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轩意宁从来都是爱憎分明的人,即便讨厌霍枭,但那晚的事儿,他的教养让他不得不感谢霍枭。如果没有霍枭,他不知道自己会遭遇什么,准确地说是不愿意去思考自己会遭遇的事情。
程医生曾经是自己最为信赖的人,在父亲病重的危急时刻,只有他在努力开导自己宽慰自己,却万万没想到,他宽厚的笑容之下居然如此猥琐!
而等自己回过神来,发现霍枭这人居然没有落井下石,甚至没有扔下自己不管,轩意宁想起程文生那声惨叫,他的职业生涯恐怕要止步于此了。
霍枭……轩意宁头枕着床头简陋的床板闭上眼,腿间的湿润开始变得冰冷黏腻,不适得让人无法忽略。
轩意宁无法否认霍枭对自己的吸引,微凉的浴缸水,宽广的胸膛,紧实的拥抱和有力坚定的手臂,构成那晚痛苦无力的自己的全部回忆。
药物是绝佳的借口,但是他自己知道,他的身体在响应霍枭,在跟随霍枭的引导,在回应霍枭的举动,他像一只没有脑子的飞蛾,愚蠢地依靠本能去追逐那一束光。
可是,这怎么可以?
怎么可以呢?!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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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半小夜曲真的很经典呐……
第24章
轩意宁掀开薄毯,走进窄小的浴室,拧开花洒,冰冷的水临头浇下,他面无表情地用力清洗自己,没一会儿,原本白皙的皮肤便遍布红痕。
盛夏中的港城难得有小雨的天气,雨丝霏霏,落到身上都不会沾湿衣衫,却带着一股难得的凉意。
小雨中的敬园很安静,只有一个一身黑衣的清瘦年轻人怀了捧着一大捧百合沿着阶梯慢慢走了上来,他有一张明显被造物者偏爱的脸和每一次抬腿上阶梯都能被勾勒出漂亮曲线的长腿。
轩意宁走到檀溪和轩听雷的墓碑前,有些疑惑地看着异常干净的墓碑,以及墓碑前放着的一大捧漂亮的白玫瑰——那么新鲜那么漂亮,一看就是刚放在这里不久的。
轩意宁四处看了看,没有发现任何人的痕迹,虽然不知道是谁一大早来给自己父母扫了墓,但这份心意不能被无视,轩意宁没有挪开那捧漂亮的玫瑰,只是把自己买的那捧百合放到玫瑰的旁边。
“爸,妈,我来看你们了,”轩意宁掏出手帕,擦拭着已经是一尘不染的墓碑,“看来你们过得还不错,有朋友来看你们呢。”
这句话说完,轩意宁站在墓碑前,静静地看着墓碑上的爸妈,而檀溪和轩听雷也笑意吟吟地看着他们二人心爱的独子。
轩意宁其实有很多话想讲,太多太多,反而不知该从何说起,只能沉默。
“爸,你还记得霍枭吗?”轩意宁突然莫名其妙地来了一句,“他救了我一命。”
“他还把轩氏经营得很好。”
“他比我好,对不起。”
然后又是一阵长久的沉默,轩意宁心里很乱,原本以为自己来这里和父母说说话,会让自己清醒一点,一开口却没头没脑地说了这么多无关紧要的废话,他有些丧气,在心中又把自己唾弃了一遍。
“妈,你不要担心我。”轩意宁抬手,苍白的指尖轻轻触碰到母亲檀溪漂亮的脸庞上,他和檀溪长得非常像,母子俩是如出一辙的标志漂亮。
“我一个人过得很好……我……”轩意宁看着墓碑上言笑晏晏的母亲,不知该从何说起,说自己前段时间差点儿被男人迷.奸然后又被另一个人男人救吗?
轩意宁痛苦地闭上眼,带走母亲的那场车祸似乎还在自己眼前。
那天只是很普通的一天,对他一直不错的学长突然在校门口拦住自己表白,送了一束玫瑰还情不自禁地想吻自己,他一脸懵地拿着玫瑰,甚至都没来得及反应去拒绝。
然后就听到母亲叫自己名字的声音,他扭头眼看着母亲一脸震惊地从马路对面朝这边急匆匆地赶过来,还没来得及和母亲解释,一辆失控的大卡车就冲了过来……
他其实什么都没看到,有人在那一瞬间把自己死死抱住,用外套把自己的头整个包住,混乱挣扎中他只听到一声巨响和人们的尖叫声,然后就失去了知觉。
“对不起……”母亲去世已经好几年,轩意宁始终无法原谅自己,母亲一定是看到自己的儿子被一个男人抱在怀里亲吻,震惊过度以至于没有注意到那辆失控的卡车的。
正值盛年的母亲本不应该去天国,是你,都是因为你!
