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衙役们捂着鼻子赶紧拦住了她,可不敢放任这些囚犯与人互殴。
还强行拉起了一个隔离带来。
这种偏架一拉,更方便母夜叉等人的物理攻击了。
一时间。
牢狱后门的空气中,弥漫着村里集体施绿肥的味道。
还是没被发酵过的那一种。
就连一直以为丧尸是最臭生物的甘明兰,都甘拜下风。
左躲右闪,好不狼狈。
心里想着:
杀了人家的当家男人和儿子,这波生化武器攻击,她不冤!
这个阵仗,把最后出来的老人和小孩们都吓懵了。
和肥仔一般大小的小孩子,还不懂什么是流放。
只知道自己已经走出那个阴深深的牢狱里。
还没来得及高兴呢,就见识到了人心之险恶。
甘洪真和甘明福就挤在人群里。
看到自家闺女/姐姐受的这个罪,眼圈都红了。
甘洪真眼睛瞪得和铜铃一般大,络腮胡下的嘴巴抿得紧紧的,拳头邦硬。
“爹,你冷静点!知府大人已经签了令,我们已经没机会让姐夫写放妻书了!要趁他们出城前,帮姐姐准备一点路上用的。”
“对,对,对!你看我这脑子都成浆糊了,阿福,爹把家里的银票全都带来了,你看着你姐需要什么,尽管去置办!”
大势已去,总也要为闺女做些安排。
爷俩低声商议了一会儿,分头行动。
却说这一头。
百姓们总算是扔完了手里的垃圾。
看人家老弱妇孺的哭得那么惨,悻悻的收了手。
头上顶着几片烂菜叶子的肥仔,看见他娘后,憋了一肚子的委屈终于爆发了。
指着扔他烂菜叶子的路人,奶凶奶凶的吼着:
“娘,娘,他们欺负肥仔,你快打他们鸭!”
想他肥仔,以前可是乐元县响当当的一霸。
遇到欺负他的,只要提起他娘“猪肉西施”的大名。
不管是街溜子还是淘小子,谁会不害怕?
打小就知道,亲娘就是他的靠山。
他就没真正怕过谁!
这几天糟心的经历,让肥仔越想越委屈。
小孩边告状边哭,哭得差点断了气。
甘明兰看着他一抽一抽的小身子,心也莫名跟着疼了起来。
只想抱着肉乎乎的小家伙,把他搂在怀里好好的安慰安慰。
学着原身的口吻给他拍着背:
“肥仔不哭,不哭,娘帮你打坏人!”
哭泣中小奶音顿了一顿,想起什么又急忙劝阻道:
“娘,肥仔把刚才说的话吞回去,你可别乱打人鸭!他们那么多人,会把你打晕的!你要是醒不来,窝就没有娘了!”
这是什么牌子的小天使?
听得甘明兰心窝子发软。
小家伙把脸埋在她的肩头,蹭了又蹭:
“娘要好好活着,以后帮肥仔打坏人的机会多着呢。”
“等你长到五岁,娘就教你杀猪吧!等你学会了抓猪,会用刀,就再也不怕被坏人欺负了!”
“娘,你都老到打不过坏人了吗?”
“遇到坏人欺负你,亲自打回去不是更痛快吗?”
“你......你不是窝娘!”
肥仔挣扎着从他娘的怀抱里下来。
双手插着小肥腰,瞪着乌溜溜的荔枝眼指控道。
甘明兰二话不说,学着原身以前的小动作,撸他的锅盖头下面的短毛毛。
大名府的百姓喜欢给十岁以下的男孩子剃头。
肥仔是个有想法的小孩,死活不留光头。
锅盖头是他最后的倔强。
被撸顺了毛毛,他又咧嘴乐了。
娘还是那个娘。
又好似不一样!
边乐边撒娇:“娘,娘,你就是老到七老八十,也要帮窝打坏人哦!”
第13章 亲人相见,只为送别
甘明兰手一顿:“儿子,你娘的脑子都好了!”
肥仔的小嘴巴,张得能塞下一个鸡蛋大。
他娘小时候被猪给撞傻了的故事,两个舅舅经常讲给他听。
还说他娘不会一辈子傻下去,等到合适的时机就会变聪明了。
原来,舅舅说的不是骗小孩儿的话。
天大的好消息,让小家伙激动不已:
“娘......娘......你真好了?那你以后还会给窝买糖人吃吗?”
