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神父也和爱德蒙般昨晚就翻来覆去地睡不着。他是个乐观的人,可是在珍妮的问题上总是爱做最坏打算。
  【万一她的小说反响不好怎么办?】
  一旦有了这个念头,担忧便接二连三地上门报道。
  【《魅力巴黎》会不会因珍妮的小说反响不好而把她拉进黑名单?或是更糟糕点,珍妮就此成为一株文学毒药。】
  一想到这儿,神父不到早上五点就顶着两个黑眼圈与凌晨三点就起来干活的爱德蒙面面相觑。
  “你可真勤快啊!”二人这么大眼瞪小眼地看了会儿,最后还是神父开口,“你昨晚有睡觉吗?”
  “有。”爱德蒙的脑袋因为缺觉开始又疼又胀,可思绪却是清晰得很,“今天是《魅力巴黎》的发行日。”他看向正走向橱柜的神父,“您也担心珍妮的作品反响不好?”
  神父本想泡壶咖啡,可是想到珍妮说的骨质酥松,他又放下炉子上的咖啡壶,转而去翻角落里的茶包:“我希望她如愿以偿。”虽然他为珍妮做了全方位的托底,即使她在《魅力巴黎》铩羽而归,他也会让名下的出版社去收购珍妮的作品。可是这种托底的成功真的好吗?珍妮会开心吗?他会因为帮助珍妮而感到骄傲吗?神父对此十分怀疑,可总不能让珍妮陷入经济危机。
  爱德蒙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父子两在伊夫堡里无话不谈,可是到了监狱之外,他们变得肉眼可见地生疏起来:“我去楼下弄点吃的。”他努力找新的话题却一无所获。
  神父在爱德蒙拉房门时突然喊道:“橱柜里有昨日做的意大利番茄酱。”他想起了珍妮说的罐头计划,“你要不嫌早上吃意大利面太正式了,咱们可以就此用掉昨日的酱。”
  爱德蒙如他所说的煮了两碗意大利面。
  父子两在书房的桌子旁慢慢吃完又慢吞吞地下楼洗碗,这么一套操作下来,天也基本彻底亮了。
  心里念着《魅力巴黎》的爱德蒙立刻起身,到了门口却发现自己抓错成了神父的外套。
  “别管了,先去买杂志吧!”神父把转身的爱德蒙又推了回去,顺带给他扣好扣子,“快点,我等不及了。”
  彼时的巡逻人,点灯人,叫醒人都刚刚上班,去拿报纸的小童,送货的员工都哈气连天。
  爱德蒙家附近的报亭老板前脚支起窗柜的铁帘,后脚便被爱德蒙吓了一条:“这么早?”汤德斯先生何时做起早货买卖了?
  “来一本《魅力巴黎》。”
  奇怪的事情不止于此,以往只看《辩论报》,《政治报》的汤德斯先生今日居然起早来买《魅力巴黎》?巴黎的女人看的综合杂志?“怎么,您是又心上人了?”报亭老板只是惊讶了会儿,便露出了了然的笑。
  爱德蒙被对方说得微微一愣,脑海里又浮现出了珍妮的脸:“没有。”他几乎是条件反射道。
  “哦!没~有~啊!”报亭老板故意拖长了音,贱兮兮的表情令埃德蒙脸颊一红,“您别瞎想。”
  “是是是,是我瞎想,是我瞎想。”报亭老板的嘴上连连讨饶,动作上却哥两好道,“小子,我也是过来人了,又是干杂志买卖。来我这儿买《魅力巴黎》的男人十有八|九是为了泡妞。你也不是年轻人了,坦诚一点有何不好?”他又不等爱德蒙解释什么便自顾自道,“放心,你在里头算年轻的,甚至有七老八十的为焕发的青春而来买这杂志。”
  “我……”爱德蒙升起一股没法解释的无力感,“算了。”他最后也放弃解释,“《魅力巴黎》还没到货?”
  “没有。”报亭老板一边打理小摊,一面提醒对方别忘当下的时辰,“送货的马车才刚出发呢!追认也没这么急的。”
  爱德蒙已不会因此脸颊发烧,可报亭老板还不放他:“跟我说说,你喜欢的姑娘是什么样的?”
