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她呼出一口气,抬手,指尖闪烁起蓝光,空气缓缓凝成一颗小球,下一秒又逸散,她抬眸,用脸上仅露出的那双灰蓝色的眼睛看向他们,道:“我就是你们找的那个人。”
  她顿了顿:“现在,说服我,让我愿意和你们走。”
  【作者有话说】
  这章提到的霹雳火,其实是我觉得挺有趣的小花絮,作者有话说不收钱的,接下来就单纯只是我的碎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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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初始设定中,萝丝不是万磁王的女儿,父母都是普通人,快银也只是‘普通同学’,而在剧情前半部分,属于快银的剧情有一半是给霹雳火的(美队演员的那个霹雳火)
  霹雳火存在的意义是当萝丝的怦然心动对象,因为他就是那种常见的,特别讨人喜欢的,性格很好的花花公子,我觉得萝丝这样的女孩很容易会对这样性格的人心动,而且也该有人告诉她什么是‘爱’,什么是‘心动’,这样她才会去爱人。
  但实际上,这种感情就像是夏日狂风,加上原始设定的霹雳火是有记忆的,他虽然对萝丝很好,但绝不会和她在一起,于是,这种怦然心动很快就消散了。
  在写的过程中,我发现霹雳火和快银的剧情其实可以互相替代,而且两个人的性格也有相似的地方,加上我那时候有【萝丝太强了,如果父母都是普通人是不是说不过去?】这样的疑惑,所以把萝丝的父亲替换成了万磁王,而这样,快银的剧情就要随之增加,然后我就发现,这样一来,前期快银和霹雳火的剧情就太多了,完全把达米安和彼得挤走了,更何况本来后者戏份就不多。
  所以,我就做了一个决定(现在这个决定我觉得其实挺错误的),为了防止把快银和霹雳火写的同质化,我把霹雳火删了,大部分戏份挪到快银身上,所以你们会发现,也很多人都说,虽然快银和萝丝是兄妹,但他们之间很甜,因为那些本来就是让萝丝怦然心动的剧情嘛!其实还有去酒吧然后一起跳舞的剧情的,但实在插不进去了,我看看能不能把它挪给真正的男主吧。
  当然,快银的剧情里也有很多是他本来就有的,不要因此忽略他本身。
  我其实犹豫了好久要不要说,因为害怕会让你们对快银有看法,但是,但想了想还是告诉你们了,就当一个花絮听听啦,毕竟萝丝现在是没办法喜欢快银了,至于霹雳火,他现在只是一个被随口一提的路人甲啦。
  第57章 入世27
  ◎“萝丝,我想我们会成为好朋友的。”◎
  虽然话说得很坚定, 但萝丝毕竟还是萝丝,她本来就不太会拒绝人,更不必提请求她的是快银, 而他还言之凿凿是有人找上了x教授,告诉他如果不把哥谭里的变种人带走就会有危险。
  虽然没有证据,但萝丝猜想这应该是蝙蝠侠所为, 毕竟他在离开时说了那样一句话, 而她也知道,哥谭几乎所有反派大概都恨蝙蝠侠,和这位超级英雄沾上关系的普通人——即便是变种人,也难免会被波及, 保不齐死在某一日的袭击中。
  萝丝并不觉得自己会特别幸运, 同样, 她也不觉得那个声音会再次出现救她于危难之中了,毕竟它已经离开了。
  加之她身为变种人,虽然拥有自保的能力, 但却也要承受更深一层的歧视和危险, 而泽维尔学院是这世上唯一一个变种人的港湾, 是对变种人而言最安全的地方。
  并且,尽管不愿承认, 说出来似乎还有点羞耻, 但萝丝觉得自己是特别的。
  这种感觉并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 但即便再怎么迟钝, 也不能否认,危难和机遇总会不停地找上她, 她也许注定不会有完全安适无忧的人生, 因为她的确曾经毁灭过世界。
  即便那是上个时间线的事情, 而那道声音也那样信誓旦旦地和她说所有人已经被抹去了记忆。
  可是,这件事情能这样轻松地被抹去,再也没有下文吗?
  萝丝实在不相信。
  于是,在权衡利弊之下,她同意和快银回到泽维尔学院,因为她觉得光凭自己是无法解决这一切的,如果这世上还有第二个人能阻止所有人恢复记忆,那么那个人只会是x教授了。
  但同样,非必要,萝丝绝不会提起这件事,而她也会尽可能避开和快银等人的接触,做一个……
  没有朋友的人。
  反正她之前都是这样过下去的,又有什么不适应呢?
