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而韩非则是转身坐在了嬴政的面前,熟悉的面庞,却比嬴政初见他时要年轻上不少,此时的韩非还未死。
嬴政握拳,指甲嵌进了肉里。
“快去去……拿吃的来。”只是眼前的少年人撞上了他,变也是缘分,韩非随手救了。如今乱世,像这样凄苦的百姓,又何止这一个。
“今年,是什么时候?”一个荒诞的想法从脑海中升腾而起,也或许是真的。虽难以置信,却并非不可能,嬴政只要得到这个答案,就可以确定他的想法了。即便是梦一场又如何,谁又能分得清自己现下不是置身梦中呢?
“惠王……王二十五年。”家仆已经出了卧房,如今房中只韩非二人。
“韩恒惠王?”嬴政看向人的眼神不像是一个十余岁的少年人,明明骨瘦嶙峋的模样,一双眼眸如刀却能将能洞穿一般,仿佛是天生的上位者,而非乞儿流民。
韩非看见人的神色愣了愣,而后点了点头。
韩恒惠王二十五年,秦王政元年,嬴政再也掩藏不住笑意,他可以确认,上天没有负他,让他又重来了一回,天不亡我大秦,果真是天不亡我大秦。这一次,他定会建立一个万世之强秦。
嬴政挣扎着从床上起来,稳了稳心神才算是站定,只是对着韩非一拜:“谢公子救命之恩。”
这一拜,不仅是因为韩非救了他这具身体,还是因为上一世,他对人的愧疚。
韩非见人的神情瞬息万变也来不及反应,只起身扶了他:“不必言谢。”
眼前人落魄,却掩藏不住的贵气,最主要的是,莫名的,他觉得和眼前的少年一见如故:“你叫什么?”
嬴政愣了一瞬,一时间却也想不出什么名字,开口道:“扶苏。”
此时的自己刚登上秦王之位,扶苏还未出世,应当说,自己还未娶亲。
扶苏是自己的第一个儿子,也是寄予厚望的一个儿子,他的名字,是嬴政反复斟酌挑选过的,想到上一世扶苏自刎,便觉得可惜。
“你你是……郑国人?”听韩非说话还是这样费劲。
“山有扶苏,隰有荷华出自郑风,可朕却不是郑国人。”嬴政出口否认了。
“好名字,在下韩非。”韩非也自报家门,既然眼前人不愿说姓氏,那也便不问。
“公子韩非,久闻大名。”嬴政想如今他是在韩国,七国之中,韩国最弱却横在秦国征伐各国的路上。所以无论是上一世,还是这一世,第一件都是灭韩。
只是上天让他重生,他却不是赵政,也就是说还有一个赵政在秦王宫中。
此时赵政刚继任秦王位,尊吕不韦为仲父,把持朝政,此时的赵政才十三岁。唯有隐忍二字,学越王勾践卧薪尝胆。
还要看吕不韦和赵姬勾搭成奸,秽乱后宫,以及之后的嫪毐的事,彼时的他,只能故作不知,就嫪毐此人,还配当自己的假父?
即便是父王,嬴政都认为他不配当自己的父亲。
这个时候的赵政,应当很孤独吧?
