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有事,当然有事。 【工匠】能造出枪?
  就算是从她那里承袭了了不得的力量,也不可能造出不存在这个世界的东西吧?何况还是枪支这么高精度、技术叠代了一代又一代的产品!
  【工匠】、【工匠】……接受了这个【身份】的人,一定本身就是了不得的手艺人,这个世界上手艺最为出众的,应该是拉撒乌的巨人一族,可是他们只剩一缕残魂,永居另一界……
  是因为这样,所以才从异世界选出了【工匠】吗?
  “忍一忍,”芙洛丝说,“我现在要把它们取出来了。”
  子弹打穿的皮肉里,污血凝成黑霜,这些弹孔应该是四天前就留下的,安德留斯的霜却至今未化。这一块的皮肉都坏死了。
  三只漆黑的弹孔,就像三只邪恶的眼睛,嵌在安德留斯的后背上。
  安德留斯因疼痛而颤栗,脊骨透过薄薄的皮肤凸了出来,那三只眼睛就像活了一样,对芙洛丝挤眉弄眼、做鬼脸。安德留斯没有喊疼,芙洛丝的心却很疼,就像有人用细线在勒她一样。她尽量控制自己的手不抖,她也确实没有迟疑一下。
  三颗子弹全部取了下来,她替安德留斯止血,然后打湿手帕,细细擦去他身上的冷汗。
  “晕过去了没?”
  芙洛丝的手穿过他的腋下,摸上了他的胸膛——心脏跳动的那块位置。感受到那仍然在微弱跳动的心脏,她放松了一点儿,还好。还活着。
  “撑住,”她道,“等找到了村庄……”
  安德留斯捉住了她的手,“放心。”他喘了一口气,“死不了。”
  芙洛丝被他这一按,心也定了下来。是啊,他是被挑选出来的不死者,不管怎么样,他不会死在这儿,只是要承受永无止境的痛苦。
  受了这样惨重的伤,依然无法死去,对安德留斯自己来说,这是祝福,还是诅咒?
  他伤得太严重了,随便做个什么动作,都会牵动全身的肌肉受罪。除了出冷汗的时候体温低下来一点儿,其余任何时候都在发高烧。他睡不着觉,精神很差,眼睛里全是血丝。他的生命在自己的脊背上流逝。
  离走出大峡谷还有好长一段路,安德留斯能走,但芙洛丝还是坚持背着他。他不愿意,芙洛丝也背。荒野里渺无人烟,一旦迷失,就很难再找到出路,芙洛丝在荒野里走了两天两夜。
  直到第三天,爬上一座比较高的坡地,俯瞰大地,看山脉起伏,河流蜿蜒,芙洛丝才发现自己偏得有多离谱。
  东北方向,迷雾一片,但芙洛丝知道,那是他们来的地方,尘港。那里有一座高耸入云的白塔,星塔。走了这么远,他们终于把星塔甩在了身后,那种被窥探的感觉也消失了。
  而西南方向才是她要去的地方,那儿有河流、有田野,没了安德留斯指路,她起码偏了有40度。
  唯一的好消息是,他们离开星塔的监视范围了,从现在起,可以在白天赶路了。
  “今天我守夜,你睡吧。”安德留斯说。
  他们两个人一直是轮流守夜,但安德留斯现在伤得这么惨重,又没有有效的包扎,又没有用药,芙洛丝实在是不放心,就一直是她守。她每天只睡两到三个小时。
  而且安德留斯这人有一个毛病,昨天夜里,说好了,他只守三个小时,结果芙洛丝惊醒,看天空中群星运动的轨迹,发现五个小时都过去了。
  她知道他的意思,想让她多休息一会儿,但是,没必要。他连站起来都做不到,还逞什么强?为了他们两个人的安全,她应该尽可能保持警戒。
  虽然她也开始撑不住了。
  她看天空,感觉东升西落的太阳都带着重影,云块一直压在天的尽头,压在她的眼皮上。从上午开始,就没喝过一滴水,嗓子渴得能冒烟,只想闭上眼睛倒头就睡,什么也不管。这天,她走在路上,摔了两跤,幸好每次摔在地上的时候,她都猛地惊醒,护住了安德留斯的身体。
  这样下去不行,她想停下来休息一会儿,安德留斯的眼线又带来消息,有人鬼鬼祟祟地跟在后面,查看他们的足迹。
  必须不停地走下去,直到安德留斯稍微好起来。
  走到大概第九天的时候,【身份者】的超强体质开始发挥作用,安德留斯的伤开始恢复了,并且恢复得一天比一天快,芙洛丝扒他衣服,看他心脏位置的雪花印记,雪花的边边角角都修补好了,只是颜色还是很浅。
  “守三个小时,三个小时后叫醒我。”芙洛丝道,说完闭上眼睛就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不知道过了多久了,安德留斯握着她的手。
  夜风凄凉,四野漆黑,安德留斯的手热得让她有些恍惚。
  “不是让你叫醒我吗?”
