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对方的国主要是不乖乖的给咱们关西大营送上多一倍的粮食来,我就带你们杀到他们的王都去!到时候,别说是粮食了,你们想要什么尽管拿!”
霸气的话从她口里说出来,所有人当即都停止了叹气。
哎哟喂!
将军说得可真好!
代入想想,一个所有战斗力都被杀光了的国主,他还有什么可牛气的?
关西七卫是故土!
胆子要是再大一点。
听说这委鲁母,当年西汉也在此设置过西域都护府的呀!
这难道不算是故土?
众人心中一片火热,誓要把胡人的指挥官给活捉了。
也有脑子微微清醒的,担忧道:
“可是,将军!越往西走就越深入了胡人的地盘,胡人会不会在路上给昂们设伏啊?老将们不是都说,穷寇莫追么!鞑靼就惯爱用这一招。”
甘明兰却信心十足道:
“大家放心!我已经让鼠大王追前头去了!它要是看见对方设伏就会回来通知我的!我还让它沿路留下了追踪的记号,他们逃不出我的手掌心!”
那还说啥?
他们既信得过甘将军,也信得过鼠大王。
这俩就是靠谱的代言人!
第298章 追杀
靠谱的鼠大王此时正干着不靠谱的事。
它还惦记着主人说的伴手礼。
鼠大王无师自通,学会了钓鱼执法。
不是说天上飞的那种大鸟最爱抓鼠么?
它一路跟踪胡人,一路把草原上的鼠群都给摇了出来。
大王:“吱吱吱......躲什么躲,都出来嗨!”
鼠大王那尖锐的鼠啸声听在草原鼠的耳里,不亚于虎啸于百兽的威压。
大王有令,鼠不敢不听。
哆哆嗦嗦从洞里爬了出来。
没过多久,草原上全是密密麻麻的毛茸茸。
前仆后继,跟着鼠大王往一个方向奔跑。
很快的。
昨夜情景再现。
这一批次来的猎隼估计都是近亲。
蚕豆大小的脑仁,脑回路别无二致。
你说它们抓鼠就抓吧。
地上的草原鼠千千万,就非得逮着那只最肥的不放!
一个跟斗扎下去,就再没有然后了。
不到半个小时,伴手礼又多出了两份!
阿土大王高兴坏了,甚至都生出了野心来。
加上昨晚的那三只大鸟,主人一家五口的礼物就已经到手了。
但,主人的爹娘家还有四口人呢!
那家子对它都还怪好的。
它只要稍稍努努力,说不定还能凑出主人娘家的礼物来。
啧啧,它可真是个有情有义的讲究鼠!
于是,鼠大王果断的放慢了速度,带着一群草原鼠浩浩荡荡的边寻着胡人逃蹿的路线、边抓鸟。
差一点点,就忘记了沿路留下标记。
直到跑出了两百里路,柯尔克孜族的驯鹰人终于发现了不对劲。
“少族长,这事有蹊跷,昨夜失踪了三只猎隼。大白天的,剩下的四只都不见返回,我家阿灵向来不贪玩的!”
“我家大虎也不是那不懂事的!”
“......”
领队的少族长听完族人们,为自家猎隼说了一通好话后,皱眉思索半晌才道:
“猎隼在天上飞的高度,一般的火器或者强弓劲弩是射杀不了的。目前来说,能伤害它们的人类很少见,会不会是飞得太远了些?”
“不知道啊!总不能是
飞回了老家去。”
“没有我的命令,我家大虎不可能自己飞回去的,除了高空侦查,它顶多会在草原上打打猎。”
“那就更可疑了,猎隼可是有翅膀的,草原上还能有甚么天敌?”
“......”
众柯尔克孜族族人们百思不解,对久未归队的猎隼们忧心忡忡。
要知道,驯养出一只有灵性听得懂主人各种命令的猎隼,是何等不容易。
撒出去七只,眼下全都没了踪影!
这个损失得多少年才能找补回来?
不说以后,就说现在。
他们这一万两千多圣战士,时刻都在提防汉军在后方有追兵杀来。
可高空巡视的猎隼,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但现在,他们真的承受不住老将军的怒火。
且瞒着吧。
能瞒一时,是一时。
就因为柯尔克孜族的隐瞒,哈斯巴仁还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在持续跑出四百里后,胯下的胡马有些开始尥蹶子了。
累到极限了!
