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他们一句话尚未说完,袁雅指间弹出三枚小石子,刹地打中他们后背穴道,那锦衣公子与那两位护卫同时摔倒在地,疼得不停打滚。
袁雅若无其事地站在一旁,仿佛这儿发生的一切与她无关。唯有那红衣女郎的目光越过人群,正对上她的明亮双眸,对着她展颜一笑。
离开此处以后,那红衣女郎有意与袁雅走在一起,待走到僻静之地,她才微笑开口:“多谢你啦小妹子。”
袁雅奇道:“你怎么知道是我出手?”
那女郎笑道:“我是练戏法的,眼力怎么会不好呢?”
袁雅颔首道:“你莫要怕,我最近住在这镇上,他若敢再找你麻烦,我会教训他的。”
看相貌,那红衣女郎大约二十来岁的年纪,比袁雅要年长一些,然而袁雅认为自己身怀武功,自然是应该保护对方的。
“我姓冷,单名一个红字。”那女郎又笑问道,“妹子你呢?”
“我……你叫我袁雅吧。”
互通了姓名,两人的交流渐渐多起来。冷红谢过袁雅的相助之恩,问她想要什么报答。袁雅刚想道一句“举手之劳,不足挂齿”,话到唇边,脑海中倏地闪过适才那几幕神奇的画面,忍不住问道:“你刚刚是怎么做到的?我眼睛都不敢眨一下地看了许久,还是看不明白你究竟是怎么把那些花儿鸟儿变出来的。”
冷红笑道:“戏法的精彩在于表演的过程,倘若揭开了秘密,不再感觉到惊喜,反倒没什么意思。不过……你若实在喜欢,我教你一个简单的,让你给别人惊喜,怎么样?”
袁雅自幼没有朋友,当学完冷红所授的戏法,回到家中,她想了一想,只能在母亲的面前表演。这些年来那大盗从不许璎珞独自出门,她被困囹圄多年,已快忘记人间的市井街头有怎样的风景,好不容易看见如此有趣的玩意,哪怕袁雅的手法有些拙劣,她还是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眉目间都是欢喜神色。
要知她们母女虽已在一年前和解,但毕竟,彼此相处仍然很有些拘束,不可能像寻常人家那般亲切亲热。袁雅见母亲难得露出笑颜,也是高兴,次日前往冷红的家中,希望她再多教自己几个戏法,不料在冷红家里见到一个俊俏的年轻郎君。
此人自称姓荀名青,与冷红夫妻相称。袁雅见状甚是惊讶,盗贼与戏法师同样需要好眼力,她几乎一眼瞧出对方是女扮男装,却不知这只是她们假扮做戏,又或者她们确是……但袁雅不是爱追根究底探听别人秘密的人,对方既不说,她便不问,双方谈的还是昨日之事。
“我真的只是举手之劳,你们用不着在意。昨儿冷娘子已经谢过了我,你就不必再谢。”
“可不是这个道理。她是她,我是我,她谢了你,我却还没有谢过你,这怎么能行呢?”荀青一边微笑,一边从旁边桌上拿了面铜镜递给袁雅,“就像她从小是练戏法的,我学不会这玩意,但我也有我自己的本事,所以我平日走街串巷,替人磨治铜镜是很有一手的。这是我自己打磨的一面铜镜,你若不嫌弃收下它,就算是我送你的谢礼吧。”
这的的确确是一面好镜子,比市面上所售卖的大多数铜镜都清晰清楚得多,对于袁雅这般青春年纪的少女而言应是一件极好的礼物。
袁雅下意识接过,在镜中看见自己的那张脸,身体微不可察地颤抖了一下,立刻将铜镜还给了对方。
荀青狐疑道:“怎么了,这镜子有何不妥吗?”
袁雅道:“不,它没什么不妥,只不过我……我不喜欢照镜子……”
这是实话,她的房间里从来没有镜子,若非特殊原因,她极少照镜。
荀青不解道:“为什么?”
短短两三句话的时间,袁雅已将自己适才的失态掩饰,重新收拾好情绪,眉目又带笑意,说出来的话却令人大感诧异:“我这张脸这么难看,有什么好照的?”
荀青与冷红不由对视一眼,又把袁雅细细打量一番,她确实不是什么绝色女子,相貌极为普通,没有任何出众之处,可要说“难看”倒还不至于。她们正要说话,袁雅当即把话锋一转,说明了自己今日的来意。
戏法本是冷红的看家本领,她本不轻易授人,可或许是出于对袁雅的好奇,她答应了她再教她几招。
傍晚回到家中,用过晚食,袁雅又在母亲的面前将自己所学尽数展示,起初璎珞仍然笑得很开心,谁料过了一会儿,她的笑容渐渐淡下来,甚至露出比平时更忧伤惆怅的神色。袁雅呆了一呆,缓缓收回手,茫然问道:“阿母刚才不是还很喜欢吗?”
