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所以阿即觉得是因为自己的到来即墨才会出去。
“我叫你们来是是想问问关于孩子你们有什么打算。”
李文玥问的是夫妻俩的三个孩子。
现在他们在这附近上一所私立的幼儿园。
孩子们适应得挺好。
只是现在相处下来能发现每个孩子身上都有一定的缺点。
但是这些缺点不是什么致命问题, 能够及时的改过来。
“上学很好, 让孩子们上学。”
阿芳上过学, 她10岁的时候, 有领导过来。
告诉家里人必须要让她去上学,不然家里人会被抓去坐牢。
所以她能够上了三年的学会简单的写自己的名字。
虽然上学需要早上天没亮就起来爬过两座山才能到学校。
但是她很喜欢在学校里面,因为在学校里面他她不需要干活, 不需要晒太阳,淋雨。
但是她就上了四年的学,因为妈妈说她要回家干活。
把欠家里的所有都还完之后,她就要嫁出去了。
她嫁给即墨的时候,才13岁。
那个时候他们很小,每天两个人就一起出去干活。
回到家里,吃的东西也不多,但是她觉得嫁给即墨很好吧。
因为即墨对自己很好,干活的时候都不能自己,吃饭的时候也会给自己留饭。
后来她生了孩子,第一个孩子是女孩子,大家都不喜欢。
不过他们同意孩子能够养到自己身边,不会送人。
然后是第二个孩子,还是女孩子。
那个时候婆婆已经找好了,要收养的亲戚。
二女儿要送出去的时候突然发烧,因为这个发烧,那一家人就说不要了。
她们把孩子抱给自己,说烧的太高了,估计脑子会坏掉。
如果死掉了就埋到后山,是即墨偷偷的去街上买了一粒退烧药。
他们把退烧药磨成粉,一点点的给孩子喂下去。
就因为这样孩子才退烧,脑子没有烧掉。
但是已经没有人想要收养他,所以二女儿也能在她的身边。
终于在第三年她生了一个儿子,好了,这个儿子生下来之后她终于能在床上做一个月月子。
还久违的能够吃一个完整的南瓜。
因为有了儿子,他不再是妯娌们欺负对象。
自己的老公也终于可以出去打工,可以说他们一家的生活,因为这个儿子才变得好。
两个女儿留在身边,儿子也留在身边。
老公在外面打工,每个月会给家里固定的收入。
因为即墨能够赚钱,所以她们在家里的日子也好起来了。
日子好像慢慢开始变好。
但是突然有一天她们接到消息寂寞不见了。
不知道去了哪里,就休息的时候没看见他回来。
很多人都说他一定是死在外面,阿芳想要去找自己的老公。
但是他不能够走出那一座山。
朋友们在附近找了几天都没看见即墨的身影。
然后就有人跟公公婆婆说一定是他们那个厂子把他打死了。
他们应该问那个厂子要钱。
就这样3万块钱买下了即墨,而阿芳则是回到以前的苦日子。
她想去找自己的老公,可是她出不去,也不知道路。
有一天在饭桌上,她婆婆说自己的大女儿已经6岁了。
是时候给她看人家,因为长相漂亮送过去别人还会多给一只小猪仔。
她们这边总是这样,把女孩早早的嫁出去。
因为觉得养女儿太费粮食,早晚都是要嫁的,还不如现在就送过去,省点粮食。
阿芳不舍得自己的孩子,她不愿意。
她把自己存下来的几千块钱拿出来,让她们不要把女儿送走。
但是所有人都说她偷钱,一定是偷家里的。
她被狠狠打了一顿,她们从自己身下抢走两个女孩。
阿芳觉得自己要死,丈夫死了之后,女儿要送人,她不知道要怎么活。
但是就在这个时候,有人进村里,他们带了好多好多的肉。
这几头大肥猪腊肉,还有鸡鸭。
