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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带着空间下乡北大荒 第126节

  周平点了点头没说什么,不过想来已经有人在那边看着了。
  打猎队能维持不了多久,等高考恢复,大家都削尖了脑袋往城里钻,谁还在乎这些了。
  而且随着农场壮大起来,打猎只是一个普通的活动了。
  时间慢慢过去,大家都起来了。
  吃了早饭之后,周平跟着赵宇他们继续去打猎。
  上午特别的冷,一直到十点钟才好一些,气温回升不少。
  太阳出来了,阳光能让人暖和一些。
  “那边有野猪。”有眼尖的人发现了野猪群。
  大概有十二三头野猪,大大小小的都有。
  让众人惊诧的是,领头的野猪看样子得有三四百斤,那体格子见都没见过。
  “这个不好弄啊!”赵宇下意识的说出这句话。
  确实不好弄,这野猪指不定几年了,皮糙肉厚,打两枪肯定没什么用。
  几人商量一下,五个人打那头领头猪,剩下的人打其他的大一点的猪,小崽子就不用管了,跑就跑,不跑的能打就打。
  周平赵宇,还有三个枪法准一点的打那头大的。
  距离两百多米他们就停下了,再靠近必定会被发现。现在风是往山上吹,所以野猪没发现他们。
  各自站好端着枪,随着赵宇打了个手势,大家立马开枪射击。
  周平打中大野猪的肺部,立马再次拉栓开枪,又打中了后腿。
  其他人都开枪了,在惊吓还有疼痛的作用下,野猪当然会跑。
  大家陆陆续续的补枪,这头野猪跑了没多远就倒了。
  看差不多了,周平带着人下去看看,然后再看看那头大野猪。
  刚才离得远没看清,走近了一看,卧槽了。
  这大篮子长得够大的,滴了嘟噜的。
  “哎妈呀,这野猪咋这样的?”
  “哈哈,这玩意吃了不得老补了?”
  看着那俩大卵泡子大家都乐了,确实够狠的。
  “这俩玩意儿不得十多斤啊?”
  瞧着一个都赶上小西瓜了,这俩玩意吊在后面,走路都得费劲吧?
  周平想着,走过去一看,那都磨出茧子了,除了内侧看着还行,外面跟老树皮似的。
  大家嘴上说着荤话,手上却不停动作,把野猪放血,然后赶紧抬着往回走。
  但是这头野猪实在是太沉了,四个人都抬不起来,要么抬起来走几步就不行了。
  周平去砍了两颗小树,做了个简易的爬犁绑上,固定的东西就拿大家的腰带了。
  没办法,衣服不能撕坏,腰带这玩意儿还能有替代的,回去在想办法就行。
  费劲巴力的把最大的一头野猪弄回去,光是运输就花了三个小时。
  到营地的时候已经中午十二点了。
  “赶紧把内脏扒了吧,处理一下晚上炖着吃了。”金徳乐没想到他们打回来这么大一头野猪。
  这玩意儿不多见,皮糙肉厚的,还特别的狡猾。但凡察觉不对劲,立马掉头就跑。
  周平跟着大家一起处理,等他们剖开之后,处理内脏的时候才发现里面有东西。
  “呕……”
  随着一个人呕吐,其他人都吐了。
  周平皱了皱眉,这味道已经够冲的,没想到里面还有没烂完的手指头。
  至于里面还有没有其他的东西,那也不知道了,也许消化了,也许是没看见。
  金徳乐也看到了,没说话。
  “这该不会是刘民达的吧?”有人想起昨天的发现,所以下意识的认为是这样。
  周平立马否认,“怎么可能?那个尸体已经风干很久了,这个手指要是在那时候吃的,早就变成粑粑了。”
  又不是不消化,怎么可能存在那么长时间?
  就算是不消化,那也得腐烂吧?
  金徳乐开口道:“内脏留着做陷阱吧,野猪处理好装起来。”
  处理野猪的人瞪大眼睛,“金队长这还能吃吗?”
