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哎呀,小光真懂事。”姜氏夸了夸自家大方懂事的小孙子,让二人不必这么客气,当在自己家就好,今后若是缺人手,还找他们来帮忙。
冯寡妇和狗娃子都不敢伸筷子,但是夹到碗里来的,还是给吃完了,狗娃子肚皮都撑得鼓起来了,桌上的菜盘子里的汤水都给蘸着吃了个干净,才忐忑地放下筷子帮忙洗碗。
“哎呀不用不用。”
家里这么多小孩儿呢,现在连小光都抢不到洗碗的活了,二丫两姐弟手脚可麻利。
吃完饭之后,方衍年和沅宁出门消食,顺带将给刘大牛家留的菜一起送过去,毕竟帮了这些忙,也不好厚此薄彼,菜虽然送过去的时候冷了,但也是肉菜,热热怕是能吃两天,也好让吴氏补补身体。
等送完饭菜回家,天色都已经彻底黑下来。
最近天气不错,夜晚的星星很明亮,照得路也泛着一层白色。
“嘶……”秋风一刮,太阳落下去之后,还怪冷的。
方衍年说:“咱们跑回去?跑起来就不冷了。”
沅宁觉得可以。
俩人一路跑回家,看着他们两个气喘吁吁跑回来,还以为他们遭狗撵了。
沅宁喘着气儿,乐得直笑,怎么都停不下来,差点被呛到。
真好呀,身体健康的感觉。
第二天一早,因为是赶工出来的铅笔,又不想花钱在灶台上烘干,便拿家里的数蛋盘,将里面横竖的格子拆掉,把笔晾到里面,带去书院。
今日沅宁叫上了二哥,沅令舟还背了背篓。别看纸页轻飘飘的,堆放到一起可重了呢!正好就把这些笔给一块儿背到书院去,还能让他哥也见识见识书院里什么样。
昨天晚上和家里说了要租铺子和买毛驴的事儿,他们家运不了多少货物,买头草驴最好,而且草驴活得久,还能下小驴子,但凡不是要干太多力气活儿的,还是草驴最合适。
三人一路到县城下了车,又辗转来到书院山脚下,一看到那通天的山路,沅令舟就跟方衍年一样,心疼起沅宁的膝盖来。
这二舅哥也不和姑爷客气,直接让方衍年自个儿把铅笔给背上去,他来把宝儿背上山。
沅宁:“我的腿已经好了!”
沅令舟:“你多大点儿重量,还没有半扇猪重。”
沅宁:“我回去就和紫苏哥告状,你背后偷偷骂他!”
沅令舟笑得,催促沅宁:“赶紧上来,早点去交了束脩,还要去把卧房收拾出来。”
“对哦。”沅宁就说忘记了什么,那背篓里不仅放着装铅笔的盒子,还有衣物和薄被,方衍年今日交了束脩和学费,就要被领着去课室上课了。
沅宁也不矫情,他知道自己几斤几两,跑两步还行,要是爬山,他哥背着他都比他跑得快。
他心安理得爬上他哥的背,却有些担心方衍年背不背得动,虽然东西不多,可也不会轻。
“我现在连——”方衍年故意拖长了声音,“宝儿你都背得动,还能背不起这个?”
沅宁眼睛一瞪:“好啊你,打趣我!哥——”
沅令舟收到信号,长腿一跨:“走,咱们把他甩后面,让他丢面子。”
“走咯——”沅宁举起手。
“好毒辣的报复手段!”方衍年大喝一声,背起背篓就往前追去。
没跑出几步路,沅宁就心疼了,他夫君那般文弱,适当逗逗就得了,怎么还真较上劲了。
沅令舟表示:?
只有他们家宝儿才会觉得方衍年那小子文弱,哪里文弱了,那背篓里装的又是被褥衣物,又是笔墨纸砚,光是那几个装着铅笔的盒子都不轻了,不,光是那背篓都有十来斤,哪里看出来文弱的?
这人脚程快得都快撵上他了!
不过,大概是真怕把这姑爷累着,沅令舟还是适当放慢脚步,三人在半山腰停下休息了会儿,剩下的路就得自己走了。
毕竟是去书院报道的,这般气喘吁吁背着背篓,不太合适。
方衍年却是最不觉得不合适的,有什么好丢人的?这和那些大学生去学校报道,把家里人当挑子工有什么区别?他是那忘恩负义的人吗?