  于是,萝丝没有再犹豫,答应了和他们一起离开,但她唯一的要求,就是回屋子拿些必需品。
  同样,也趁此给红头罩留一张纸条,告诉他她去往一个更好的去处,让他不要担心——虽然她觉得他可能并不会担心。
  然而,这个想法实际上也是多余的。
  因为当萝丝再一次回到屋内时,发现室内陈列的那些枪械已经消失了。
  这个事实告诉她,红头罩已经彻底走了,这么凑巧,是真的凑巧吗?
  她一开始还疑心这一切是蝙蝠侠的手笔,却没想到最终是红头罩找上了泽维尔教授,就像他一开始威胁她的那样。
  然而,萝丝却并不觉得生气。
  虽然她一开始很不喜欢红头罩,但在这短短几天的相处中,她已逐渐习惯了他的存在,他一走,孤独就又一次卷土重来,好像还更气势汹汹,让圣诞节之后的几日很难熬。
  本来,她觉得这样的孤独难熬但很快会过去,又知道他们的交际就到此为止,而对方看上去还毫不在乎,这种落差感无疑让她心中难受,尽管她从未表现出。
  但现在,她终于发现,对方似乎也有那么一点在意她,把她当作自己的,朋友?这个词有些太高级了,那就,熟人吧。
  虽然这个安排如此突然而丝毫未顾及她的意见,但萝丝也不计较,她知道红头罩这刻是为她作此打算的就好。
  当然,他没来见她其实也在意料之中,他们两大概都不是擅长别离的性格,双方都知道,心知肚明,也就够了。
  她这样想着,往沙发走近几步,却突然看见客厅的餐桌上放了些什么东西,她眯了一下眼睛,迈步,看清那东西的真容,是像草,或者小灌木枝叶一样的东西,但在上面,却还开着淡色的小花。
  它有点眼熟,但不妨碍萝丝不认识它,她盯着这植物看了一会儿,才发现桌上有一张纸,纸的颜色和桌面近似,才让她第一眼没看见。
  她放下这枝开花的草,打开那张纸条,上面只有短短的一句话,以一个很普通,毫无性格的笔迹特意写下,让除了她以外的人看不出落笔者的身份。
  她原以为这是红头罩写给她的解释纸条,解释为什么会失约把自己的信息告诉x教授,却忘了,他是个很难会解释的人,而纸条上也没有一句话提到了她的身份,看上去甚至像是随口一提,无关紧要。
  【这是迷迭香(rosemary),我觉得,我还是得将rosemary送给rose-mary的好,我想,我也有义务告诉你,你的名字的寓意里也许包含玫瑰,但它本身是迷迭香。】
  迷迭香?
  萝丝并不是没有听过这种植物,但,她的朋友们都以为她的名字是萝丝,打趣也只会以‘玫瑰’随口一提,而不会……
  迷迭香?又代表什么呢?
  萝丝不明白,捏着纸条的手下意识收紧,她抬眸,恍惚地将视线随处乱放,却正好看见了厨房最里头的窗户,它不再破旧,不再需要用木板或者其他东西挡风,不再需要她的能力维持,它被人修复,恢复如初。
  就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但实际上,这屋里也不过是曾经住过一个匆匆过客,而现在,另一个匆匆过客也要离开了。
  她不敢对外面等着的快银的耐心抱有多大的期望,于是慌忙把这条纸条折好,伴着迷迭香一起塞进羽绒服口袋,然后走进卧室,从墙角拖出行李箱,将衣柜里属于她的衣服,以及床头柜里剩下的成卷的美元放入箱中。
  至于床底的那些美元,就留给下一个来到这里的幸运者吧。
  她这样想着,拉上了行李箱的拉链。
  *
  哥谭郊野,快银和镭射眼引着萝丝走入隐形战机的机舱,镭射眼坐上了驾驶位,快银和萝丝则在驾驶舱背后的座椅上坐下。
  这还是萝丝第一次坐飞机呢。
  正当她颇为局促地靠着椅背,看着安全带自动扣好,看见镭射眼的手在她完全看不懂的面板上指指点点的时候,她身边永远也不会闲下来的快银开口了:“所以,你还没告诉叫我你叫什么呢。”
  萝丝偏过头看他,事实上,她不懂为什么他不跑回去,印象里他在纽约和泽维尔学院里来去自如,而哥谭离泽维尔学院更近一些,他却选择坐战机了。
  她眨了眨眼,不再去猜想旧日友人,今日陌生人的心思,思考了一下,还是没打算骗他,却又和之前不一样了。
  “萝丝玛丽·斯派洛,萝丝玛丽是我的名字,太长了,所以你们,可以叫我斯派洛。”她说完,用那双闪烁的灰蓝色眼瞳望向快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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