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是啊甘队长!没有加您放秘制腌料的兔子,昂们也烤来吃了,虽然味道也不差!但与放了秘制腌料的一比,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上!”
  “您别觉得昂们西北不富裕,还是有很多舍得为吃到好东西而花大价钱的老饕呢。”
  “该收多少收多少,昂们全军上下都得甘队长多少帮村了?可不能让您自贴腰包帮昂们的买卖赚吆喝啊!”
  “昂们可不能欺负仁义人,不说其它,您这一手腌肉的好本领,去哪儿都有豪商捧着金山银山来请的!”
  “......”
  甘明兰:好家伙,好家伙。
  馆子都还没影呢,一两银子一只的兔子都已经定价了!
  这毛利率,高达百分之八十都不止。
  某人大义凛然的表示,她只想为边城大营的建设,贡献自己微不足道的些许力量。
  说好的二十文就是二十文!
  总兵大人不同意都不好使!
  赵总兵:“......”
  行行行!没我的事,我走,我走!
  说走就走。
  是得抓紧时间把那馆子给开起来。
  早一天开张,就早一日见到钱!
  赵总兵出去剿贼一趟,很是知道接下来的日子会有多难捱。
  以前,他只以为开馆子就得开在经济比较繁华的州府才能挣到钱。
  就在不久前,他亲眼见到自家那个纨绔儿子等人,就是被甘味鲜的大名给吸引来了边城。
  原来这个世上真的有一些有钱又有闲的人,愿意为了一口吃食跑上几十里路的!
  甘队长提出来的这个建议,是真正为他们大营打算的。
  馆子开在甘味鲜隔壁,这不是妥妥的沾光么?
  那些外地来的客人早上喝完羊肉汤,晌午再吃一只香喷喷的烤兔子,这是甚么神仙日子哟?
  越想越觉得这个主意好!
  不行不行!
  手撕脆皮兔饭馆开张那日,他得将怀庆府有名望的那些好吃嘴们,都请来边城热闹热闹......
  确定了兔肉的商业价值,负责抓野兔的右卫营肩上的担子又重了几分。
  以前还想着把兔子发给难民,让他们自家散养。
  众人在看到野兔子的烈性后,只能打消这个原计划。
  老工匠们给的建议是,圈舍的里里外外最好硬石板来砌,防的就是小兔子长大后打洞逃跑。
  又因为野兔子生性好斗,还得把圈舍建得大一些。
  总之,想要大量养殖野兔的成本,惊人!
  就难民们靠种树挣来的那三瓜两枣,没戏!
  面对难民,惨遭滑铁卢的甘队长能咋办?
  她只能雇佣他们再多种一些树了!
  大不了,卖羊的那些银子全还给大自然。
  大漠里出现的绿洲。
  一日更比一日嫩绿。
  眼看着,枝头就渐渐长出了花苞。
  甘明兰当初选梭梭树来防沙,是因为这种树是一种天然吸收盐碱的植物,树叶和树皮都很苦涩,牛马羊都不爱吃它。
  果然。
  经过大型草食动物的严选并能在荒漠里活下来的,要么就是难吃的,要么就是有毒的。
  但,让甘明兰没有料到的是。
  还有除草机王者骆驼,它们可是连能扎死人的骆驼刺都吃!
  梭梭树更是它们的美味名单。
  它们正朝着防风带飞奔而来!
  第236章 野骆驼
  骆驼是一种富有灵性的动物。
  同时也是认路的好手。
  家养的骆驼,即便被主人卖到几百里外的地方,都能自己跑回来。
  不熟悉的它们的人,很难抓住它们。
  而且骆驼的嗅觉十分发达!
  沙漠里哪个地方有水、有草、有树、有碱,它们在五十里外就能闻见。
  比家养的骆驼,野生的居住环境要艰难数倍。
  它们通常会以家族群的方式栖息在地方偏僻、荒芜,环境恶劣的大沙漠中。
  去年寒冬的漫长,使得大漠里的生存环境愈加恶劣。
  有一些野骆驼族群就从西域大漠开始不断东迁。
  这日。
  一个家族群的野骆驼中嗅觉最好的公驼,在风中闻到了一股熟悉的味道。
  那是春季里梭梭树的香气。
  它甚至能感觉出,那个方向的梭梭树非常多!
