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法铃听了很开心,还飞到阿难的脸颊上用力贴了一下,像是吧唧亲了主人一大口。
  “好了,我算是没事了,也不知道应长恨怎么样?步云山一别后,他活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再也没有任何消息。”
  去年应长恨与阿难在步云山的地下暗河分开后,就此下落不明,音讯全无,三界之中再没有关于他的消息。
  因为神仙座骑的黑虎之死,应长恨被高度怀疑是凶手。
  太玄真君陆衢的梦令,更是让他成了众矢之的,所以他的消失横看竖看都是畏罪潜逃了。
  阿难知道应长恨并不畏罪,但还是很有潜逃的必要。毕竟形势对自己不利时还是避避风头为妙,没必要吃眼前亏。
  应长恨消失了将近一年,杀死黑虎的凶手罪名,也因此被认定非他莫属,理由很简单:要是不心虚你丫跑什么呢?
  “应长恨这小子到底躲到哪里去了?快一年了没走漏半点风声,还真是沉得住气啊!对了小铃,你还记得他家阿福吗?”
  法铃用铃声表示自己的嫌弃,那个满脸傻笑的泥娃娃,它可是一百个看不上。
  “小铃,你可别看不上人家阿福。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应长恨躲着不露面肯定是在设法炼制这个法宝。一旦炼制成功,他就要出来大杀四方了。”
  .
  草木葱茏的初夏,烟波浩渺的太湖。
  太湖汪洋三万六千顷,大小七十二座峰。
  位于姑苏城附近的西山岛主峰终年云封雾锁,如仙山隔云海般似有若无,得名缥缈峰,为七十二峰之首。
  离开海禺山后,阿难就来了缥缈峰。
  山水相连的太湖,得天地之灵气,沐日月之光辉,是一处钟灵毓秀的宝地。常年隐于云雾中的缥缈峰,更是灵气充盈。
  阿难藏身于缥缈峰与太湖水之间的暗河中,自由穿梭于山水间。
  他每隔七天服食一颗灵丹,利用这七天时间完全吸收丹药的精华。如此持续了一个多月,伤势已经完全无碍,法力也得到了一定提升。
  休养与修行之余,阿难会以衣衫褴褛的小乞儿模样,隔三差五出现在姑苏城闹市中,打听一下外头的消息。
  他常去的地方是阊门一带,那里商贾云集,店肆林立,居货山积,行人流水,是姑苏城最繁华热闹的地方,没有之一。
  这天,小乞儿阿难来到阊门一带的山塘街,站在一家生意红火的酒楼门口乞讨。
  进出酒楼的客人虽然很多,但大多数都对他视而不见,只有少数人会赏他一两个铜板。
  有个满脸横肉的食客打着酒嗝走出酒楼时,还嫌阿难挡了道,骂骂咧咧地一脚踹过去。
  “小叫花子滚远一点,好狗不挡路知道吗?”
  早在横肉男抬足踹来的时候,阿难就机灵地顺势一滚,躲开了那一脚的力道。
  “是是是,大爷,我这就滚。”
  小乞儿那副被吓得胆战心惊的模样,让恃强凌弱的横肉男还越发得了意。
  “滚得不好,重新给大爷滚一个。”
  他话音刚落,就有一把圆润动听的声音,如珠子似的滚动而来。
  “一个大男人欺负一个小孩子,也未免太不要脸了!”
  “谁他妈多管……”
  横肉男眼睛一瞪,正想破口大骂,突然发现出面管闲事的人竟是一位二八佳人。
  脸若莲萼,唇似樱桃,一袭绿罗裙碧如荷叶新裁,清艳得令人目眩神摇。
  横肉男顿时半边身子都酥了,“美人儿,你如此美貌,该不是天仙下凡吧?”
  .
  阿难已经认出了这位美人是谁,她并非天仙下凡,而是修成人形的花妖任天真。
  任天真不是一个人,还有一位斯文儒雅的蓝衫书生与之同行。
  见到横肉男垂涎三尺地盯着她看,立即摆出一副护花使者的架势,上前一步挡住他的视线。
  “这位兄台,请你放尊重一点,休得无礼唐突佳人。”
  横肉男压根就不把这种文弱书生放在眼里,“哼,就你这副手无缚鸡之力的样子,还想学人英雄救美吗?给老子闪一边去。”
  斯文的蓝衫书生下盘不稳,被横肉男随手一推就踉跄着后退了好几步。然后他涎着脸往任天真跟前凑,打算借酒装疯吃一把美人的豆腐。
  阿难在一旁默默地为横肉男点蜡:
  ——你惨了你惨了!你只知道这个护花使者是弱鸡,却不知道这朵娇花是硬茬,她可是带刺扎手的很啊!
