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程有颐错愕地看着章迟,迟钝地解开安全带时,车窗被敲了两下,他转过头,看见一张熟悉又陌生的男人的面容出现在玻璃窗的那面。
  程有颐摇下车窗,男人不再是车玻璃上的成像。
  的确,很容易和看起来弱不经风的章迟区分开来。社会喜欢现在的章蓦:成熟,稳重,健硕,有男人味。
  “有颐!终于见到你了!”章蓦迫不及待地通过车窗钻进来半个身子,一把抱住程有颐,重重地拍了拍他的背。
  学生时代时章蓦就喜欢这样毫不遮掩地拥抱。
  就是这些拥抱曾经给过程有颐不切实际的幻想。章蓦那个时候说:“都是好兄弟。”
  时隔多年,这个姿势却显得过于亲昵。
  “好久不见。”
  程有颐察觉到自己的牙关在轻微地颤抖,不敢多说什么,说出来这句话的时候,他分不清楚自己是心跳太快还是心跳停了下来。
  “下车吧。”章迟站在一旁,幽幽地说,“我哥这两天一直念叨着你。”
  “是吗?”
  程有颐下了车,他有那么几秒钟怀疑自己走错了地方。
  豪车陆续从自己身边开过,车里走出来的男人穿着整洁得体的西装或燕尾服,而女人身着低调又不失高贵的礼服。
  程有颐低头看了一眼自己。
  冲锋衣,工装裤,防水高筒鞋,背上背着个破破烂烂的巨大的旅行背包。
  格格不入。
  章蓦看着站在路边不知所措的程有颐,捂住自己的脸,笑声从指缝之间露出来:“你是刚刚从逃难回来吗?古巴对吧?南美那个地方,很破吧?”
  程有颐低声纠正:“古巴在北美洲。”
  章蓦不以为意,和身边的母亲的介绍起来这个风尘仆仆的男人:“我还以为你来不了。这是我大学最好最好的朋友!不过我们好多年没有见面了。妈,你还记得吧?”
  程有颐对章母微微点头。
  他有些怕这个女人,读大学时程有颐曾经见过的章母,彼时她风风火火严厉得吓人。
  十多年未见,她竟然也慈眉善目起来。
  “有颐,一切随意!把这里当自己家!”章母人逢喜事精神爽,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
  章蓦揽住程有颐的肩膀往前走:“老实说,在外面有没有想我?”
  假话在嘴边,程有颐觉得刻意,他试着牵动自己脸颊的肌肉把嘴角拉起来表达一个笑容,一副开玩笑的口吻说真话:“当然。每时每刻都在想。”
  “章蓦,都要结婚的人了,怎么还没大没小的?”章母柔声责怪,又对程有颐说,“我们家章蓦一直说,必须找你当伴郎。”
  程有颐低下头收起来笑容:“伴郎团有哪些人?”
  “我弟弟章迟,你刚刚见过啦。”章蓦又念了好几个名字,除了一位大学同学外,程有颐都觉得陌生。
  程有颐露出友善而尴尬的笑容:“不太认识。”
  章蓦摇了摇头:“都是工作后生意上遇到的好友。”
  好友。
  有多好?程有颐心里忖度着,他们也会在冬天你半夜发烧的时候,背着你跑半个小时送你去医院吗?
  “肯定比不上你啦!”章蓦好像听得到程有颐的心声,插科打诨。
  可走了一小段距离,在用来给伴郎试衣服房间门口,章蓦忽然用郑重的语气,沉着嗓子用只有他们可以听见的声音说:“你知道的,这个世界上没有能取代你的好友。”
  世界忽然就静音了。
  “嗯?”程有颐感觉自己要晕过去。
  “我说,程大忙人。”章蓦一副什么都没有发生的样子,“请换衣服吧。”
  “换衣服?”程有颐还在怀疑刚才那句“嗯”是不是自己的臆想。
  “你不会想穿着这身当我的伴郎吧?”
  章蓦低下头,看着自己的冲锋衣。
  “其他几个伴郎已经先去现场了。待会小迟带你过去?”
  程有颐点了点头,沉默着接受这个安排。
  章蓦顿了顿:“刚刚来的路上,我这个弟弟没发什么神经吧?”
  程有颐摆了摆手:“他……挺好的,和你大学时候很像。”
  “挺好?章迟?和我很像?”章蓦的下巴都要掉下来,“别别别,我可没他那么秀。”
  程有颐的笑容僵住。
  章蓦无奈地笑着:“你千万别被他的外表迷惑了。”
  “迷惑?”
