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沈黛见状便连忙掏了一锭银子,小黄门却连忙摆手道:“这大司农的银子,奴才可不好收,怕天打雷劈。”
说完又接着道:“官家体谅沈大人,特地允许沈大人在家休整两日再去衙门报道。”
沈家众人高兴不已,自然是对着小黄门将官家狠狠一顿夸了,也希望他能将这些夸奖的话带回去。
待小黄门走后,沈黛才无奈的笑笑,也不知道现在外面将沈老爹都传成什么样了,感觉都要成神了,就连宫里的太监如今都对他如此推崇了。
不过她的思绪很快就被她前些时日定的“鸳鸯锅”到了的消息给转移了,这么冷的天,刚好又逢家有喜事,沈必礼一下子从六品升到正四品,众观后宋整个朝代都是不常见的,于沈家来说不差是祖坟冒青烟了,只不过他们已被逐出了沈家,沈家的祖坟他们还不一定进得去。
当然这也是天家给的莫大荣耀。
沈家人难得齐聚一堂,沈黛很快就开始张罗起来了,她打算中午搞个火锅,一家人围着涮火锅吃,在这说句话都冒白烟的寒冷季节,别提多有氛围了。
沈家三人也是第一次吃这种锅子,新鲜的羊肉切成薄薄的一片,配以新鲜的绿色叶子菜和调好的酱料,一开始只觉得新奇,等真正吃起来后才觉得特别对味,都好奇她怎么会有这些新奇的吃法,以前倒是没见过,尤其是那酱料简直给整道菜注入了灵魂。
沈黛正吃的开心,闻言也只得胡诌了道:“在泉州那边见番邦人这样吃过,回来就学了来。”
这时一直少言的沈钦却突然道:“黛黛,你还去过泉州?”
沈父、沈母也跟着反应过来,担心她这些年来吃了亏,便也跟着逼问道:
“你一个弱女子怎么能去那么远的地方。”
沈黛没办法,只得捡一些好事儿汇报,只说以前一个帮过的邻居在那边淘了金,邀请她去那边做生意,她想着汴京居大不易,总要攒点银钱傍身,便也跟着去了,然后她在那边也赚了点钱,关于出海啥的就全部都没说了。
“所以,爹娘,我现在手头很是富裕,你们刚回来肯定还缺很多东西,待会儿我们去街上给你们添置点。”
她的话音刚落,沈家三人都是陷入了久久的沉默,这个从小被他们宝贝长大的女儿,究竟是吃了多少苦,才能毫不费力的说出这些话。
她明明以前最是清高,哪里看得起这些铜臭的,如今却能张口就把银子挂在嘴边,将家里打理的井井有条的,还能支撑他们回京后的生活。
廖氏更是忍不住落下泪来:“苦了我的儿,我和你父亲、哥哥什么都不缺,你不用为我们担心。”
沈必礼也是放下了木箸,久久无言,眼框红红的盛满了眼泪,却把头偏向别处。
只有沈钦这时候却突然沉声开口道:
“爹,我想参加三月的春闱。”
沈必礼有点愣住了,他们不是商量好了,他虽在岭南没有放弃进学,但毕竟学习时间有限,并没有系统性的学习,以他的学问等三年是最保险的,只是如今一向最是沉稳的儿子,怎么突然变得如此沉不住气了。
他丢下木箸不悦道:
“你跟我来书房。”
一步入书房,沈必礼的脸就落了下来,不分青红皂白的就是劈头盖脸的一顿骂,他们是吃过苦的人,怎么还能如此心浮气躁,尤其是这做学问一定得认真,有恒心才能会有成绩。
沈钦任由沈必礼骂了一顿,等他骂累了,才终于说出自己的想法道:
“爹,我们能等,黛黛能等吗,这些年她为我们付出了多少,总不可能这个家还一直靠她立着吧,虽然你如今已经高升了,可是这个家总得有个年轻人站起来,我得早点立起来,成为她的支柱才行。”
“而且,我觉得我可以,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我会努力补习,将欠缺的都补回来。”
屋子里一下陷入了长久的沉默,空气像是冷凝住了,沈必礼终究什么话都没有说,女儿就是他唯一的软肋,他愿意为她付出一切。
“好,我会请大儒为你指点文章,希望你这一次能一把通过。”
......