沅令舟听着倒是高兴,他们家姑爷吧,还真和一般的读书人不太一样。
一路行至山门前,老远就看到有人在门口张望,似乎是在等什么人,见到沅宁三人来,一时间都能看见那人呼出一口气。
“可是来报道的方童生一家?”
“是。”方衍年走过去,“这是我夫郎,这是我夫郎的二哥。”
书院一般是不让家属送进去的,这不是,沅家的情况比较特殊嘛,听说要送一千支笔来,似乎用这么大个背篓也很合理。
将人迎进去之后,房间里不仅有堂长,连山长都在,除了这两人,还有一个年纪看上去四十来岁的夫子,模样倒是挺和蔼的。
“就是你发明的铅华笔?”
中年夫子一眼就认出来了方衍年,问道。
“偶然间发现的小物件,还是二哥多番试验才找出了最合适的配比,算不得学生的功劳。”
方衍年微微低头,倒不是他多适应这个时代卑躬屈膝的繁文缛节,纯粹是他的教养,让他说话谦卑有礼。
不邀功、不骄傲,倒是个静得下心又聪明伶俐的好苗子。
方衍年被夫子叫去说话,沅宁和沅令舟把东西给卸下来。
“这笔要得急,昨日请了村里的人赶了一天才赶出来,还有些湿润,放干之后便可以正常使用了。”
堂长和山长还是比较在意这头的铅笔的,见沅家真的带了这么多笔来,就算后面他们反悔,光是这一千支笔,也足够节省好大一笔开销了。
前天沅宁他们离开之后,堂长就亲自用这笔试过,洋洋洒洒写了几千字的文章,除了磨粗之后字体也变得略微粗些,这纸浆卷的笔,只需要将笔头撕开就能继续使用,方便得很,几千字写完也只短了半个指节,怕是能写不止四万字!
太好了,太好了!这何尝不是一种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
一年五千,十年就是五万!五万支!今后何须担心招收穷寒学子来供不起。
“这不妨事。”堂长认出来这些装笔的盒子做工也精致,还有一些凹槽,想必是还有别的用处,便叫管事拿来晒盘,将铅华笔放到晒盘里晾晒。
这头的气氛还算融洽,那边……
事情还要回到两天前。
堂长在接待的茶室里面用铅笔写字越写越上头,后面有夫子有事找他,半天训不见人,才找到这边来,结果就看见他们书院的堂长正拿着根白色的杆子不知道做什么。
走进一看,那东西像是炭笔,写出来的字却细腻流畅,也不知道他们堂长什么时候鼓捣出了这玩意儿,把炭笔削得这般细,又用纸浆给包起来,但看着确实好使。
堂长写得那叫一个红光满面啊,立刻就拉着这个夫子讲起来今日的事情,随后二人就一人拿起一支铅笔写起来……
“老王,不是叫你找堂长,你怎么在这耽搁了!”
堂长没找到,还搭了一个人进去,另一个夫子也找了过来。
“正巧!”
……
“所以,你们就因为这铅华笔?在接待室写了一中午的字?”
房间里立刻咳嗽声一片。
山长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今日来访的教谕却没真的生气,转而是拿起那支铅华笔研究起来。
“这铅华笔可是有什么特别之处?”
……
教谕交接完事情,各拿了一支铅华笔走,剩下的人才松一口气。
堂长这才有空将有个学子来捐五万支笔为了买的读书名额的事情告知了山长。
方才铅华笔有多好用,山长也已经见识过了,对于这事儿倒是很支持堂长的做法,那家人明显是没有足够的钱捐学,却能想到这样的办法来念书,也算是苦心一片。
再加上,人家也没向那些商户人家捐钱那么铜臭味儿,捐笔!帮助更多贫寒学子可以有书念,就算传出去也是一段佳话嘛!
“这倒是个不错的想法,今后像是什么粮店布商的要来捐学,咱们也不收现银了,让他们捐粮食和布匹来。”
反正他们拿了钱,还要去买成货物,不如直接就捐粮食布匹,成本价,同样的价钱能得到更多的货物,学校的名声也好听了,两全其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