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后面的好几年里,汤昼恒都只能演一些边角的小角色,其中也不乏快开拍时被人换下来,或者因为没名气而被刁难的情况。
他就这么始终保持在不温不火的状态,偶尔有那么一部剧有了水花,带来点些知名度,大多又都因为后续资源没跟上,再度慢慢沉寂下来。
一直到十七岁,周红绮攒够人脉,出来自立门户单干,顺道把汤昼恒也带走了。
“那两三年,我都生活在一种有点混沌的状态里。”汤昼恒说。
那段时间的他,其实是有些失去动力的。
他雄心勃勃地来到大城市,想要崭露头角,以为是金子总会发光,自己生而不同。
可是首都遍地是黄金。
四年的职业生涯,让他变得比同龄人都远要早熟。汤昼恒兜兜转转,却觉得自己还在原地踏步。
汤昼恒开始怀疑自己的选择,不明白他到底在干什么。有时候甚至在想,是不是当初不和周红绮一起来首都,没有见过这些世面,他的人生反而会快乐很多。
跟着现老板走,也并非觉得自己从此就会飞黄腾达,只是看准了前公司大概率会将他一直放养到合同结束。
“然后我就遇见了你。”汤昼恒道,“你还记不得在首都看电影的那次,我说过对你在其它平台上的影评账号印象很深?”
方柏嘉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提起这个,有点尴尬道:“怎么了?”
汤昼恒只是摇摇头。
网络上的方柏嘉有点泼辣,也很鲜活。
会在汤昼恒的私信里像所有粉丝一样鼓励和夸赞他,转头又在影评app上毫无顾忌地抒发自己的真实想法。
他该怎么和方柏嘉说,那会儿的他竟然感到一种……汗颜。
好像忽地就被点醒了。
汤昼恒想,自己实在接受到太多人无条件的善意和包容。
出道四年,他自认没有做出什么大的成绩,可还是有人因此将他奉为偶像和精神支柱,那种纯粹的喜欢,有时甚至让他无地自容。
“于是我就在反省,我为什么会怀疑这些?为什么我得到的没有自己想要的多,就觉得这一切都是不值得的?难道我没有过上更好的生活吗,我的人生没有因此变得更有意义吗——我没有给其他人带来意义吗?”
汤昼恒语气平静,如同沉甸甸的溪水在缓缓流淌。
方柏嘉不禁抬头,目光紧紧地追随他。
汤昼恒看到方柏嘉的第一眼,就知道他可以走这条路。
那个念头迅速出现在他脑海里,像一道闪电,长期浸淫在娱乐圈中的眼睛让他下意识做出判断。
但紧接着,另外的念头就闪现了。
——这样的建议,真的是合适的做法吗?
他会不会从此将对方引上一条“不归路”,自己是否真的可以为这人后面发生的一切负责?
汤昼恒:“你的出现突然就让我意识到,这就是我做出那个决定的原因。即使我不当这个艺人,肯定也有无数个人补上,那些我原本的粉丝会去喜欢别人。但既然我就在这里,在当下的时间,为当下喜欢我的人做出我能做到的事,这就是我被赋予的意义。”
“如果当时我因为一时的退怯而没去首都,那么我就不会坐在快餐店纠结一个或许能改变他人命运的事,我就不会遇见你,不能给你提供帮助——每一个迈出的脚步,都是值得的。”
面临着一潭死水般的生活,选择改变和挑战,不一定会走向成功。
但选择不变,那才是真的一眼下去就能望到头。
这是汤昼恒在那时领悟到的内容。
于是一年过去,当周红绮提供给他两个选择,一个是继续拍戏,但依旧不会是公司主捧,另一个是去参加公司即将举办的男团成员选拔赛,搏一搏出路,汤昼恒经过一番考量,最终还是选择了后者。
就这样赌一把吧。他想。
然后,他们一起出道了。
再然后,汤昼恒发现方柏嘉对自己的态度很冷淡。
现在想想,汤昼恒就是在那会儿,发现自己的心理其实很奇怪的。
对于他来说,方柏嘉这个人,同样在他的生活里具有意义。
所以当他猜到方柏嘉可能喜欢上别人时,汤昼恒既矛盾地想知道那个人到底是谁,又不想知道。
如果对方比他好,他会不快。
如果对方没有他好,他却被这样的人比下去顶替了,汤昼恒照样不会觉得愉悦。
很难说这样的心态究竟出自什么。
alpha不容他人入侵的自尊与领地意识?刻入骨血中的好胜心和征服欲?
