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听了这话,擎涳这才忽然意识到,他并没有因念动咒诀而心上传来剧痛,难道说……
“你是将这反噬,转嫁到你自己身上了?”擎涳声音略显颤抖,怪不得他方才见沈临笑容有些奇怪,想那蛊刺入心,刺骨锥心之痛不是常人能忍受住的。
沈临淡笑道:“娲皇圣灵说,逆行咒诀,反噬是必然存在的,不可销毁,只能转移。我才求她将咒法改变成移形咒,一来,可以替你承受蛊刺之痛,二来,就是为了以防今日这情况的发生。阿筠,你这臭脾气今后还是改一改吧,恐怕再没有人能像我这般惯着你了。”
“沈临…你混蛋!”擎涳攥紧掌心,怒狠狠地骂道,但他眼底却微微泛了红。
沈临被骂,不怒反笑,他笑着一步步后退,慢慢走向时轮之心,望着神明美丽的脸庞,眼神中满是眷恋与不舍。
“阿筠,我是说过此生都会听你的,既然你要以命相搏来守护三界生灵,那么我便理应与你一样,这是不是就叫做‘夫唱夫随’?”
眼见他的手就要触碰到火灵石,因封灵咒的缘故,擎涳无计可施,那忙大喊道:“沈临,你若是敢……”
沈临却没等他说完便抢了话,笑着看向焦急的神明:“阿筠,我若变成了时轮之心,在这三界之空中运转着,那么从今往后,尽管逆界时光倒转千万次,但我的每一步,都是走向你。”
“沈临!停下!”
指尖触碰火灵石,迸发出耀眼的光芒。沈临从指尖开始泛起微光,紧接着,身体也慢慢化作光点,一点点被融入灵石之中,渐渐消失在众人眼前。
在最后的光点消失之前,只见一滴晶莹无暇的泪珠顺着擎涳的脸颊滑落,滴入尘土,却瞬间开出一株洁白的素馨花,散发着阵阵芳香。
神明垂泪,万物复生。
灵界中光点闪烁,沈临逐渐微弱的声音传入耳中:“我这条命,能换一颗神明的眼泪,倒真是值得了。阿筠别哭,等我……”
声音越来越远,直至光点消失,便再也听不到了。
时轮之心五方灵石全部点亮,金环重新开启了时空轮转。圣器从灵界腾空而起,它中心那血红色的宝石对着天空逆转,只见天上的裂痕突然停止了蔓延,之前掉落的红石碎块竟全部回到了天上,将裂缝填补完好。
仿佛时间真的在倒转,就连碎得四分五裂的四方碑,也开始慢慢复原如初,直至碑上的守界咒文重新泛起金光,怨灵坳入口结界也不再有破损,逆界才真正恢复了应有的平静祥和。
忽然起了一阵微风,这风软绵绵地拂过擎涳的脸颊,将他残存的泪痕拭去,卷着淡淡素馨花香,飘往无尽的远方。
孤独的皓涅神主,静静地站在原地,心口一直存在的温热骤然消失,追形咒自行解除,他和沈临之间唯一的羁绊也就不复存在了。
看着那承载了三界命脉的圣器,在天与地之间散发出耀眼夺目的光彩,灵石气脉流转,仿佛每一抹鎏荧,都是沈临在同他诉说的爱慕与想念。
崇隐走到他身旁,不知该如何劝慰,只好说道:“圣器不毁,神明长生,便也算永世相伴了。”
崇隐的话并没有让擎涳振作起来,神明的眼神中暗淡无光,他只是静静地望着时轮之心,淡淡地说道:“师伯,这不是我想要的结果……”
“三界稳固,苍生无恙,这不正是你想要的吗?”崇隐道。
“可我想要他活着!!”擎涳突然闭上眼睛低吼着。
崇隐长叹一声,沉了片刻说道:“他没有死,只是换了一种方式留在你身边。”
但这种方式,霸道,蛮横,专行,不容拒绝。擎涳无奈地苦笑道:“他竟比我这个神明还要大义,我是不是应当夸赞他的神勇无畏?‘换了一种方式’这话只是听起来好听,其实谁都知道,这世上从此,再无沈临这个人了。”
他说着,转头看向崇隐:“师伯,我想求您一件事。”
“何事?”
擎涳道:“我想从圣器中,抽取他的一缕魂识,请求师伯将他的魂识送往转生轮。”
崇隐一惊:“抽取魂识?你该不会是想……”
崇隐没能继续说下去,倒是擎涳,抿起嘴角淡淡一笑,泰然自若道:“逆界皆亡灵,冥界多魂怪,思来想去,其实人间才是最安稳祥和之世。他此前半生在人间过得并不算顺遂,我只想给他一世平和,不让他永生都待在这冰冷的石头中,守着逆界亡魂,与暗夜常伴。”
崇隐道:“你可知抽取魂识的代价?”