很多很多,拉了整整三辆拖拉机。
这些人说是来接自己和孩子,因为这一些猪,鸡和鸭。
公公婆婆觉得赚到了让自己和女儿赶快走。
是他们不同意自己把儿子带走,他们说儿子是丈夫唯一的血脉,当然要留在他们祖坟。
之后的事情阿芳就不知道,第二天她们四个人是被带到市里的医院好好检查。
这些给自己和孩子买的衣服吃的用的。
还给了手机让她和即墨通电话,就是因为这样,阿芳才带着三个孩子来到这个地方。
来到这里第一次感觉到轻松,他们一家人还在一起。
阿芳从未想过这样的事,所以她觉得这里很好。
“来到这里一个多月,你们两个有什么想法。
比如开一家店,或者想要买房买车的。”
李文玥看着眼前的孩子,自己的孩子,被拐走十年的孩子怎么会不喜欢。
被拐到那样的地方,受尽折磨,她很心疼儿子。
但是她却不知道怎么办,心疼,关心,但是做不到和即墨刚刚回来一样。
她一直在两个孩子中间摇摆,阿墨就是感受到这样的氛围才会出去的吧。
所以她和即正义讨论过,他们两个人这一年多以来的工资都存着。
以前是给阿墨和阿明一人一份,现在加上阿即。
所以他们把两人的存款分成三份,现在她想问阿即接下来的打算。
“我们不是在这里工作吗。”
阿即懵了,他现在不是在上班吗,孩子也在上学,什么车子房子。
“你们可以在这里上班,可能你们也想自己干一些别的呢。”
李文玥和即正义的存款分三份分量也不错,所以能给他做创业资金或者首付。
阿即摇头,他不知道什么创业,他只想在这里上班。
他身边的阿芳也是这样想的。
“好,这个事情你们可以慢慢考虑,现在我们来说三个孩子的事。”
他回来刚刚一个月,这些事情可以慢慢考虑。
现在最重要的是孩子的事情。
“你们两个没觉得乐乐有一些太霸道了吗。”
乐乐就是他们的第三个孩子,那个小男孩。
他对自己姐姐不太尊重,幼儿园老师也和她反应过。
在学校里面,乐乐要姐姐带他上厕所,喂他吃饭。
一开始每天吃饭他都要姐姐把自己碗里的肉分给他。
这样的情况在被老师发现之后就制止,现在他在学校表现还挺好。
能够自己独立上厕所,自己吃饭。
老师还和他们商量过,给三个孩子调个班,小男孩去别的班级。
这样才能够培养他独立自主性格。
老师已经说得非常委婉,乐乐在学校完全不能够独立。
“大乖可以帮着干活,等她放学之后我会让她跟着我。”
阿芳马上说道,大乖已经六岁多,她能够跟在自己身边帮忙干活。
剩下两个小孩还小,等明年,明年他们就可以干活。
“乐乐是男孩,男孩都要这样的。”
阿即没觉得乐乐怎么样,反而觉得乐乐很贴心。
他可是好久才得到的男孩,不过他对自己女儿也很满意。
“果然,我给你们找了一个学校,晚上下班之后你们上课去。”
他们一家五口人都需要上学,大人思想不行,小孩思想也不行。
多念书,念书会让人不犯蠢。
“我们家缺肉吗?”
夫妻俩摇头,每天吃饭桌子上的肉,多得让他们害怕。
“所以我们家不缺肉,但是乐乐一直抢姐姐的肉对吗?他想吃可以自己夹,或者让大家帮他夹。
但是,他现在要抢,要抢自己姐姐碗里的。
阿芳阿即,妈妈没有能够及时找到你们,让你们受很多的苦。
你们和孩子都受了很多的苦,我知道怎么弥补都弥补不了。
现在,你们回来了,愿意和我们一起生活,我非常的高兴。
我和你们爸爸都给你们准备好存款,在我们能力范围之内一定支持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