  公驼赶紧把这个好消息,告知了自家的六头母驼和五头幼驼。
  经过一个晚上的狂奔。
  全家在下半夜,才整整齐齐出现在梭梭树林里。
  如果野骆驼通人言。
  它们一定会三呼万岁。
  并大赞这里就是骆驼们的天堂!
  无边无际的梭梭树林,是那么的宽广。
  且与它们,以往在大漠里偶尔遇到的梭梭小树苗不一样。
  这一大片梭梭树,长得比骆驼的肩还要高。
  枝繁叶茂,绿荫成林。
  吸一口嫩枝条进嘴,相当美味多汁!
  野骆驼有一个很特别的习惯,它们一般只会在同一棵梭梭树上啃一口。
  还喜欢挑长得最高的枝丫啃。
  往年在大漠里,这个种类的树枝它们鲜少有吃饱的时候。
  不想这一回,误入仙境中。
  这些梭梭树,就是再来几个族群都吃不完。
  吃不完,根本吃不完!
  公驼很快乐。
  母驼们也很激动!
  有两头母驼肚子里还怀着崽子的。
  它们比以往需要的食物量都要大。
  有了这片树林,母驼很有信心平安生下小驼来!
  全家开始了疯狂的干饭模式。
  第一时间发现它们的,就是巡视自家地盘的阿土大王!
  别的鼠,也许鼠生都没见过这么大型的食草动物。
  但流放队伍半年之前,与西域胡商同行了一段路。
  阿土大王就有幸认识了这种大型食草动物。
  还知道那些胡人从大漠里来邶国贩卖商品,就是用驼队运输货物和带人。
  两脚兽们当时看向人家驼队那艳羡的眼神,大王至今都记得一清二楚。
  “吱吱吱......”大王召唤术开启。
  又是一个天将蒙蒙亮。
  忙了一夜,刚把今日要种植的树筹齐的甘明兰,就接到了阿土大王派鼠来请。
  到了现场,她就看到了大大小小十二头,陷入一个个巨大沙坑里,如何蹦跶都爬不上来的野骆驼。
  这得多少只鼠挖长时间,才能刨出这么大的陷阱来?!
  阿土大王:呜呜呜......它心疼自己的爪子!
  本来一开始它想着用陷马阵的法子来的。
  结果,骆驼的腿和脚掌与马的完全不一样。
  一般的老鼠洞,根本坑不住这些大家伙。
  最后,大王一怒之下就吩咐小的们把这坑挖得又大又深!
  期间,它还贡献了一半的体力!
  爪子都快刨出火星子来了。
  真是
  好不容易才将这些大家伙给困进坑里去。
  大王苦,但是大王不说。
  此时的它,挺起小胸脯:“唧唧唧......就说这些野骆驼,主人你稀罕不稀罕吧?”
  甘明兰从地上一把捞起大王,好一顿揉搓:
  “稀罕,怎么不稀罕?这可是大王送给我最称心的一份礼物了!
  如果把野马比作后世的交通工具,必须是跑车!但野马群你也瞧见了,它们一天到晚都停不下来,普通人根本骑不了。
  我总不能一天换十几辆跑车,满草原溜达吧?
  但骆驼就不同啦!它们不仅负重能力强,脾气比野马温和很多,最重要的是耐力好、脚程也不慢!
  用它们来比作咱们后世的大卡车正合适!要是咱家牧场养出这么一大群大卡车,都可以组成一个运输队了!
  大王,你真是个会过日子的好大王!咱们家的牧场今后养什么牲畜,可都全都拜托给你咯!”
  “哼哼哼!小事一桩,包在大王身上!”
  阿土大王任由主人捏圆搓扁,应承得很是痛快。
  心里想的却是。
  前阵子差点害人类幼崽被人抢走的事,应该是过去了的吧?
  它辛辛苦苦在大漠里,看守了那群废柴二十来天。
  后来又是带着万鼠大军,夜里继日的帮着刨树坑。
  干了这么多活儿都没得到主人一个正面的肯定。
  没想到逮住几个大家伙的效果会这么好!
  嗯嗯,它得赶紧记下来。
  主人就是稀罕车。
  这个阶段,最喜欢的应该是卡车。
  跑车都是样子货。
  但是也不能没有。
  没见她骑在马背上有多高兴么?
  前世人类开的车,光它见过的种类就好多。
  是时候摸一摸,大漠和草原上的大型食草动物的底细了。
  至于为什么是食草动物。
  纯属大王的个人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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