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章

  棉鞋不是跟倒爷买的,是住在附近农村的老太太自己纳的鞋底、自己织的鞋面,也很暖和,花了一斤大米。
  林早特意买大一号的,林小饱多穿两双袜子,把脚变胖一点,就差不多了。
  除了这些,林早还惦记上了小高小刘之前说的收音机。
  他想要一个收音机,收听一下外面的情况,看那些基地、那些研究,进展到什么地步了。
  看看感染了丧尸病毒的人,还能不能变回人类。
  不过很可惜,卖收音机的今天没来,似乎是去其他城市了。
  他们只好先回家。
  临走时,林早特意和兄弟们打了招呼,要是卖收音机的来了,一定过来通知他们。
  一家三口,满载而归。
  第100章
  一家三口回到家里,就赶紧把新衣服给洗了。
  当然了,主要是傅骋在洗。
  冬天的水那么冷,衣服又那么厚。
  林早只是用指尖轻轻地碰了一下水面,就忙不迭把手收回来,缩成一团。
  他眨巴眨巴眼睛,可怜巴巴地看着傅骋:“骋哥,好凉。”
  傅骋完全抵挡不住,把凳子拖过来,衣服浸在水里,“吼”的一声就开洗了。
  他本来就没想让小早洗衣服。
  作为一个顶天立地、身强力壮的丧尸,让老婆洗衣服,算是怎么回事?
  不过,要是小早愿意扮可怜哄哄他,他当然更受用。
  今天太阳很大,也很暖和。
  傅骋在自家门口洗衣服,林早和林小饱一边晒太阳,一边给他打气。
  “骋哥,加油!”
  “大爸爸,加油!”
  邻居们出来做饭晒衣服,碰巧路过,也会附和着问一句。
  “傅哥,给老婆儿子买新衣服了?洗衣服呢?”
  “嗯。”傅骋微微抬头,应了一声,手上动作依旧认真,“小早买的。”
  其他邻居确实是碰巧路过的,但是三个毛就……
  他们只路过了一次,然后马上开启“超级刻意且疯狂路过”模式。
  “恋爱脑,加油!”
  “老婆奴、儿子奴,加油!”
  “喜报:傅哥超爱!”
  傅骋懒得理他们,只是在老婆儿子剥好板栗,送到他嘴边的时候,张嘴接住,顺便抬头展示一下,用行动反击。
  我有老婆儿子的投喂,你们有吗?
  噢,我忘了,你们没老婆。
  过去没有,现在没有,未来很可能也没有。
  好惨噢。
  傅骋朝他们挑了挑眉。
  紧跟着,他单手提起浸满水后、几十斤重的大衣,站起身来。
  水流哗啦啦地往下淌,傅骋一手拎着衣领,一手拢起衣摆,使劲拧了一下。
  “哗啦”一声,水花溅开。
  三个毛只觉得后背一凉,撒腿就跑。
  “对不起,傅哥,我们错了!”
  傅骋垂着眼睛,继续拧衣服,还是懒得理他们。
  无聊。
  林早和林小饱贴过来,一左一右抱住他。
  “骋哥,请再吃一个板栗。啊——”
  “大爸爸,你真好,你是世界上最好的大怪兽。”
  傅骋张嘴吃掉板栗,没忍住翘起嘴角。
  当一个恋爱脑,好像也没什么不好的。
  这也算是稀缺岗位了,人类当不了,丧尸也当不了。
  他还是竞争上岗的呢。
  傅骋把衣服洗好拧干,放在桶里,提到楼顶去晾。
  林早和林小饱像两个小尾巴,跟在他后面,对他嘘寒问暖。
  一会儿问他冷不冷,一会儿问他饿不饿,一会儿又问他手酸不酸。
  晾好衣服,一家三口干脆留在楼顶看着。
  这可是他们花了三箱汽油换来的衣服,可不能被风吹跑了。
  今天太阳大,秋衣秋裤很快就干了,军大衣比较麻烦,翻过来翻过去,里面外面都要晒,至少两三天。
  所以这几天,他们一般都待在楼上。
  晚上睡觉的时候,就把衣服收进来,挂在客厅里。
  至于傅骋嘛,他洗衣服洗上瘾了,天天在家门口洗衣服,就为了听三个毛说他是“老婆脑”。
  当然了,林早的贴身衣物,他会在主卧卫生间里洗。每天晚上洗漱完,顺手就搓了,也更省水。
  只有外套毛衣,他会拿到外面去。
  没几天,三个毛都习惯了,看见他洗衣服也懒得再说,总是目不斜视地走过去。
  结果傅骋反倒不习惯了。
  他不是外人认证的“老婆脑”了。
  林早看出他不太高兴,又凑过去哄他。
  可是这回,简单两颗板栗,已经不能哄好傅骋了。
  所以这天,傅骋特意烧了点热水,给家里的小狗洗澡。
  到了晚上,林小饱和小狗一起,在儿童房里睡。
  主卧里,傅骋双手环抱,架起一条腿,冷着脸,靠坐在床头。
  林早跨坐在他另一条腿上,两只手伸出去又缩回来,缩回来又伸出去。
  碰到的东西像是一团火,又像是一块冰,还像是长了倒刺。
  又冷又热,还有点扎人。
  林早根本把握不住。
  傅骋越发冷下脸,盯着林早,从喉咙里挤出一声“呼噜”。
  林早听见这个声音,也不高兴了,抬起头,扬起手,照着傅骋的胸膛,就给了他一下。
  “吼吼吼,吼什么吼?你还敢对我吼?”