  “是啊。”安德留斯摩挲着她的掌心,那一刀割得深,他的嗓子现在才恢复了七七八八,说话还是有点儿哑。
  芙洛丝耳朵也痒,手也有点儿痒,琢磨了一会儿,才回过味来——哦,握着自己的手,直到自己醒来,原来这就是他叫醒别人的方式。
  “睡吧。”芙洛丝忍不住笑了一声,“我守着你。”
  这是她这么多天以来,露出的第一个真心的笑容。
  安德留斯声音好了不少,也恢复了精神,真好。
  两个人互相搀扶,走过艾赫艾拉大峡谷,走过戈壁、群山,第二十天,找到了大路,来到了城镇。
  终于!
  荒野孤寂而空旷,每天看着稀薄的黄云,杂乱的碎石,阴森森又扭曲怪异的林木,忽然远远地看到人类活动的城镇,芙洛丝感动得都要落泪了。
  带着安德留斯走了这么多天,她实在想找张干净软和的小床,什么都不在乎,好好睡一觉。
  但是不行。
  “我先去探一探,这里有没有其他同类的气息。”
  这是个小镇子,人口只有两三百,大部分人务农,道路两边是层层叠叠、依坡而建的农田。
  镇子里的人看到外来人,还是很新奇的,好多小孩都围在路边张望。
  镇子里只有一条大路,东西向,从头通到尾,芙洛丝粗粗勘探了一下,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人。
  “最近的怪事越来越多了,从边境那边过来的人也越来越多了。”一个老人坐在自家的矮墙下,眯着眼睛,抽着烟袋,缓缓说道,“都是外地人。”
  “呵,”他身边的另一个老人翘着腿,把帽子往脸上一戴,遮住阳光,“恐怕是要发生什么大事吧。”
  “管他呢,外面发生什么大事,都和我们这些老骨头无关。我只要有口烟抽,有口酒喝,就知足了。哈哈哈——”
  芙洛丝这才回去接安德留斯,兴高采烈地,“流浪的日子终于结束了!从今天起,我要恢复一日三餐的习惯,今天,我就要吃三餐。我还要痛痛快快地洗个澡,换干净衣服,啊,还要一觉睡到天亮——”
  安德留斯笑着看着她,看她戛然而止,笑容也僵在了脸上。
  “我们没有钱。”她说。
  包裹、行李什么的,早丢在沙漠不知道哪个犄角旮旯了,他们身上只有一身脏兮兮的衣服,就连首饰,也在拉撒乌城的时候换掉了。
  食物、干净的水、衣服、舒适的旅店,全都和他们没关系,他们是一对囊空如洗的流浪汉。
  “往前走。”安德留斯揽过她的肩膀,不动声色往前走。
  “嗯?”芙洛丝心中疑惑,扭头一看,他手上不知何时顺了过路人的一个钱袋子。
  芙洛丝震惊了,那个倒霉的过客刚刚和他们擦肩而过,还什么都没察觉到。芙洛丝小声道:“等等!这样做不对吧,要是被发现——”
  “就说我们是从尘港来的。”
  芙洛丝闭上了眼。
  安德留斯到底在尘港学了什么?
  原来是计划在这座小镇好好休息几天,但安德留斯搞了这么一手……芙洛丝歇了一晚,便马不停蹄地出发了。
  “走,赶紧走,我可不想被人当街指认,想想都丢人。”
  赶路,去边境。为了雇车,安德留斯又……搞了一手。
  安德留斯笑了,“放心好啦,亲爱的,要是真出了什么事,我就说都是我一个人干的,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
  他们没有注意到,他们前脚刚离开,一个影子一样的人后脚就跟了上来。
  第93章
  “怎么样,有办法吗?”
  芙洛丝等了好一会儿,才听到碧拉不太流利地将信息传递过来:“殿下,您的父亲说……”
  她停顿了一下,才继续:“'去了这么久,一封信都不写,要用钱的时候,就想起来自己有爹了!'殿下,请原谅,这是原话,陛下让我说的。”
  芙洛丝用食指挠了挠脸颊,有些不好意思:“怎么会呢?我一直都很牵挂你们的安危,只是……这边的事比较多,忙起来,我就忘了。想办法给我弄点钱,我在西里亚斯联合王国的边境,威斯特,有钱了,我就给你们写信。放心,我一切都好,也没吃什么苦头,就是钱花光了。”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