擎涳笑道:“修为散尽,神力尽失,反正我半数本源已献于木灵石,剩下这半数,足够我找个幽静的原野,在无风的角落,安安静静发芽开花,重新活一世,也算不枉此生。”
“擎涳,你这又是何苦呢……”崇隐忧心道。
擎涳摇摇头:“师伯莫再多言,我心意已决,若来世有幸再度修炼成灵,愿结草衔环报答师伯。”
崇隐见他语气坚定,眼神毅然,便不再相劝,只深深叹了口气,重重点了点头道:“那好,我答应你。”
“多谢师伯成全。”
擎涳说着,便盘坐于时轮之心面前,召唤出一个前所未有强大的法阵,周围数百里都被法阵气旋卷起风沙。
一直看着他们的郁衡,突然开口喊道:“漂亮仙君!沈大人去哪儿了?你又要去哪儿啊?”
擎涳转过头,看了眼小孩儿后颈那淡黄色的印记,微微一笑道:“郁衡,你是个好孩子,既然他将明印给了你,那便替他好好活完这一世吧。若缘分未尽,我们终会再相见。”
说完这番话,擎涳运行法阵,用自身修为化灵,融入命盘,想要从时轮之心中抽取沈临残存的魂识。神明的修为,相当于他们的皮肉,而随着修为的消耗,擎涳忍受着剜肉剔骨般的剧痛,他闭上双目,咬紧牙关,额头上早已布满细密的汗珠,双唇也渐渐丧失了血色,可他却并未停止法阵,仍将源源不断的灵逼进时轮之心,以替换剥离出沈临的一缕魂识。
只见火灵石中有簇红光在沿着石块边缘窜动流转,随着擎涳修为耗尽,那簇红光突然脱离了时轮之心的束缚,一旁的崇隐忙用神法截住那红色光点,封在早就准备好的灵匣内,再抬头看时,擎涳早已奄奄一息,他虚弱无比地望着崇隐手中的灵匣,一抹从未有过的笑意定格在脸上,随着微风,消失于天地之间。
往后余生,都听阿筠的。
沈临,你真是个骗子。
……
……
“生了,生了,夫人生了!!”
“生的什么?”
“生了个小少爷!母子平安,恭喜老爷,贺喜老爷!”
“太好了!感谢老天庇佑!”
城南永侯府,侯爷年近四十喜得贵子,可谓大喜。
老侯爷忙从稳婆手中接过孩子,看着襁褓中的婴儿,笑着跟妻子说道:“夫人辛苦了。”
产后虚弱的夫人躺在床上,望着自己的夫君和孩子,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稳婆是会说话的,忙开口道:“侯爷,夫人,您看小少爷天庭饱满,眉眼俊朗,将来定能成大器!”
侯爷不太会抱孩子,不小心襁褓松散,露出了婴儿左胸口的一颗红色小点,他疑惑地问稳婆:“这是何物?胎记吗?”
稳婆笑道:“是胎记,但小少爷这胎记恰好长在心口的位置,且是个朱砂痣,古人云,男子心口一朱砂,必是胸怀大志,有才学有品行的象征,是天上的仙灵下凡,小少爷真是未来可期,侯爷您大喜啊!”
老侯爷笑道:“王妈妈真是能说会道,那便借您吉言。”
其实那稳婆也并非纯粹阿谀奉承,这侯府小少爷当真不凡,三岁能识字,七岁善骑射,倒真是个天才苗子。只不过,小少爷性格调皮顽劣,不太服从管教,经常把教书先生气得头疼,老侯爷和夫人也没少为他操心。
十六岁时,少爷随老侯爷外出赴宴,回家时路过一片田野,这小少爷心血来潮,便叫人停了马车,自己跑到田野中捉蛐蛐儿,还不叫人跟着。
一直疯玩儿到黄昏,这少爷才灰头土脸地回到侯府,手里还捧着一株小白花,让人种在花盆里,放到自己桌案上养着。
顽劣成性的少爷不知为何,又突然喜欢上了侍弄花草,每天给这小白花浇水除虫,悉心照料,甚至还时不时陪着它坐在斜阳下晒日光。
一日,小少爷看书时伏在桌案上睡着了,窗外起了一阵风,迷迷糊糊只觉得好像有人给他盖了件衣服在身上。本以为是他的贴身仆从,但恍恍惚惚睁开眼睛,却看到一个一身素衣,面容清秀的男子,站在窗前的阳光下,温柔安静地望着他。
小少爷不惊也不慌,只开口道:“你是神仙吗?”
素衣男子轻笑:“为何这样觉得?”
小少爷说道:“你长得这么好看,一定是仙灵。而且,我似乎在梦里见过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