  傅骋一哽,马上抿了抿唇角,恢复寻常表情。
  对不起,小早,他错了。
  林早气得打他:“冬天本来就冷,你又长得这么冻手,到底要怎么弄嘛?”
  “呼噜——”
  “说人话。”
  傅骋握住林早的手,捧起来,拉到面前,轻轻哈了口气。
  林早拍了他两下,用力把手收回来,捂在怀里搓了搓:“你哈出来的气也是冷的!是冷气!”
  傅骋垂下眼睛,委屈巴巴的模样:“忘记了。”
  林早真是后悔极了。
  早知道他就自己洗衣服了!
  为了不碰冷水,让傅骋洗衣服。
  现在好了,冷水是不用碰了,他要碰更冷的东西了!
  林早抱着手臂,抿着唇瓣,转过头去,想了想,又问:“不弄会怎么样?你会……”
  傅骋垂眼,林早顺着他的视线,低头看去。
  这这这……不好!
  它怎么越来越……
  傅骋光是看着林早,就忍不住心动。
  他一心动,其他地方也忍不住动。
  林早睁圆眼睛,不敢再耽误,扑上前去,抱住傅骋。
  这可不行!万一坏了,他以后可怎么办呀?
  “我来!你不许动!”
  情况一开始还算可控。
  傅骋脱了他的破烂背心,靠在床头,听从小早安排。
  小早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小早让他不要动,他就不乱动,顶多偶尔挺一挺腰腹。
  林早则穿着毛茸茸小白兔的连体睡衣,虽然手冷了点,但是身上还是暖和的。
  但是没过多久,房间里的气氛就变了。
  傅骋坐直起来,嗅着林早身上的香气,循着气味,暗自靠近,并且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就在止咬器即将贴在林早的脸颊上的时候,林早抬起头,和他对上目光,目光也闪了闪。
  林早轻轻地、几不可见地点了一下脑袋。
  下一秒,林早扑上前,攀住傅骋的脖颈,亲吻他的喉结。
  傅骋也张开手,掐住林早的腰,抱着他翻了个身,把他按在身下。
  傅骋的手分明是冷的,碰到的地方却是热的。
  但现在毕竟是冬天,天气冷,卧室里没暖气、没火炉。
  林早依旧穿着他的连体睡衣,只是……
  小白兔又短又圆的尾巴,被大灰狼拽了下来。
  睡衣裂开,在接缝的地方破了个洞。
  傅骋慢条斯理地捻起线头,把破洞再拆大一些,顺便拍拍林早的腰身。
  林早捂着身后,趴在床上,把自己红透的脸颊埋进被窝做成的兔子洞里。
  怎么会这样?
  他也不是个特别着急的人啊,怎么会一时鬼迷心窍,朝傅骋点头了呢?
  他明明打定主意,一整个冬天都不和傅骋亲近的。
  可是……
  这样一个高大结实的男人,绷着腹肌,在他面前,实在是……
  啊!他被色诱了!他被做局了!
  丧尸怎么可能会没脑子?他家这个丧尸有八百个心眼!
  就在林早胡思乱想的时候,傅骋把线头全部处理好了。
  他伸出手,双臂一捞,圈住林早的腰,就把他从兔子洞里抓出来,侧头亲他。
  一只小白兔,摸起来毛茸茸的,抱在怀里热乎乎的,鲜嫩多汁,格外美味。
  是丧尸大王最喜欢的食物。
  要慢慢享用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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