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我还有成小说家的希望吗?”她搅着已荡出一层绵密泡沫的咖啡,“这本不行,另一本也……”
  “另一本你写的不是一般的好。”神父终于想起他要急着来见珍妮的主要原因,“十二宫杀手的下次受害者是谁?还有开膛手杰克到底是人是鬼?”
  珍妮没有立刻回答神父的话,而是露出“这也能行”的古怪表情:“你很喜欢侦探小说?”她对这本并不上心。至少与架空的那本小说相比,珍妮写这本就没重修剧情,只是改过错字病句。
  神父见珍妮的反应很是奇怪,不由得对小说的来历感到怀疑:“这不是你自己写的?”
  如果又是上本的情况,神父就得怀疑珍妮的能力以及道德水准。
  “是我自己写的。”这本应是自己的作品,不然后世的很多作品都能算是抄袭之作,“这本的灵感和索福克勒斯写《安提戈涅》的情况如出一辙。后者基于希腊神话,而我基于现实案件。”虽然是几十年至一百年后的真实案件。
  “既然是真实案件,你又为何加上一些……”神父因为找不到能描述的词而一时语塞。
  “超自然设定。”
  “对,超自然设定。”神父因珍妮的支支吾吾而心底一沉的情绪瞬间浮到海平面上,“你这形容很是贴切。”
  他冲珍妮露出了个鼓励的笑:“所以你往小说里加超自然设定的理由是……”
  “原型是悬案,没人知道犯案的过程。”珍妮摊着双手回道,“不加这些超自然设定,主角压根没法破案。”
  末了,她还补充道:“您也不想这本真的大红大紫后,会有极端的书粉或是反社会者效仿书里的……”
  “谋杀剧情。”
  珍妮的声音因此变小,偷偷打量神父的表情。
  “好吧!你这话也确实有理。”神父接受了珍妮的说法,“你买这些杂志报纸是为调查哪家适配你的小说风格。”
  “同时也为调查哪家卖得更多,稿费更高。”珍妮肃小脸回道。
  神父听了微微一愣,随即笑得前仰后合。
  …………
  饭后的珍妮没有回到伏盖公寓,而是跟着神父去了戈布兰的公寓。
  “这里的租金高吗?”她有钱定搬出来享独居时光。
  “你不喜欢拉丁区的氛围?”
  “租金太高,而且房东有点难缠。”
  “哦!怎么个难缠法?”
  “她想嫁给斯帕达伯爵。”
  “咳咳!”喝茶的神父因此呛得满脸通红,“她都没有见过伯爵,怎么会想嫁给他?”
  “不知道啊!因为我曾受过伯爵的做客邀请,所以她便缠上我了。”珍妮也是一脸疑惑,“对了,你怎知道斯帕达伯爵没有见过伏盖太太。”
  “我……”神父再次支支吾吾,“斯帕达伯爵年少时上教会学校,与我算有同校之谊。”
  “原来如此。”珍妮也是恍然大悟,“难怪他会收养基督山伯爵,估计是没解除独身的宗教誓言。”
  神父擦着额头的冷汗。
  好在此时,有人拯救了可怜的神父。
  “神父?您今早又跑哪儿去了?”伴随一阵略显急促的脚步声,爱德蒙的眼睛与珍妮对上。
  第27章 第 27 章 梅塞苔丝也很幸福。
  变回鱼贩的爱德蒙瞧着比伯爵时要顺眼得多。为了方便搬货运货, 他的衣服,外套,都是那种很耐磨的硬挺粗布, 斗篷上有防水油脂的皮革反光,应该是布列塔尼亚区的油布斗篷。因为穿着防水的靴子,所以他比平时看着略高一点。洗成米色的衬衣解开锁骨上的几颗扣子,腰链上挂着干活用的各色道具。
  不是, 哥们。你还真去卖鱼啊!这未免也太敬业了。
  对比现代的208万,珍妮对爱德蒙肃然起敬——难怪能把银行家和皇家检察官都骗得得团团转,人家这是真下本啊!
  “下午好啊!汤德斯先生。”
  许是在扮基督山伯爵时被珍妮的那句“视若亲女”给打击到, 爱德蒙在这时有点无礼地盯着珍妮的脸, 似乎是想看出什么。
  珍妮被他看得有点毛骨悚然, 一转头便对上没比爱德蒙好上一点的神父。
  她的脸上是有什么东西吗?为何两人如此看她:“我是不是该回去了?”
