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8章

  “谢谢。”欧芹温和笑道。
  谢贺茗也对着她笑笑,没有多话,神情间有种一切尽在不言中的亲密。
  没人给安德雷斯夹菜,他也不动,就那样坐着,用那双扑扇着纤长睫毛的大眼睛可怜巴巴看向欧芹。
  欧芹知道这人其实是不太爱吃东西的,他平时饭量就不大,也多以素菜和简单烹调的肉类为主,基本不会碰刀叉无法切割的食物,连带壳的虾都很少吃。
  不同于帝王蟹或雪蟹,大闸蟹这种食物膏肥肉少,讲究的是滋味,吃起来格外麻烦,他估计见都没见过。
  欧芹慢条斯理地戴上手套,剥开蟹壳,摘掉多余的蟹腮和蟹心,便把手中的螃蟹对半掰断,沾上点加了姜丝的醋,就往嘴里塞。
  蟹的鲜香在口中爆发,蟹膏本有的半分黏腻也被醋香中和,入口即化,瞬间就让她幸福地眯起双眼。
  给谢贺茗寄螃蟹的朋友很贴心,怕他在美国没有趁手的工具,连吃蟹的工具都给他寄了几套。
  三两口把蟹膏和蟹身上的肉吃尽,欧芹就开始拆蟹腿了,但谢贺茗动作比她更麻利,转眼就把他手中那只母蟹的蟹黄和蟹肉都拆到了碗里,还十分贴心地将这小半碗可以直接吃的蟹黄蟹肉放到欧芹面前。
  “谢谢你今天帮忙蒸螃蟹。”
  欧芹虽有些不好意思,但又不想显得扭捏,便用勺子将那些蟹肉挖到自己碗里。
  “不客气。那就谢谢你的蟹粉啦!筷子我还没用过,碗还你。”说着,就将空了的碗推回谢贺茗面前。
  也不知是有心还是故意,他们这段对话用的是中文。
  安德雷斯虽一直在偷偷自学中文,但他们凑得近,说话声音也小,便只依稀听见几个字,拼凑不出完整的意思。
  这一幕颇为亲昵的场景落在眼里,安德雷斯气得心头滴血,却又不得不将那根名为理智的弦维持在崩裂的前一刻。
  他恨不得当场把这张餐桌掀了,就此将欧芹带回纽约,藏在一个别人永远都找不到的地方,让她永远只能看他一人,只能同他亲昵,只能被他用在怀里细细吮吻,只能为他哭、为他笑。
  蓦地,安德雷斯又想起她几次在人群中见到他和别的女人站在一起。
  她那时是不是也同他一样,仿佛心底被硬生生撕裂,又疼又恨,却不知能做什么。
  他就那么死死盯着面前那盘螃蟹,消化着几欲将他摧毁的情绪和妒火。
  欧芹当然不知他在想什么,嘴里螃蟹香得很,让她心情也好了不少。再看安德雷斯时,就开始冒出些不应有的同情。
  她也尝过因为文化背景不同,被人排除在外的感觉。如果可以,她不愿意伤害任何人,哪怕对方是曾经让她伤心难过的前男友。
  分手而已,又不是结仇。
  见他像个被孤立的小可怜,低着头坐在那,没人跟他说话,也不吃东西,欧芹就有些过意不去了。
  她一心软,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手,下意识夹了些绿油油的通菜到安德雷斯碗里。
  安德雷斯看着自己碗里突然出现的青菜,想起她以前在纽约也喜欢做饭,还经常把厨房弄得烟气腾腾。
  闻起来很香,也会让他胃口比平常好很多。
  去了dc之后,她周末回来也会偶尔下厨,但他总是故意摆出一副冷淡的样子,几次下来她便也不做了。
  她不知道,每次她走后,安德雷斯都会把她做的饭菜吃完。
  一边吃,一边想,他不能表现得非她不可,她每次都可以说走就走,凭什么一直要
  他留在原地等待?
  他就是要迫着她回头,让她知道,她必须得留在他身边。
  “你不吃螃蟹,吃点青菜吧。”欧芹语气淡淡。
  话音刚落,就见安德雷斯微微抬头,直勾勾望向她,眼底竟然还泛着明显的红,浓密的深棕色睫毛上挂着明显湿意。
  欧芹愣了一下。
  安德雷斯向来是强势矜傲的,他不需要讨好谁,更不需要刻意博取谁的关注。他的存在本身就是引动飞蛾的火焰,炙热璀璨得让人忍不住靠近。
  多少人愿意为他奋不顾身,曾经的欧芹也不例外。
  但现在,他竟然因为自己给他夹了点青菜,就忍不住红了眼眶,眼泪仿佛下一秒就要从那汪碧蓝的眸中溢出。
  欧芹立刻垂眸,假装没看到,端起碗就往嘴里扒拉蟹肉,却没能品出那原本鲜掉舌头的滋味。
  谢贺茗眼见着安德雷斯在欧芹面前惺惺作态,心中忍不住暗骂——
  这个金毛绿茶。
  这一幕要是被纽约那些金融界的名流见到,不知能惊掉多少下巴。尤其是hrc那帮老东西,平时挑剔难伺候到连人家口头禅都受不了的刻薄东西,现在因为有人给他夹了点菜,就能感动得几乎落泪?
