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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被写在脸上的

  第十二章:被写在脸上的
  河神祭典在河畔举行,但墙头说与其去那边人挤人,还不如在河神茶坊边喝咖啡边看。
  蚊子当然也知道这种内行人才知道的路线,于是我们成功在茶坊匯合。
  平常晚上不营业的茶坊,今天特地为了招揽客人推出了晚餐专案,香味鸡汤锅。
  我看了看墙头道:「这用的不会就是你家的香味鸡汤吧?」
  他有些得意地点了点头道:「没错!这可是我每年祭典都能不出摊的底气啊!」
  可以啊!有点生意头脑啊!
  这样茶坊只需要准备火锅料,即便是只有简单的厨房也能应付。
  当我们被领入座后,我正想跟小雪分享上次墙头说的故事,墙头却给了我一个眼神,示意我别说。
  没过多久,蚊子哥就指着角落的店猫们笑道:「河神茶坊的特色是能将小河一览无遗,风景优美,气氛迷人。来!介绍一下,这隻叫『气氛』,那边还有『风景』,跟隔壁桌客人腿上的『小河』。」
  不想,小雪非但没笑,竟然还翻了个白眼道:「你无不无聊啊?」
  见她不相信,蚊子着急道:「牠们真叫这名字!」
  指着墙头,小雪不屑道:「信你还不如信他是秦始皇。」
  什么?!小雪竟然不吃这一套?
  我上次可是笑到哭出来耶!
  吃到一半,音乐响起,一个穿着水袖舞衣的美女登场表演水袖舞。
  我惊喜道:「今天还有表演啊?」
  蚊子点头道:「这位可是坊主引以为傲的夫人。以前是舞团的,结婚后就引退了,一年只能看这么一次呢!」
  没想到就他那幽默感,也能追到这么漂亮的老婆。
  表演完毕,为了活跃现场气氛,夫人拉了几个人上台现场学几招。
  我跟小雪当然也被拱上台,套上了舞衣。
  毕竟是给客人穿来玩的,衣服虽不如夫人的那般精緻合身,却也莫名让我觉得自己优雅了起来。
  小雪本来身材就像个模特儿,穿上舞衣后更是美艷不可方物,台下人拿起手机就是一顿狂拍。
  不!应该说她不太适合柔美的水袖舞。
  不管夫人怎么教,她都像是跟那水袖有仇似的,双方都不太想搭理彼此,看得蚊子是差点笑到在地上打滚。
  小雪怎么可能会放任他如此猖狂呢?
  于是她脱下舞衣,瀟洒一句:「不学了!我没天分。」然后立刻下台对蚊子施展她更在行的武术。
  我当然也不是什么跳舞的好苗子,  只不过在小雪的衬托下,看起来没那么丢脸。
  在我将简单的示范动作掌握到差不多七、八成左右时,夫人鼓励道:「对,就是这样,把袖子捲起来!对!然后你就能朝着一个方向把它拋出去了。」
  小雪忙停下了揍人的动作,拿出手机道:「等等,玫玫!我录下来!」
  见我们要录影,夫人建议道:「那你像刚刚那样,对着镜头轻轻转一圈,点一下腰,然后再笑着对镜头拋出去。这样拍出来画面会很好看的。」
  这可是专业建议啊!我当然会乖乖照做。
  但毕竟是第一次拋袖子,对得不是很准,一甩手,袖子没拋向镜头,反而拋向了在旁边看热闹的墙头。
  心想反正是软软的袖子,打到就打到了,我便没有收手。
  只见他傻傻地站在原地,不闪也不躲,就这样被砸了个准。
  长长的水袖丝滑地从他头顶,一路滑落至他伸出的手掌中。
  拿着手机,全程紧盯萤幕的小雪瘪了瘪嘴道:「没对到,差了点意思。再来一次?」
  我苦笑道:「算了吧!再来几次我也未必对得到。真以为我是专业的吗?」
  脱下舞衣下台时,我正好听见隔壁桌的一个男客人拿着手机,嘲笑道:「你看,这男的都看傻了!跟没见过女人似的。」
  我心想他们不是侧录到我刚刚那一段吧?眼角扫了一下,还真是!
  这时,他的女伴也凑到萤幕前看了一眼,然后娇笑道:「你个钢铁直男,这叫一眼万年好吗!你配个字幕,『爱上一个人,有时只需要一瞬间』,然后把它丢到网上,分分鐘爆火你信不信?」
  在我回到座位后,我下意识看向了墙头。
  只见他浑身不自在,完全不敢看我,竟然让我在心里有些不好说出来的自豪感了!
  刚刚那招杀伤力这么大的吗?