  “你找抽呢!”
  任天真老实不客气地赏了横肉男一巴掌。
  她那只又白又嫩的纤纤玉手,看上去似乎稍微用点力就会折了,可是抽起巴掌来却力道惊人。
  横肉男被抽得整个人飞出好几步远,还摔了一个狗吃屎。
  不但半边脸都木掉了,嘴里的牙齿也松动了好几颗,两颗门牙更是和着鲜血一起喷了出来。
  吃了大亏的横肉男还搞不清状态,一边努力想要爬起来,一边嘴巴不干不净地怒骂。
  “臭娘们,看老子……”
  任天真袅袅婷婷地走上前,一脚踩住他的背,曼声道:“你骂谁呢?”
  她那只莲足纤细又小巧,但踩上横肉男后,他却感觉自己像被重逾千斤的东西压住了似的,丝毫动弹不得。
  这下他总算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这位娇花软玉似的美人儿,其实是个自己惹不起的厉害角色,一张还在滴血的嘴开始求饶了。
  “我……我骂我自己,臭男人,不该唐突佳人。还请姑娘恕罪,原谅我酒后一糊涂。”
  “本姑娘一向心胸宽阔,可以不跟你一般见识。不过你刚才平白无故踢了这个小乞儿一脚,是不是应该补偿一下他呢?”
  “是是是,应该应该。我荷包里还有一点碎银子,可以都给他。姑娘觉得这样行吗?”
  “当然行,那就这么办。”
  横肉男总算从地上爬起来后,就把自己荷包里的碎银子都给了阿难,然后赶紧走人,唯恐走得不够快。
  .
  阿难捧着碎银子,满脸乖巧状地向任天真道谢:“多谢美人姐姐。”
  “真乖,不用谢。你小小年纪怎么就在外面乞讨?你爹娘呢?”
  “爹娘都不在了,家里全靠姐姐做绣活度日,钱不够花,我就出来讨一点。”
  阿难应答如流,杜撰了一个子乌虚有的家世。因为任天真有着一副热心肠,如果不这么说,她没准会给小乞儿安排一个容身之所。
  “这样啊,那我再给你一点银子,你赶紧回家去吧。”
  蓝衫书生刚才没尽到力,这会儿可以用钱解决的问题,他自然是又站出来为美人效力了。
  “我有银子,我来给。”
  阿难抬头看了这位蓝衫书生一眼,不知为何觉得他好像哪里有点眼熟。之前在万隆客栈出现过的那个吕郎,也给他这样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不用了,有这些就够了,谢谢公子,谢谢美人姐姐,那我先走了。”
  阿难话一说完转身就跑,一边目送他远去的身影,任天真一边赞赏不绝。
  “这小乞儿真不错,一点也不贪心,家教应该很好。”
  “是啊,虽然是乞儿,乞讨时却从不纠缠。有人给就接了道谢,多给他还不要,倒是颇有几分君子之风呢!”
  附和着任天真夸赞了阿难几句后,蓝衫书生指着路旁那家酒楼道:“真娘,这家酒楼在姑苏城很有名气,咱们不如就在此用午膳如何?”
  “好啊,我请你。”
  第49章 私白
  大概半个月前, 任天真在一家打尖的客栈偶然遇见了这位姓孔的郎君。觉得他是自己的菜,就主动提出想与他同行。
  “这位公子,我一见你就心生喜爱, 想与你结伴同行,可以吗?”
  孔郎也是有点见识的人,见任天真如此绝色却独自行路, 又丝毫不把道德礼法的约束当作一回事, 情知十有八九是妖魅之流。
  如果是那种形容可怖的妖怪, 孔郎自然是不敢答应的。
  但任天真风姿艳逸, 又是软语温存地提出要求,所以他一点也不感到害怕。
  “姑娘,你是非人一族吧?”
  任天真一脸坦然地点头承认。
  “没错, 我是妖, 但我一心修仙问道,从来没来害过人,所以公子你不用怕。当然,你若实在害怕就不必勉强了, 我也不会强人所难的。”
  “孔某虽是文弱书生,但胆子还是有一点了。姑娘如此明艳动人, 愿意与我结伴同行, 多一朵解语花在身旁, 何乐而不可为呢?”
  孔郎一口答应后, 任天真就上了他的马车和他一起走。
  “我要去姑苏城探亲, 不知姑娘要前往何处?”
  “我没有目的地, 就和你一起去姑苏城吧。”
  两人一路上言谈甚欢, 孔郎试探着问任天真是不是狐女, 此番同行是否还有意自荐枕席。
  虽然人与妖交合会导致精气受损, 但他还是很乐意享受一下此等艳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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