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
李游点了点头,叹道:“罢了。”
他二人领着将士入弘都城,安抚好百姓的情绪后,入府衙清点官簿,记下官吏伤亡情况,三日后令人守着稳住弘都,二人出发前去宛州。
若宛州能拿下,清都就在眼前。灰蒙蒙的雾中山峦起伏,白水依依。
光出雾散,凌当归坐在路过的石头上,看仅剩的一百来人的残兵沿小溪疯狂喝水,片刻后他闭了闭酸涩的眼睛,问:“第几日了?”
因缺水,他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沙哑。
不见往日富贵俊朗,衣裳沾了泥污与血迹,头发也凌乱,显得落魄。
闫庚的样子比他还要狼狈,回道:“陛下,第三日了。”
说罢,他才递上刚接好的沉甸甸的水囊,“陛下喝点吧,咱们也走三日了。”
溪水是凉的。
可如此地步,谁还挑挑拣拣。凌当归喝了一大袋水囊,依旧觉得口干舌燥,嘴唇干裂疼痛。
凌当归还了水囊,趁太阳出来,踩着石头爬到山的高处探查地形。
他身上有伤,闫庚只怕出了什么意外,故而紧紧跟随,眼眶发红,“辛苦陛下了……”
凌当归随意地哼笑一声,故作轻松道:“这算什么?你也是随我经历过流放路的,那个三千里都走过,区区眼下又算什么?”
也不知这句话戳到闫庚哪处了,他眼眶更红,“陛下本不该受这种种苦楚的,那些人简直太过分了!”
凌当归看向他,心里暗道闫庚实在是感恩之人,只好安慰他道:“乱世之中,哪有什么该不该。在绝对权势之下,所有人的苦乐都是说不清的。一切但凭实力说话。”
就像被流放,凌当归很少埋怨仇恨过天熙帝,想的是要峰回路转,谋划造反推翻这个帝王的统治。
也如这一回的被夜袭被包抄,一败涂地。他想的也不是恨敌方有多阴险,反而还有闲心偷偷佩服这极短时间内的计谋战略。
只是战场触目惊心,他睁眼闭眼都是火光冲天、两军厮杀的场面。
凌当归皱着眉,心口跳得很快,眼前又是晕眩。
他在心里劝着自己。
他一人之力,保不了这世间太平长宁。他的力量也太微弱,救不了那多人的士兵,不管是在流放途中、雁州起兵谋反还是这次的御驾亲征……
凌当归的眉头越皱越紧张。殊不知他强迫自己不要去想这些,脑子里的思绪便越是如同紧紧绞在一起的麻绳,将他撕扯得厉害。
“陛下……陛下?”
闫庚见他神色恍惚,顿时慌张,扶着凌当归焦急地探问,一边小心翼翼地扶着他下了山石。
金光耀灿的太阳横亘在远山上,凌当归不由地眯了眯眼,缓了好久才回过神来。
闫庚吓得脸发白,道:“陛下,再坚持一下,臣已经设法传递信息回清都。只要,只要回到清都就可以了,我们已经到南溪林了,沿着山路下去便是通往宁州的路……”
“不行,不能去宁州!”
闫庚话音未落,就见一个身着破烂铠甲的青年穿过树林快步跑了过来,气喘吁吁道:“我方才前去探路了,宁州已被许军攻占,附近有好些斥候出没,而且宁州一带开旷,若是被他们发现,我们躲都没处躲的。”
他一边说一边喝水,又道:“照眼下这情况,须得避过金水山与南溪林这一带危险城池,更不能回宛州,我们只能迂回绕路,躲过许军的追杀。”
“那去哪里?”闫庚闻言更是焦急,“陛下如今这情况很不好。”
凌当归摆摆手,示意他,果断道:“莫急,听崔醒的。”
原来这名青年不是旁人,正是弘都刺史的义子,名叫崔醒。更巧的是,也正是曾经冒死送弘都百姓血书给户部尚书徐清棱的那个崔醒。
崔醒面色动容,拱手再道:“陛下放心,我一定将陛下安然护送回清都,以报陛下当年救命之恩。”
当年在寺庙里,他因捅破了赈灾款贪墨大事,遭遇报复刺杀,若没有凌当归派人来救,他早死了,哪有今日。
凌当归笑了一声,“我从未与人说过,你怎知是我救你?”
