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他们这次出行,燕驰带着家眷住的是驿站,五千禁军就地扎营。
  立秋后的蚊子,仿佛回光返照似的,非常狠毒,一咬一个包。
  云初给燕驰和欢儿她们几个都配了防蚊的香囊,可是也不知道为什么,即便都挂了香囊,偏偏蚊子咬的最多的人就是她。
  晴心点上用艾草、雄黄、浮萍做出来的蚊烟,挂上蚊帐,云初看了看身上的还未消下去的红疹,又大又痒,也是一言难尽。
  等晴心走后,云初自己从包裹里拿出六个蚊烟,一咬牙,全点上,就不信熏不死这些虫子。
  燕驰从禁军驻扎的营地巡视了一圈回来后,刚到房门口,就见源源不断的烟雾从房门底下钻出,以为着火了,一脚踹开房门,吓的在里面点最后一个蚊烟的云初一哆嗦。
  燕驰赶紧把她拉到门外,低头一看她额头上、脖子上全是被蚊子咬的,拉开袖子一看,也是红红鼓鼓的包,正心疼的要紧,准备去屋内拿药膏给她擦。
  却见云初抬脚就踩死了一只在她脚边爬的大蜈蚣,毫无畏惧,快准狠。
  愣了片刻之后,他才反应过来,云初并不像看起来那么柔弱。
  没人惹她的时候,她老实巴交的样子,看起来家里女使都能欺负她。
  要是惹了她,路过的蜈蚣,她能一脚踩死,不带皱眉。
  转个身,睁着一双无辜的杏眼,憨厚讨好地望着他。
  燕驰给她一个“呵小样你没事就好”的眼神,进去拿了药膏就跑出来,给她一点点抹上。
  跟着他颠簸一路,真是苦了她了,看着雪白皮肤上的大片的红肿,越抹越心痛。
  “晚上你先睡,我来赶蚊子。明天就到咱们的新家了。”
  云初点头,讪讪问道:“咱们不是住公家安排的衙门吗?”
  等烟雾稍微散了些,燕驰把她拉进屋内,扒了褙子,一看后背上都是红疹子,当即心梗。
  “住咱们自己置办的宅子,咱们人多。”四月得知有可能调往雄州时,他就让人留意看宅,后来定下让他来雄州,干脆就买了下来,雄州宅子便宜,一千贯就能买个三进大宅,重新布置装修了一番,一应俱全。
  夜深人静时,燕驰静静地注视着趴在他身上的人,软软香香的,睡的正熟。
  依然像往常一样,冷不丁的说梦话,冒出几个新鲜词,爸爸、妈妈、狗大户。
  燕驰闭眼揉了揉眉心,云初跟别人不一样,甚至不像是这个时代的人,她的眼神里没有被教化过的规矩,行为上也没有尊卑等级观念。
  无数次,他观察她,她带着欢儿几个吃吃喝喝,完全不像主仆,而像是玩伴。
  他不信,一个十二岁就入宫的小宫女,出宫后,会用河蚌养殖北珠。
  她秘密挺多,惊喜也挺多,种西瓜、种棉花,成天变着花样折腾着她的小铺子。
  他至今回首,都不敢相信,他竟然会娶她,而且还是诓骗着回去的。
  十三岁那年,他全家的性命都押上了储位之争。
  大将参与皇家储位,自古都没有什么好下场。
  可是父亲深受先帝拔擢之恩,从一个三班小使臣,位列三衙管军,封上柱国,武康军节度使,武臣巅峰,这份知遇之恩,唯有舍身以报。
  最激烈的时候,甚至父亲亲自带甲持刀守护在福宁殿,放出去的言论也是坚定支持当时还只是六皇子的陛下。
  大哥二哥,各自领兵。他由于年纪小,就放在官家身边,本以为是最内围安全的地方,争权之人混入内侍从禁中杀出,内围变前沿,成了最危险的地方,他领着百名侍卫扛到父兄撞开大门赶来。
  那时候,他只是身高比同龄人高大而已,心理上还是个孩子。
  在那之前,他连只兔子都舍不得杀,一日之内,杀戮了多少条性命,连他自己都不记得,只记得一张又一张带血扭曲的脸扑过来。
  从那天起,他的睡梦中,那些人脸总是出现,很少睡个好觉。
  各种方法都试过,药吃过,甚至远离汴京,去边州待着,都无济于事。
  行走于世,表面上春风和煦,只有他自己知道,内里有多麻木,他没有多少欲|念,包括男女之欲,嗤之以鼻。
  到了年纪,得益于这副皮囊,说亲的很多。大嫂二嫂也曾关心过他的婚事,问过他娶妻的标准。
  可是他没有标准,完全没有娶妻生子的想法,纯粹觉得麻烦,没有必要。
  自从跟她接触以后,闻着她的气味,他吃的好,睡的香,整个人活过来了。
  看着别人绑架她,砸她铺子,他没法忍。
  他看着眼前人,蹙眉说梦话的样子,估计做噩梦了,赶紧轻拍后背,亲吻她的额头,哄着。
  温柔乡?果然很香!