太多太多这样的思绪填充着他的大脑。
那段时间,汤昼恒一直在怀疑和思考。
明明前后只有那么短短的一点时间间隔。
为什么方柏嘉就不再喜欢他了。
——为什么不能继续喜欢他呢?
在汤昼恒思考出这些问题的答案,顺便想明白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在意之前,他的目光已经在不由自主地注视对方了。
于是就这样,从看着他,到一直看着他,只看着他。
“我知道,我在网上看过。”方柏嘉一本正经地说,“这是一种不想别人‘脱粉’的心态。”
习惯是种可怕的东西。
被暗恋者之所以喜欢上暗恋者,往往是因为接受不了这种身份上的错位。
于汤昼恒而言,方柏嘉是自己亲手“带”回来的人,他理应对他负责。
某种程度上,就像方柏嘉也会为了自己路边遇到的小流浪猫几乎花光身上的钱一样,将比自己弱小的生物划入保护范围,对其施以关心和帮助,是不需要有明确动机就可以发生的事。
但在这背后,或许隐隐还有一层别的缘由。
责任感与占有欲,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
热情与缺少边界,也往往只有一线之隔。
长久投注在自己身上的目光消失了,就像原本被填充得很满的地方多了份空缺,前后的落差感大到让人想不在意都难。
见过方柏嘉太热烈认真地喜欢过自己的样子,所以很难再真的将他当做完全无关紧要的陌生人。
于是就这样渐渐的,从被注视的一方,变成了注视的一方。
汤昼恒听了方柏嘉的话,禁不住呵笑:“你怎么不说,是捡回来的小狗不亲自己的挫败呢?”
“……什么啊,哪有这么说别人的。”方柏嘉不悦。
什么捡回来的小狗,难道汤昼恒觉得自己是小狗饲养员?
汤昼恒扬起一侧眉梢:“这不是你刚才自己讲的?怎么,现在你要反悔?”
“……那,”方柏嘉的声音小了下来,转移话题,“小狗不亲你,你也可以不养啊。为什么还要对他那么好。”
他悄悄抬眼,打量汤昼恒的神色。
汤昼恒沉吟了几秒,问他:“你养过动物吗?长期接触过的,只是短暂经手的不算。”
方柏嘉摇摇头。
汤昼恒的表情柔和下来:“养过动物就知道,他们是有天性的。当你刚开始收养一只流浪猫,你会明显地观察到,它最从初的警惕,到慢慢对你变得放松的过程。先是可以让你摸,到逐渐可以被你抱着,再到晚上会主动陪你睡觉,向你露出它的肚皮。感受到它每一天都比前一天对你变得更加信任和依赖,是一件很有成就感的事。就算中间偶尔用爪子抓伤了你,你也知道那不是它的本意。”
他说着,同步地拿起方柏嘉的一只手,捏肉垫似的按着他手指末端的关节。
没把剩下的话说出口——
既然如此,那就想办法让他的目光继续看着自己吧。
反正无非是再养一次。
有时候,汤昼恒的身上会有种近乎可怕的异样执着。
“……”
方柏嘉睁大双眼佯怒,怀疑汤昼恒在内涵自己:“你真把我当小狗养啊!”
汤昼恒但笑不语。
方柏嘉也没真的生气,过了两秒,照旧老老实实趴回他的怀里,想了想说:“所以你那时决定介绍我来公司,是因为看到我,就想到了以前的你自己吗?”
汤昼恒的反应算是承认:“嗯,我觉得应该把这个我曾经面临过的机会和选择权交给你。”
“我明白的。”方柏嘉沉默了良久,突然深吸一口气。
“跟我一起去节目的那个师妹,你还记得吧?”
“嗯?”汤昼恒用疑惑的视线向他表示,怎么了?
方柏嘉把对方当初来找他帮忙听歌的事简单说了一遍。
“你知道吗。我当时一下就想到你了,哥哥。”
……
究竟是什么时候喜欢上对方的呢?
有时候,方柏嘉也会忍不住地想。
一开始,他对汤昼恒应该只是那种粉丝般的感情。
和世界上绝大部分的明星追随者一样,刚好发现一个长得对口味的帅哥,可以免费欣赏他的美色,满足他的一些幻想,又刚好在他最烦闷、最需要精神抚慰的时候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