到了下午,沈黛就拉着沈母一起去逛街了,他们三人从岭南回来的行礼太少,而且基本上都是破破烂烂的,这么冷的天看他们穿的单薄,她自己都觉得冷,而且沈钦要读书,笔墨纸砚总要添一些的。
沈母一开始不愿意去,沈黛只得耐心劝道:
“娘,你看父亲和哥哥穿那么点,在屋子里还好,去外面人都要冻病了,你总不能让他们两都不出去交际吧,尤其是父亲马上就要去衙门报道了,总不能穿得又破又单薄,遭同僚笑话吧。”
“我只是不想让你破费。”他拉着女儿的手差点落泪。
只是又想着自己的丈夫、儿子日后在汴京城行走确实不能太寒碜了,他也是当了多年的官太太的,里面的门道她一清二楚,那些当官的虽表面上恭敬你,背地里还不知道怎么编排你。
“好吧,好吧,可不能花费太多。”
两人这才出去了,乘了马车一路往汴京最繁华的潘楼大街而去,而沈黛也是第一出门逛街没有戴帷帽,如今沈父正得圣宠,又颇受民间爱戴,也是时候让人知道她这位当年的沈家千金回来了,从此再也不是任人玩弄的玩物了。
她要恢复正经的身份,从此堂堂正正的做人。
到了潘楼大街,沈黛先带着沈母一起去书店挑选了些笔墨纸砚,又买了书房用的香炉、绿植陶冶情操的,正当她还在瞅着有没有别的好物件选购的时候,却瞧见一旁放着精美的屏风,她欣喜的走过去想买下来的时候,手刚触上却愣住了,这屏风她说怎么那么眼熟还对她的品味呢,却没想到正是她从倭国平户那边进口得来,没想到如今已经销售到汴京了。
就当她犹豫的时候,一旁的小伙计已经机灵道:
“娘子真是好眼光,这屏风可不多得,是倭国来的舶来品,我们掌柜的才从泉州一个商人那得了五件,昨天才拿回来,今儿就只剩下这最后一件了,你看这上面花样多唯美、精奇,在咱后宋可没这样的。”
伙计这么说,沈黛心里便有了底了,这确实是他们进的那批货,但却不知道到了汴京城要卖多少银子,便试探道:
“多少银钱?”
“十两银子。”
沈黛还没说什么,一旁的沈母已经倒吸了一口凉气:
“一个屏风,这也太贵了吧?”
确实有点贵,沈黛在倭国买的时候才两百个铜钱,运回泉州之后只按翻五倍的价格,也就是一两银子卖的,如今中间人再倒到汴京,就一下子翻了十倍,原本她觉得如果这中间商跟她一样良心,只翻个五倍,她说不定咬咬牙就给买下来,总不过是放在哥哥书房给他陶冶情操用的。
却没想到这伙计一开口就是十两,她也觉得甚是贵了些,便也没打断沈母的话,只看她能不能从伙计那砍些价格下来。
只她虽没说话,后面却传来一阵女子银铃般的低笑声:
“你瞧她们那样子,也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小门小户,一个小小屏风还在那跟伙计争执的面红脖子粗的,真正是没见过世面。”
一旁的丫鬟也跟着附和道:“娘子说的是,这般穷酸模样,浑身都带着浆洗不掉的土气,也配来这文芳斋?怕是这辈子都没见过好东西,用不起就别买。”
还没等沈黛有所反应,那小娘子已提步上前,一脸高傲的对那伙计道:
“十两银子是吧,我买了。”
沈黛简直要气笑了,她出来堂堂正正的买东西,正正规规商量价格,都要被人嘲笑,后宋什么时候有这个规矩了。
真正是无理,她正准备反唇相讥,却不想一歪头看见的却是个熟人,又是崔国公的那个像只高傲孔雀的小娘子,崔彦的妹妹呀!
那时候在珠宝铺子,她就抢了她看中的念珠,今儿又来这一出,还真喜欢出来显摆踩人,只也不能老逮着她一个人蒿吧。
之前她寄人篱下,不得不看顾崔彦的情绪,但如今崔彦可管不了她,她也不会惯着她了。
“呵呵。”
她冷笑了两声,抬眼看向崔苗,眼底无半分怯懦,反倒带了几分讥诮:
“云锦罗缎裹着的未必是雅人,破衣烂衫里也未必无风骨。小娘子轻贱别人衣着的同时,其实轻贱的是自己的教养,富贵若是用来欺压弱小,倒不如寻常人家的温良可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