再跑,会死马。
哈斯巴仁只得在下令寻了雪山脚下的某个山谷里歇息。
他们现在的行军路线算是沿着雪山脚下一路西行。
只需再走上一千多里,就能到此行的目的地伊里。
伊里有数个较小的城郭,那里是黑帽和卓(宗教领袖)亲信的大本营。
老将军心里还有一个计划。
他估摸着单阿里率领的五万精锐,此时应该杀穿了关西七卫。
邶军敢分兵出来截杀他们北路军,大后方剩余的兵力应该不多。
等到这些人得了消息赶回去,单阿里和他的精锐就能与邶军相遇、相战。
这两方人马的兵力,无论哪一方被大量消耗都是他乐意看到的。
到时候,他就从伊里首领处借兵五万骑兵再杀回来。
他就不信邶军在关西七卫的驻军能有多禁杀。
来得及。
一切都还来得及。
他还没有输!
哈斯巴仁的算盘打得确实不错,却是不知单阿里那五万精锐早就被埋进了罗布淖尔。
更何况,甘明兰等人追击的速度也不慢。
阿土大王给的行军路线,完全不需要走一丁点弯路,基本就是跟在了胡人的脚后跟。
于是乎。
胡人刚躺下不到一个时辰,又被迫起来营业了!
也不知是谁大喊了一声:“大杀神来了,杀了哲别将军的那个大杀神来了!”
这一喊,坏菜了!
大杀神的威力令胡人腿软胆寒。
以至于一万两千弓骑兵发挥出的杀伤力,竟然还比不上先锋营这三千人。
山谷里作战对甘明兰来说,属于开挂了。
一切林木的枝条和根茎,只要她想,都能成为她杀人的利器。
夜色,就是最好的保护色。
别人看不见的地方正适合她发挥。
手里的兵器,已经从木枪换成了葡萄老藤。
七八米长的两根。
甩出去,一根能捆住七八个人的脖子。
只待她用异能催动葡萄藤发力,这些脖子就很快速把人勒死。
毫不谦虚的说,这些人真不够她玩上一个时辰的。
不过,她是个体恤下属的好将军。
军功自然少不了他们的一份。
但为了减少先锋营的伤亡,她还是小小的做了一下弊。
跟在她身后的古千夫长等人,只觉得这些胡人就跟饿得没了力气一样,跑都跑不动。
只傻傻的站在原地大声嚷嚷,等着他们上前去砍。
一砍,一个不吱声。
出奇的好杀。
甘明兰也就仗着大伙儿现在还听不懂畏兀尔语。
明明这些圣战士们嘴里,是在惊恐的大喊:
“真主安拉降下了天罚!是天罚啊!我的腿被撒旦(恶魔)抓住了,我的腿!”
“啊!是甚么缠住了我的手,我的手......”
“有木刺,木刺刺透了我的脚板心!”
“......”
哈斯巴仁,他的长子莫日根,还有他刚满十六岁的小儿子苏日勒还有几个品级较高的将军。
不到半个时辰,就落入了甘明兰手里。
这些胡人贵族自认身份贵重,丝毫没有掩饰自己在军中的不同。
从服饰到兵器装备都透着贵气。
简直是,一抓一个准。
第299章 磨刀霍霍向胡人
金银一向都是财富和地位的象征。
也许马背民族的祖先们一直都没有固定住所,在器物选择上他们尤其偏爱金器。
继黄金墓的金沙铺地后。
古千夫长等人又开了一次眼界。
他们从哈斯巴仁和他两个儿子的随身物品中,找到了:
鹰顶的金冠、兽纹的饰牌、虎柄的酒壶、豹耳的金碗、包金的象牙梳等数件金器。
其中。
价值最高的是四十箱喀什葛尔汗国铸造的金币!
每一枚金币的重量大约能换邶国六两银。
一箱一千枚,总价值二十四万两银!
而那些伤亡的胡人身上,更不缺宝石戒指、金币或银币之类的值钱物件。
一切的一切,都被叫做战利品。
先锋营队员们忙坏了。
一个个怀里鼓鼓囊囊,还叮叮当当作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