  “我都说了不是因为……”爱德蒙的辩解在门牙前又咽回一半。无论他的动机是啥,他确实是为了珍妮来买杂志。
  而珍妮……
  爱德蒙别过了脸,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报亭的老板见状也是笑个不停:“多大的人了,居然还羞得像个毛头小子。”
  好在这离工厂区并不算远,送货的马车很快就把报亭要的杂志送来,其中就有《魅力巴黎》。
  爱德蒙眼疾手快地付完钱便逃一般地离开。
  报亭的老板还说看在熟人的份上送他一本,见状也是故作深沉地感叹道:“年轻人啊!”然后哼着不知名的小曲儿把《魅力巴黎》摆在摊位显眼地,以免又有害羞的男人不便逃离买书现场。
  …………
  “买回来了?”爱德蒙进门的瞬间与神父撞个满怀,后者来不及叫疼便抢过杂志,一边翻开,一面回到二楼的书房。
  “您等等我。”忘了买第二本的爱德蒙跟上神父的上楼脚步。
  《魅力巴黎》果然看重珍妮的小说,不仅给了首推板块,还在封面加粗印上新秀书名,里头的插画也超出了一般待遇。
  神父已经读过珍妮的小说原稿,现在不过扫上几眼。爱德蒙就不同了,他只看过已成废稿的架空小说和还未发售的侦探小说,压根不知珍妮投给女性杂志的小说是什么类型,什么类型。
  和之前询问珍妮为何要给女主配八个男人的神父般,爱德蒙在看过小说的前两章后就感到不对,随机陷入哲学状态。
  “神父。”他几乎是思绪迷离地开口。
  “嗯?”
  “珍妮到底在写什么?”
  “写什么?写小说啊!”此时的神父完全忘了他之前与爱德蒙的表现一般无二,满脸都是“年轻人的见识不够,这种事也值得让你大惊小怪”,“我问你,《魅力巴黎》的受众是谁?”
  “……女人”。
  “那么问题来。骑士小说是给男人写的,那《魅力杂志》作为一本女性杂志,她会给女读者提供什么小说?”
  “……言情。”
  “那珍妮写的是言情吗?”
  “……是。”
  “所以……”神父用舞台剧演员般的夸张姿态摊开了手,直勾勾地盯着爱德蒙的眼睛,“那我问你,她写的还有问题吗?”
  “……没。”爱德蒙在回答“言情”时就已经后悔自己问了愚蠢的话。
  好像他今天一直在干蠢事。
  “你拿去看吧!”神父对时尚、言情小说的兴致不大,很快便把杂志让人跟不上他阅读速度的爱德蒙。后者接过又翻到珍妮的小说主页。
  他也不是青瓜蛋子,可一想到这本小说是珍妮写的,加之杂志为此配了相对密集的精美插图,爱德蒙的心便五味杂陈,脸颊的温度也不断升高。
  “怎么样?”神父等爱德蒙看完后很自豪道,“写的不错吧!”
  “是,是挺不错的。”抛开这是珍妮写的,无论是创意还是剧情,亦或是杂志配的插图都不难预料这一定会掀起当下的讨论热潮,进而让珍珠女士(珍妮的笔名)声名鹊起,《魅力巴黎》的销量也随即暴涨。
  但……
  一想到这文字大胆的小说出自珍妮之手,爱德蒙就升起一股想蜷缩的羞耻欲。
  神父见状,又是一阵摇头叹息:“你也不是年轻人了,而珍妮要是托生到一早有安排的富贵之家,一年前就可以完成终生大事。”
  爱德蒙觉得这话莫名耳熟,可他还为珍妮写出这种小说而感到惊讶,一时间也没有去想在哪儿听过类似的话,“她在《魅力巴黎》一炮而红了,总不会止步于此。”
  “当然不。”神父闻言很奇怪道,“你不是已读没成废稿的侦探小说吗?她还没有选定这本的投稿报社呢!对了,《魅力巴黎》下个月有纪念刊,珍妮一定会参加的。”
  “纪念刊?”
  “剧院老板的最爱,同时也是新人成名的最快途经。”
  “略有耳闻。”爱德蒙给圣奥雷诺区送货时,就碰上些剧院的老板挑挑拣拣着各大刊的短篇合集或特别刊,纪念刊。这么看,珍妮还是挺幸运啊!一投稿便遇上贵人,随后又有纪念刊来稳固战果。
  “她打算写什么题材?”爱德蒙低头看着美男沐浴的插图,原本为珍妮的成功放松下的心脏又高高吊起,声音也越变越低。
  对面的神父令他惊恐地沉默。
  有了这部《爱在原始前》做开胃菜,神父也不保证珍妮下本投的是正常小说。
  更别提这投稿的对象是文不惊人死不休的纪念刊。
  …………
  “法里内利,你要的杂志给你放这儿。”
  剧团的演员大都睡到十一二点才开始整理一日行程。
  法里内利昨晚参加了名流的酒宴,一直睡到下午三点才浑浑噩噩地起床,想起今日是《魅力巴黎》的发行日,“该死的,我怎么会忘了这茬。”他匆忙起身,以最快的速度洗漱好并询问他的杂志在哪儿。
  勤杂工回复他的杂志早就放到他的小书房那儿。法里内利赶紧回到书房去找,结果桌上空空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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