  确实,谁吃的下去啊?
  金徳乐冷笑道:“你可以不吃,你不说,别人能知道吗?”
  “再说了,你就能知道吃过的野味儿没吃过刘民达的尸体吗?”
  “都像你这样,那就饿死得了。”
  听到这话没人吱声了,他们不吃有人得吃。
  就像金徳乐说的那样,他们不说,别人谁知道?
  忍着恶心,大家赶紧把野猪都处理了。好在没有再发现什么奇怪的东西,但是也不敢再吃野猪了。
  晚上煮了一锅内脏汤,大家忍着香味儿一口没动。
  这还怎么吃了?要是没看见也就算了,看到了就不敢下嘴了。
  虽然不是那大猪的内脏,但保不齐它们都吃了……
  周平吃了一碗猪肝猪肠,特别劲道,不像家养的猪软囔囔的。
  还真别说,这野味儿啊,只要去腥去的好,味道那叫一个绝。
  这汤,您得溜着边儿喝。
  看着周平喝的这么香,纷纷咽了口口水。
  这玩意儿能吃吗?
  “你不害怕啊?”有人凑到他旁边,战战兢兢的问道。
  周平瞥了他一眼,“害怕你就别吃呗,又药不死人的,我看没啥事。”
  处理的时候看过了,根本没有那些东西,他才敢吃的。
  第148章 发现据点
  周平的话让大家都沉默了。
  一口吃的都吓成这样,以后还能干成什么大事?
  “我也吃!”有人忍不住了,光吃饼子实在是难以下咽。
  而且这么冷,肚子里没有油水真的很难坚持下去。
  有人开口了,那剩下的人就默默的端着饭盒吃了起来。
  你别说……
  还真挺香的。
  周平吃饱喝足,看时间已经下午两点了,这几头野猪处理的时间太长了。
  天冷了,动手能力都下降了。
  他也没走太远,在附近打打野鸡野兔就回来了,其他人也是这样。
  一些吃不完的野鸡野兔,就扒皮扔在做好的木头箱里冻上,等回去的时候带上,或者在这吃。
  木头箱子是用木头垒起来的,没有什么缝隙,一米五乘一米五的。
  在这里哪能用钉子钉箱子?这就相当于一个木头房子,从上面开。
  晚上七点多,金徳乐,杨林,赵宇还有周平围坐在大油桶旁边。
  对于今天野猪肚子里的那根手指头,他们都没有讨论过。
  当然不是不在意,而是现在才有时间。
  当时人太多了,万一哪句话让他们害怕,引起慌乱就不好了。
  “那根手指头应该是男人的,而且时间不长,大概有一两天的样子。”金徳乐好歹也是侦查出身,所以很快就整理出来有用的信息。
  如果超过三天,手指头早就烂成泥了,恐怕只能剩下指节,也不会被认出来。
  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的,最后又没有发表有用的意见。
  周平想了想说道:“要不派人去看看那群野猪活动的范围?看看能不能找到。”
  他不知道找那些东西有什么用,但金徳乐在这提起来,肯定是想查验的。
  金徳乐点点头,“明天你跟杨林去,我带赵宇还有你们那队人去踩点。今天看到了一群野猪,正好人手不太够。”
  分配好任务,他这才说起自己为什么要派人去查一下。
  “咱们这边的情况你们也知道,如果找到了什么线索,对农场来说很重要。”
  “这些人的据点在哪里,一直没找到。咱们农场派出去武装队,还有红旗农场也往这边找,都没有找到线索。”
  “这回知道了吧?”
  知道是知道了,但是大家都有点想不通。
  杨林皱眉问道:“他们会把据点安在山上?咱们上山好几回了,枪声这么大,没理由他们不知道吧?”
  “万一他们觉得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呢?”金徳乐看向他,接着说道:“不要把那些人想的太聪明,有些人就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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