“我虽不明白它们是怎么变的,却知道它们一定都是假的。就像是一场虚妄的梦,无论那梦有多么美好,总归是假的,总归是要醒来的。”
袁雅陷入沉默,良久未有言语,不由想起今日冷红所表演的各种戏法幻术,其中还有许多不曾教她的,譬如那乌鸦振翅变白鸽的神奇画面,原本让她惊叹不已,她也甚是想学,冷红却道这些鸟儿都是自己亲手养大的,才会如此乖巧听话,换作旁人,它们定然不肯配合。她当时闻言有些遗憾,现在思索起来,其实母亲说得不错,无论这些戏法看来有多么神奇,终究都是假的,乌鸦就是乌鸦,它永远变不成白鸽。
黑羽也永远变不成白羽。
一瞬间,她同样对这些精彩万分的戏法幻术失去了兴趣。
而心底的想法,袁雅不知怎么地轻声说出了口。璎珞微愕,转首看向她,又沉沉地叹了一口气。
——袁雅不喜欢自己的名字。
这一点,璎珞是知道的。
自从一年多前她们母女和好,璎珞便在闲时教女儿认字。作为大户人家的大丫鬟,璎珞虽不会吟诗作对,但曾经在自家夫人的熏陶之下倒是认识一些字。袁雅早就想要读书,可惜那大盗认为学文无益,不能为自己的“事业”提供任何帮助,自然不肯教她,如今好不容易她终于学会认字,偶尔就能自己前往书铺看一看喜欢的书籍。而某日她突发奇想,欲在古书里翻找自己名字的出处,在询问了书铺老板之后,对方还真给她翻出一句:
——“雅,楚乌也。一名鸒,一名卑居。秦谓之雅。”
原来在古时,雅就是鸦。
后来璎珞知晓此事,看出她的难过,犹豫许久以后劝道:“名字是可以改的,若实在你不喜欢这个‘雅’字,你不如告诉他,你想要再改一个名字,这几年他对你一直不错,应该会答应你的。”
袁雅却摇了摇头:“我没有什么不喜欢,这名字其实很适合我。乌鸦是给人带来灾祸的……我本来也一样……”
这些年来,她每每跟随父亲来到一个陌生人的家,那家人不是破财便是丧命。
对于这些无辜的受害者们而言,她如何不是灾星降世?
“最近我一直在想,你阿父当初只给你取了名,可是本朝大多数人家的孩子出生,除了大名以外,通常都还会取一个小字的。”今日再次提起这个话题,璎珞沉吟道,“我曾听人说,上古传说有神鸟重明,状如鸡,鸣似凤,能搏猛兽虎狼——这描述我很喜欢。你以后的小字就唤作重明,你愿意吗?”
袁雅睁大眼睛,半晌没有说话,眼神里透出一点不可置信。
璎珞道:“如果你不喜欢……”
“我喜欢。”袁雅真真切切地笑了起来,“阿母,我很喜欢。”
然而有那大盗的存在,平日里大多数时候,璎珞仍是不敢用这两个字称呼她。毕竟在这个家里,无论什么大事小事,都须得经过他的首肯。
取了字不让人知道,还有何意义?于是在那大盗又准备搬家、她将要离开丹香镇的前一天,她思来想去,决定最后一次前往冷红与荀青的家中拜访,却不再为学戏法,而是想要告诉她们:自己如今有一个小字,唤作“重明”——或许她与她们今后不会再相见,但她希望她们若是偶尔想起自己,记住的是重明,而非袁雅。
“你要搬去哪儿?”冷红道,“其实我们也不在丹香镇常住,说不定以后有机会我们还能去看你。”
袁雅支支吾吾,面露古怪。
冷红与荀青越发感觉她身上蹊跷之处太多,在接下来的聊天之中几次三番用言语试探。袁雅将自己——那个她所厌恶的真实的自己——隐藏得很深,自始至终没有说出自己的父亲便是那恶名昭著的大盗袁成豪,更没有透露一丁点自己的身世经历,但冷荀二人察言观色的能力颇强,到底还是从她的言色中发现一点蛛丝马迹,察觉出她在家的日子应该过得很不快乐,甚至可以说痛苦。
而这痛苦,十有八九是她父亲带给她的。
冷红道:“你既不喜欢你家,为什么不走呢?”
“走?”袁雅的脸上一片迷茫,显然从未想过这个问题,“走哪里去?”
“我们已认识好几天,算是朋友了吧?你和我们说老实话,你父亲平时待你是不是很不好呢?那你就离开你的父亲,走去哪里都行,你喜欢在什么地方生活就在什么地方什么生活。你的武功很俊,就算孤身一人在外,应该也能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