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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爹被豪门认回去后[七零] 第73节

  乔大妈却像没有听到一般,还喃喃自语道:“真好啊,做梦都想要拥有这么一辆。”
  又笑嘻嘻对范明华道:“小明啊,你这车是你家亲戚从哪里买来的?可否帮忙给大妈家也买一辆。”
  范明华一家刚刚才搬过来没多久,邻里之间还在摸索熟悉阶段。
  大家遇到了,都会称一声某某同志,这是最起码的尊重。
  当然也可以称呼名字,这是很熟悉了,才会热情地这么称呼。
  但他们并没有那么熟,范明华又对乔大妈从内心里感到厌恶。
  大家见到了不应该称呼一声同志吗?
  但乔大妈却自来熟,还叫上小明。
  神他妈“小明”。
  范明华也懒得跟他扳扯一二,他还急着去上班呢。
  他将自行车笼头一挺,就要往前面推。
  乔大妈慌得一批,以为他要撞她,往旁边闪去。
  “你干什么?想撞死我,小心我告你。”乔大妈破口大骂。
  将蛮横进行彻底。
  范明华却冷哼一声:“告我?你去告一个试试。”
  那眼神,就跟冰渣子一样,直冻向乔大妈。
  乔大妈心里一慌,也不知道是被范明华的话吓到了,还是被他的眼神吓到了。
  最后竟不吱声了。
  “以后少把算盘珠子崩我脸上,否则我会让你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范明华冷冷地扫了她一眼,看到她为之打了个冷战后,才满意地推上车。
  腿一跨,已经上了自行车,一蹬,车子骑出去老远。
  乔大妈目愣愣地望着远去的车子,一时之间,竟也没回过神来。
  直到大院里此起彼落的说话做事声,让她整个人回过神来,她才想到,刚才竟然被范明华给吓住了。
  “呸!”她吐了口唾沫。
  真是小气。
  不就是摸一下车嘛,好像要了他命一样。
  改天想办法借了来,让她家的强子好好地学一学。
  要不,赶明儿车子买来了,还不会骑,那多丢份儿?
  只有自己学会了,又买了车,那才是真正的荣耀。
  才能够让别人高看他们一眼。
  更让大院里的那些人羡慕。
  只要一想到,赶明儿乔家有了自行车,被大院里所有的邻居们羡慕的眼神,她心里就更乐了。
  赶明儿,一定要把车子借过来。
  但想到了范明华那厌恶的样子,这车能借得来吗?
  又一想,不借,那就让他在这个院子里名声搞臭。
  邻里之间不团结,要他何用?
  不行不行,这范明华听说连父母都可以不要,他要不借,还能怎样?
  真要去举报他?
  她家老头子可是明令禁止她不可去找范家麻烦。
  这事有点儿难办。
  而且,这借来的东西,总归不是自己的。
  得赶紧的想办法,去买一辆来。
  但她又不敢真打范明华主意了。
  倒也不是真怕他,她乔大妈还真没怕过谁。
  只是……
  如果范明华真的不帮忙,也是一件麻烦事。
  突然就想到了那个叫小张的小伙子。
  当时那车子不就是他给扛回来的?
  就算不是他买的,也一定怎么搞到指标,怎么才能够买到。
  那她何不去找他呢?
  正好自家侄子一直都找不到对象,正好可以介绍给这伙子。
  以后都成自家人了,那更没理由拒绝她了。
  乔大妈这么想着,直乐呵。
  正打算去找那个叫小张的小伙子。
  但找了半天,怎么也没找到,她才想起来,好像有两天没见到他了。
  好像就是从送了那辆自行车后,人就不见了?
  心里直犯嘀咕,这是上哪去了?
  范明华自然不知道这乔大妈又把主意打向了他的车子,甚至把主意打向了还没有对象的小张身上,还想着把人忽悠成侄女婿。
  莫来由的,他突然打了个喷嚏。
  他揉了揉鼻子,这是不小心着凉了?
  这天气凉得是有些突然,不小心很容易着凉。
  他又想到了自己的妻子女儿。
  等下班后去一趟供销社,看有没有秋装?
  给自己老婆孩子买一件。
  至于他自己的,早不知道忘哪边去了。
  没有想太多的范明华,很快就骑着车子到了单位。
  此时,正是上班的高峰期,尽管还早着,已经陆续有不少同事上班来了。
  有人自然看到范明华了,同样也看到了他骑着的自行车。
  有认识的就上前打了招呼,不经意间就问他买车了?
  在哪买的?
  甚至还有人问,能不能帮忙买一辆。
  自行车在顺县,就好比后世的豪车,能不引起关注吗?
  他骑过来的一路上,那可是回头率百分百。
  就能够想象到,在顺县自行车的关注程度。
  范明华也就敷衍了两句。
  他哪有能力给他们整来一辆。
  老爷子能够给他弄了这一辆,还是调用了市里的指标呢。
  这会儿资源短缺,不管是在四明山,还是在顺县,都有指标名额的。
  市那边的人员更多,指标更不容易。
  谁让整个市都穷,都偏,有好东西都是最后一批到。
  要不是老爷子有能力,他想要,还整不到呢。
  “哎哟,明子来了?”门卫大爷常大爷的声音传了过来。
  常大爷这会儿正躺在他的宝贝躺椅上,肚子上盖着一条打着补丁的破毛毯,正眯着眼,半睡半醒间。
  你要是觉得,他就是睡着了,那就大错特错了。
  只要一有动静,那绝对是逃不过他老人家的眼睛的。
  可别小看了常大爷,他可不是普通的老大爷,人家是从战场上下来的。
  当初援朝,伤了一条腿,因着他的功劳,那是可以进局里当干部的。
  但是他最后还是选择了这小小的门卫,将机会让给了更需要的人。
  换句他的话说,他也不识字,哪能够坐办公室,管着这门岗就挺不错的。
  尽管只是个门卫大爷,但领导们都尊敬他,有几个领导,还曾经是他手底下的兵呢。
  常大爷虽然让出了干部名额,只认领了门卫这个职业,局里的老领导自然也不能真的让他吃了亏了。
  虽然没有正式挂职,保卫科科长又是他手底下的兵,也就变相的,他在保卫科的地位不一般。
  领导默认了。
  范明华从第一天进了农业局,知道了常大爷的功绩,就对这位老人特别的佩服。
  范明华向来就尊敬军人,他父亲就是个为国重战的老红军,对常大爷就更加敬重了。
  家里但凡有个新鲜吃食,他都会送上一份。
  常大爷无儿无女,有个年轻小伙心里念着他,自然更欢喜了。
  “常大爷。”范明华喊了一声,从随身背着的军用挎包上拿出了一个钢制饭盒,递了过去,“今早我爱人包了些饺子,您尝尝她的手艺。”
  因为军用挎包厚实,又被他护在胸前,到这会,这饭盒还是热乎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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