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姜风眠微笑,就要起床为她烧洗脸水。
  闻言,宁恋收起突然滋生的愧意,揉着眼睛,透过门板缝隙去看。
  看天色看不出时间。
  雪还在下。
  天与地都是白蒙蒙的。
  粒粒雪花裹挟了沙子和碎石,形成大块的雪砾,被风带着,砸到哪里都是一阵噼里啪啦。
  几点了?很晚了吗?
  她坐起来,伸手对着灶台烤火。
  七点多了。
  姜风眠随口说道,就蹲在火堆前,往里面加木枝做燃料。
  [姑姑身上很干燥,肯定没出过门,那她是怎么辨别时间的呢?]
  宁恋知道如何根据太阳的方位判断时间,很简单,六点日出在东方,十二点正午在南方;
  也知道如何根据环境和动植物的节律来推测南北朝向。
  比如在北半球是南面朝阳,靠南一边的积雪消融速度更快;
  蚂蚁喜欢让洞口朝南而不是朝北,而只在阴暗潮湿地带生长的苔藓就会长在北面。
  知道方向,就能进而分析太阳在天空的位置角度,再进一步就很容易估算出大致的时间段了。
  前提是有太阳在,而且要在周边调查一番生物活动的细节。
  高分低能的宁恋咬着手指,好奇地歪头去看姑姑。
  无用的理论在她心底过了一遍,她仍不清楚姑姑是怎么实操的。
  姑姑对她了解得很透彻了,瞄一眼她冷淡下暗藏呆萌的表情,就把她的心路历程猜个八九不离十。
  我的生物钟是早上五点。那之后两个小时我一直在等你醒。心里计着数呢,错不了,现在是七点出头。
  这就是姜风眠足不出户算出时间的诀窍。她的作息保持得太规律了,多少年雷打不动,也就在宁恋来后才被扰乱了几次。
  她用茶壶烧好热水,让宁恋把脸洗了清醒清醒,再吃几颗昨天摘的果子垫垫肚。
  您不吃吗?
  宁恋就着壶嘴接水冲脸,清洗罢了,咬着果子咕哝道。
  雪下得小了。在正式吃早餐之前,我要抓紧时间干一会儿活。
  姜风眠说她要等干累了、饿到前胸贴后背了,才会停下来补充能量,到时给宁恋做顿好的,一起解解馋。
  [不愧是姑姑,连自己也要压榨到最后一滴汗水呢。]
  宁恋很佩服她数十年如一日的自律,老老实实地盘腿坐着等她。
  姑姑一边挪去泥板,一边说:
  我们在这儿多待几天。石洞太狭窄,住着不舒服,让你见识见识我建房的手艺。
  踩着台阶钻出洞口,姑姑对着刚及腰高的半包型围栏舒展身躯。
  洞窟有一半都在地下,空气沉闷。出来后,新鲜的氧气让人在寒冷的同时,又清爽得身轻如燕。
  围栏的右侧留有出入的豁口,但姜风眠没有绕那两步路,直接从正中间跨越过去,大踏步地走到外面。
  宁恋哈着气搓手掌,缩头缩脑地跟过来,被揉了一把毛茸茸的头顶,就好像小猫用尾巴缠主人的腿一样,拿小指勾勾姑姑的衣角。
  她那种明明不通人性、却要以近乎异类的澄澈目光、无时无刻不去观察人类的特质,真的很有猫的风格。
  无怪乎姜风眠总能不假思索地将她抱起,而不觉得这个举动有多暧昧。
  抱着我,就不能拿工具了。
  宁恋对她说悄悄话。
  猫一样的女孩,轻手轻脚,说话也是轻声细语的。
  那你就帮我拿着。
  姜风眠把工具包交给她保管,自己专心托着她的背和腿弯。
  巨石群一如昨天高耸入云,替她们挡去大半的风雪。
  移栽的绿植在富有韧性地摇曳。小院内外,一丛丛稀疏的草顺着风向,时而向东倒、时而歪到西边,就是没有折断。
  有稳重可靠的姑姑护着,宁恋不必担心被寒风浸透。
  她不好好看管工具,撩起姑姑被雪染白的头发把玩,对比着自己天生的白发,吃吃发笑,小动物一般的笑声可爱得姑姑耳朵痒痒。
  仿佛是走错了片场,荒野求生秒变合家欢。
  姜风眠代入母女的相处模式,以最大的耐心,对待需要她哄、但也会对她甜甜微笑的自闭小孩。
  她少年时期参加特训,在缺衣少食的边陲小国极限生存过一年,每日于战火纷飞中思考如何保全性命,故而什么苦都吃得下去,却不太擅长吃甜。
  托着宁恋,她像没碰过糖的人捧着一颗偶然得到的糖果,馋得直咽唾沫,但连揭开糖纸舔都不舍得舔一口。
  给你做小零食吃?
