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风迎面吹来,把郑美玲的头发吹得一绺一绺,她站在台阶口,脚没动,“等动刀前这几天,闲着也闲着,我想回趟深圳。”
  林雪球愣住,“回去干嘛?”
  “把房子卖了。”
  林志风皱眉,“钱够使,还没到那步。”
  “我知道。”郑美玲低头理了理衣领,“我琢磨着,剩下的日子……多半不会再想回去了。”
  “那公司呢?”雪球问。
  郑美玲脱口而出,“早不赚钱了,维持个样子而已。”说完,她又撇了撇嘴,语气洒脱,“拉倒吧,甩手也清净。”
  说着她摆摆手,招手拦出租。
  深圳房价这一年跌得惨烈。决定回平原那天,郑美玲就把房子挂了出去。之前有个买家相中了,非要再砍五十万。那时候她舍不得,谁能想到现在这差价真要跌没了。
  这两天她也想通了。与其看着房价一天天往下掉,不如狠心割肉。就在她医院家里两头跑的工夫,中介居然又把那个买家谈回来了。家里倒没什么值钱东西非得去拿,可过户手续得本人办。
  原打算自己跑一趟,办完就回来。这下可好,那爷俩非要跟着。现在治病正花钱呢,她心疼这笔开销,他们倒大方得很。
  “我一个人去就行,单个人来回都得两千,花那冤枉钱干啥?”郑美玲嘴上说着,伸手就要拦箱子,却发现林志风已经麻利地叠好衣服往里塞了。
  “你们把票退了吧,咱又不是去旅游,我一个人跑一趟,能省就省。”
  林志风头也不抬,把一卷换洗衣物塞进角落,拉链拉到一半忽然停住,“你带着病跑那么远,要有个闪失,我后半辈子就指着省下的这四千块过了?”
  郑美玲一怔,眼窝热了,还撑着气势,“我不是怕你们折腾吗!”
  “我们折腾点,你就能少折腾点。”林志风把拉链拉到底,“你是司令员,我们当勤务兵,别的干不了,扛行李总行。”
  林雪球经过时顺手把确认页转过来给她看,“退票手续费可不少。”
  第70章 70 深圳啊,深圳
  那晚是正月十五,邻居家甜元宵刚出锅,小孩举着灯笼跑来跑去,笑声一阵接一阵。
  可这个家没热气,厨房冷着,灯也没开全。
  林志风站在里屋,“真想好了要走是不是?”
  郑美玲站着,手里攥着一只袜子没扔进箱子,头也不抬,“想好了。”
  他想抽烟,摸了摸兜又放下,“你不管雪球了?她还小。”
  “她不小了。”郑美玲打断他,“她比你以为的懂事。再说,她有你。”
  两人谁都没动,炉火早就熄了,屋里只听得见外貌炸元宵的爆竹声,一声接一声。
  过了好久,林志风默默拿出一张票,递给她,“明早七点半的车,到哈市是十二点五十。你出站往东走,别搭黑车。我写了张路线,下车打车去机场,提前两小时能到,吃口东西再安检。”
  郑美玲盯着那张票,没伸手。
  “拿着吧。”他说,“我也没坐过飞机,都是托人问的。再细点儿的,咋安检,咋运行李,你得到了机场现打听,不用发怵,谁都有第一回 ,也别脸皮薄,你张嘴了都能告诉你。”
  说完,他就蹲下身,开始往箱子里叠衣服,“那边热,这些厚毛衣、大棉袄都穿不上,别带了,压箱底没用。”
  等收拾妥当,他从怀里掏出一沓报纸包着的钱,没声没响地塞进她挎包里,“没多少,落脚租房子够用。吃饭别省着,你人生地不熟,能打车就别坐公交了。”
  这一刻她心里不是滋味。他们都吵到这份上了,话里话外都明白这是一拍两散,可他还是记得给她留吃饭的时间,怕她饿着,怕她累着,怕她没钱花。
  可她不能心软。一旦心软,她就真的走不了了。
  外头又响起一串烟花,外面有人喊孩子回家吃饭,郑美玲拎起箱子,头也不回地进屋睡了。
  雪下了一夜,早上才停。
  郑美玲把行李箱拖到客厅时,林雪球还在套棉裤,林志风在厨房捞茶叶蛋。
  她站在客厅,眼神扫过厨房、铁皮炉,又落在林雪球身上,“早晨冷,多穿点。”
  林雪球点点头,又回屋添了件毛衣。
  郑美玲也没再多话,一拎箱子就跨出门槛,鞋底啪地一声踩进雪窝里。她站在雪地里,吹着冷风。
  她没催。人都要走了,还催什么。她只是不想回头,怕再多看一眼,心口绷着的那点劲儿就没了。
  火车站人头攒动,广播声混在冻得发涩的北风中。
