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绝杀”。
  思来想去,乐夏觉得还是得读第一周目。
  第一周目的存档点依然在“超人救走斯塔克”后的第六年,时间上也合适。
  他从物品栏里揪出鹦鹉玩偶,一顿揉搓,把当前点的存了档,又回档“第一周目第六年”。
  ——他的意识一秒交错,眼前再度亮起,已是进入黑发红眼的状态里。
  乐夏往沙发里靠了靠,伸出腿搭在办公桌上,那里装着的传唤铃正好被他的鞋帮压住。
  “叮铃铃~~~”
  西装革履的q版政务长走进来,低眉顺目,额头上挂着一颗大大的冷汗:“将军,请指示?”
  乐夏不和他客气:“这个时代最出名的多领域创作家是谁?”
  在政务长的圆脑袋上蹦出一个大写加粗的问号。
  幸好,这个问题他知道答案:“是理查德·埃德加。”
  “埃德加”这个名字总让乐夏觉得耳熟。
  细一回想,他悟了:
  这不是安塔尔的助手吗?
  所谓“剧情”,果然就是个圆,又被它省了npc建模。
  以防万一,他追问:“这人住在哪?”
  政务长想不通:一个世界闻名创作家怎么忽然惹到了乐夏?
  他也不想关心,只是迅速奉命查出地址。
  ——的确是住在哥谭市。
  “位高权重”的好处之一,就是处理事情的效率可以特别快。
  当天晚上,乐夏就独自抵达哥谭,顺着地址拜访理查德·埃德加。
  地址居然也在犯罪巷,不过,不是第三周目里他和杰森住过的屋子。
  正当他想到这点时,背后响起刺目的光和摩托车轰鸣的声音。
  一辆摩托车轰鸣着从小巷冲出,凶猛而笔直的朝他撞来。
  这种程度的偷袭太小儿科。
  乐夏在精准闪避的同时,顺便看清骑手的样子:
  那q版小人的脑袋裹着红色的头盔,全身严严实实,穿着皮外套,戴着黑手套,胸前是红色的蝙蝠图案。
  一击不成,骑手弃了摩托车,跳跃、翻身,落在地面上。
  他摆了个洒脱的pose,从皮衣里掏出两把黑色大枪,一刻不停的对准乐夏一通扫射。
  乐夏身轻如燕,快步踏过地面和墙壁。
  子弹紧跟着他的步伐扫过,这些地方瞬间冒起青烟。
  第三周目,乐夏住在犯罪巷,当然知道这里经常在晚上爆发“火拼”。
  杰森就经常告诫他:“不要晚上出去瞎逛,必须这么做不可的话,你一定要找我陪着。”
  只是没想到,他回档后刚到犯罪巷就被卷入奇怪的枪战。
  眼见这从没见过的“红头盔”像是抽了风的袭击路人,乐夏决定小小的回敬一下:
  他脚蹬地面,轻巧的跃向半空,翻身半个弧度,一脚破空,向地面上的“红头盔”踢去——
  千钧一发之际,一道黑影闪过将“红头盔”带走,乐夏空踢在地上。
  他这一踢的力道使大地骤然以点为中心向四周下陷、开裂,形成一个凹下去、冒着烟的陨石坑。
  造成这样的破坏,乐夏像没事人一样在坑中站定,挑眉道:“蝙蝠侠?”
  刚刚闪过的黑影提着q版“红头盔”,是q版蝙蝠侠。
  在乐夏眼中,这就是两个戴着不同颜色头罩的小团子q人叠在一起。
  ——还挺可爱,想戳。
  “你捉到他就行,蝙蝠侠,”他也懒得管,这不是他来哥谭的目的,“交给你了。”
  “红头盔”在蝙蝠侠的挟制中仍旧挣扎着,大声喊:“乐夏——你特么来哥谭想干什么!?”
  “啊?”
  乐夏不明白对方为什么这么问,“我想去哪就去哪,不像你,提着枪到处搞恐-怖-袭-击。”
  ——这就是他脱离阿曼达的控制、选择和莱克斯·卢瑟合作后的最大好处了。
  事实上,导致乐夏在第一周目被流放的,是他在签了《超级英雄注册法案》和《变种人注册法案》之后,引起的一场场波及世界安全的大混战。
  现在他还什么都没签,任何针对他的袭击都是“非正义的挑衅国家级军方将领”。
  他不计较,“小玩一把”就算了。
  较起真来,面前这位“红头盔”得直接被扭上军事法庭。
  毕竟,在签署法案之前,连两大超英联盟都是找时机与他和谈,哪里轮到犯罪巷里随便跑出个蒙面人对他开枪?