  穷尽想象,姜风眠把能想到的最好的待遇,都毫无保留地施加到宁恋身上。
  不是说等下再吃饭吗?等结束工作,做一顿好吃的大餐
  宁恋闲着无聊,跟来当小累赘碍姑姑的事,还要质疑她为何横生枝节拉低效率。
  零食是零食,饭是饭。做些点心,算白饶给你的。
  饶是额外多给的意思,姑姑说,不需要宁恋付出代价,就能比自己多吃。
  两人去采野生浆果。
  姜风眠是易出汗体质。但她愿意的话也可以通过调节呼吸的方式,逐步将体温稳定在不会出汗的范畴。
  怕汗透衣衫渗出潮气令侄女不爽利,她将吐息控制得悠长而平稳,步伐也缓慢有力。
  *
  同一天,姜乐顾不上管一声不吭就跑去度假的一对姑侄,还在为公司的资金链问题殚精竭虑。
  窟窿说到底是常娇给她搞出来的,所以常娇为她填坑,她不感恩,反而怨怪对方能力不足填不完整。
  叩叩。
  秘书李莲敲响了她的办公室门。
  这女人是打小为她效力的,绝对忠诚于她。
  古代有豢养的死士,也有侍读的书童。那李莲就是二者的结合在现代的体现,陪伴她读书论道,也随她出生入死。
  名字不能反映一个人的气质,有时还会相反。常娇不娇,李莲也不是濯清涟而不妖的清艳。
  lilyan(莉莉安),进来。
  姜乐呼唤秘书的英文名。
  不必透过玻璃窗去瞧,光听熟悉的脚步声,她就意识到来者是谁。
  早已被分配给宁恋当助理的女人,此时此刻抱着一沓文件进来,演也不演地对姜乐单膝下跪,展现和她之间的主仆情深。
  这是一个很刚硬的青年女性,骨架高大,背挺得笔直。
  涂着烈焰红唇还是看着没滋没味,她化了妆也和漂亮不沾边,只能说是容貌端正。
  粗看她没什么特别,棕褐卷发盘在脑后,白色粉底遮不住雀斑,眼珠的颜色略浅。
  细看才会发现她那突出的颧骨、宽阔的肩背分明是外国人的特征。她是混血,被姜家捡回来养的孤儿。
  姜乐弯下腰,惋惜地托起她的下巴,指尖用力抵住涂脂抹粉的肌肤:
  你要是倾国倾城的美人就好了。就能帮上我更大的忙。
  对不起。我已经尽力修饰外貌了。
  李莲道歉,全然不在乎主人的尖尖指甲划破了自己的脸颊。
  她出身不好,幼时便拥有与年纪不匹配的成熟,唯独一点和孩童无异,就是格外讨厌生离死别。
  换言之,她讨厌被重要的主人遗弃。只要能留在对方身边,些微痛楚不足挂齿。
  你的尽力一文不值。还是那么不出挑。带你出席上流宴会,站在演员和模特堆儿里,你只有身高还算可以,不至于泯然众人。
  姜乐松手,摩挲着鲜红的美甲,轻蔑撇嘴。
  是,非常抱歉。
  李莲依然好脾气地承认错误。
  从见面第一天起就认定姜乐,自小到大对方让做什么,她就做什么;对方说什么,她就毫无异议地附和什么。
  她会照顾姜乐,即使对方并不需要;她逼迫自己加快步调,不停地不停地追逐,生怕对方走太快,不要自己了。
  她付出一颗真心,不怕受伤。
  主人会不会因此对她多点留恋呢?答案是否定的,她心知肚明。
  可她也不介意。经年累月的共处,让她被主人同化了。
  她是和姜乐出双入对的女伴,观念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凡事和姜乐一条心。
  双方都认可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心不狠难成气候。既然心狠了,对她无情岂不是理所应当的么?
  姜乐说该收买人心时就收买,不管要付出的是金钱还是美色。
  李莲就自愿被姜乐驱使,做包括引诱人在内的所有脏活累活。
  其实姜乐本人要好看些,更符合本土的审美。
  但她忙得脱不开身,想亲身上阵也力有不逮,算来算去勾搭的女人也没超过一只手的数,固定伴侣更是就李莲和常娇两个。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