  郑美玲坐在绿皮车的硬座上,玻璃窗外是倒退的树枝、灰白的天,还有女儿那张冻得通红的小脸。
  她从口袋里摸出那张皱巴巴的火车票,和他写的路线。
  目的地是哈市,转机去深圳。她没坐过飞机,不知道登机牌在哪领,安检要不要脱鞋。她只知道自己得走,再不走,这辈子就困死在这片屋檐底下,困在一口锅和一床炕席之间。
  三十岁,没好好读过书,也没有硬手艺,再不走出去,就一辈子走不出去了。
  列车开动的那一刻,她收了眼泪,只觉得身子一晃,人生自此被推上新了轨道。
  哈市的机场没她想象中大。托运行李时她弄错了流程,被工作人员催了两次,她说她第一次坐飞机,工作人员多了些耐心。候机室里人太多,她没找到座位,只好站在窗边喝水。矿泉水一口下去,凉得呛喉咙。
  她望着那架飞机停在灰蓝天底下,才终于有了实感,从这一刻起,她就是个南下的女人了。
  不是媳妇不是妈,不是林志风的老婆,也不是林雪球的娘。她要靠自己挣钱、找房、落脚,在一个陌生城市里,从头再活一遍。
  飞机起飞时,她手指死死握着扶手,没往窗外看一眼。
  她知道,想再见这片覆雪的东北平原,不知要等到哪年哪月。她不留恋,也没时间留恋。
  “本次航班目的地为深圳。”
  郑美玲睁开眼,舷窗外是云层翻涌,金色阳光照在她手背,皮肤有了岁月的纹理。
  这次,她没有再独自出发。身边坐着林志风,另一侧是林雪球。一个轻微鼾声,一个安静闭眼。
  她轻轻拎了下毛毯,把女儿肩头滑落的那一角掖紧。
  她曾经一个人来深圳,住过最潮湿的城中村隔间,拖着扫帚和抹布在别人的家里弯腰低头。如今她回去,不再需要为了生计拼命,只需要想亲手把这段漂泊的日子,妥帖地合上。
  男人鬓角白了,孩子也长大了。她心里从没有像现在这样踏实过,哪怕病了。
  出租车驶出机场高速,风热烘烘的,从缝隙灌进来,卷着潮味。树荫底下的电动车像蚂蚁排队,红绿灯一亮,就轰地散出去。
  郑美玲坐在副驾,手指搭着车窗边,一边看路一边念叨,“那边,早年我住过两个月,一水的握手楼,中间搭根竹竿就能晒一整条街的衣裳。”
  她往远处指了指,“那片全拆了,原来我干家政就在那儿下工。有个阿姨每次给完钱都要我喝碗糖水,说‘你咁瘦,点解啲地仲擦得咁靓呀?’”
  “啥意思?”林志风问。
  “你这么瘦,怎么地还擦得这么漂亮啊?”林雪球翻译道。
  “哎呦,我闺女真厉害。就来那么几次就学会了?”郑美玲笑。
  林雪球对这座城市的情感,一直很复杂。她喜欢它,因为郑美玲在;她也讨厌它,因为它离平原太远。
  一个最北边,一个最南边,这是横跨整个国家的距离,也是她和母亲之间的距离。
  上学那会儿,她迷过粤语歌,也痴过港片,嘴里念着《天若有情》的对白,窝在被窝里学那些舌尖打滑的发音。她说是因为喜欢,实则心底清楚,那不是自娱,是一种靠近。
  她知道郑美玲在广东,总幻想过有朝一日,她们母女能在同一个城市生活。她想,等那天真的来了,至少别让自己像个外人。
  虽然后来她发现,母亲从未改过那口平原味儿的乡音,在这座城市的外乡人也不用讲广东话,就能生活很好。
  可那一天,终究没来。现在,她也要彻底离开这座城市了。
  郑美玲还在介绍着,林志风坐在她身后,汗从后背往裤腰渗。他一句也没听进去,只盯着窗外的高楼发呆。
  他可对这地方不陌生。电话里听过,电视上见过,梦里走过,地图上用手指一点点地丈量过。
  郑美玲哪年住哪、在哪打工、哪年赶上台风、哪年出过事,他心里都有谱。为了打听这些她不愿多讲的事,他每年过年都拎着大包小包,去她那个同在深圳的表姐家串门。表面说拜年,其实就想多听点她的消息。
  这些楼长得一个赛一个光鲜,可连天空都挤得透不过气。他不讨厌繁华,但这湿热的天,这种黏腻的风,连骨头缝都觉着潮。郑美玲最怕潮,刚结婚那会儿连袜子晾屋里都能念叨一通,可她就这么在这待了二十年,没回头,也没叫过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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