  从语气里听,“红头盔”应该是被气得仰倒了:“是我搞恐怖——”
  “够了,红头罩。”蝙蝠侠低沉的说,“乐夏当然可以来哥谭。”
  乐夏没有停住脚步。
  黑发少年的背影消失后,红头罩才从蝙蝠侠的桎梏中挣脱开,转身吼道:“你疯了吗?允许这么危险的混蛋在哥谭乱晃?”
  “目前,他都没有犯法。”蝙蝠侠说,“我们只能严密监-控他的活动。”
  红头罩梗着脖子:“但他和卢瑟合作,一直在——”
  “制造对星际战争,宣战驱逐变种人,我知道。”
  蝙蝠侠打断,“但在普通民众眼中,他就是‘星际英雄’和‘纯人类英雄’,理应受到官方庇护。如果你成功袭击了他,你才是那个法律层面上的‘罪犯’。”
  ——这些道理,红头罩当然都懂。
  但他就是无法容忍乐夏在自己的地盘上乱晃,自己却什么也不能做。
  尤其是刚才发生的事证明:
  如果不是蝙蝠侠及时出现救场,他连一点好处也讨不到。
  想到这里,他更是恼怒难忍,一拳狠狠锤在旁边的建筑上:“该死的混账!”
  循着地址,乐夏找到了理查德·埃德加的住处。
  他很有礼貌,至少摁了三次门铃,才考虑要不要直接把门拔下来。
  门开了。
  埃德加脸上的不耐烦陡然变成了瞠目结舌的畏惧:“啊……长官……”
  他当然认得出乐夏:
  黑发红眼的少年屡屡带着骇人的战功,频繁出现在电视的各大新闻台上,从来都没有低调过。
  如果说,第三周目里,埃德加看乐夏的目光里,充满对“艺术天才”的仰望。
  这一周目,他看着乐夏的目光就只有“不寒而栗”和“不敢正视”了。
  “搜查。”
  乐夏不由分说的闯进屋里。
  埃德加踉踉跄跄的跟在他身旁:“长官……我……这……”
  显然,他想阻止,但完全不敢。
  乐夏找遍所有房间,直到拉开阁楼的门:
  一个金发女郎被锁在地板上,被迫半躺在地上。
  甚至不用再找康斯坦丁确认,乐夏立刻意识到:这是一位女神。
  “请你救救我!”
  金发女郎见到陌生人,立刻像见了救命稻草,不顾一切的呼救。
  乐夏把外套脱下来,将外套披在她身上,听女郎断断续续的哭诉:
  纵然神明拥有宇宙间强大的力量,但也必须遵守规则。
  尤其是缪斯这样的传统神明。
  如今在信仰逐渐衰落的情况下,传统神明的力量已经被大幅度折损。
  那天她下河洗澡,把身上的卷轴放在岸边。
  卷轴被埃德加偷走,烧毁。
  从此,她成了埃德加的奴隶。
  通过虐待缪斯女神,埃德加可以最快的速度获得灵感。
  除非埃德加主动同意把自由还给女神,否则她永远也无法离开。
  期间,她也祈求过她的三位母亲来救她。
  但三位长辈对她的境遇也是一筹莫展,束手无策:
  虽然她们很同情女儿的遭遇,但这一个正规的束缚仪式。
  过程中,埃德加没有违反法则,她们也无法出手干预。
  ……
  乐夏越听越觉得故事耳熟:
  这不是“牛郎织女·董永七仙女·西幻版”吗?
  不过,王母起码比三位女神妈的威力大多了。
  ——老人家直接拔下一根发钗,划出一条银河。
  女神将数年遭受的虐待全部吐露,伏在黑发少年的膝盖上痛哭。
  乐夏只好拍着她长满金色卷发的脑袋,以示安慰。
  随后,他轻轻把女神扶到一边,站起来。
  埃德加在门外双脚发软,要扶着门框才能保持站立,他根本不敢跑。
  黑发少年逼近,抬起一只手,五指分开,扣住他的额头:“给她自由,不然你知道我会干什么。”
  “我……”
  仅仅一句话,已让埃德加的牙齿上下打颤,眼泪涌出眼眶,□□间一片潮湿。
  毫无反抗,他艰难的说,“卡里俄佩,你……自由了。”
  一些神力出现在女神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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