  章蓦欲言又止,“嘶”了一声:“有颐,这些我们的家里的烦心事,我也就说给你听。我这个弟弟啊,从小娇生惯养的,一点都不成器,自从送去英国念书,放假什么的一直在全世界玩。这次要不是咱妈三令五申非得要他回来,他估计都不稀罕回来参加这个婚礼,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够长大。”
  程有颐顿了顿:“呃,他看起来不像……”
  “等我有时间给你看看他那堆烂摊子。”章蓦苦笑,“你去试试伴郎服?我先去接待宾客了。我定了好几个尺码,你看看哪个比较合身。”
  程有颐点了点头,和章蓦分开,进了试衣间。
  站在挂着好多套西装的衣架前,看着衣架旁边新人的海报,轻叹了一口气,然后从衣架上挑选出来了自己的尺码。
  【你看了就不会觉得我家章迟是乖孩子了。】
  【笑哭[微笑]】
  章蓦的消息出现在屏幕上,程有颐点开链接,是英国省钱快报的【八卦】板块,底下两千多条评论颇为壮观。
  题目里的关键字也很扎眼:【xcl经济系、富二代、p王】
  第3章 符号
  英国省钱快报和它的名字完全不符——不在英国,不能省钱,不是快报。
  看惯了措辞严谨的各类学术专著,偶尔读读这种辛辣的八卦,对程有颐而言就像以文艺电影为精神食粮的电影人突然打开了黄色短视频,姑且可以看做是无聊日常里的调剂。
  时髦编辑对文字的驾驭能力却炉火纯青,不过一千来字的短文,一个符合大众刻板印象,每天逛夜店,作业靠代写,好几任女友多线发展,睡了没擦干净就拍屁股走人的富二代留子形象立刻跃然纸上。
  他不以为意地放下手机笑了笑。
  人类学的研究经历早就让程有颐放下了对现代社会道德秩序的膜拜,更何况流量为王的快餐阅读时代,添油加醋乃至胡说八道都不足为奇。
  不过如果主人公不是白月光的弟弟,他想也许会更有意思。
  他走到梳妆台旁,梳妆台旁边贴心地放着试衣间的指导:旁边的格子间里有洗浴用品,进去是公共浴室,再往里是衣帽间,更衣前先沐浴,话语里暗示他不要没洗澡就脏兮兮地试穿这里昂贵的西服。
  盯着镜子里的自己,不知为何,怅然若失的感觉油然而生。
  他已经三十多岁,没有取得世俗意义上的任何成功。
  “唉——”
  叹气声在整个房间回荡。
  温馨提示后面接着写:找到合适的尺码后记得在手腕和脖颈后喷一点主人提供的penhaligon's哦,新人想要维持伴郎团香氛味道的统一。
  程有颐小心拿起香水瓶,瓶身精致,瓶盖是公牛兽首,他脸上的笑容逐渐淡去。
  学生时代的一天章蓦忽然说到他讨厌男人喷香水。那晚程有颐把用勤工俭学买来准备送给章蓦的生日礼物,倒进了文学院二楼的小便池里,而章蓦至今对此一无所知。
  那是一瓶creed银色山泉。
  多年以后,章蓦也用起香水来了。
  他在更衣室脱下沾满尘土格格不入的冲锋衣,从内兜里拿出来手机,屏幕上显示100+的未接电话,全部来自程有颐父亲。
  他叹了一口气,按下了回拨键:“爸。”
  “你还记得给我打回来?”对面的声音冷冰冰的。
  程有颐找了个安静的地方:“我刚刚在参加同事的婚礼。”
  程有颐的父亲似乎全然不顾程有颐的解释:“《出埃及记》。二十章十二节。”
  程有颐一愣,深吸一口气,哑着嗓子开始背诵:“神已经命令我们要孝敬父母,这是十诫之一。你不听我的话,就是不尊重神的诫命,你的行为会让神失望。”
  程有颐的父亲是海市教会的传道士,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让他学习和背诵这些。
  程父淡淡地说:“我还以为你在声色犬马里已经忘记了神的指引了。”
  “……”程有颐顿了顿,“对不起。”
  “没关系。你也不用太自责,只要用心忏悔,神会原谅你的。”程父的声音缓和下来,“上次我通过李姐妹介绍给你的教会里的小许,你没有加人家的微信?”
  “回来后有一些工作收尾,挺忙的。”程有颐想蒙混过关,“估计人家已经把这件事情忘记了。”
  “今天李姐妹带着小许来传福音,她问你今晚是不是有空,要不要一起吃饭?”
  “我今晚没空,还有些工作要做。”程有颐一愣,开始自己的拖延战术,“而且我现在还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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