  珍妮抓着沙发的扶手慢慢起身。思来想去,她也只有“熟知剧情”这一个优势,而且还是脱离原著的魔改剧情。
  神父仅凭阅读量就可以判出她的小说过分借鉴他人之作。管中窥豹, 神父的阅历也和他的读书量般厚得惊人,未必不能看出珍妮已经知道二者身份。
  “你又去给葛勒南街的伯爵送货?”神父率先打破平静。
  “没有,我去了趟圣奥雷诺区。”爱德蒙把斗篷以及帽子摘下,“要不您再多坐一会儿。”
  他看向已屁股离开沙发坐垫,活像是在表演一个反手支撑的珍妮:“我的马车就在门口, 等会儿可以送你回去。”
  爱德蒙从客厅的橱柜拿一把那不勒斯颠倒壶。
  珍妮看着对方忙碌的宽阔背影的, 目光也从对方的黑发转移到了咖啡壶上:“法兰西的咖啡壶不好用吗?”
  好像不止爱德蒙和伏盖太太的公寓,别的地方也都爱用那不勒斯颠倒壶。
  “法国的咖啡壶得配上过滤的法兰绒袋,那个真的很难清洗。”爱德蒙也不忘带了珍妮以及神父的那份, “你们在聊小说的事?”他看向没收起的书稿,“我觉得你很有天分。”
  “谢谢。”虽然神父吐槽过了爱德蒙的读书品味,可是能得对方称赞总归是件高兴的事儿。
  但……
  “那本还会继续写吗?”
  珍妮还没高兴一会儿, 爱德蒙的催稿便压弯她那上扬的嘴角——
  她该如何告诉对方自己已经决定坑了:“我……”
  爱德蒙也看出珍妮的为难之色:“好吧!”
  他没露出失望的表情,可珍妮觉得他一定是非常失望。
  “时候不早了,你赶紧把博林小姐送回公寓。”神父适时打圆场道,“不然就会错过公寓的晚饭时刻。”
  “好。”爱德蒙把杯子放下,“等我回房拿件外套。”
  再出现时,他不仅已换了外套,甚至换了米色的衬衣,粗布的裤子,打扮得像随处可见得中产绅士。
  “请。”
  因为是有运货的需求,门口的马车即使是被清理过了,靠近仍有渔获的腥味。货箱与客座间隔着夹有石棉的软木,应该是为保护货箱的冰块不化,但也因此免了客座的鼻子受罪。
  巴黎的昼夜温差并不算大,可爱德蒙在出门前仍给她披了羊毛斗篷。
  珍妮刚想说些什么,爱德蒙便不容拒绝的提议道:“你还会来戈布兰区找神父学习意大利语,到时还我。”
  话都到了这个份上,珍妮只好谢谢对方。
  …………
  回去的珍妮熬夜读完所有杂志、报纸,并且根据上面刊登的小说字数、版页,是否连载与连载到了第几章来分析哪种小说最受大众欢迎。
  考虑到此时已有言情小说与女性杂志,她还做了受众不同的打分体系。
  “样本是不是太少了点?”买回来的杂志报纸瞧着是有一麻袋多,可是归到统计表上并不能让样本的总量值得信服。
  更别提这样本是被巴贝老板筛选过的。
  不过从另一角度来想,没有人比旧书商的巴贝先生更懂巴黎想看什么。
  …………
  “你见到了梅塞苔丝?”送完珍妮的爱德蒙没回到富丽的葛勒南街,而是缩到戈布兰区的小公寓里舔舐伤口。
  神父点燃客厅的壁炉。
  爱德蒙的脖子因此析出不少汗珠。
  “她嫁给了费尔南多,而且生了一个儿子。”
  爱德蒙从神父手里接过热好的红葡萄酒,一低头便看见一潭石榴色上荡出不少细小涟漪。
  “那孩子和母亲很像。”
  神父刚说些什么,爱德蒙便自顾自道:“我故意用货箱挡住他们的路,那孩子却极有礼貌地问我是在卖些什么。”
  爱德蒙在喝酒时尝到咸涩,脸上却是笑着讲述今天的事:“梅塞苔丝也很幸福……费尔南多比我想得还要爱她,甚至为她参加希腊的独立战争。”
  “我想你是搞错了这狡诈之辈的参战理由。”神父终于插|上了话,“他是为了向上的野心,而非是为梅塞苔丝。”
  “不,他既有为自己的野心,也是为让梅塞苔丝过得幸福。”爱德蒙难得反驳神父的话,“我看见她过得幸福,穿得像个富家太太,身边还有两个仆人,远比去做大副的妻子风光体面。”
  “爱德蒙。”神父再次打断了他,“你入狱前本该成为法老号的船长。想想看吧!十九岁的船长,前途无量。假以时日,你就攒够了买船的钱,或许能成莫雷尔先生的合作伙伴。”
  神父按住爱德蒙因情绪激动而微微颤抖的肩膀:“你若没有蒙冤入狱,梅塞苔丝一定过得现在还好,所以不要妄自菲薄,掉进一个大怪圈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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