  每次下值到家那一刻,她笑着过来接他,这一天朝堂勾心斗角的疲惫,都化解了。
  他抱紧她,嗤笑了自己一声,过几天他还想吃她做的荔枝酒酿冰奶,等她空闲时,可能会捣鼓出新的饮品。
  嘴角上扬,亲了眼前人额头一口,搂紧了沉沉睡去。
  翌日一早,云初睡的很好,起了个大早,看着燕驰还在沉睡,就没打扰他,轻手轻脚地出去洗漱。
  等她回来后,却发现燕驰坐在榻上,
  阴沉着一张脸,不知道在想什么。
  可能是乐极生悲,燕驰睡着后,做了一个让他极其郁闷的梦,比以前那些噩梦还令他恐惧。
  他梦见她攒了很多很多钱,带着她弟弟妹妹一起跑到临安,置了大宅,买了庄子,经营着各种铺子,过的美满幸福。
  他喜笑颜开的看着一切,张开手臂等着她像往常一样跑来抱他,她却扑进了一个俊俏小郎君怀里。
  她还一脸撒娇的怨他,谁让他当初许诺过,等她病好了,四月带她游临安,却食言,反而带她去雄州吃苦,不能怪她另选良人。
  她和她的郎君游西湖,登雷峰塔,灵隐寺进香。
  品新茶,赏荷花,尝美食,制新香。
  静静温柔望着那人的笑容,曾经独属于他,此时却明媚的刺眼,。
  一转眼,她就穿着一身大红缕金嫁衣,簪着那人送的金簪,拜堂成亲。
  他在梦中气炸了,在婚礼上,直接一刀捅了她那俊俏郎君的胸膛,屠戮了整个礼堂,杀的只剩下她一个。
  把她囚禁在他西湖旁的庄子里,喜欢看西湖,陪她天天看,日日收拾她。
  燕驰汗渍渍一觉醒来,就发现她不见了,虽说是个梦,但是胸中堵了一口浊气,心口还隐隐作痛。
  抬眼细细打量眼前的云初,她贪财好色的很。
  她是他的良药,治愈着噩梦、痛苦和麻木。
  可若是见到她跟别的男子在一起,失去、不甘、嫉妒,以及那些长久相处的幸福时光,瞬间就会酝酿成他的毒药,控制不住的扭曲阴暗发疯。
  云初不知所以,老实巴交的拿两只眼睛瞪他,也瞧不出个所以然。
  “你过来。”燕驰伸手摸了一下她的脸庞:“这辈子一定会带你去临安的,你等等我,不要自己跑了。”
  云初很快就明白了,他可能是梦见她独自跑到临安去了:“我当初也只是随口说说,你别当真呀。”
  燕驰一脸阴霾,却是尽量控制着自己,直接把她搂进怀里,趴在她的颈窝处:“我当真了。”
  你若是敢找个小郎君,我就宰了他。
  生要同衾,死要同穴。不跟他过,那就一起下地狱。
  第92章 初来乍到
  立秋过后的第七天,燕驰一行人抵达雄州郊外。
  岁落秋草黄,边州空斜阳。
  庞大的禁军队伍绵延了几里路,夕阳的余辉之下,好似一条黑金蜿蜒的长龙,缓缓而行。
  官道一侧的水淀湖泊中生长着芦苇,被风吹的摇摇晃晃。
  小半个时辰后,终于到达雄州城关。
  知县程霆着官服,约莫五十岁左右,留着一脸络腮胡,率雄州大小官员,包括榷署监官郑佑,列队相迎。
  相比于汴京而言,雄州城实在是荒凉的让人唏嘘。汴京一百二十万人,雄州人口仅有五万多,连零头都不到。
  榷场倒是人声鼎沸,流露着繁忙与生机。居民生资唯榷场,马军步军自来往,南客北客相经商。
  边关也有边关的好,天高皇帝远,身为一州要员,油水丰厚,尤其是有榷场的边州。
  历届赵官家明显知道这一点,派遣到雄州、霸州、安肃、广信这四个宋辽边境城镇的军州事都是心腹。
  民政和军事一把抓,必要时候介入榷场事宜,比如从辽商那里搞到战马。
  云初掀开马车帘,只见城内大小建筑,多为商用,少为民居,茶楼酒肆林立,药铺作坊、典当银号、日杂粮行,皆是榷场的后勤服务部门。
  钱庄既可承担资金拆借,亦可进行不同钱币、不同实物的兑换,以便利商家业务开展和榷场交易。
  众人来到衙门后院,云初大吃一惊,她只去过开封府后院,明显雄州衙门后院奢侈至极,跟这座边州小城一对比,透露出明晃晃的享乐豪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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