  而且那副眼泪将落未落的样子,配上他完美到透着些非人感的五官,简直就是——
  西洋狐狸精!
  曼哈顿花魁!
  这是什么勾栏做派......不要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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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喜欢这篇文的宝宝可以移步专栏,看看新文《恃美行凶的他终会低头》,文案如下:
  琨因(quinnemerson)来自怀俄明州的蛮荒小镇,好看得就像油画里的水仙少年纳西索斯——
  浅薄、桀骜,却实在漂亮。
  程素商出身优渥,研究生毕业前,她人生最大的烦恼就是——琨因又发脾气了,不知道买什么礼物才能把他哄好。
  在她身边,他简直就是“恃美行凶”的代言人,无所顾忌挥霍着她的温柔。
  素商以为他们有过的曾经,不过是富家女和穷小子之间你情我愿的交易,分开也是因为自己家中变故,无力再承担拥有他的代价。
  再相遇时,他已是好莱坞最炙手可热的男一号,而她却只是曼哈顿城中一个普通的房产经纪,还在纽约为生计奔忙。
  所有人都以为要不是素商有钱,琨因是绝不可能看上她的。就连他自己都差点把自己骗过去了——
  直到她移开了一直注视他的目光。
  直到她躲开他的触碰。
  直到她的好也被别人看见。
  琨因不知道什么是“恨明月高悬不独照我”,也不管程素商零落成泥还是高悬碧空……
  他只要她。
  第112章 他的梦。
  好不容易熬完这顿饭的时间,欧芹才忽然想起一件事。
  她虽然很久之前给安德雷斯发过自己在dc的住址,但他从没来过。这次纽约回来后,他们也没有任何联系,他怎么知道自己这个时间会在家?
  欧芹知道安德雷斯做事最重效率,从不喜欢浪费时间精力,应该不会做出“碰运气”这种事。
  有一次,她正跟安德雷斯打着电话,说再见后没及时挂断,就听到电话那头依稀传来熟悉的声音道:“再有下次,你就别干了。”
  她被吓了一跳,反应过来才意识到他这话不是对自己说的。
  晚上见到人后,欧芹便有些好奇,问他白天发生了什么事,又是在跟谁说的那句话。安德雷斯无所谓地耸耸肩,“新来的助理没估算清楚马修开车到公司的时间,让我在楼下等了十多分钟。”
  欧芹无语,“就这?你也太难伺候了。”
  安德雷斯却坏笑着欺身上前,将人按在沙发上,用唇舌里里外外“伺候”个遍,还非逼着她评价自己“伺候”得好不好,她喜不喜欢......
  等欧芹终于受不了,被逼着一遍又一遍说“喜欢”时,他才满意。
  “我这么会伺候人,对别人要求高一点怎么了?”他凑到她耳边,声音低沉地调笑。
  这两种伺候能一样吗?!
  欧芹气得去咬他肩膀,脸颊红红的,像被春樱吻过。
  不合时宜的回忆总在不合时宜的时候冒头,欧芹赶紧打断脑子里愈发不堪的绮丽画面。
  她看了眼在争抢着收拾碗碟的两个男人,顿时有些头大。
  尤其是安德雷斯。
  欧芹不认为他们还有继续纠缠的必要,既然要断,那就断个干净,总好过之前大半年那种钝刀子割肉的情形。
  她受够了不被选择,又被随意抛弃的苦。
  给予她生命、供养她长大的父母这样做,欧芹觉得自己没有资格去恨,但安德雷斯凭什么可以?
  也许这种想法很自私,因为她也曾经离开过安德雷斯,但同样的事情换成安德雷斯去做,她便接受不了了。
  其实跟她这样的人在一起,安德雷斯也会很累吧?
  脆弱、敏感、独占欲又极强,跟她表面的温和宽容全不一样。她就是个小气鬼,没办法原谅安德雷斯轻易说出口的分离。
  所以,要断就断个干净吧。
  欧芹清了清嗓子,掩去那些翻涌的情绪。
  “henry,今天谢谢你请我吃大闸蟹,这些东西留着我收拾就行。”她对谢贺茗柔声开口。
  谢贺茗却有些愣住,手边的动作也不自觉放缓,安德雷斯立刻眼明手快地抢过桌上最后一个盘子放进水槽,简单冲洗十几秒,就把餐具一个个送进洗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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