“怎么,知道你娘我现在不傻了,不好骗我给你买零嘴了吧?”
“嘿嘿......嘿嘿......”
肥仔不好意思的傻笑着。
以前,傻傻的娘很好。
会不问缘由的帮他打架。
别人家的小孩,大人是这也不给吃,那也不给吃。
他娘就不会这样,什么都愿意买给他吃。
他可是他们那条街零嘴最多的崽!
变聪明后的娘,瞧着也不错。
这样有脑子又有武力值的娘,让他更有安全感!
以后,他再不用担心,那么好的娘被人骗走了。
呜呜呜......
想他肥仔活了四岁多,今天是有生以来,最最快活的一天了。
小家伙激动得哭成了一个小花猫。
哭累后,就在甘明兰的怀抱里沉沉的睡了过去。
目睹了全过程的罗氏,张了张嘴,小声的问儿媳妇:
“文康媳妇儿,你的病真好了?”
甘明兰指着自己的后脑勺:
“那会儿被官差打到的地方,就是我当年磕到磨刀石的位置,可能还把我当年旧伤里的瘀血给撞开了。”
罗氏双手合十,连连作揖:
“大和尚的嘴真的开过光,这可真是天大的好事,文康知道了一定会很高兴的。”
确实很高兴。
左文康见到这辈子妻主的第一眼,心肝都颤了颤。
他之前的妻主,女尊国凤朝的战王。
身高八尺,体重一百八十多斤
。
常年在外面征战的她,风餐露宿更是家常便饭。
黝黑的皮肤和手上的厚茧,是她的功勋。
五官平平,声音中性。
虽然凤朝的女子,都不靠外表吸引夫郎。
他还是有正常审美的男人。
左文康没有想到。
这一世的妻主,她长得比记忆里看到的还要美丽。
不过,记忆中的妻主眼神一直都是呆呆的。
和原身一天也说不了几句话。
总是低着头,不停的在干家务活儿。
现在的妻主。
那双猫儿眼,星眸微转间,灿若星辰!
同样是面无表情,但她的眼睛会说话。
只一眼。
他那一颗心就开始沦陷了。
之前的那些打算,马上被他抛之脑后。
什么敬而远之,什么有子万事足。
他可是正夫!
他要的是夫妻间:如胶似漆,琴瑟和鸣!
对此,左文康很有信心,毕竟他可是有十五年争宠经验的!
打定主意后,他再看向妻主的眼神火热得能拉丝。
甘明兰不知道远处那个小白脸便宜相公,眼睛在抽什么筋。
抱着肥仔,转了个身。
心里琢磨着:
对方那个身子骨,能不能走到边城都要打一个问号。
儿子有了,感觉肚子里这个是闺女。
到了边城,以她的能力也不愁养活不了一对儿女。
在这个以夫为天的封建社会,做一个子女双全的寡妇,好像也挺不错的呢。
从府衙走到外城,步行需要半个时辰。
加上被百姓们闹腾了两刻钟。
三百五十八人走到外城的十里长亭时,已经有不少人等在此地了。
他们有一刻钟与家人的告别时间。
“闺女,闺女!肥仔!肥仔!”
一个中年男子,老远的就对着甘明兰挥舞着双手。
目测他的身高在一米八以上,身材魁梧结实。
满脸的络腮胡,和原身长着一双一模一样的眼睛。
确认过眼神,亲爹是也。
这具身体从内心向外散发的孺慕之情,骗不了人。
甘明兰就抱着肥仔向他走去。
肥仔挣扎着要从他娘的怀里下地。
外祖父,他的另一座靠山来了。
小家伙倒腾着小短腿,跑动间,全身的肉都在发颤。
甘洪真几个健步上前,一把就将宝贝外孙抱进了怀里。
习惯性的用他的络腮胡,去扎小胖子的肉脸。
“嘻嘻嘻......”
“哈哈哈......”
祖孙两见面那叫一个亲热,脸贴脸玩得高兴着呢。
甘明兰的脸上不由得带出了几分笑意。
站在一旁的年轻男子,犹疑的看着他姐的神情。
半晌,才唤道:“姐,你......”
甘明兰转头浅笑看着他:“阿福,姐这回喝不到你的喜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