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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如果没有我的话,你觉得哪里最好?我非要问出个所以然。
  她瞥了我一眼,说:没有如果。
  电影总是看到夜里,白天我还得工作,所以起得比她早。以前我以为她是永动机,无论如何都会保持早起的生物钟,但现在没了工作她常常赖床,有时赖过了头,甚至需要我把她从床上搬下来。
  有一天我在写小说,她跑过来看,起初我还有点不好意思,后来想到反正写完发布了她也会看到的。她问我:他们走出南亚了?
  是,这一部分结束了。本来想直接完结,但编辑说好不容易有一本数据还行,叫我接着写。
  我的主角们历尽千辛万苦,以牺牲一个人为代价,终于走出了我为他们编织的迷宫。有时候想想,很对不起我的人物,但写的时候我知道,他们命运如此,我无法改变。
  那你接下去要写什么呢?
  还没想好,让他们再去另一个地方开始冒险吧,就像打副本一样。
  去哪里?
  不知道,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去非洲吧。
  为什么?
  因为我去过,可以给你当顾问。
  你去非洲干嘛?真去挖钻石啊?
  她哈哈大笑,赞我想象力太旺盛。我想象着她像《白雪公主》动画片里的小矮人一样,带着蘑菇伞似的棉线帽,扛着锄头在亮闪闪的山洞里一边唱歌一边挖钻石。
  挖钻石的人生活很苦的。她说,钱都被大公司赚走了。
  布兰森吗?
  对,还夹着很多中间商,每人分一杯羹,留给真正钻石工人的,只剩一点点了。
  资本家真没良心。
  其实世界上很多东西都没有意义,是人为了赚钱才赋予了它们意义。他们骗你只有拥有某样东西才能代表你的身份地位,所以那么多人趋之若鹜。她停顿了一下,我原来就是这样的。
  过了一会她又说:但我现在改过自新了。
  你又没犯错,我说,你只是、升级了。
  她笑起来:是,我升级了,作为我的大功臣,我决定为你弹一首曲子。
  我们租住的公寓有一架钢琴。恐怕很久没有人弹了,琴键很松,荒腔走板。叶丹青单手弹了一曲《小星星》,琴音松弛过度,星星好像在天上粘得不牢靠,要坠落下来。
  我跑过去挤在琴凳上,央求她再弹一首。她又弹起《献给爱丽丝》,我问她,怎么都是基础款?小时候我家楼上的妹妹练琴,这首练了一个多月,我一听就会想起她妈妈吼她练琴。
  说实话,我不喜欢弹钢琴。叶丹青又换了一首,在英国,我在学校学会了弹琴,后来布兰森家每次举办舞会就叫我弹,维克托不许我停下来,他不希望我和那些富家公子哥跳舞,虽然他们本来就瞧不上我。我只是个娱乐别人的玩物。
  不许这么说自己!我皱眉。
  我不喜欢弹钢琴,不喜欢跳舞,不喜欢布兰森,也不喜欢应酬。我什么都不喜欢。她凭肌肉记忆按着琴键,最后手指停于两个键上,老旧的钢琴像咽气一般吐出两个长长的音符。
  看到我的表情,她扫干净脸上的不快,说:但是我喜欢你。
  我抱住她,说:你也不能只喜欢我呀。
  哦?那你还要我喜欢谁?她冲我开玩笑,眼睛狡黠地眨了眨。
  你自己呀。我说。
  她不期听到这样的回答,神情凝固在一起,随即不肯承认似的噢了一声,转过头去,像只被浇湿的小鸟在雨中逆来顺受。可想想又觉得我说得没错,脸上的神气立刻就不见了,只剩一片空茫。
  我下巴在她肩上蹭蹭:你有本领、有才华、有人品,性格也很好,你就是世界上最好的人。
  她有些羞赧,又憋不住笑,假装推了我两下之后,在我耳边说:谢谢。
  她吻了我,牵着我的手,伸进她睡裙的下摆,手指像一尾鱼在她身上缓慢地游动,最后停在胸口。
  她的心跳得很快也很重,脸红得仿佛又被热水浇过。心房里的野兽得到释放,就像要撞破胸膛,跳进我的手里。