  其实我能感受到,他的一举一动都藏不住对我的好感。
  原来被人喜欢的感觉,是这么明显的。
  在茶坊里看完祭典仪式后,蚊子建议我们撑竹筏下去,一会儿酒吧见。
  墙头却道:「玫玫不会水,我跟她骑脚踏车下去吧!」
  「也行。那兵分两路,待会儿见!」蚊子无可厚非道。
  我跟着墙头到了门口,有些好奇道:「但这里哪来脚踏车呢?」
  墙头露出了一个俏皮的笑,然后伸手从柜檯里拿出了一把钥匙。
  对着茶坊厨房的方向,他大叫道:「坊主!脚踏车晚点还你啊!」
  只见坊主的头从厨房里探了出来,回答道:「我今天开车了!没事,不急,明天也成。」
  看他这么熟门熟路,我瞇着眼道:「唷,看起来这种事,你没少干啊!」
  墙头示意我跟着他,然后笑道:「街坊邻居嘛!当年他求婚时,我也有帮忙的。」
  「挟恩图报的小人。」我调侃道。
  他傻眼道:「借两辆脚踏车而已,不至于吧!」
  本以为我们会沿着河边往下骑,但他却带我去了另一条,周围没什么路灯的山路。
  正当我想说这里乌漆麻黑的,还不如河边景色好看时,身后传来「碰」的一声。
  回头一看,后方竟然冒出了蓝色的烟花,在夜空中闪闪发光。
  「这里偶尔会有小屁孩来放烟火。看来我们今晚运气不错,正好遇上了。」他解释道。
  他一定知道今天会有人放,不然他绝对不会带我走这条路。
  因为一路上,我们的左右两侧一直不停地有烟火炸开,绽放着,璀璨着。
  嬉笑声与惊呼声伴随着烟花射出的爆炸声,此起彼落的,彷彿是象徵着幸福的交响乐。
  「这也太多人在放烟火了吧!」我忍不住道。
  「开心嘛!毕竟今天是一年一度的云河祭典。」
  看吧!就说他知道今天会有烟花!
  终于,在我们即将转一个弯就能回到闹区时,墙头停下了脚踏车。
  「一出去就看不到了。你想最后再看一眼吗?」他问道。
  我知道他说的是烟花,但不知为何,这句话却让我联想到了人。
  有些人,一走出云河镇,就再也看不到了。
  于是,我忍不住道:「那就再看一下下吧!」
  我们将脚踏车停在了路边,静静等着下一个烟花。
  今天本来就不热,入夜后,风一吹,更是让人觉得有些冷。
  墙头感受了一下方向,然后缓缓移到了上风处,帮我挡风。
  有时候,像这样单纯的他,远比那些会脱外套给女生的心机男,更能触动我。
  因为他对我的好,都是没有侵略性,不含私心的。
  「你之前不是问过我,为什么愿意到云河来吗?」我忽然脱口而出道。
  他楞了一下,然后回答道:「嗯。」
  「原因或许没有那么重要。」
  「重要的是,我会在这里逗留多久,不是吗?」
  「你..要走了?」他试探道。
  我摇摇头,笑道:「我不想走了。你说得没错,云河镇的空气就像大麻,我上癮了。好在我现在也算是有份工作,应该爱留多久,就能留多久吧?」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跟他说这些。
  大概是想看看他的反应吧!想确认一下,他是不是会因为这句话而感到开心。
  因为让我上癮的,好像不是空气。
  因为云河镇不大,所以我已经习惯在不同的角落看到他,每天跟他说上几句话。
  根本不需要花心思去找。
  所以我现在才发现,我喜欢上他了。
  至于之前那些让我纠结过的复杂念头,就让它们都随风而逝吧!
  因为简简单单的喜欢,正好适合单纯的他,不是吗?
  我不确定我从墙头的脸上看到了什么情绪,因为夜色太黑了。
  要是这时候有烟花就好了。
  一声巨响突然从离我很近的地方发出,让我下意识地缩了一下身子。
  一朵巨大的粉红色烟花,在我的头顶正上方炸开,一闪一闪地扩散,笼罩住我们的四周。
  我想抬头看仔细些,就发现墙头的双手,正护在我的头顶上,防止火星子烧到我。
  透过他的指缝间,我们的视线对上了。
  半遮不遮带来的朦胧感,让我在那一刻,有种十分强烈的,想吻他的衝动。
  这莫非就是小雪口中的  moment?
  可惜的是,难以言喻的气氛很快就被另一个烟火的爆炸声给打破了。
  我低下了头,错开了眼神,墙头也放下了双手。
  我有点不确定我是该感到羞涩还是可惜,但还没想清楚,脸颊上就传来一股温热的触感。
  他竟然在我脸上亲了一下!
