在外面做事,万一被王府发现,他也害怕死,但是如果用藏獒在王爷面前露了脸,以后也能好说一些。
小厮们满大街的跑,距离宵禁还有一个时辰,所以他们的时间有限,只有这一个时辰了。
但是一个时辰对于他们来说已经足够了,只搜客栈比家家户户的搜要更加明确一些,毕竟这附近的客栈数量是有限的。
以酒楼为中心,往外数,一共有五家客栈,可是这五家在五个方向上。
小厮们直接分散开来,朝着五个方向分别搜查。
万老二他们住的客栈距离酒楼最近,小厮很快就到了客栈门口。
此时客栈的一楼大厅里已经没有什么客人了,大家都觉得冷,已经回房了,而且这个客栈住了不少的学子,大家都要温习功课,所以各个客房内的灯都还亮着,只有二楼的几间客房灯已经灭了,其中有两间就是万老二和贾闫冰的,他们俩已经入睡了。
“掌柜的,你们这今天有没有入住两个个人带着一条狗,一个男人,带着一个小女娃,小女娃长得玉雪可爱,够是一条黑色的藏獒。”
掌柜的没有立即回答,而是询问道:“客官找他们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