茕茕孑立,虽为秦王,却又不是秦王,在邯郸那几年的困顿,被亲生父亲抛下,孤苦的幼年造就了他的性子,城府颇深也极能隐忍,不轻易相信他人,多疑多思。
虽然才十三岁,就已经奠定了他以后的帝王之路。
可如果按这条路走下去的话,不过还是二世而亡。所以必须要有所改变,必要时,可取而代之。
不过短短一瞬,嬴政就想了许多,之后的事,还要多加考量。比如说此刻自己这样贫寒的身份又该怎么谋定天下。
“扶苏,用饭了。”韩非的声音响起,桌上已经摆上了几盘饭菜,算不上丰盛,但也是富贵人家才配享用的食物。
嬴政只穿了双草鞋,全然不管脚上溃烂的疼痛,这点痛怎么能比得上他亲眼看到大秦亡覆痛楚的分毫。
只跑过去拿了两张桌上的烙饼和肉干便跑了出去:“韩非公子,朕出去走走,日落前回来。”
嬴政只站在街市上,深吸了一口气,第一次觉得连呼吸都那样的可贵,阳光洒在人的身上,觉得颇为温暖。
明明只是穿着粗布麻衣和草鞋的少年,却掩盖不了他眉宇之间的王气。
嬴政只眯了眯眸,仰头看向天,深邃的墨瞳似乎要将所有的光都吸进去,他不知这具身体的主人是谁,又是哪国人,如今取代了他,也便是这主人的幸,当然也是自己的幸。
只此刻觉得,无限江山,阳光正好。
第4章 与韩非作别
“若能与之同游,便死无憾矣。”
“寡人此次攻韩,不为韩城,只为一人。”
……
这段时日,嬴政看韩非苦心著书,前世若不是一意孤行,先生应当会留下更多大作流传后世。
既引先生为知己,又让先生入秦,可最终因为别人的游说而疑心。虽说不是自己毒害的,但终究没能护好先生。
嬴政志在天下,想要开创万世帝国,想要韩非做自己的商鞅管仲,可韩非终究是韩国公子,韩国虽弱但身为公子有他的责任在,总不能背弃韩国。
嬴政自比,若自己身在韩国为韩王或是公子,明知韩国危矣,可为了施展抱负能弃韩国于不顾吗?韩国的百姓仰仗他们的王上,他只能选择和自己的家国同生共死。
嬴政总想着韩非这样的大才,总该择一明主,施展自己的大才,他跳脱不出,可自己也是跳脱不出的。
身为韩国公子,背弃韩国,或许要受后世辱骂。但更多的,是为了肩上的那一份责任,明知是死路亦撞南墙。
他和李斯不同,李斯是平民,他大可选一国施展自己的雄才抱负,他一级一级往上爬,最后官至丞相,最后又被腰斩,是他贪心不足,选了胡亥。
先生同他的理念出奇的一致,有些的理论甚至让嬴政觉得醍醐灌顶。
儒家说:“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先生说:“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
“圣人不期修古,不法常可,论世之事,因为之备。”
“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
诸如此类的言论深深刻在嬴政的脑海中,这与他的思想不谋而合,更坚定了他推行郡县的决心。
郡县不一定完全正确,但分封一定是错的。
诸如此类的著论,是自己的先生,亦是知己。
如今先生三十余岁,上一世四十七岁离世,中间十余年,写出了《说难》、《孤愤》等。
想来也好笑,他们二者活过的年岁相加,竟也不过百岁。
想是天妒英才。
若此生先生能安享天年,应当会有更多的著作。
商鞅也并非要在朝堂,若能读先生大作,亦是受益匪浅。
只是来日攻韩……嬴政长叹了一声,不止一次的感慨,为何先生是韩国人。即便按着先生的说法,先攻赵国,那也只是暂时保住了韩国。
一个饮的是砒霜,一个吃的是朱砂罢了。
若他日韩灭,先生可会效仿屈原?
嬴政不清楚,并非他选择了秦国,而是只有秦国的根基才能一统六国,重来一世,也是一样的。
何况,他很好奇,也很期待,见到另一个年幼时候的自己,他们的前个十三岁都是相同的,赵政的后来,是否会因为自己的到来而有所改变?
无法跳脱时间的桎梏,但如果是两个自己,那个所期望的大秦又是否会来的早一些?嬴政的眼神幽暗了几分,若两个嬴政能彼此信任互相赏识当然会,可难的就是信任二字。
是收敛锋芒,还是锋芒毕露,或许都不对,此时要到赵政身边,或许还要先取得吕不韦的信任,去他府上当门客?亦或是?
这张脸太过出挑,虽然稚气未脱,但也看得出长大后是怎样的美人,一双桃花眼多情,眼尾一颗血红的泪痣更是勾人。
人的五官,只要有一个部位足够出挑便不会难看。何况这张脸无一错处,便是比少年宋玉,也或许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太漂亮了,反而惹眼,嬴政是怕到时候还未取得吕不韦的信任,便成为第二个嫪毐,被献给他的母亲,到时候便是荒唐可笑至极。
赵姬最开始是吕不韦的姬妾,关于自己自然有些风言风语。但他是秦王,也只能是秦王,身上流的必须是秦国王族的血。
王室姬妾貌美,公子亦是脱俗,其实自己的本来面目也是不错的,至少足够硬朗,剑眉星目,身长九尺。
眼下的那颗泪痣或许不是原本就有的,偶尔嬴政会觉得隐隐作痛。反正他身上已经发生过足够离奇的事了,也不在乎多这一桩。
韩非结巴,不善与人交流,与其他贵族不常交往,只专心著书,这段时日与自己谈古论今,想必也是有些烦躁的。
其实自己听他说话也很烦躁,上一世初见他时,口吃没现在这样厉害,只是稍有停顿,说得慢了些,哪像如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