崔醒道:“我按照陛下说的,回弘都拿着证据找赵焱,再从徐清棱那边探寻口风,隐隐约约猜到的。真正确定便是自陛下驻扎军营,我瞧见了当初救我的将军风絮,于是确定。”
本受父命,出城相救。见到是当年的救命恩人时,更是拼死保护。
凌当归挑眉,道:“你倒聪明有情。你养父战死,是朕失误。既如此,若能安然回到清都,你就留在京中做官吧。”
提起养父,崔醒难掩悲伤道:“臣愿从陛下,誓死剿灭许贼,收复故土,以报国仇家恨。”
凌当归打量他,不禁点了点头。
无论何时,这可真是难得的有情有义、有血有肉的忠君爱国之人。
接下来几日,一群人便跟着崔醒,走小道迂回绕路,躲避许国的追击。虽相对安全,却少食少水,且阴冷潮湿。
所幸真的避过了许军的主力队,也算得暂时安全了。
次日,众人走到了一座残破的城池。
崔醒道:“太好了!这就是扬风城。我和几个斥候已经打探过了,虽然扬风城破,但许军驻扎的军士很少,而且城里有个柳湖,是漱河的一条支流,我们到时候可以水路回。”
凌当归虽累,由衷道:“此番真是多谢你了。等到了清都,朕必重赏。”
崔醒一身正气,奇人奇才。
眼看着天就要黑了,众人简单收拾了一下,随民众入城。
第180章 舍弃
扬风城早在两个月前就被攻陷了,因地理位置不甚重要,故而许国派来把守的官兵并不多。
几人分开入城,又各自易容,跟在流民百姓身后,很轻易地就糊弄过了守卫,入了城。
此时寒冬,凌当归等人刚一入城,就飘起了雪,没过多久,雪越下越大,竟变成了纷纷扬扬喷薄猛烈之势,从天际狠狠地砸了下来。
凌当归手指泛红泛痒,他没忍住挠了一下,指节处好几个冻疮又红又肿。
寒冬腊月里被流放,穿着单薄的衣裳、戴着镣铐行走在崎岖漫长的三千里路途中,凌当归生了冻疮,落了病根,每年冬天都会发作。
只是眼下落在异地,小命都不保,至于冻疮他更不当回事了。
凌当归又挠了挠头,身侧忽然响起声音。
“殿下,涂些吧。”
闫庚不知从哪取出了冻疮膏,递给凌当归。
凌当归愣了愣,“你……随身带这个?”
闫庚点头,脸颊被雪冻得通红。
“谢谢,咱们还真算是患难与共了。”凌当归笑了笑,说了句玩笑,在手指处抹了乳白色的冻疮膏,雪里一阵清香。
闫庚张了张唇,没说话,只是凝视着凌当归。
凌当归不察觉,他一路走累了,头也被寒风吹得疼痛不已,毫无嫌弃,坐在聚集了好一堆落魄乞丐流民的墙角下,借破碎的布棚子挡雪,看着周遭来来往往。
扬风城是笼郡下的一个小城,凌当归不曾来过这里,但在宜国地理志上读到过,说这地方名气虽不大,可有山有水,风景清幽,百姓生活富饶,当地有小仙境之称。
可那是一百年前的事了。
如今这里,在战争的倾轧下,仙境沦为地狱,处处烽火狼烟,断壁残垣,早不见山水之灵秀清润。
风吹得雪扑面而来,如同被冰霜裹挟。
凌当归听得闷重的兵器声,与四面八方或大或小的哀嚎哭诉声。
“救救我……救救我吧,好饿好冷……”
躺在雪地里的中年男子,向着路过的行人伸出手,枯槁如同冬季树枝的手,白骨一样的手。
没有人理会他。
他被冻得浑身都蜷缩在一起,裸露在外的脚踝红得像炭火。
凌当归静静地看着他,看他一点一点失去生机,最终那只颤抖着的手怦然坠落,他被埋在了大雪里。
在悄无声息离开人世的男人旁边不远处,一个跪在雪地里的女孩不停地磕头,额头破了口子,血流得到处都是,雪也被染红了,她恍若不知,重复地哭着道:“求您行行好,我娘亲已经死了三天了却没钱下葬,求您行行好,施舍一块棺材让我葬了她吧……”
来来往往的人中也有穿丝绸的,驻足将女孩看了又看,眼神尤为挑剔,最终给了一卷草席,将女孩死去的娘亲裹了带走,那脸已经灰青至极。
哀哀哭声中,女孩摔倒在雪地里,泪水与血混合在一起。
她被商贾富豪的手下粗暴地拖走,拖了一条血印记。
“娘……”
女孩泪水涟涟,伸手向着被带走的草席。
本是骇人的场景,可在这里看来,却没什么异常。因为处处是脏污与血迹。甚至还可看见裸露在树下的白骨,凶恶的野狗在啃咬残骸。
前方聚围在一起的难民们因为施的粥太少,与小吏吵嚷了起来,很快官兵带着刀剑赶来,没有片刻迟疑,拔刀砍死了百姓们,血溅白粥,这下归于平静,无人再敢言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