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第77章
  安德留斯举起行囊,底部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划了一道口子,十公分来宽,钱币就是从那儿漏出去的。
  “你没察觉到重量不对吗?”芙洛丝用看白痴的眼神看他。
  安德留斯抖抖包裹, 叮里当啷,一颗颗小石头掉了出来。他们的钱不仅被偷了, 还被换成了重量差不多的石头。
  芙洛丝这下无话可说了。这事是在他们俩的眼皮子底下发生的,他们没察觉到,都有责任。只是没想到,有人居然能从两个【身份者】手里玩这么偷天换日的一手,他们还全然不知。
  “在陌生的城市里……我们太松懈了。”
  谁知老板看到这一幕,捧着肚子,哈哈大笑,“你们刚刚说,去了哈希尔德的店里,是吧?唉,无知的异乡人哟,谁不知道在这儿,哈希尔德就等于黑心?”
  哈希尔德?那个黑黑瘦瘦的男孩?
  “生意做不成,他就割我们的包?”芙洛丝将袖子撸了起来。她火气一上来,样子比安德留斯可怕得多。
  安德留斯捧着她的脸,给了一个安抚性的吻, “这件事我去处理。”
  芙洛丝忽然被吻,有点儿懵。这会儿阳光明媚,人来人往,安德留斯的动作又是如此熟稔,她倒成了状况之外的人了——他们的关系什么时候这么好了?
  老板叫住了他:“算了算了,就当买个教训吧,哈希尔德家在这一带势力很大,你一个人去,讨不到好处的。”
  安德留斯已经掀开门帘,走了出去。
  “诶,你还不赶紧拦着你的恋人?”老板急了,“这种事不是闹着玩的,他这一去,肯定被打个半死!”
  “他是该吃点教训。”芙洛丝琢磨着那个吻的味道,回过神来,冷冷地道,“但是放心,我的恋人有分寸。他对我发过誓。”
  老板看着她毫不担心的样子,奇了。
  芙洛丝在棚子的阴影里气鼓鼓地站着,余怒未消,老板看了一会儿,给她端来了茶水,“你们,看样子不是要去大河下游,而是要去河那边的沙漠,是吧?怎么,也是去拉撒乌寻宝?”
  芙洛丝没接,老板就将茶水放到了一边的小桌上,自己喝了一口,“哈希尔德家的那个鬼精灵,是不是跟你们说,他有个祖父来自拉撒乌城,他对那边熟悉得很?”
  芙洛丝这才回头,“这也是假的?”
  “当然是假的!”老板激动得一拍大腿,“哎哟,你们这些无知的异乡人啊,真是对这一带一点都不了解!拉撒乌城是出了名的有进无出,怎么可能有拉撒乌的人长途跋涉,跑过沙漠,跑过大河,到尘港这儿来安家?”
  芙洛丝道:“我们确实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对这一带不怎么了解,拉撒乌城怎么了,很好吗?”
  “那倒不是。”老板想了想,又说,“嗯,对有些人是。”
  芙洛丝看他砸吧嘴,又喝了一口草药茶,才往下说:“那地方很封闭,没有传说中的那么好,那里的上等人,当然是不想出来的;那里的下等人,想出来,也没办法出来。每年都有世界各处的人来,想找到大沙漠里那传说中的金辇停驾之地,但没听说有谁找到的。”
  “你住在这里,也没去找过?”