  从他的眼里,我看见了一种被夺舍般的迷离。
  但也仅仅只有一瞬间,那带点失控的慾望,就被惊慌取而代之。
  墙头刷红了脸,一个箭步转身牵起我的单车,另一脚则飞速跨上他自己的,边骑边大喊道:「酒吧我就不去了!我去还车,你们慢慢玩!」
  这...这是亲了就跑的节奏?
  被占了便宜的我最终也没心情去酒吧,寄了简讯通知小雪后就上床睡觉了。
  反正上次她也放我鸽子,算是礼尚往来吧!
  由于小雪的行程安排是在云河祭典后第二天离开,于是隔天我在退房前就到了旅社,想说送佛送到西,跟她一起去搭车。
  但我门铃按了好一会儿,才隔着门听见里面有不小的动静。
  然后又等了一下,她才终于开门,脸上满是掩饰不住的尷尬道:「你..你来这么早啊?」
  心想她应该是睡过头了,我边往里走边道:「不早了,小姐!十一点退房,现在是十点半啊!」
  她没有回应我,反而是拉住了我的手,不让我继续往前走。
  看着我疑惑的眼神,她支支吾吾道:「等..等一下..」
  不对!这异常凌乱的头发,过度慌乱的神色,还有套反了的睡衣...
  我瞇着眼道:「里面是谁啊?」
  她边将我往外推,边心虚道:「我说是昨天酒吧里遇到的陌生人,你信吗?」
  「信你还不如信我是秦始皇。」
  「还有半个小时要退房了!我求你出去,让我收拾一下吧!」她近乎哀求道。
  我点头答应,让她保全最后的体面。
  反正不用看,我也知道是谁。
  果不其然,几分鐘后,躲在猫眼死角的我,看见男主角走了出来。
  蚊子的衬衫釦子都没扣,鞋子也还有一隻拿在手上,在走廊跟我对到眼后,先是尷尬一笑,然后飞也似的逃进了电梯。
  我决定放他走。毕竟情况一目了然,没什么需要问他的。
  而在小雪拖着行李出来后,我立刻进入了逼问模式。
  「老实交代!现在是什么情况?」
  小雪佯装镇定道:「还能是什么情况?就..就睡了啊!」
  「你们不是第一次干这种事了吧?」我追问道。
  她羞愤道:「看不起谁呢?第一次!我这不是因为昨晚喝了酒..才会..」
  「喔!赖酒精,那就是没打算负责了是吧?」
  「我要负什么责啊?他又不会怀孕!」小雪没好气道。
  我露出贼笑,说道:「但你会啊!」
  「啊啊!!不要诅咒我!」她抱头崩溃道。
  根据她的供词,因为我跟墙头都没去酒吧,他们觉得没什么话好说,就打算玩游戏打发时间。
  但手边除了我给他们的情侣发箍,也没别的了,就只能用发箍玩。
  游戏内容是彼此在不让对方知道的情况下,将发箍放在身上任意一处。
  一个人站定不动,另一个人则蒙上眼睛,用自己的发箍去盲找对方的在哪里,用时最短者赢。
  我不可置信道:「这绝对跟我们去不去没关係!这是正常人想得出来的游戏吗?」
  「就说喝了酒啊!你喝醉也是一样蠢!」她不甘愿道,「反正摸着摸着,就亲上了..然后..」
  我忙打断她道:「打住!我要听的不是过程,我要知道你是怎么打算的!在一起?当没事?」
  「我哪知道?我酒都没醒。」她小声道。
  我又问道:「那他呢?他醒来是什么反应?」
  我想了一下,觉得未必不是个好契机,便劝道:「我觉得你们可以试试。你们算是知根知底吧!工作上也有话聊,更何况能陪着你耍疯的人,真不多。」
  她咬了一下嘴唇,犹豫道:「但他..以后是想回云河镇的。」
  「又不是马上要搬回来,或许是想着退休后呢?你们坐下好好聊一聊再说嘛!」我开解道。
  看着她脸上的迟疑与纠结,很难想像不久前,她才刚说出「让一切终止在最美的时候,也是一种永恆」这种话。
  小雪对感情的态度向来都表现得很洒脱,但那其实并不是因为过往经歷,而纯粹是她的个性使然。
  加上她卓越的外貌,总会给人一种海后的印象。
  只有我知道,她根本不是这样的人。
  她只是活得太清醒,所以比起爱别人,她总选择优先爱自己。
  但无论活得再清醒,她也是个人,而是人就会有感情,有感情,就做不到说放就放  。
  遇到幸福的瞬间,谁都会想让它无限延续下去。
  只有在意识到那幸福已经连碎片都不剩的时候,才会真捨得转头离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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