轩意宁用悔恨当做砖瓦,一点一点给自己砌了一座厚厚的堡垒,不回应也不允许自己回应任何人,只有苦行僧的生活才能稍稍让自己心里好过一些。
除了在爱丁堡的那一天,在滂沱大雨中和霍枭用尽全力的奔跑,让他觉得自己还是个人。
如今,轩意宁面对着母亲微笑的脸,不知所云地道着歉,甚至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道歉什么。
天空霏霏雨丝终于还是打湿了轩意宁的栗色的头发和衣衫,他遭不住这样的雨,山上的海风一吹,就开始咳嗽起来,这一咳就仿佛没完没了,咳得他满脸通红,胸腔巨痛,咳得连扶着旁边柏树的手都开始指尖泛青,只能匆匆离去。
敬园重归宁静,霍枭从一块异常高大的墓碑后走出来,本就墨黑的眼睛沉沉地盯着轩意宁已经走到山脚下的身影,不知道酝酿着什么样的情绪。
第25章
很快,霍总在阴沉沉的小雨天中,掏出一副墨镜戴上,所有的情绪都被收敛得一干二净。
回去的路上,轩意宁接到一个电话,是之前在他手上拍过好几次珠宝的李总,珠宝拍卖官这个职业是和各类富豪新贵脱不了干系的,珠宝拍卖行那么多,为什么要非要选你,无非也是喜欢你给你捧个场罢了。
当然,轩家公子自然是不同的,即便如今变卖了家产破了产,依然和普通的拍卖官不一样,更何况轩意宁年纪轻轻入行不久就获得白手套,这样的成绩足够他一跃跻身一流拍卖官之列,因此对他有觊觎之心的各位权贵,即便为了他一掷千金买不到一个笑脸,却也甘之若饴。
所以轩意宁能够在珠宝拍卖行里站稳脚,根本不需要这些巴巴地馋他的人捧着,单靠他绝对权威的珠宝鉴定能力足矣。
轩意宁低头看着屏幕上锲而不舍地响着的来电,最终还是认命地接了起来。
“哎呀轩生!你总算接电话了!”对面的声音有一种由衷的如释重负,听上去倒像是真的有事。
“李总。”
“我这儿有个东西需要轩生来帮忙掌掌眼,价格好说!”
“李总,”轩意宁耐心解释,“我从不私下给人鉴定珠宝。”
“不不不,这个不一样,这个只能轩生您来啊!”
“对不起——”
“是金羊毛勋章!”李总没等轩意宁把拒绝的话说话就连忙打断道。
轩意宁愣了一下,难以置信地重复:“金羊毛勋章?”
“对对对对!”
“它在哪,我现在过来。”
李总的家在千绿山山腰,也是港城新贵喜欢居住的地方,千绿山是一个小山包,恰巧坐落在港城市中心,从山上开车到山脚闹市区只需要十五分钟,十分便利。
轩意宁到的时候,李家的管家已经在李家院门外恭迎,看到轩意宁便恭谨地欠了欠身迎了上去。
轩意宁礼貌道谢,然后跟着管家穿过花园,花园造景繁复,有中式枯山水,又似乎嫌枯山水太过冷寂不热闹,又造了热热闹闹的欧式小天使尿尿的雕塑喷泉在旁边,虽然看上去都造价不菲,但给人感觉就是不中不洋不伦不类的怪异。
李总早就站在别墅的大门口,看到轩意宁的身影就远远地招手,然后立即小跑着迎上去,两只爪子一把抓住轩意宁的手:“哎呀,这可真是个宝贝,必须让轩生看一看我才能放心啊!”
轩意宁不着痕迹地从那两只干瘦的爪子的桎梏中抽回自己的手,隐秘地在裤子侧面擦拭着问道:“您是怎么得到它的?”
“哎,一个商业伙伴,欠我一千多万,然后说他现在没有钱还,但是有一枚传了好几代的金羊毛勋章,那还是他祖父在一个西班牙拍卖会上买到的,想用它抵债,金羊毛勋章我是听过,那是不可多得的宝贝,但是我也没见过,只能请轩先生来鉴定一下了!”李总是个精瘦的中年人,他生意做得不错,但是上娱乐版的次数要比上商业版的次数多得多,男女不忌,是个玩咖。
会客厅的长木桌上放着一个红色的皮质扁盒,虽然主人已经尽力保养,但皮盒依然已经有些斑驳,皮盒边缘镶有金色的鸢尾花纹路,是典型的皇家贵族制品。
“请。”李总朝轩意宁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轩意宁小心打开皮盒,里面是一层漂亮的黑丝绒,黑丝绒衬布上有一根红色宽缎带,缎带的底端静静放置着一枚精美的勋章,最底端是一只金制的卷毛绵羊,羊头上弯弯的大角显示它是一只公绵羊,羊腰处用一根金绳拴住吊起,绳子的尽头是一颗蓝宝石,蓝宝石两旁是红色珐琅质地的火焰,代表着普罗米修斯盗取的圣火,而蓝宝石之上的月桂花冠则用白色钻石镶嵌而成,整枚勋章华贵非凡,确实是一件极为精美的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