  老板摇摇头,“实话跟你说吧,这儿要是有谁信誓旦旦地说找到了拉撒乌城,准是骗人。你们要是想去看沙漠风光,在拉玛德山下转转就行了。”
  拉玛德山就是大河对岸那一排隐隐约约的小丘陵,这一带的地势都很平缓,没有高山峻岭,所以,人们把小丘陵也叫做山。
  芙洛丝道:“可你先前说,那里的上等人不想出来,下等人又想出来,听这语气,你们明显知道拉撒乌城里的事。”
  正说着,安德留斯回来了。
  他不是一个人回来的,手里还拖着被打得满头大包的哈希尔德家的男孩,男孩眼泪汪汪,双手合十,不断求饶。
  他的身后,一个哈希尔德家的保镖都没来。
  老板看傻了。
  “亲爱的,”安德留斯露出一个标准的露齿笑,“我给我们找了个绝佳的向导。”
  两人简单交流了一下信息,发现这家店的老板和哈希尔德家的男孩对拉撒乌城的说法截然相反。
  老板说那是只存在于历史传说中的城邦,从来没有人见过;男孩却说那地方不远,他叔叔上个月还带人去过,他也知道那条路,只是拉撒乌极度排斥外来者,他们只能在城邦外缘转悠了一下。
  “不管那座城存不存在,我们都要去找一找。”芙洛丝翻看着店里的地图,还有从其他商人那里买来的地图,十多张地图,每一张标注的拉撒乌城的位置都不一样,但有一点可以确定。
  芙洛丝的手指指在地图上,“拉撒乌城建在艾赫代尔河旁边。”
  艾赫代尔河是这片沙漠中唯一的河流,在靠近峡谷的地方,流过眼湖,再度向前。地图上,眼湖连米粒大小都没有,是个很小的湖泊,然而,几乎所有版本的地图都认为,拉撒乌是围绕眼湖而建的城邦。
  “我们就顺着艾赫代尔河去找这个眼湖。”
  安德留斯:“同意。”
  两个人清点了物资,便牵着骆驼、带着米多·哈希尔德出发了。
  “那么,两位贵客,祝你们好运!”老板对着他们的背影招手。
  他转过身,悄悄地拿出了他在芙洛丝腰间的小包里找到的东西。
  两个性状奇特、但很精致的小瓶,瓶里的金色液体还在微微晃动。
  “哦……好奇怪,这看起来倒像是个宝物呢。”
  跨过桥,进入绿色的原野,已是正午,一天中太阳最毒辣的时段。
  “两位贵客,我是没想到你们有这么大的本事,先前的事,是我不对,我给你们道歉。对不起,真是对不起,请你们原谅我吧。”米多·哈希尔德一个劲地拱手道歉,可惜芙洛丝和安德留斯都不怎么搭理他。
  芙洛丝还在琢磨地图的事,她估计了一下,天黑之前,他们应该能跨过拉玛德山。
  她和安德留斯一样,想尽快去那座城邦,不愿意在路上浪费一分一秒。
  从河岸到拉玛德山的这一段路还算好走,道路宽阔又平整,维护得很好,时不时还能看到驼铃响动的商队,或者和他们一样的旅行者。
  不过这边明显比河对岸荒凉,路两边看不到什么房屋,村庄更是没有。越往前走,拉玛德山漆黑的轮廓便越清晰。
  相传,巨人们拖动太阳时,不小心将这地方焚毁,遍地焦土、灰烬,山体也因此变为黑色,离太阳最近、也最高的那座黑山,便被人们称为拉玛德山,意为灰烬之山。
  到了这儿,能明显感觉到空气更热了,芙洛丝开始出汗。他们在拉玛德山山脚的小村子最后一次补充了清水,没有停歇,继续往前。
  米多很诧异:“两位贵客,确定不在这里歇一晚吗?过了这儿,前面就没有什么能让你们睡在床上的地方了哦,以你么两位的身份,怕是受不了那样的环境哦。”
  他是满心期待借这一点能套出关于他们身份的什么信息,可惜,这两个人还是一句话没搭理他,他努了努嘴。
  他大概要学着度过没人搭理的一段长长的旅途。
  三人日夜不停地赶路,把米多累得够呛,叫苦不叠,一直嚷着要睡觉、要休息。天蒙蒙亮的时候,他们跨过了拉玛德山。
  米多已经累得腿肚子直打颤,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累才好,这样他就没办法打我们的主意了。”安德留斯道。
  芙洛丝:“同意。”
  太阳再度升起,金色的沙漠在他们面前徐徐展开。
  安德留斯闭上眼睛,开始放出飞鸟分身。
  鸟儿在头顶飞过,发出啾啾的清脆鸣声,米多抬起头,“真是见鬼了,我从小在这儿长大,还从没见过这样的鸟儿呢。真奇怪,还这么多!”
  他当然没见过,这是安德留斯的分身。
  芙洛丝以心声问安德留斯:“你的眼睛能看多远?”
  “我自己也不知道,亲爱的,我们一起拭目以待吧,看看极限在哪儿。”安德留斯答。
  米多一会儿看看地图,一会儿看看天上的太阳和云,一会儿看看手上戴的一个奇怪的灰色表盘,“时候还早,我们就走东南边这条路吧,等走过了手指坡,就到拉穆德瓦峡谷了。那时候,也是一天中最热的时候,如果你们还想赶路,也可以在峡谷的阴影里赶路。
  “两位不说话的话,就是没意见了?”
  芙洛丝和安德留斯还是没怎么搭理他,他忍不住嘀咕了,“要不是先前见过您二位说话,我可要把你们当成哑巴了。好吧,我想我是没资格对贵客挑剔的。”
  事实上,芙洛丝和安德留斯一直在以心声沟通,他们不想让带路人从对话中推断出有关他们的什么信息。
  不过安德留斯大多说的是笑话,或者调.情的话,芙洛丝偶尔回他一两句,或骂他一两句。她更多时间是在和碧拉她们沟通,打听她们那边的情况。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