  我心中爱欲翻滚,不自觉地靠过去,看到她眼中下起了蒙蒙细雨。雨滴潺潺汇聚,罩住温柔而悲伤的目光,像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走到尽头时带给人的怅然,眼眶也拦不住,竟让一滴泪水漫出了堤坝,划过她瘦削的脸颊。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她流泪,如吉光片羽。
  我的心四分五裂,用嘴唇接住这滴眼泪。我们从琴凳吻到床上,欲望并不那样缠人,像窗外浅淡的雨水,淅沥沥,擦过皮肤痒痒的。心中成群的烦恼,都被这雨滴一惊之下飞走了。
  鳞片顶破皮肤,像一颗颗乳牙,没有太大的胃口,却也将欲望渐渐磨成残渣,消弭在潮湿的水汽中。
  冷锋将在下周到来,会给闷热的气温泼点冷水。可惜我们无福消受,我的签证下来了,我们买好了去印度的机票。
  木兰那边没什么动静。戴星野说,古峰知道派去的两个人失败了,大概猜到当年的事已经败露。至于为什么没有下一步的动作,戴星野没有明说,但我猜可能是古时雨在其中起了作用。
  然而我心中依然有强烈的紧迫感,在开心快乐的时候会突然如坠冰窟,白车的影子一闪而过,好像马上会有警察登门,将我们抓捕。
  但这些都没有发生,我们平安无事。
  临行前,我带叶丹青去了我在深圳的大学。食堂的饭菜一如既往地难吃,叶丹青却觉得还不错。
  我骑着小电驴载她在校园里逛,像一对年轻的情侣。她搂着我的腰,一路上都在笑。
  现在的她没有恼人的工作,也无须再嗅人际的风向变化,快乐得很纯粹。有一瞬间我想,如果我们能放下
  但我知道,我们不是放得下的人。放不下,所以只能端起来。
  一个清晨,我们离开公寓,踏上了去往印度的飞机。
  作者有话说:
  之后会按剧情节奏更新,会比较随心所欲。
  第122章
  来接机的是一对个子很高的外国男女,男的叫萨尔曼,开了一家制药公司。女的叫凯瑟琳,在大学任教,教社会学,几年前她曾在法国当雇佣兵,身材相当彪悍。
  这两人都是叶丹青的大学同学,一见她便大叫着上来拥抱。叶丹青向他们介绍了我,凯瑟琳又热情地来抱我,带来扑鼻的印度熏香味。
  两人很健谈,一路都在和叶丹青聊天。萨尔曼开车,他有点路怒症,偏偏印度人不怎么守交通规则,总有人或车突然间窜出来,惹得他大按喇叭。
  萨尔曼是印度人,凯瑟琳是英国人,她对叶丹青大谈特谈未来的计划,说受够了这里乱七八糟的日子,两年内要搬到东南亚生活。
  我看这几年你过得也不错。萨尔曼挖苦,可以说,夜夜笙歌。
  但我要选择别的生活,萨米,如果我不想自己一团糟的话。
  你的手怎么了?凯瑟琳看着叶丹青那只缠满纱布的左手。
  不小心划伤了。
  那你可要小心,我家有一只猫,它会趁你半夜睡觉把你的纱布叼走。
  我们住在凯瑟琳家,传统的二层楼,附带一个大院子。她当雇佣兵挣了钱,热衷于在世界各地置办房产,以防货币贬值。光是在印度她就有两套房,除了加尔各答这套,在新德里还有一套。
  所以米拉,什么风把你吹来了?放下行李后,凯瑟琳请我们在客厅喝茶。被夕阳染透的云飘在窗外,消除了旅途的疲惫。
  叶丹青不急于回答,先喝了一口茶,表示茶叶很棒,才不紧不慢地说:我的身世你们知道吧。
  我们都知道。萨尔曼说,你是被布兰森收养的。
  萨尔曼和凯瑟琳只知道叶丹青被收养,却不知道其中的原委。
  我十三岁被收养,在那之前,我都和亲生母亲生活在一起。
  那她
  她去世了。
  真抱歉。
  没关系。叶丹青言简意赅地对他们讲了她母亲当年被骗到印度卖肾,最后却死在这里。不过,她没有说肾脏的买家就是她现在的养母。
  我的天呐,居然有这种事!太邪恶了!凯瑟琳忿忿不平,我们会帮你的,米拉!
  你妈妈什么时候来的印度?萨尔曼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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